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十批判书

2009-05-26 07:31杨子云蒋卫武贾存斗
中国改革(综合版) 2009年5期
关键词:学制教授德国

杨子云 杜 珂 蒋卫武 贾存斗

追寻“五四”,再造文明

时光的车轮滚滚向前,回望“五四”,已是隔了90年的光阴。

90年前的中国,用胡适的话说,处存一个“再造文明”的大时代中。在民主与科学的呐喊之外,各类人士共同的聚焦点便是教育。

1915年新文化运动以来,轰轰烈烈的“再造文明”在教育领域的硕果,便是1929年11月拟定的壬戌学制,这场自下而上,由教育家、民间知识分子和民间教育团体主导的教育改革,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影响最深的一次变革。

2009年1月7日到2月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向社会各界开展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划纲要》将决定未来12年中国教育的命运。此番征求意见,引起了网民和媒体广泛的关注、讨论和批评。批评的意见表现在诸多方面,有的认为教育部门组织规划纲要研究和制订用三年多时间,而留给公众的时间却不足一个月;有的质疑其组织方式,认为这是教育行政官僚全然主导的官僚化流程,《规划纲要》办公室设在教育部,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部长担任,办公室各小组则由教育部各司长担任,组织环节上缺少非官僚系统的专家学者的参与,担心此举又成了官僚们的一次游戏;有的质疑其决策程序,认为在决策程序设定环节上没有全国人大的提前参与和最后的表决,这是行政权力再次对人大立法权的侵犯;有的质疑征求意见的问题设定,认为看不出《规划纲要》的基本价值、原则和标准,看不到危机,认为这是一个价值定位缺失的高度技术化的纲要,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纲要,反映了技术官僚的保守、狭隘、封闭、小气。还有人将这种行政主导并征求社会意见的方式概括为“民主集中制”,所谓“民主”就是向社会征求意见,所谓“集中”就是教育部门的官僚说了算,难保实现真正意义的参与。

本刊提出追寻“五四”时期的传统,希望邀读者一道温故1922~1922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制定了上世纪的第五个教育改革案,即壬戌学制。此改革案由当时的民间组织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广泛汲萃民间建议,在多个方案中、经多番讨论后提出,由胡适、陶行知、黄炎培、蒋梦麟、蔡元培、陈独秀等著名教育家、学者、思想家主导。此改革案有七项指导思想: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这最后一条,尤为世人称道。与壬戌学制相比,本次《规划纲要》由上到下的改革路径,由行政官僚主导的现状,无不令人忧虑。

本期专题“教育改革十批判书”,汇集了十位专家学者对中国教育改革的批评和建言,希望能引起更多的人,从一个切合本国传统的角度,来关注和推进中国教育的改革、开放和进步,为21世纪的“再造文明”作出努力。

温故1922

1922年的新学制改革,奠定了中国现代教育的基础。学制的诞生标志着中国从近代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型。1922是壬戌年,故又称“壬戌学制”。壬戌学制确立了七项目标。其中的重视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重视个性发展及“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等,在今天仍有重要意义。

壬戌学制是一场自下而上的改革。学制改革的主导者是一批民间知识分子精英。他们以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为舞台,凝聚成一个强力集团,上演了一出有声有色的中国现代教育改革的历史剧。壬戌学制提出与制定过程,其程序之民主、组织之合理、研究之详备、态度之审慎、效果之切实,足以资今人借鉴。壬戌学制是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催生的果实。

教育家管教育的时代

《中国改革》:民国教育话题很大,我们今天先探讨一下民国教育跟当下教育最根本的区别在哪里?

