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菁霞 朱容皋
【摘要】世界上经济发达的国家农村职业教育界反贫困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模式,政府十分重视农村职业教育的启蒙教育,农村职业教育进入厂校合作的模式,有利于能力的培养和开放式教学,体制灵活、形式多样;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模式,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以公立学校为主体的办学体制,体制多元性、灵活性,课程教学开放;以德国为代表的欧盟模式采用“双元制”,是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基本途径,影响较大,其经验值得我们去学习。
【关键词】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模式;比较
世界上经济发达的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农村职业教育界反贫困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模式
1.1 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农村职业教育的启蒙教育
日本少年时期将手工课施于教学过程,日本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一般由职业高中、各种学校及专修学校隶属于各地方政府的部分职业训练学校组织实施。其中,职业高中在2001年共有2064所,学生数约为91万人,占整个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22.4%。所谓其他学校,指的是在学校教育法所规定的学校以外的、与学校教育类似的、具有教育功能的各种机构的总称,办得好的各种学校可以升格为专修学校。专修学校因招生对象及教育内容的不同又分为一般课程、高等课程和专门课程三种。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开设高等课程,占专修学校总人数的11%,高中毕业后入学人数的82%,一般课程的招生对象及其入学年龄没有统一规定。占专修学校总人数的7%。至2001年,共有专修学校3495所,学生总数约为75万人。日本的私立学校占80%以上,在学制上呈现出很强的灵活性,特别是各种学校和专修学校,学制从1年到3年不等[1]。在日本,农村职业教育责任超前,职业高中为乡村私营企业培养初级技术人才,在操作过程中具备应变能力,这种类型的学生的教育却称之为职前教育,进企业后,他们训练有素,动手能力强,成为企业力量的中坚。为了推动农村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日本政府还给农村职业教育诸多优惠政策,农村职业教育教师工资比普通教育教师高10%,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在就业安置等方面优先等。
1.2 农村职业教育进入厂校合作的模式
农村职业教育不发达,是日本职业教育的一大特点,这是由日本的国情所影响的。日本企业实行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等用人体制。年功序列作为日本特有人事制度基本原则,对员工职务的升迁、工资的递增是按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考核的,这样员工对企业的依附力很强,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对员的职业培训,因而十分重视进入本公司员工的职前和在职的职业培训。虽然现在日本企业越来越重视目标管理制度,从目标完成的情况来进行人事考核,这就是从能力主义工资向成果主义工资过渡,但对员工的职业培训仍然十分重视。另一方面,企业普遍认为学校不可能培养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只能在工作中形成,学校所能培养的只是可培训的能力[2]。故而,企业对新员工的培训比较看重,企业的职业培训是当前日本有效的技术教育。
厂校合作教育制度有三种形式:企业内职业训练机构和公立定时制高中协作共同制订教学计划,各自分担培训任务;企业委托公立定时制高中进行教育与训练,由企业提供设备设施;企业自办私立高中,厂校合作教育制很受社会欢迎[3]。
1.3 有利于能力培养的开放式教学——“课题研究课” [4]
日本农村职业教育教学目标是以学习态度、应用知识、技能教育与复合能力四位一体的培养模式,从1994年开始,日本农村职业教育为达到这一目标而不懈努力,设置了一门必修课——“课题研究课”,这门课程是一门综合课程,实施步骤包括:课前指导,自行设定题目,组成课组研究小组,制定每年的学习计划,开展各种学习活动,总结研究报告,自我评估,这种新型的研究型学习方法是日本农村职业教育以能力为根本的帕累托最优。
1.4 日本农村职业教育体制灵活、形式多样
针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的多样性、灵活性,日本职业教育的体制也多样而灵活。公私并举,年限灵活,特别是私营企业在职和职后的职业教育更为出色。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就形成了并列的三种学科:以升学为目的的普通科;以就业为主要目的的职业科;而综合科兼二者有之,三种课程在法律上地位平等[5]。职前的农村职业教育虽相对薄弱,但是职后的企业职业培训形式多样、十分出色。
2.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模式
美国是一个社会发展很快,经济十分发达的国家,其国民综合素质提升迅速,学历教育层次较高,在农村职业教育方面,以农村高等教育培训为主体的社区学院颇为著名,他是国防大学际上较早进入农村职教选取进行列的,在这个领域中影响较大。美国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分三类机构施行。
一是综合中学(普通中学)。这类学校偏重于动手能力尽是职业技术型教育,开设的课程较多,有普通课程,职业课程,课程选择的主动权交给学生。
