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资关系 论道劳务派遣

2009-05-21 10:09
人力资源管理 2009年5期
关键词:合同法劳务用工

2009年4月18-19日,由人力资源管理杂志社、人力资源管理全国理事会主办的“全国首届劳务派遣高峰论坛暨2008年度劳务派遣诚信单位评选颁奖盛典”在北京京燕饭店隆重举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侯永志、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王通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薪酬分配室主任何凤秋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在开幕式上为60多家荣获“2008年度劳务派遣诚信单位”的企业颁奖并做了重要讲话。他们结合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对劳务派遣行业的规范管理、政策法规、形势任务、发展趋势等重大问题进行了阐述和指导,还一致肯定了这次论坛对促进就业、和谐劳资关系的重要意义。

在论坛内容的安排上,既有相关领导高屋建瓴的政策解读,又有权威专家鞭辟入里的展望和指导,既有管理咨询和劳务派遣行业领军人物坦率真诚的经验分享,还有用工企业代表联系实际对派遣机构的殷切期望。近百位代表充分地沟通了信息,交流了经验,建立了友谊,达成了由人力资源管理杂志社牵头成立劳务派遣诚信企业联盟的共识。

兹将本届论坛嘉宾精彩的演讲内容取萃撷英,摘录于下,以飨读者。

亦抑亦扬拾遗补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劳动关系室主任、著名劳动法专家李天国从专业角度分析了法律环境的变化对劳务派遣带来的影响,并热情解答了与会代表提出的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对劳务派遣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防范警示。谈到对劳务派遣的看法,他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的规定体现出两个特点:

一个是“亦抑亦扬”。《劳动合同法》的初衷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当前形势下最重要的是解决就业问题。劳务派遣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就业,但是在各种体制都不健全的情况下,又不能让它发展太快,在抑制的过程中,要合情、合理地引导其发展,逐步完善对整个行业的监管。我们对劳务派遣行业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立法同样也需要一个过程。

一个是“拾遗补缺”。我国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由政策向市场转化需要过程。《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本质上是希望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而并非完全限制其发展。发达国家对于劳务派遣的具体细则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例如日本的派遣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为72%,雇佣性为23%。《劳动合同法》给劳务派遣的定位应该是很准的,例如关于“三性”的问题,正常情况下“三性”对于劳务派遣的影响并不是太大。我个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把其放在第66条就代表着立法者的愿望,希望大家对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的认识慢慢回归到理性,没有强制性规定是有一定理由的,模糊状态也许更好。

虽非主角前景美好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劳务派遣——任重而道远》的专题演讲中,首先对劳务派遣行业的未来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劳务派遣行业的与会代表提出了殷切的希望。接着,对劳务派遣公司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一,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员工签订合同,给予最低工资。其二,必须跟被派遣公司签正式劳动合同,而且需要履行所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必须定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保证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对于社保办理、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具体问题,必须要跟在岗的正式劳动者沟通签订。其三,由用工单位造成的损害,用工单位不可把责任转交到派遣单位,但派遣机构可以先付100%,然后再找用工单位解决,这叫连带责任。

对于当前社会上关于劳务派遣的争议,郭军的观点十分鲜明:劳务派遣,需要,但它不是主角,它就应该站在调剂余缺、拾遗补缺的位置。有市场有前途,但运作待探索。发展到一定时候,国家会给予政策支持。派遣机构要有良好的心态,不能捞一票就走。

增加人力资本铺设人才通道

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著名人才专家王通讯作了《金融危机条件下,我们应该如何从人事方面加以应对》的专题演讲,联系当前形势,从宏观的高度论述了应对金融危机的策略,指出“抓内部培训、抓结构调整、抓制度建设”是中国企业应对经济危机的有效方法。

王通讯认为,当前我国的主张是裁员不应成为首选,应该把拉动消费看成重点。政府的立场是让老百姓就业就业再就业,主要的任务是如何关注问题、改善民生。企业要抓内部培训,增加企业内部资本。员工要增加自身知识素养,提高工作技能。关于制度建设,王通讯寄语企业:一是人才价值在企业得到体现了吗?如果人才的价值得到实现,实现方式值得研究。二是人才成长的GDP,我们铺设了吗?我们的人才怎么成才?我们很多单位,一个人一辈子在一个单位,不学习不发展。我们可以开辟成长通道,设置技能类、销售类、铺助类通道,让每个人有台阶可爬。如果我们没有成长的道路,企业的人怎么会有成长的感觉呢。所以主要是企业要有给人才发展的通道。

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专业能力

深圳市方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聂有成是我国劳务派遣行业大名鼎鼎的实战研究专家,他结合劳务派遣业的机会、优势、风险和劣势分析道,随着HR外包全球的广泛应用,用工法制环境的不断复杂化,更多企业选择弹性的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劳务派遣取得了合法的地位,迎来了大好的发展机会。但由于国内专业化研究和发展的滞后性,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较低,整个市场的不成熟,以及信息技术水平较低,这些都遏制了劳务派遣的发展。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行业规范,个别非法机构对整个行业的影响,不正当竞争,这都给整个劳务派遣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营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只有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专业能力才能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大有作为。