王丽:第一,民国时期是教育家管教育。当时无论是大学,还是小学、中学,都有—大批称得上是教育家的校长在管理学校。如蔡元培、梅贻琦、蒋梦麟等。其实很多中学校长都是教育家,比方说我最近两年在做研究的汇文中学,这是个教会中学,校长叫高凤山,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教育家。他在美国留过学,是美国西北大学文学硕士、波士顿大学教育哲学博士,还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及哈佛大学做过研究。还有北师大附中校长林砺儒,南开中学校长张伯苓就更不用说了。

并且我在研究中还发现,他们一方面有着非常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修养,另外一方面他们又到国外留过学,接受了西方文化的熏陶,吸收了当时世界最先进的教育思想;同时他们都信奉教育救国,而且一生身体力行。你想想,这样的人去办教育,能办不好吗?

第二,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不是单个的散兵游勇,他们多数凭借当时为数众多的民间教育团体。由于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影响,那个时候教育思想界十分活跃,涌现了平民教育、工读教育、职业教育、实用主义教育等多种进步教育思想,由此也出现了不少民间教育团体。比如,主导并制定壬戌学制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便是当时影响最大的一个民间教育团体。其他还有1923年晏阳初组织成立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还有“中国科学社”、“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教育改进社”等。这些团体十分活跃。他们一方面进行各种社会调查,汇集社会意见,使下情上达,最终影响政府决策;另一方面也办杂志办报纸办各种学校,开启民智。当政府法令颁布之后,他们又起到了监督实施的作用。总之,他们在政府和民众之间,相当于枢纽的作用。

第三,当时的教育部管得少。从学校种类来说,当时有公立学校,有私立学校和教会学校,还有大量的私塾。我现在所知道的一些文化老人中,许多人都上过私塾。如任继愈先生、庞朴先生、冯英子先生等。他们大多是五六岁左右先入私塾开蒙,然后再上新式小学。他们今天之所以能在学术上有所建树,我想跟他们当初受的教育不无关系,尤其是他们开蒙时期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不无关系。而且当时办得最好的大多是私立学校和教会学校。还有必须强调的一点是,当时检验一所学校办学质量的标准就是公众信誉,而不是某个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或“统考”,当然更没有全国统一的高考。

“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

《中国改革》:你刚才提到了1922年的壬戌学制,讲到它是自下而上、由民间的各个教育团体、由懂教育的知识分子和教育家们推进的。那么,壬戌学制的指导原则和指导思想是怎么样的?

王丽:用胡适的话说,“新学制(壬戌学制)的特别长处,在于它的弹性”,就是说不搞“一刀切”。在壬戌学制之前,中国已颁布过四次学制。壬戌学制在1915年以来新文化运动及1919年“五四”运动的历史背景下产生,学制以七项标准作为改革的指导思想:1、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2、发挥平民教育精神;3、谋个性之发展;4、注意国民经济力;5、注意生活教育;6、使教育易于普及;7、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这七项标准中尤其值

得注意的是第7条“多留各地方伸缩余地”。

这个弹性制是很需要的,中国这么大,地区发展的差异如此悬殊,“一刀切”的政策势必会给各地教育带来危害。这样的例子今天比比皆是,比如停办中师,撤村并校等,初衷都非常好,可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这是政策制定者始料而不及的。

《中国改革》:追寻1922年壬戌学制的提出、起草以及整个议决过程时,会发现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现象:新学制是由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提出草案、最终形成决议并通过的。

王丽: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相当于今天的“NGO”,下面有十四个省的分会,如江苏、浙江、广东、湖南等,是当时影响最大的民间教育团体。1915年由江苏省教育会副会长黄炎培等人发起成立,1925年解散。每年都要召开一次全国性年会,一共开了11次。每次会议都对教育界重大问题提出大量议案,表达教育界的主张。1921年10月,全国省教育会联合会第七届年会在广州召开,以讨论学制改革为中心议题,其中有广东等11个省区的代表提出了11份学制改革议案。经会议讨论,议决以广东省提案为大会讨论蓝本,提出了新的学制系统草案。

那么,为什么以广东提案为蓝本?因为1920年第六届年会议决,各省联合会都必须分头起草一份学制改革草案,并在次年年会上提交会议讨论。广东省教育会为此组成了一个由71人组成的阵营庞大的学制系统研究会,是各省中最为重视的。1922年《新教育》杂志第4卷第2期有专文介绍其前后经过情形,题目就叫《广东省提出学制系统之经过及其成立》。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其程序之民主、组织之合理、研究之详备、态度之审慎、效果之切实,非常值得今天的人们借鉴。因此,广东草案在11份草案中脱颖而出,被作为年会讨论蓝本。