二是职业中学。普通课程和职业性课程同时开设,学生可以选择职业性课程。也可以选择普通课程,这类学校也侧重于技能训练。
三是农村职业教育中心。它是一种非全日制的培训机构,它可以为学生开设职业技术课程,在农村职业教育中心培训,在综合性中学或职业中学学习普通课程,学习时间根据双方机构灵活调整。
美国农村职业教育可以在综合中学实施,有35%的中学毕业生要选学职业课程,这种课程是为就业打基础的。大约有16000所综合中学开设了类似课程,由于美国没有像中国意义的农村职业学校。大部分中学毕业生毕业后将在继续教育机构中学习。
美国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做法:
2.1 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1862年,美国就颁布了第一部职业教育法案——《莫雷尔法案》(Morril Act),首次承认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地位与作用;随后颁布了《史密斯—休斯法》(Smith—Hughes Act)(1997年)、《职业教育法》(Vocational Education Act)(1963年)等职业教育法律。由于职业教育明确规定了职业教育的地位作用,接着美国政府逐年向农村职业教育增加投入,教师进修、考核标准、教育标准、职业技能标准与等级考核标准等方面指标具体化,因为美国的法律体系完整,美国职业教育保障有力。
2.2 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以公立学校为主体的办学体制
农村职业教育的实施主体是综合中学和职业中学,由于美国职业教育具有大众性的特点。因此起彼伏,农村职业教育主要由学校这个公共教育机构来承担,雇主参与职业教育的程度较低,这与美国的个人、竞争、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和职业高流动性的国情密切相关。雇主对公立职业技术教育的参与主要是担任咨询委员会成员。有些雇主也参加了合作教育,这种教育把优秀的职业学校学生放到了实际工作岗位上(部分时间),参加合作教育项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多于中学后阶段的。工商界参与公立职业技术教育的另一种形式是购买、购买可以是给予费用补偿,也可以是特定培训项目[6]。
2.3 农村职业教育体制多元性、灵活性
农村职业教育体制以其多元性、灵活性应对市场需求。农村职业教育虽以公立学校的职业教育为主体,但仍辅之以多样而灵活的职业教育、培训形式。非学校控制类职业培训就有许多,如雇主基(employer-based)训练,美国各公司每年花费约300亿美元用于正规的在职训练。还有学徒训练,期限1—6年不等,正规学徒训练包括课堂教学和动手操作两部分,1988年共有30.3万徒工登记。60%的登记徒工属于是建筑行业,木匠、电工和管工占40%[7]。美国农村职业教育的三类机构,特色各异,综合中学开设的普通课程较强,职业性课程较弱,教师职业技能和专业设施也都较差,大多数学生毕业后将在继续教育机构中学习,后期教育机构也可从中招到素质不错的学生。职业中学和农村职业教育中心的教育设施先进。社区学院在办学过程中,积极办学形式灵活开放,厂企办学、厂企校联合办学、社区学院在办学过程中,积极参与工厂企业的职业技术教育,提供对社会的合约服务等。
2.4 农村职业学校职业课程教学呈现开放性
农村职业教育的课程教学在社区学院表现尤为突出,这种开放式教学,注重了学生技能操作的培训,采用现场教学、实物教学、模拟训练、电化教学、社区服务等实践教学方法,重视实验室和实习工作实验室内。其教室设计特别,“教学楼中通常是每三间为一单元,中间一间是教师的工作室,供教师备课和准备实验,两边的一间是讲课的教室,另一间便是较大的实验室”[8]。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也特别注重职业技能的培养,通过开放性教学提高学生职业能力。
3.以德国为代表的欧盟模式
德国“双元制”在欧盟农村职教体系中一枝独秀,影响较大,对于还在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职教体制的我们来说,其经验尤其值得我们去学习。
3.1 “双元制”的基本内涵
德国双元制(Double Syetem),即徒工培训双重职业训练制度。双元制下,私营企业与公立职业学校共同担负培训徒工的任务。宏观调控也具有双元性,对企业的职业教育训练的管理和调控是联邦政府的职能,而职业学校教育的管理则是各州政府的职能。要求对企业和职业学校的教学加以协调,使两个办学单位的办学行为密切配合。这种企业和学校共同培训学徒工的制度就是双元制。
双元制的培训地点是一种复数制度(Plural system)。每个接受职业教育的对象先由企业招收为徒工,然后就近送入职业学校免费学习。因此,每个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企业内接受培训的学徒,又是公立职业学校的学生。他们既要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又要遵守职业学校的规章制度[9]。
德国的双元制,起源于中世纪的手工业,师傅带徒弟的模式进行行业培训。一些企业施行双元制培训,使许多人找到工作,欧盟的经济迅速崛起,是德国能够走上世界大国的根本原因。双元制职业培训是德国农村的职业教育的主体,注重实践始终是贯穿培训的一个环节。德国人把这种职业培训方法叫干中学即双元制职业培训,这种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以企业为主的岗前初级职业培训,是德国培养初级员工的重要形式。
德国政府义务教育有12年,儿童6岁上学,普通义务教育9年,职业义务教育在最后三年完成,故而双元制职业培训是义务教育,由政府出资完成,学生完成9年义务教育后,就业前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然后进行“双元制”职业培训,3年后通过国家考试才能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这些员工,在名义上是企业的学徒工,实际上是学校的学生。企业重视操作,学校重课程。以周为单位培训的属工学类,在企业3天半至4天,在学校学习1天至1天半。管理类的培训则连续几周在学校课堂中进行,员工培训分3年,第一年在师傅指导下进行基础培训,在车间实训,进行操作训练,第二年是专业技能学习,第三年是专业知识学习,三年学习结束后参加两次国家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指导如同中国高考,考生考试合格者,由行业联合会颁发全国通行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德国的职业资格晋升制度,初级职业资格证书非常重要,这种证书可以作为升入大学的依据。
