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科
中国从未有过如此多的国企大面积地身陷“贿赂门”。颇具戏剧意味的是,这些贿赂案是由太平洋彼岸的美国送来的讯息和证据引爆,而涉嫌受贿的中国企业却接二连三宣布否定性自查结果。
真相,至今仍藏在黑幕中。
CCI“搅乱”中国
CCI(美国控制组件公司)是一家为电力行业、核工业、石化天然气行业等工业领域的不同用户提供调节阀设计及生产的跨国公司,占有70%以上中国市场份额。
2009年初,CCI分别负责财务和销售的两位前高管涉嫌行贿被调查。4月8日,CCI的6名前高管被牵连带出。7月22日,CCI对其海外贿赂行为表示认罪。
一件涉及向中国9家国企行贿的大案,由此浮出水面。
就在国内检察机构还不明究里的时候,美国加州中央区法院南部司7月31日出具了一份36页的起诉书和两份CCI前管理层人士的认罪书,详细揭露了CCI在海外的行贿过程和手段,还原了CCI在中国的行贿路径。
CCI最早贿赂的中国国企,是中核集团下属的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美方起诉书显示,在1999年到2000年间,CCI分别向对“田湾核电项目”(TIAN WAN音译)有影响力的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人员,支付一次2.2%的回扣和两次5万美元的贿款。这些贿金都通过加州富国银行打到瑞士UBS银行的账户上。
2000年7月14日,被告人CCI高管R.Carson又向另一名CCI管理人员发了一封“机密邮件”称:“我们已经付给他们(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相关人员)10万美元,剩下的10万美元等他们在这儿的时候再给。”
对于CCI的揭露,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回应简洁:“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接着被CCI拉下水的是中石油,这个大牌企业两次出现在起诉书中。
中石油第一次出现是在起诉书的第18页,时间是2004年3月18日,交易双方是一名中石油官员和负责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销售业务的R.Carson。
R.Carson建议,CCI向这位中石油员工支付1.5万美元(约10.2万元人民币)的贿赂款。其目的是,确保CCI公司能够拿到中石油的订单。美国检方称,这张订单应该是来自中石油在四川地区的天然气项目。
2004年4月6日,CCI的全球销售行政副总裁Paul Cosgrove批准了这笔付款。7天后的4月13日,R.Carson和Cosgrove通过加州的富国银行,向中国银行的一个账户电汇了这笔款项。
中石油第二次出现,是在起诉书第19~20页。受贿人是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物资装备公司(CPMEC)的一名员工。
中石油两次出现在美方查处商业贿赂的起诉书中。
2003年11月10日,CCI公司的一位销售人员向R.Carson写电邮说:“在对中国石油物资公司KELA-2项目的销售过程中,公司报价52万美元,但是客户把价格拉高到74.904万美元。客户同时要求22.9万美元的回扣.以咨询费方式返还。”
KELA-2项目,对应的是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的油气田“克拉2气田”。
2003年11月25日,在R.Carson的要求下,Cosgrove批准支付22.9万美元回扣。
随后,这些回扣在R.Carson和Cosgrove的同意下,分5次“到位”。有一笔2000美元,甚至是在洛杉矶机场直接以现金交付。CCI公司返还回扣款,细致到连20美分的零头,都没有抹去。
这样算起来,根据指控,中石油和中石油下属物资装备公司相关人员两次受贿金额达166万元人民币左右。
在听闻陷足“贿赂门”后,中石油随即组建5个调查组,发现有11个项目19个合同与CCI及CCI代理商有关。调查组还着重调查了26位骨干员工和外界重点关注的西湖项目。
“截至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公司内部人员收受过CCI及其代理商的商业贿赂。”中石油执行董事兼法规主任武广齐表示。
在美方起诉书的第23页,还陈诉了关于CCI向中国东方电气的行贿细节:在2004年3月19日,R.Carson向其他两位CCI公司高管发送电邮,宣称需要支付东方电气公司3位官员回扣,达到整个合同金额的9%。同时,需要向惠州、(深圳)前湾,以及深圳3个项目的“朋友们”各支付2000美元。
2004年3月24日,为了能够拿到上述3个项目的订单,CCI公司承诺支付67.1695万美元给3位“客户”。
2005年2月1日和2日,CCI公司通过加州富国银行向东方电气官员的恒生银行的账户分别支付了10.4540万美元和12.5447万美元。