《中国改革》:壬戌学制的制定,民间知识分子教育群体扮演了改革的主角,当时的教育部,在学制制定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

王丽:第七届广州年会后,各地教育界纷纷响应,开会讨论新学制,许多教育杂志还专辟了学制改革研究专号,出现举国上下讨论新学制的热潮。当时的北洋政府教育部迫于形势,1922年9月在北京召开“学制会议”,邀请教育专家和各省行政负责人对“新学制草案”进行审订、修改,最后出了一个“新学制会议议决案”,准备提交同年10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八届年会讨论通过的。不料在年会上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因为教育部官员大概一时也放不下架子,就打官腔,希望会议只“悉心讨论”教育部提交的这个“议决案”,不要讨论广州会议上通过的“学制系统草案”。这下惹恼了一些代表。会上,浙江代表许倬云(编者注:非曾任台湾大学历史系主任之许倬云)上台演说,把教育部痛骂了一顿,认为教育部那个议决案是换汤不换药,毫无革新意味。当时的山东督军田中玉和两位教育部官员坐在台上静听。事实上,后来教育部所做的,就是批准和认可这个新学制,并且将它付诸实施。

“新学制新的应该是精神,而不是形式”

《中国改革》:如您所说,那个时代的教育改革是自下而上的,是整个社会自发的,联系到我们现在正在制订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你有什么建言?

王丽:这也正是我担心的。虽然这次教育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但最后结果还是由教育部专家班子关起门来说了算,那这样的征求意见究竟有多少意义?决策民主首先要决策过程的民主,即过程要公开、透明。我先不说别的,就说这次教育部为制定这个纲要投入的2300万调研经费,这个钱究竟怎么花的?应不应该向公众交代?还有,教育改革是全社会的事,你怎样才能做到让全社会参与?你用什么来保证?我现在特别担心这个。因此,我觉得,我们是不是有必要借鉴一下我们过去的经验,比如壬戌学制的改革思想、指导原则和决策程序,尤其是决策程序。胡适当时说:“新学制新的应该是精神,而不是形式。”我们今天一提起“五四”传统,好像就是打倒孔家店。其实“五四”并不是那么简单,就拿教育来说,“五四”以后中国现代教育才真正进入一个发展时期。其中最重要的经验便是在学习西方教育的过程中,又很好地继承了本国教育传统。我想,我们这次制定教育规划纲要,如果缺失了对这个传统的继承和借鉴,那是很可能要出问题的。因此,我觉得这个纲要的制定既是一个历史契机,也是对政府的诚意的一个考验。我一向讨厌喊口号,但我今天也提个口号,叫“温故1922,继承五四传统”。

王烽:明确教育改革方向最重要

既然是12年的规划纲要,就应该涉及教育的根本问题,尤其是要明确改革方向。

规划纲要工作开始以后,尤其总理讲话发表以后,纲要的研制者感到压力非常大。教育改革是“规划纲要”中非常重要的一块内容,如果改革的力度不够大,解决现实问题给人虚晃一枪的感觉,从社会影响来讲还不如不做。

这个纲要要达到什么目标,它的功用、功能是什么?我特别同意有些专家的观点,这个纲要应该有三个层次的目标:

高层次目标,是要解决教育的根本问题,如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问题、根本性体制问题,这个要通过深刻的思想解放、充分广泛的大讨论,然后系统作出设计;中层次目标,是要解决长期阻碍教育发展的重大体制问题,比如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和方式、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问题即盈利性与非盈利性、保证教育的公益性和发挥市场机制、高等学校自主和自律、社会参与教育治理的问题等等。低层次目标是要解决教育面临的最紧迫、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例如教育经费短缺、义务教育择校、减轻学生负担问题等等。