3.2 “双元制”是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基本途径
3.2.1 制度完善、法规健全
德国是当前世界上职业教育制度完整、法规健全的国家。德国农村职业教育全国施行“双元制”,国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不完全实施“双元制”。德国中等教育种类颇多,各类中学都与职业教育建立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他们可以根据各自需要通过职业教育分别取得学士学位、技术工人、技术管理师傅等相关证书。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结束后,凡年龄不足18岁且不准备继续升学的青少年,必须接受三年职业义务教育(不仅学费全免,还发给津贴费用)。
1969年德国颁发了《职业教育法》、《企业宪法》、《远程教育法》等与农村职业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1970年建立了具有法人资格的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负责德国的职教科研和决策。1981年《职业教育促进法》更对职教研究机构的职能进行了规范。其职能得到法律定位。1992年研究机构制订了国家确认的约370多种行业的培训条例。各行业都有一个条例作为培训的法律依据,专业名称,培训年限,教学内容和计划都有明确的规定。
3.2.2 经费充足,投资未来
德国的经济体制以市场为主,社会福利较好,学生教育经费由国家负责,农村职业教育经费充足。学徒工在企业学习的培训费用全部由企业提供,而在职业学校的学习费用则由自己负担。德国十分重视农村职业教育,投入大量资金,其一是因为德国经济的发展,法律的保证,其二是他们对职业技术人才的重视。他们认为国家资源不足消除贫困只有出售高科技、高质量产品,故而,对培训工人的投资就是投资未来。在德国,选择职业教育很明智,如北莱茵·威斯特伐伦州电力集团2004年招收徒工220人,报名者超过3000人,职位竞争十分激烈。
3.2.3 面向市场,注重实践
德国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面向市场。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统计部,专司收集全国信息,包括经济、技术、工艺等内容,增加了哪些新技术、新工艺,并每年至少发布一次人才市场信息。据此得出人才市场需要进行多大规模的培训,需要进行何种工艺更新,国家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应该做何种课题研究,论证结束后又要颁什么条例。研究机构有研究人员500多人,在全国各地收集反馈各种信息。
德国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视,并且要求做到学以致用。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的时间比为3:7或2:8。巴伐利亚州慕尼黑职业学校的一周培训时间,安排1-1.5天在学校学习,3-3.5天在企业实践。教师实践能力也很强,如奔驰公司职业培训中心现有教师全部有实践经验,其中60%直接来自工人师傅,经培训后才走上教师岗位。职业学校的教室有的像车间,车间有的像教室。教室内设置不同的实验仪器、数控机床,有的教室被分成两半,一半是讲台、课桌椅,一半是机床,边学边练,理论联系实际。每所职业学校的徒工培训中心都有陈列学生产品的橱窗。陈列学生设计、制作、产品的奔驰公司徒工培训中心入口处,就陈列了由徒工制作的第一辆奔驰车原件模型。由于职业技能强,适应市场需求,因而德国“双元制”培训的学生失业率低。根据2004年的文献反映,双元制职业教育下的德国青年失业率比其他欧洲国家要低得多(德国为9.7%,法国为20.7%,西班牙为22.4%,意大利为26.5%)[10]。
3.2.4 硬件充实,理念先进
德国农村职业学校的外表并不华美,他们能将钱用在刀刃上,教学设施十分先进,硬件充实,学生实习车间与生产车间的教学设施完全相同。德国的办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上体现以人为本,在培训过程中十分重视自学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实习车间的每个机床上都有绿、黄、红不同颜色的灯。徒工如果能独立完成,绿灯亮。如果出现失误黄灯亮,红灯亮时徒工要自己来解决问题。如果出现无法独立完成或出现重大失误,这个时候老师同学都来帮忙,团队协作精神得到充分体现。
3.2.5 行业协会作用重要
德国行业协会是双元制运作机制中的重要环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德国《职业教育法》规定,每个行业协会都要成立一个职业教育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决策结构。其职责是:组建职教机构;规定除国家统一规定以处的规章制度;认定培训资格;审查培训合同;确定培训时间;组织技能考试;仲裁职教签约双方矛盾;监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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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立项课题“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研究”的成果,课题批准号:XJK08CZ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