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作人文艺批评的宽容原则

2009-05-18 02:41张文淼
西安社会科学 2009年4期
关键词:周作人

张文淼

摘要:在五四新文学的先驱中,周作人对文艺理论批评,特别是对新文学创作的批评最为专注,最具理论自觉性和批评个性。他从文学创作和文艺批评本身的特点和规律出发,提出了著名的批评“宽容原则”,并且在其一系列文章中予以深入地阐述,对廓清五四时期混乱的文艺批评思想,将现代文艺批评引向健康发展的道路起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周作人;文艺批评;宽容原则

文章编号:978-7-80712-402-3(2009)04-146-02

作为五四文学的奠基者和先驱者,周作人在文学创作。文艺理论建设,外国文学翻译等方面均有其独特的贡献,而五四时期的文坛尤为明显的是作为文艺批评家的周作人的存在。周作人从文学艺术和文艺评论本身的规律出发,对于批评“宽容原则”的深刻阐述,不仅是其文艺批评理论中最有价值最为瞩目的部分,而且更是五四思想解放运动与文学革命的可贵成果。直到三十年代,著名左翼批评家阿英也称赞周作人的历史功绩在于“确立了中国新文艺的础石”。

在《文艺上的宽容》一文中,周作人说:“文艺以自己表现为主体,以感染他人为作用,是个人的而亦为人类的,所以文艺的条件是表现自己。……各人的个性既然是各各不同,(虽然在终极仍有相同之一点,既是人性)那么表现出来的文艺。当然是不相同。……因为文艺的生命是自由不是平等。是分离不是合并,所以宽容是文艺发达的必要条件。”周作人把宽容作为文艺发达的必要条件,其实质是尊重创作个性的自由抒发,承认文学创造性思维的求异性、活跃性,并着眼于文学精神现象的无限开发性。他认为,新文学创作正是因为缺乏个性而导致题材狭窄和主题单调,大多数文学创作“太抽象化了,执着普遍的要求,努力去写出预定的概念,却没有真实的强烈的表现出自己的个性,其结果当然是一个单调。”所以他大力提倡文学创作要张扬个性。只要“依了自己心的倾向”,不管“种果蔬也罢,种药材也罢——种蔷薇地丁也罢,只要本了他个人的自觉……用了力量去耕种,便都是尽了他的天职了”。不光文学创作是需要个性的,周作人认为,文艺批评也是一种个性的创造,批评的过程往往是“在文艺里理解别人的心情,在文艺里找出自己的心情,得到被理解的愉快。”,批评家主要是要表现批评主体对对象的印象、感受,要尊重对象表现的主体情思。因此,“我们要在批评文艺作品的时候,一方面要诚实地表白自己的印象,要努力于自己的表现,一方面更要明白自己的意见只是偶然的趣味的集合,决没有什么能够压服人的权威,批评只是自己要说话,不是要裁判别人”。正是基于这种对文学自身规律的认识和对个体个性的差异理解,周作人提出了著名的批评“宽容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1、他认为不能以所谓普遍的情感为标准来统一文学,进行文艺批评。当时,很多人从文学的社会意义角度出发,用功利主义的方法来从事文学批评,以为“个人的意见以至苦乐是无足轻重的,必须是合唱的呼噪始有意义”,所以主张反映多数人的情感,认为自己个人的情感与人生无涉,是缺乏社会意义的。但周作人却认为,这是“凭了社会或人类之名,建立社会文学的正宗,无形中厉行一种统一”,“我们不能规定至少需写若干人的苦乐才算合格,因为所谓普遍的感情,乃是质的而非数的问题。个人所感到的愉快或苦闷,只要是纯真切迫的,便是普遍的感情,即使超越群众的一时的感受以外,也终不损其为普遍”。他举例说,《礼拜六》派的小册子,迎合社会心理,得到普遍的欢迎,可是其文学价值却是等于零。这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人数的多少并不能代表文学的普遍与否,更不能代表文学的价值之高低。周作人的这一见解,破除了在文学创作上以所谓内容的社会涵盖面之大小来判断文学价值的简单做法。

2、他认为不能以已成势力的文学理论为标准来统一文学,进行文艺批评。“每逢文艺上一种新派起来的时候。必定有许多人——自已是前一次革命成功的英雄,拿了批评上的许多大道理,来堵塞新潮流的进行。”周作人以俄罗斯的别林斯基、托尔斯泰为例,指出他们虽为文学争到了社会性,但又用文学的社会性这一理论去限制文学向其他方面发展。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其始正确合理,其终却不正确不合理的结局,周作人认为是这些流派在开始时代表着一种文学上的探索精神,代表着文学的新气象,而最终则代表着这种文学探索精神的终止,代表人的精神领域的收缩,代表着文学新气象向文学旧气象的转变。所以,其始是为文学的发展,是对原有文学格局和文学正统的破坏,而其终则为文学的停滞,是对既成文学格局的维持,是文学正统的建构。由此周作人得出结论。批评家“过于尊信自己的流派,以为是唯一的‘道,至于蔑视别派为异端……与文艺的本性实在是相违背的。”所以,周作人建议批评家不妨各有自己的流派主张,但同时又要以博大的胸襟和理解的精神去鉴赏一切的作品。