我个人的看法,当下重点是解决阻碍教育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紧迫问题,至少从操作的角度来看是这样。但是既然是12年的,就不应该不涉及教育的根本问题,尤其是要明确改革方向。特别应该注意的是,不能将改革方向与现在马上要着手实施的措施混淆起来,不能因为某些改革现在条件不成熟就否定它方向上的正确性,从而失去提出的机会,影响改革的前瞻性。

专题研究过程中,我体会到,第一就是要解放思想。作为研究者要实事求是,要勇于把观点表达出来,保证给高层决策者提供真实、明了的信息;第二,教育改革需要其他领域相互配合。比如,说到增加教育投入,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来衡量,如果财政部门按凑数的思路来对付,诸如将非国民教育系统的投入也算上,或者将土地投入也算上来凑,那就解决不了教育经费短缺和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落实不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所以,教育优先发展,包括财政体制在内的其他体制的改革是十分必要的。第三,冲破一些既得利益非常非常重要和非常

地迫切。现在教育改革处在一个“胶着”期,不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改革无法实质性推进。比如治理择校,比如取消学校行政级别,我们都知道这些改革的必要性,但是面临的阻力也非常强大。最后一点,“规划纲要”做到人民满意很不容易。除了“纲要”本身能否“管用”之外,公众自身有时候是改革的动力,有时候是改革的阻力。比如高考,我们以前的制度、模式形成了既定的秩序,这些秩序他们已经适应了,要改变这些秩序,使他的孩子将来参加高考变得不可预见,也会有人反对。因此,教育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某种引导性,而不仅仅是公众意见的整合;民主很重要,但是它代替不了科学。

袁岳:应允许多个机构提出不同改革方案

教育与医药等公共事业一样,偏听一面就很难获得坚实的公众支持基础。

在对于重大的公共事业的改革方案的提出与推进,应该尝试一些不同的工作方法,尤其应该尝试多方案改革提议法。首先应该允许多个机构提出改革的不同方案,比如在教育改革方案上,可以有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A方案;有民间教育研究机构提出的B或C方案;有某些大学或者多大学联合提出的D至F方案;有半官方或者官方的社会科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的G和H方案;有海外研究机构提出的I和J方案;有公民个人或者个人联合提出的K和L方案;有某些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出的M和N方案;有相关民主党派与公共事业社会团体提出的Q和P方案。多方案的目的在于针对这样一个复杂多面的问题充分提取方方面面的想法与意见,并尽可能地把其中有价值的角度与想法抽取出来。教育与医药等公共事业一样,与广大民众利益息息相关,其中既有很重的积弊,也有很大的既得利益,还有很强的行为惯性,偏听一面就很难获得坚实的公众支持基础。

其次对于系统研究方案的资助。深入的研究也不可能轻易获得,也不是简单地让各方发表一点自己理性或者感性的意见就好,应该有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与论证,因此建议政府应针对重大的公共事业改革论证设立专项研究基金,完善基金的申请、审核、公开、评估流程与办法,允许不同的研究主体申请与联合申请方案设计的资助,并最终将所有方案进行公开。多方案公开,使广大相关的公共利益群体与公众有了切实的选择,就有了更为有效的发言。

再次是对于改革方案的公开辩论。为了便于公众更好的理解不同方案与对于不同方案的思考角度做出明确的选择,也帮助相关决策部门与决策者进行更好的选择,应在媒体、权力机关与政策论坛上设立公开辩论机制,由方案提出者针对改革关键、所采取的关键措施、对于关键争议点的主张设定提出辩护并对其他方案提出评价与质疑,开放网络与媒体评论空间,吸收与鼓动更多的公众参与。

第四,可以针对不同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关键争议点,进行必要的民意测验、专家测评、政策听证、权力机关听证,类似这类的工作也可以进行多轮,相关的听证与政策辩论可以开放媒体直播与现场采访。由于是针对相对属于技术性的领域进行这样的探索性尝试,这一做法也可以推进公众对于策略参与的民主感受,也是问计于民的很好体现。

