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国民
兴趣是一个人对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热情和肯定的心里倾向,是引起和维持注意,参与及认识的一个重要的内在因素,是推动人们去探求新事物,研究新问题从而形成一种创新意识与能力的精神力量。
兴趣不是先天的,而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需要是行为最本源的动力,人们总是对需要相关的事物感兴趣。学习兴趣来源于求知的需要,而求知欲,好奇心和热爱美好的事物则是人的天性。
兴趣对人所从事的活动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兴趣不只是对某种事物的表面关心,而是人的一种积极探究某种事物的认识倾向,因此,兴趣一经形成,便会磁石般地吸引着人们去参与,从事和认识某种活动。而对于学习来说,学习兴趣首先成为学生能否积极,主动,自主学习的重要因素。而对于音乐学习来说,知识也好,技能也好,整体音乐素质也好,均离不开兴趣与爱好这个根本的源泉。音乐兴趣是学生音乐学习的动力,是产生情感的基础。同时也是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如果学生对音乐产生了稳定而持久的兴趣,就可以激起对各种音乐实践活动的积极参与,进而获得良好学习效果。倘若学生对音乐不感兴趣,只是被动地学习音乐,就不会产生有效的学习效果,甚至会形成一种对音乐学习的厌烦心里。学校教育只是人生的一个学习阶段,已经进入终身学习时代的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比掌握学习内容更为重要。变“学会音乐”为“会学音乐”,更需要把学习兴趣归还给学生。因此,把音乐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让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接受学习为探索学习,便成为音乐学习中的首要问题。另外,音乐与人的生存,成长,发展紧密相连。爱乐是人的天性;对音乐的需要,是人的共性。音乐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充分挖掘每个人的爱乐天性和习乐潜能,最大限度地发展每个人的音乐兴趣与音乐爱好,并使其逐渐提升为一种稳定,持久的心里品质,成为一种生活的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讲,培养学生音乐兴趣已不仅仅是为了获得音乐学习的动力,其本身就是一种目的,是一种反映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层面上的具体目标。如果通过九年义务教育连音乐兴趣都没有在学习心中建立起来,那么就不能不说我们的音乐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是失败的。如果我们的音乐课不能让学生喜爱音乐,音乐不能成为发自学生内心的需求,那么,任何所谓的“音乐学习”对学生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
关注和重视学生音乐兴趣的培养,发展学生的音乐需求与爱好,既是音乐学习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动力,也是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终身热爱音乐的根本保证。试想,让学生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让学生经常保持一种对音乐学习的积极心态和愉悦体验,学生便会真正体会到音乐的乐趣,音乐课堂便成了学生精神上的家园,音乐将长久地留在学生心中,成为其心灵美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