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丽 钱高霞
[摘 要]城市化是当代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我国仍处于城市化的初期阶段,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我国进一步实现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户籍制度改革成为我国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的当务之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成为加快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城市化 城乡二元结构 户籍制度改革
作者简介:钱高霞(1982-),女,安徽大学社会学系。
一、城市化的本质及我国人口城市化的现状
城市化是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它表现为人口向城市的集中,城市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以及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是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并获得巨大发展的空间表现。[1]从这个定义看,所谓的城市化,实质就是人口的城市化。人口学家认为,人口城市化主要是指人口不断向城市地区集中、农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从而使城市人口比例上升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稳步推进。我国的城市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1999年的30.9%。我国城镇人口增长规模占总人口增长的比重,由1980的55%提高到1988年的57%、1995年的69%,进而提高到1998年的80%。[2]
(一)城市化水平偏低,仍然处于城市化初期阶段。世界银行通常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城市化的发展水平,并以比重低于30%为低水平城市化,达到30~70%为中等水平城市化,高于70%为高度城市化。据此衡量,我国还属于中低水平的城市化,还处于城市化的初期阶段。
(二)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普遍存在。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严格控制大城市发展规模,大力发展中小城市的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城市规划普遍脱离实际,人为压低规划的人口规模致使实际人口数早就突破了规划末的人口规模,由此带来了城市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增长与城镇有限容纳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农村人口增长过快,耕地则因建设占用等原因而逐渐减少,加之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同时乡镇企业发展速度的减缓,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呈减少的趋势。国有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化、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水平提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城市对劳动力需求增长幅度将会相对减缓,从而使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
二、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我国进一步实现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农村人口城市化是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的唯一道路
经济发展史证明,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劳动力供求量平衡和就业结构协调的过程。“在我国,无论是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自身逻辑来看,还是从目前我国汹涌的民工潮的现实来看,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都是势在必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解决农村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最大的‘瓶颈”[3]。可见,大力推进我国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已成了当务之急。
(二)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城市化是当代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城市化水平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进步状况的重要标志。“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城镇化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在当今国际社会,越是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人口城镇化水平也越高。因此,农村人口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4]城市化发展的滞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我国农村人口城市化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还会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延迟我国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由此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
农村人口城市化使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很多因素之间的问题,经过考察,学术界认为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城市化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人口大量剩余劳动力急需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而城市无法安置那么多劳动岗位而产生的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二是已经转移到城市的农村人口所面临的诸如收入低、生活条件差、保障制度不健全等以及由此产生的心理问题;三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其他问题,如生态资源遭到破坏的问题、城市化程度在各地区分布严重不均衡的问题等等。
针对学术界对农村人口城市化问题的探讨,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人为性的因素即制度性的设置问题。我国的户籍政策人为地限制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城乡二元结构一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性因素,户籍政策恰恰是这种经济结构产生和发展的根源。在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方面,我国实行的是严格从紧的政策,在这种户籍政策的控制下,即使农村人员已经进入城市并且已经从事了非农产业劳动,也不能将其农村户口转成城市非农业户口。“这些农民离开了土地,又不能融入城市,成了与农民和市民均不同质的群体,构成我国目前社会结构中的第三元。”[5]
随着十五计划的结束,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要实现户籍制度的最终改革仅靠城市接纳农村人口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因为二元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遗留的产物,所以要改变这种不公平的城乡分割,根本上应该完善经济体制的转轨。”[6]努力做到在户口失去特殊福利含义的条件下,打破城乡分割、区域封闭,实行以固定住所和稳定就业、收入为依据申报城镇户口的政策,适应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平等对待新进城落户居民与原城镇居民的权力和义务,逐步实现人口的自由迁徙,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制度的改革朝着制度化、法制化的方向迈进已成全民共识,而和谐社会的建设无疑是弥补传统户籍制度给社会带来伤害的最好良药。”[7]
加快城市化和户籍制度改革都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手段。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能够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同时,户籍制度的深化改革也会为城市化提供良好的制度保证。加快城市化进程,能够带动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能够促进城市化水平提高。构建有效机制,实现城市化与户籍制度改革的良性互动,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举措。
参考文献
[1][2]叶欲民,中国城市化之路经济支持与制度创新[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P8,P1
[3]杨竹节,论农村人口城市化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3.6,P85-86
[4]达即至、宁海林,农村人口城市化与农业产业化[J], 城市问题,2006.5,P73
[5]刘冠生、绉培明,我过农村人口城市化滞后的原因与对策[J], 华东经济管理,2002.5,P19
[6]张天添,浅谈我国户籍制度改革[J],技术与发展,2008.8, P48
[7]李长安,户籍改革:推到割裂中国经济的藩篱[J],西部论丛,2008.4, P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