最后,包括医药、教育、社会保障领域这样的重大事项,涉及到重大资源利益的处理与调动,涉及体制性变革,涉及到权力运用模式的调整,涉及到政府预算的新使用方式,类似这类的公共事业重大改革方案可以有执政党的政策思路与政府的政策倾向的提议,但是基本决策应由最高权力机关在最终的公开讨论下做出决定为宜。

蔡定剑:没有大学自治,就谈不上教育改革

大学自治就是大学有权力来管理学术问题,司法和行政都不应干涉。

我从政府官员转变为学者,深有感触的是我们的大学太官僚化了,我原来从没认为大学校长、下面的那些处室是什么官,但是一到大学里,发现他们确确实实是官,而且相当多的人拼命争这种官。教育主管部门把学校完全纳入行政体系,大学成了教育部的一个下属部门。

教育体制改革,没有把大学自治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是非常悲哀的事情。大学没有自治,教育就不可能实现他的根本目标。我是宪法学者,从宪政的角度看,如果没有大学自治,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由、民主和法治。

大学为什么要自治?我要强调几点理由:

第一,思想的自由和有不同意见的争论,是追求真理的唯一的途径。没有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只有领导的意见正确,追求不了真理。

第二,没有大学自治,怎么会有创新国家,怎么会有创新型社会。没有独立精神的人,奴化的人要做新型的学术和科研,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我觉得在教育改革中,大学自治应该作为头等重要的事情,这是宪法的基本权利。宪法35条讲言论自由,这是大学自治的一个基础。宪法的第47条还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这一条很少受到重视和强调,这就是大学自治的宪法基础。

就像中国必须走向法治、民主一样,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必须是大学自治和学术独立,没有这一点,中国的教育不要谈什么改革。不少人支持大学自治的观点,但会说不现实。我觉得我们一定要把这个目标确定下来,我们要有这种共同的声音,共同的目标,这样才会有可能。

大学自治目前应该怎么做?

第一,解决大学的外部干涉问题。教育法里规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我呼吁修改教育法,就是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的领导是政策指导。

第二,大学行政化和官僚化问题必须解决。这需要解决大学校长由教育部任命的问题,校长的产生应由学校和教授委员会决定。现在不仅是校长,重要大学里面副校长基本上都是教育部来定,结果部里的局长、处长都派到各个学校里当校长、副校长,学校成了教育部提拔官员的地方,这很可怕。

第三,大学自治还意味着大学能够独立地处理内部事务,自主管理而不受外界干涉。一是要解决校长负责制问题;二是要建立校董事会制度和教授委员会制度。像教授聘任这样事,让学校教授委员会来聘任自己的教授、校长,不应该受到干预;三是学生应该建立自己的学生自治会,参与学校的管理,现在的学校事务中,听不到学生的声音,这一点要得到改变。

第四,学术自由,学术自治。主要解决学术问题不受行政、司法的干扰。现在我们评职称、授学位、还有学校管理制度如考试作弊的争议处理,是跑到法院去诉讼,让法院来判断是不是应该给学生授学位,是不是评老师做教授,这是很荒唐的事情。

马相武:政府要把自己作为教改的对象

两个政府内外“夹击”,教育置身其中,其实被架空了。

教育改革是很复杂,我们要抓

住它的命脉,即政府在教育面前是一个什么定位?到底谁是教育的主体?这是纲要首先必须弄清楚的问题。

中国的教育,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大政府的、大规模的、快速膨胀的教育。这是中国特色的教育,是教育的中国国情。