对相关指控,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称,已于第一时间对与该公司有采购业务关系的9家所属单位和子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结果是,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也没有发现相关人员有接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国华电力遭到的指控类似。
在起诉书第24页,是关于CCI向一家名为国华电力的企业行贿的细节。受贿官员手上有“泰山二期”的决策权,CCI公司因此行贿3.6146万美元,其中一笔是2003年10月21日,CCI通过加州富国银行向纽约马隆银行的账户支付2.45万美元,用于支付中国客户在名校宾夕法尼亚大学读书的“公子”的学费。
8月17日晚,国华电力宣布,公司从未直接或间接与CCI有业务联系,不可能涉入CCI贿赂案。
起诉书提到的CCI公司行贿对象也有华润电力。
经查,华润电力旗下共有3家企业涉及与CCI的交易。其中,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直接由总承包商负责采购设备的招标及谈判,且由总承包商与CCI公司订立合同。
另外两笔交易,根据CCI公司提供的证据,是支付了佣金给两家代理商。
“收受佣金的人员不是华润电力的人员,像是中间商,不能完全说他们是代理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王小彬回应。迄今为止,九大涉案国企中,华润电力算是回应最积极。
同被指控的电力国企还有大唐电力、定州电力。目前大唐电力声称,暂不能确定公司与美国CCI公司行贿案有关。
在起诉书的附件部分记录显示,为了获得中国东海春晓气田项目的设备采购订单,CCI向中海油员工行贿6.87万美元,换得14.2975万美元净利润。
不过随后,CCI母公司IMI公司为中海油辩护,称极可能是CCI前员工及其同伙私吞了这笔钱。
在这九大国企卷入CCl贿赂门背后,一个人起着关键作用。美国检方起诉书和高管认罪书披露了这个在中国“攻城略地”的主角名字和社会关系——R.Carson,曾担任CCI公司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销售主管,是CCI公司前首席执行官卡森(Carson)的华裔妻子。
CCI公司一份文字记录显示,这位深谙中国人情的R.Carson曾在公司战略会议上对CCI高层提出,在中国展开业务的指导方针是必须培养“朋友”,并且提出了可能成为“朋友”的一些中国官员名字。
目前,美国检方正在起诉的8名CCI公司前高管,其中2名已经认罪,但是其他的6位仍未结案。
整个的高管审判预计将在今年12月8日进行,如果罪行成立,CCI前首席执行官卡森将面临15年监禁,他的妻子R.Carson则因为另外涉及毁灭证据罪,两项罪名如果都成立,将面临50年的监禁。
26家跨国公司“失足”
记者从美证监会和司法部网站查找到,被美国制裁并备案的贿赂中国跨国企业,除CCI外,还有10家。
离CCI“贿赂门”案发最近的是美国不干胶产品巨头艾利丹尼森(Avery Dennison)。其在华分公司艾利中国2009年7月28日承认,在2002—2005年间向中国政府官员及国有企业员工行贿。
2009年2月11日,美国ITT在华全资子公司南京古尔兹制泵有限公司被揭露涉嫌在中国行贿国有企业员工。
2008年12月15日,德国西门子被查出,其子公司通过一家商业咨询公司贿赂中国政府官员以换取项目合同,遭美国罚款16亿美元。
2008年6月5日,美国电脑化测量设备和软件商法如公司(Faro)承认在2004-2005年间向中国政府官员行贿,被罚款295万美元。
2008年6月3日,美国生产医疗器械的AGA承认在1997—2005年间向中国政府官员行贿,被罚款200万美元。
2007年12月21日,美国电信设备制造商朗讯(Lucent)承认在中国2000—2003年间利用315次访美旅行,行贿近千名中国国有企业员工,因此被罚款250万美元。
2007年10月1日,美国制冷设备商约克国际(York International)承认在2001年至2006年间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几个国家以咨询费名义非法行贿政府官员,被罚2000万美元。
2007年9月25日,从事IT的荷兰ParadimBV承认其在中国等国的非法行贿行为,被美国罚款100万美元。
2006年10月16日,美国从事钢铁回收的Schnitzer Steel Industries承认在1999—2004年间向中国及韩国的国有企业员工行贿,被罚1520万美元。
2005年5月20日,美国医疗器械商德普(DPC)承认在华子公司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从1991年开始至2002年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最后被罚480万美元。