对此,聂有成重点论述了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人才培训体系的建设以及服务产品的深度开发等方面的观点和具体做法,为与会企业提供了很好的示范。特别是他的关于共同构建HR外包服务共享平台的设想,赢得了代表们的热烈掌声。

南北差异明显区分地域特色

易才集团法务总监金志勇认为,从全国劳务派遣状况来说,东部、南部的发展比较快,南北方的发展有明显的差别。南方制造业较多使用劳务派遣,北方则集中在办公室文员、秘书等岗位。从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来说,外来的劳动力较多,低端的人员占据金字塔的主要位置。

目前整个行业处于初期发展的阶段,应该加强劳务派遣的规范性,严格劳务市场的准入制度,明确市场的主体地位。同时,建立劳务派遣的监管和赔偿机制,对劳务派遣岗位加以限制。在劳务派遣企业的发展上,易才的主张是立足全国。要在相对大的范围内,建立分支机构。因为中国的劳动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地域性强的特点,各地政策不一样,这就需要更多的触角、更多的人员能够了解各地区的政策,能够给客户一个整体的意见,而不是简单地说,只在某一地方能够把业务做好。

品牌自律建设促进行业发展

北京泰索斯人力资源公司总经理程高纯在总结了泰索斯26年来的发展历程后表示:当前人力派遣行业由于社会环境的急迫性、市场竞争的核心所在以及业务发展层面的需要都导致了派遣行业对品牌自律的必然要求。他强调,品牌自律需要高度与长远,在成本与规范、利益与道德、眼前与长远等矛盾面前,要在乎企业与从业人员的选择。泰索斯愿同全国同行,共同努力,严格要求自己,珍惜来之不易的品牌积累与百年难遇的机会,倡导行业标准与道德,以自身规范运作去抵制不正之风,以加强产品优势与品牌优势去促进行业发展。

增强安全意识严格制度管理

四川利德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王鹏在发言中讲道,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都属于工伤事故,而用工单位也往往把那些事故发生率高的脏、累、差的岗位转为派遣岗位,这给派遣公司增加了很多责任和风险。由于派遣员工的流动性大,更换频繁,造成职工在上班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公司只买了工伤保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为此,我们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派遣制度和运行机制,尽量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比如我们派人经常到用工单位检查走访,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和用工单位沟通解决,沟通不好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并说明存在的危险性并明确责任。我们还经常用别人的事故教育派遣员工,严格要求员工按章操作。我们做到三不放过:本人不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管理者没受到警示不放过。其次,加强对派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把安全的警钟放在第一位,时刻强调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就是家人的幸福。

加强三方交流注重员工培养

北大纵横是我国管理咨询业的领军企业,该公司合伙人皋占强从管理咨询的角度,探讨了劳务派遣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必须提升企业管理能力的问题。

杲占强分析说,劳务派遣挣的并不是人头钱,而是服务的费用。派遣公司提供的服务价值越高,他所获的利润自然也就越高。如果你都能达到高端猎头的位置,将一个农民工培养成为一个大型企业的中高层,那你的工作就是猎头的工作。这就不单单是将几个农民工派到一家企业去掏下水道、保洁,而是一个培养人的过程,如果你的公司这样去做劳务派遣的话,那么你的市场将会是非常广阔的,并不会随着经济危机的到来而缩小甚至衰败。

派遣公司应该与用工单位共同构建一个组织,将所有曾派遣过的人员和现有人员整合起来,成立一个小组,多在一起沟通与交流,共同去讨论解决所遇到的种种问题。这样既是对公司能够持续长远发展的考虑,又是对劳务人员负责任的表现。如果你重视到这一点,那我相信你的公司一定会做得越来越好。

看重资质信誉考察能力实力

通邮集团人力资源总监马秋颖女士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站在用工企业的角度,针对代表们普遍关心的“企业如何选择外包公司”等具体业务内容进行阐述。她指出,首先,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第二,通过调查派遣机构的行业口碑、服务报告可信与可行度、成立背景、人员组成、组织机构设置等对承包机构的声誉、可持续发展性,以及是否可以满足长期承诺等,考察承包机构的信誉和质量。第三,从承包方的组织背景、机构组成、咨询师、培训师的从业经历、学术程度等方面考察其是否具备严格遵守、灵活运用国家法律、政策的意识和能力。第四,部分承包机构通常会采取代垫保费或其他费用的方式来保证员工社会保险的连续,这也就考验了承包企业的经济实力。

猜你喜欢
合同法劳务用工
浅析国有企业多元化用工管理思路
劳务派遣转向劳务外包的分析与思考
《合同法》施行前租赁期限约定之探讨
2016年劳务用工形势分析
浅析我国违约金制度的改革
劳务派遣策略思考
论我国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劳务派遣,面对一堵墙
情事变更原则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