和教育紧密联系的,其实是两个政府,一个大政府,一个小政府。大政府就是教育部、教育厅局和其他政府的教育机构,小政府就是大学的领导机关、行政机关。一个是外政府,一个是内政府,两个政府内外“夹击”,教育置身其中,其实被架空了。现在这种情况已经非常严重,从宏观上讲,大学分成副部级大学或者局级大学。副部级大学几十个,局级大学是上千个。从微观上看,一所大学里面有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还有常务副校长、常务副书记。一所副部级的大学,校长、书记是副部级,常务是正局级,副校长、副书记是副局级,副局级以上官员差不多有几十个,仅指在任的,还不说离退休的。处级干部光是在任的从上百个到几百个不等。教育部也曾经下文,规定什么大学可以有十几个最多不能超过20个处级机构,到了学校就突破了。在突破的同时,还增加了很多副处级机构。

我们不能说教育改革完全没有功绩,应该说它是不均衡的。它完成了一个目标,就是达到了规模化世界第一。但是欠缺很大的是教育软实力、科技软实力、文化软实力、学术软实力。大学光有高楼大厦和政府机构,但是缺少世界级大师,缺少学术和科技的创新能力,缺少和世界一流学术和大师接轨、交流的能力,更别说超越了。

大学教育搞到这种地步,问题的根源集中在体制上。所以,教育改革需要重新出发,从根本上正确定位和积极治理。

从管理体制和社会机制的角度来看,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应该是改革大政府教育,第二个阶段是进入小政府教育,第三个阶段是进入无政府教育。无政府教育在国际上并不罕见,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常态。比如诸子百家时代、“五四”时代,就基本上是无政府教育时代,但是,它们恰恰是思想解放的时代,是文化学术高度创新和繁荣的时代,是“跨国”文化或中外文化大交流、大融合的时代,是百年大师甚至千年大师辈出的时代,历史文化影响极其深远。

政府要把自己作为教育改革的对象,要转换(大小)政府的角色和功能,政府变小甚至退出了,教育改革才能够成功。我曾概括大学教育内部弊端问题两句话,一句话是“官本位”,第二旬是“近亲繁殖”。这是高等教育的两个根本弊端,其后果一是阻碍发展,二是退化畸形。

在我看来,关于教育中长期改革是否成功的指标性标志,主要就是两个,第一个就是大、小政府与教育的关系,也就是教育的根本体制和政府的角色转换问题,第二个就是高考制度。看教育改革成功不成功,就看这两个最关键的指标。

信力建:逐步放开办学限制

受教育者应该可以选择公办学校,也可以选择民办学校。

建立义务教育经费随学生学籍流动的机制

2008年8月,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一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这一措施的出台,可以看出国家在教育上的投资力度越来越大,也贯彻了始终把国民基本的教育权利摆在第一位的原则。但是,这一决策要真正得以实施,还需做进一步努力。例如,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经费补贴该如何到位,如何实现与公办学校的基本平等,就是一个首先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一直以来,民办教育被片面误解为谋利事业。事实上,民办学校也是社会公益事业,不应与公立学校做截然划分:从性质上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样,都是国家公共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而从受教育对象来看,则所有受教育者无论高低贵贱,本地外地,都应当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因此,在招生上,尤其在义务教育经费补贴上,两者应该彼此一致,不容轩轾。

我建议,在义务教育资金拨付上,政府应该将民办教育与公立学校同等对待,不分城市、农村,也不问户籍所在。理由很简单:保障国民平等享有义务教育是国家对国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所需要的义务教育经费应该全部由国家承担。

具体办法也可以借鉴某些地区已经行之数年的成熟经验,将政府资助以“教育券”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受教育者本人,再由其自主选择受教育学校,受教育者可以选择公办学校,也可以选择民办学校,政府的资助跟着孩子走。同时,政府应该建立义务教育经费随学生学籍流动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外来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流动人口应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德国高等教育正在回归社会

何梦笔史世伟

把大学还给社会,让大学成为不同集团、利益、人士共同推动社会繁荣和进步的场所。

《中国改革》:德国在历史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怎样的教育共识?

何梦笔:教育是国家的责任,这是德国的原则。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之后,德国越来越接受这样的理念:高等教育应该免费由所有公民享用,政府大量投资,支持公立教育。

德国高等教育取得了不断的成功,但是顶尖大学与英美的差距却日益扩大,在大学排行榜上很少看到德国大学。现在,德国政府推出了一些新的计划,支持建立本国的顶尖精英大学,这是新的发展方向。

《中国改革》:德国政府如何来支持建立本国的顶尖精英大学?如何对自己的支持进行管理?