在这备案的11家当中,除CCI、美国ITT、德国西门子外,都是总部或分公司在自我检查中发现,然后主动向证监会坦白,以求从宽处罚。
这11家,并不是贿赂中国的跨国企业全部。
未在美证监会或司法部网站找到相关文件,但已在中国案发的其他违规跨国公司有:力拓、大摩、IBM、沃尔玛、家乐福、麦肯锡、雅芳、ABB、麦当劳、安讯、日立、捷普、富士施乐、惠尔浦、默沙东15家。
2009年7月,澳大利亚力拓集团驻上海办事处的胡士泰等4名员工被爆涉嫌商业贿赂。据了解,倘若中方查实,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也将跟进调查力拓案情。
2009年2月,摩根士丹利发现一名中国区雇员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并向SEC作了汇报。目前,SEC和司法部相关调查情况没有公布。
2007年8月,法国零售业巨头家乐福中国总部发出通告称,北京区域的8名经理级员工因涉嫌收受供应商贿赂被警方拘留。此案涉案贿赂总额超过百万元。
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判决书称,IBM高管2002到2003年间通过中间人的安排,与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违规会面。作为报酬,IBM将22.5万美元以服务费的名义汇入中间人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之后转交张恩照。
同年,包括麦当劳、麦肯锡等公司22人涉案的一系列商业贿赂事件,被公安部列为典型案件。
2004年3月,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默沙东(MSD)公司解雇了20多名中国分区副经理和医药代表,理由是“假以学术推广的名义报销娱乐费”。
2003年12月,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报审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时,为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厅长彭木裕之妻在香港导购,并为其支付了10余万元人民币的购物费。
买来利国际采购管理咨询公司首席采购技术官汤晓华对大陆商业贿赂案件研究发现,案发地多集中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等发达地区,每次行贿索贿价值在1万~10万元之、司。
遵从中国“惯例”
目前,仅美国500家大公司中,已有400多家落户中国。涉案的26家跨国企业相关员工,受警方传唤时,回答最多的是自己所为只是遵从“行业惯例”。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密切,中国的“行业惯例”可能也渗透进一些跨国公司。
中国的“行业惯例”的形成似有渊源。上世纪90年代,外资和私企的商业环境和待遇是令人羡慕的,而国企正陷入接近全行业亏损阶段。
从1998年开始,中国拉开了国企3年脱困.大战,之后,“国进民退”,资源向国企集中。国企在大陆渐获领先外资和私企的地位。
于是,面对这块全球的投资热土,跨国企业需要展开“入乡随俗”的公关式竞争。
面对通过“关系”来完成交易的这种“中国性知识”,外籍员工尤其是外籍高管绝少上阵进行商业贿赂。众多在中国生意成功的跨国企业多注意实现人力资源的“本土化”,大量起用本土员工。一方面中方人士深谙行业“潜规则”,另—方面有利于外籍高管规避自己的责任。有了中国员工这座桥梁,外籍高管会暗示下属“要想办法签下这个单”,但不会明示下属去行贿。
跨国企业与本土企业相比,更容易为行贿高层布局,而且更注重长远投资。
美国检察院公布的文件中显示,西门子通常的行贿策略是聘用外部商业顾问。这些顾问都是跟政府上层有关系的当地人。西门子承认,在全世界共有2700多名这样的顾问。正是这些人通过秘密账户把西门子的上亿美元费用送给了政府官员。
由于有了这些“中旬环节”,就给调查、取证和落实增添了许多不确定性,其过程也不乏“中间人”私吞的事实和可能。
由于行贿隐蔽,跨国企业作案时间长。CCI对中国企业的贿赂从1998年一直到2007年其10年。德普的中国行贿史从1991年末到2002年12月,潜伏14年后案发。“AGA案”潜伏11年,朗讯、艾利丹尼森和Schnitzer Stee Industries在华行贿案则都潜伏了7年之久。
汤晓华经过数据统计,包括跨国企业在内的大陆商业贿赂高潮基本发生在20世纪末到2007年之间。
长年的秘密贿赂,使得美国SEC和司法部介入后,往往需要半年至一年的顺藤摸瓜式调查,才至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