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货币支付直通车”运行

2009-05-22 11:31
大经贸 2009年4期
关键词:币种外币互通

赵 妍

从3月16日起,内地和香港之间的外币支付效率将大为提高,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央行”)日前宣布,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香港金管局”)签订有关建立内地与香港多种货币支付系统互通安排(下称“两地支付互通安排”)谅解备忘录,自3月16日起正式运行两地支付互通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建立两地支付互通安排,是央行和香港金管局为加强两地金融基础设施合作共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双方致力于推动两地金融合作的延续和深化,标志着两地正式建立覆盖多币种的全方位跨境支付清算合作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两地互通支付安排是对此前建成的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一种延续。去年7月,央行宣布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面建成,中国银行(下称“中行”)、工商银行(下称“工行”)、建设银行(下称“建行”)和浦发银行是首批获得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资格的银行。

根据央行的规定,两地支付互通安排的业务范围为符合国家外汇法规制度规定可以使用相关外币进行跨境收付的项目。内地银行通过两地支付系统互通安排进行跨境收付活动,应遵守有关外汇法规制度的规定,两地支付互通安排首先开通港元、美元、欧元和英镑四个币种的跨境支付业务,然后再根据市场需求决定是否开通其他币种的跨境支付业务,目前,这四个币种的内地代理结算银行分别为建行、中行、工行和浦发银行,其香港指定代理行分别为建行香港分行、中行(香港)、王行(亚洲)和花旗银行(香港)。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两地支付互通安排的建立,可为亚洲区内银行提供同时区的支付渠道,有利于提高两地跨境多种货币支付的效率和降低两地跨境支付的风险和成本;也有助于两地的参与银行提高其资金运用效率,增强其资金管理及跨境支付业务的竞争力,进一步密切两地的经济金融联系。

上述人士解释,在没有建立两地支付互通安排前,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的外币资金往来都要绕道相应货币所在经济体。如,一家内地企业要把一笔美元汇到香港,首先要通过内地的中行开户,中行再把资金划到其纽约分行,通过纽约分行再划到香港。

两地支付互通安排建立后,一些中小型银行就可以先把资金划到几个获得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资格的境内银行,这些代理行可以将资金直接划到其香港的代理行再通过其在香港的支付结算平台划给其他境外银行。

“这就相当于在同一时区内直接连通这个外币支付渠道,就不存在隔夜的问题,加强了时效性,还解决了汇率风险的问题。”上迷人士表示,目前这项措施与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试点并无太大关系。

政协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刘皇发认为,把香港发展为人民币离岸中心,并将之作为人民币改革试点,对国家和香港而言,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是十分值得支持的。他建言,中央政府可以在充分考虑金融稳定的情况下,将人民币户口服务由个人扩展至商业客户及允许非香港居民在港开立人民币账户,以扩大本港人民币业务。

而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朱从玖表示,人民币资本项下的可自由兑换,需要开放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才能实现,具体方式上,QFII、ODII都是路径,如今香港居民人民币的保有量也有200亿元,今后如果把港澳居民的投资纳入进来,则多了一个渠道,渐渐把范围和容量扩大,应当是非常积极的思路。

(编辑:赵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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