史世伟:最主要的是通过联邦政府对大学里的精英中心追加科研经费的方式来支持。在德国,大学科研经费的80%来自于政府,其中的60%又来自于联邦政府。不同于平常教授们的科研经费向专门机构申请的方式,这笔支持资金是直接划向那些成为政府支持的精英大学里的精英中心的。能否成为精英大学,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磋商决定,最后决定时还会考虑州与州之间的政治平衡。而德国研究学会和德国科学委员会则负责对候选大学进行专业评定。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的实力以及营销手段都会发生作用。和我国的有关教育工程不同的是,德国大学里的精英中心是凭借多年的实力竞争,是自己先有成就,才会有政府的支持推动。2005年,德国政府启动了精英大学计划。现在,德国一共有9所大学成为了精英大学,共获得5年19亿欧元的额外资助,其中75%由联邦政府承担。

这种由政府出面组织的选择行为近些年也引起了专业评定委员们的反思,有些委员就提议,政府自己直接组织,效率很低,还要考虑政治平衡,不如将钱直接交给德国研究学会(德国两家科研经费划拨机构之一),由他们来组织相关的工作。

《中国改革》:在德国,政府也对高校实行很具体的过程管理控制吗?

史世伟:政府虽然来管高校,但不干涉学术,由教授委员会来具体负责学术事务。

在德国,中小学教育由教育部来管,大学教育则是由科研部来管,政府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提供基本的教育经费、科研经费、学生后勤管理以及教授职位任命。大学由州政府来负责管理,所需的教育费用包括教学和教授的工资,也就是大学的日常开支以及大学所需的科研经费有80%由政府提供,联邦和各州政府分摊,其中的约60%由联邦政府提供,其余的由州政府提供。德国大学科研经费由德国研究学会以及德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这两个官方的机构通过教授项目申请的方式下拨。大学的后勤事务则交给官方成立的统一的社会化的机构——学生后勤管理委员会,学校里开个小铺或者学生要勤工俭学等事务,都由他们统一来管理。

《中国改革》:德国大学经费的发放以及科研经费的发放以教授为单位,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史世伟:在德国,只有教授才是大学的正式人员,其他都是临时人员,辅助教授来工作。博士生拿到博士论文、还要写水平更高的教授资格论文,获得教授资格再等到有教授退休空出位置之后,才有机会争取到教授职位。德国的教授产生方式很值得推荐,是州科研部将空出的教授职位向全德语世界招聘,一般会在《时代周刊》的周六版专门刊登出招聘信息,大学内部也会刊登。这时候,获得教授资格的或者已经是教授的人都可以去应聘。德国还规定,在本校获得教授资格的不能应聘本校的教授职位。最近我去德国,他们也有了英语世界的美国人去应聘职位。

谁有资格当选教授,由聘任委员会来决定,这由全德语世界的行业权威们组成。他们从应聘者中间选出候选者,然后通过聆听候选者当场报告等方式,集体投票决定排名,一般是第一名当选。

聘任委员会选聘出合格的教授候选人之后,州科研部就会和这个候选人来谈判他的待遇,这包括他自己的待遇以及可以聘用的助手数量。一旦谈判成功,成为教授,就会成为公务员,宣誓效忠宪法,终身拥有这个资格。如果,第一名拒绝了本次教授位置,第-a就有机会当选。德国也有企业赞助的教授的位置,但非常少。在德国,教授们虽然都要效忠于宪法,但只要不做分裂国家的行为,还能经常发出一些自由的批判政府的声音和主张。

