博客主:吴淡如
不久前,在台中地方法院附近,发生了一件枪击案已婚的五十多岁涂姓男子和庄姓女子发生婚外情,两人一起相约旅游。投宿旅馆后,男人想要跟女人一起殉情,却不让她知道,竟然把农药放进饮料中给她喝,自己再灌下,不料,由于药性不强,昏迷之后女人醒了过来,打电话求救,送医后都脱离了险境。
庄姓女子发现情人下毒之后,爱意全消,向法院控告他“杀人未遂”。涂姓男子第一审已被叛处6年徒刑,还在上诉中。不过,涂姓男子的太太也因此控告庄姓女子“妨害家庭“,并向她要求赔偿。
双方在台中地方法院为了妨害家庭案出庭时,却闹出了命案。在自己的太太告自己的情人时,涂姓男子就在法院外守候,看见庄女竟然由一位男性陪同出庭,一时醋劲大发,竟然拿出身上的枪,开枪射击两人。两人送医急救后脱离险境,而凶手却服毒自杀了,现场还留了遗书向老婆认错。
案情很曲折,犯案者的心理转折却很暖昧。这样的案子,总让我感叹:人的爱情EQ,并不会因为年纪交大而增高。有些人,自己理直气壮地有外遇,却不许外遇对象有外遇,总是保持着“只要你可能点灯,我就乱放火烧死你”的恐怖心态谈恋爱。
不久前,也有另一个骇人听闻的情杀案。一位男子和小他13岁的中学生恋爱,因为怀疑小女友劈腿,竟把她掐死,杀了人以后,还找来前女友一起上宾馆,要前女友跟他一起“陪葬”。
不要以为斤斤计较情人专一的人,自己一定很专一:也别以为动不动喜欢殉情的人,就是对感情始终不渝的人。事实上,可能刚好相反。
谈恋爱,碰上这三种人,铁定倒八辈子楣:一、动不动要自杀:二、动不动要杀人;三、动不动要你陪着一起死。还是跟那些“不跟你生死相许”的人谈恋爱比较好。
小时候家中养鸡,母亲在一个大箱子里铺上棉被、摆满鸡蛋,再点两盏灯,利用电热孵化。每隔几天,就见她把一个个鸡蛋拿出来对若太阳照。我问她看什么,她说看是不是好蛋,如果不是好蛋就淘汰。
我又问什么是好蛋呢,母亲就说好蛋是受了精的蛋。我追问什么是受精母亲想了想说就是母鸡和公鸡亲热之后下的蛋。
我说没见公鸡母鸡亲热啊!
这下母亲火了,大声说:它们亲热都给你看吗
又隔一阵,还是家里的佣人老张教我“你夜里忍着不睡,偷偷看,你爹娘准干那事。不干那事,怎么生得出你每个人都是干出来的。”我才确定人也是非做那事不可的。
那件事确实美极了,记得有一位著名女作家写她初试云雨之后,感谢父母生给她身体,使她享受到“那种欢愉”。
只是这些秘密的行为,如果摊在外面,就成了不雅与淫秽。但什么是“摊在外面”假使一对恋人做那件事,窗子没关好,被外人偷窥到了,那是不雅吗
这使我想起以前一位美国邻居,一家人常赤裸裸地躺在院子里“晒肉”。我有一回问他不怕人家看吗他一瞪眼说:我在我家,这是我的自由,不是我无礼,是看的人无礼。
如此说来,如果有人在私房之内,自己玩耍、自己表现、自己发挥情趣,还自己拍摄作乐,这是他的私人情趣还是淫秽之举如果有人扒着墙头门缝偷窥闺房之乐,是行乐的人无礼。还是扒着墙头的人无礼如果后者又是前者请来的客人,托你登堂入室,修理东西,你居然偷盗,甚至散布,又是谁违法
中国少数民族都有所谓“女多淫而妇多贞”,意思是未婚的女子享有相当的性自主权,但是只要结婚,成为妇人,就专一了。我们能因为那女子前面“多淫”,后面就不能“多贞”了吗
同样的道理,今天的丈夫,能因为发现妻子在婚前有其他亲密的男朋友,就把她一脚踹出去,说那妻子不贞,是淫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