3、周作人同样认为不能以一种文学现象为标准来统一文学,进行文艺批评。因为文学本身是永恒发展的,文学现象永远只是文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片段,是由特定文化环境决定了的。“表示生命之颤动的文学,当然没有不变的N-律,历代的文艺在他自己的时代都是一代的成就,在全体上只是一个过程。要问文艺什么程度是大成了,那犹如问文化怎样是极顶一样,都是不能回答的事,因为进化是没有止境的。许多人错把全体的一过程认作永久的完成,所以才有那些无聊的争执。”“我不相信某一时代的某一倾向可以作为文艺上的永久模范。”所以,周作人坚决反对文学上的固步自封。目空一切。认为文学恰如世界万事万物一样,自有其生长发展的过程,细水长流才能生命不腐,文学上不存在绝对的统一、亘古不变的信条与准则。如要硬力统一标准或自造模式,那么文学将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失去其特有的灵性与价值。因此,他认为不能根据已成势力的文学理论来统一文学。一种文学观念,尽管在其创始人那里,体现出一定的价值,但绝对不会有永恒的价值。能够普遍地指导所有文学现象。他“告诫批评家,不要在作了前一次英雄以后。就以功臣自居,形成思维的定势,以守成的态度来反对新兴的潮流……”只有秉承这样的理念来进行文学创作和文艺批评,文学才能够健康长足地发展下去。

周作人不只在理论上提倡“宽容原则”。在实际的文艺批评实践中更是做出了表率。五四时期,他扶持了一批文学新作并倡导开拓了一些新的的文学样式的美学风格。当时有很多人对小诗是持怀疑态度的,周作人发表《论小诗》一文,说:“我的意见以为最好任个人自由去做他们自己的诗,做得好了,由个人的诗人而成为国民的诗人,由一时的诗而成为永久的诗,固然是我所希望的,既是不然,让个人发抒情思,满足自己的要求也是很好的事情。”对于个性的文学,周作人总是努力为他们拓展出自由的空间,让他们有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他既不轻易赞同流行统一的看法和定论,也不愿意固守单一既定的批评标准,而是以宽阔的胸襟,去发现和理解新潮

的甚至是出格的创作所体现的价值,为遭受诋毁的作品鸣不平。正是周作人第一个对郁达夫的小说《沉沦》里惊世骇俗的性苦闷的描写做出了科学的分析,指出作者所描写的是“青年的现代的苦闷”,高度赞扬作者在描写“生的意志与现实之冲突”,“理想与现实之冲突”方面,“实在是很成功的了”;文章反复强调“《沉沦》是一件艺术的作品”。不能说是不道德的小说,反对封建文人“凭了(旧)道德的名来批判(新)文艺”,他对于那些声称汪静之的《蕙的风》“有不道德的嫌疑”的言论也予以驳斥,肯定了《蕙的风》的思想艺术成就,并以惊喜的心情欢呼:“见了《蕙的风》里的放情地唱,我们应该认为诗坛解放的一种呼声,期望他精进成就。”并预言如果依靠传统的威势去压迫异端的文艺,当时可以暂占优势,但在后世看去往往只是自己的献丑。周作人的这两篇文学评论,充分表现出作者为新文学护法的勇气,具有鲜明的时代意识,显示了五四时期新文学阵线的理论见识和批评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周作人提倡的“宽容原则”并非是无原则的调和和忍受,“宽容绝不是忍受。不滥用权威去阻遏他人的自由发展是宽容,任凭权威来阻遏他人的自由发展而不反抗是忍受。正当的规则是,当自己求自由发展时对于迫压的势力,不应取忍受的态度;当自己成了已成势力之后,对于他人的自由发展,不可不取宽容的态度。”因此,周作人一再强调,一方面要争取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发展自己个性的权利,一方面又要尊重、容忍、保证别人自由发表意见,发展个性的权利。任何用自己的自由与个性去压制别人的自由与个性的企图,都是对“宽容原则”的根本背离。同时,他所说的“宽容原则”,也有其一定的对象和范围,“旧派的不在宽容之列”,“是因为它们不符个性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对于那些陈腐的,已失去生命活力的如“为文盲”或拟古的文章就不应宽容,而是要猛烈地抨击,以寻求性情的抒发,个性的张扬。

周作人提出的文艺批评的“宽容原则”,其理论价值和意义是不容低估的。虽然他独特的声音在当时的文学批评史上多少显得标新立异,但当我们抛开过多的外在因素,从文学自身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去看他的主张时,便不能不说周作人是富有远见的,也是极具理论勇气和批评胆略的,即使在若干年后的今天。周作人批评的“宽容原则”对于我们科学健康地进行文学创作和开展文艺理论批评,也具有极其深远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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