虽然是公务员,德国教授的待遇有单独的一套序列,基本上会有一个上下浮动的额度,因此需要谈判。但这种总量管理的方式也导致德国的教授实在非常少,师生比严重失衡,一所大学的经济系有5000多学生,但也只有39个教授,一位著名的讲营销的教授,听他课的有2000人,学生们提问题都要抓阉。更有意思的是,每周两次的和教授交流问题时间,也需要提前预约,预约的名单很长很长,因此交流问题时,教授就会时不时的看表。现在德国也在改革,比如设置年轻教授职位。

因为是教授治校,德国大学里的行政人员很少。在德国,一个学院一般会有两个院长,学院院长和学生院长,有的学院还有学术院长。院长有秘书,协助院长来做事。当院长是教授们的一项公益,大家轮流当,没有额外的资金补贴。

在德国,一个大学只有校长一人是全职,其余几个副校长全部是兼职,钱很少。一般是那些55岁以上、有些学术成就、,当两届之后就会退休的教授来担任。校长的产生是由教授、管理人员和学生共同组成的教授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教授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学术事务。

《中国改革》:相比于美国,德国的高等教育主要还是由政府来支持的。这似乎限制了德国高校的发展。

何梦笔:看全球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其中很重要一点是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很乐意对高等教育进行控制,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政府倾向于控制社会的精英。另一个角度看,社会精英也很高兴被政府控制,很愿意和政府结成这样一个同盟,倾向于支持他们在目前社会中的状态和等级。

近些年来,德国政府和德国公立大学的领导层,认识到需要对德国的公立大学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比如北威州就进行一项改革,通过大学自由法,让大学放开手脚进行改革。这个法律的核心内容是,在法律颁布之前,教授的身份是政府雇员之一,只是在不同的大学工作。改革之后,教授不再是政府的雇员,是大学的雇员。

大学独立之后,政府会鼓励这些大学从外部获得资金来源,不管是从社会公众还是从企业那里获得资金。在这个新的法案中,还有一项意义重大的变革,政府对大学的监管只是负责它的法律问题,只有出现法律问题的时候,政府才介入。而对于非法律问题,如研究战略,招收学生等大学内部的问题都与政府无关。每个大学都有一个决策机构,相当于监事会或者是监事委员会,其成员至少有50%来自于社会和企业,甚至可能监事会主席是私人,而不是全来自于政府。可以说,大学现在越来越多被德国的州政府推向了社会,由社会来管理,而不是政府全面管理了。

《中国改革》:哪些因素影响到了德国公立高校的这些变革?

何梦笔:很多教育观察者都认为,私立大学对德国的高等教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这是在质量意义上。私立大学在教学方面非常灵活,能够迅速做出很多变革和更新,会引入一些新的教学主题,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会不断采纳一些非常新的组织管理模式。

但德国的私立大学还是占据非常微小的数量。目前,德国高校334所大学,有56家私立大学,有43所教会学校,只有3%的德国学生是在私立大学中就学的。真正的私立综合性大学其实只有两个。最主要原因就资金缺乏。私立大学要提高学费,但这在德国是很敏感的政治问题,德国体制是免费提供教育,德国的政党、政治家、民众都很厌恶提高学费,也不希望看到私立大学成功,因为如果私立大学成功了,人们就会说私立大学可以良好运转,就会伤害人们对于免费公立教育的信仰。

当然,并不能够通过经济学分析得出到底是私立教育好,还是公立教育好,只能从实证角度提供这样一个结论:两个混在一起最好,既可以有公立大学,也可以有私立大学,既可以有政府资金来源,也可以有私人的资金来源,很类似美国的情况,让不同的经济力量去发挥作用,尽可能给予这个行业最大程度的自由,从而获得一个多元统一的大杂烩,这样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

教育私有化并不是把一个东西变成私有的那种私有化,是借鉴私人部门的创新性和市场力量,推动它的变革。我们要重新界定公立大学的“公共”的含义,虽然是政府持有,但更多是把大学还给社会,让大学不再受到政府过于繁复、不必要的监管和行政指导,让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来管理大学。公立和私立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能够使大学成为社会上不同集团,不同利益,不同人士进行互动的场所而共同推动社会进一步的繁荣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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