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阳
“县长啊,你知不知道,整村的人在等你咧!”愤怒的村民围住县政府大楼。
桃园县长徐鸿志回应:“我也无法度(台语,没办法),你们去中央陈情吧!”
1984年5月4日,由于高银化工厂重度污染,愤怒、猜疑和无止境的等待救援,终于点燃台湾桃园县大潭村民接二连三的抗议怒潮,“大潭村痛病事件”由是爆发。但最终,他们的呐喊无济于事。
两年后,大潭村居民以反讽的方式对外宣布:欢迎杜邦来大潭投资建厂——1986年6月,惊闻政府批准美国著名化学产品生产商杜邦公司投资鹿港,鹿港民众群起抵制,引发警民冲突。数万居民联署陈情书,急送“总统府”,一场“我爱鹿港,不要杜邦”运动展开,最终鹿港人获得当局的尊重,杜邦的投资遭拒。而大潭村民为了出当年的恶气,故意打出“欢迎杜邦来大潭”的旗号挤兑当年不理会自己的政府。
时间到了2009年9月26日,反对在澎湖设赌场的澎湖人获得的来自当局的尊重则是当年群体性事件中的大潭人和鹿港人都不可想象的。就澎湖能否开设赌场以发展旅游业的议题,澎湖人选择了要观光、不要赌场,以公投形式否决了当局的建议。县长王干发连称,绝对尊重县民选择,澎湖今后将发展绿色能源结合观光。
从暴力抗争到联署陈情再到公投,60年来,台湾的公民自决权逐步确立,自决机制也在民主进程中逐渐完善。10月10日,马英九在“国庆日”发表的“治国周记”中认为,这60年使台湾脱胎换骨,“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其实已经超过在大陆的时间,而台湾人民以台湾精神完成改革,是国人共同的骄傲。
“台湾公投”澎湖经验
澎湖公投否决博弈后,台湾“饭店业教父”严长寿忍不住笑出来:“太好了,这是台湾的进步!”
澎湖县博弈公投至9月26日傍晚开票结束,全县73651名投票权人之中,赞成设赌场的票数13397票,反对票17359票,无效票298,公投结果为:开放博弈业未通过。全台湾震惊。
台湾的公投,并非在政府领导下的公民自决。按照台湾《公投法》第10条、第13条规定,中央及县市政府无权举办公投,需要人民联署至规定人数后经公审会决议,公投方能推行。以影湖博弈公投为例,澎湖县政府无权提出公投议题,这次联署由澎湖县商会发起,始得举办公投。
不过,这次公投仍然引发了程序上的争议。台湾的公投观念是“不投票就代表反对”,因此此次澎湖博弈条款取消了“投票人数应占投票权人总数二分之一”的门槛。对此,台湾中研院法律所筹备处助理研究员黄国昌表示反对,他介绍:“执政者操弄公投法,不顾民意强推政策的时候,就透过投票率的高门槛来扼杀反对民意;在需要民意为施政背书的时候,就把高门槛的路障拿掉,离岛建设条例的修订即为一例。”
而支持者台湾智库法政组召集人徐永明则认为,现行公投法的投票率高门槛,把没有投票的人都归为反对派,让反对派以为消极杯葛即可反制法案,所以只有取消门槛,透过反复论述,以理念吸引支持者,才是民主社会应该遵循的体制。
虽然取消投票人数门槛引发争议,但此后澎湖县政府给了正反双方足够表述空间。蓝绿有不同立场,但这场公投没有蓝绿对抗,完全由澎湖民众自行决定是否要发展赌场,催票者是两组民间社团。投票前夕,反赌联盟串联全台反赌团体在县府所在地马公市举行“守护之夜”;而支持开赌团体也不甘示弱,组成200台车队在全岛大游行,并透过信件、电话拉票。在两方鼓动下,澎湖籍的在台人士纷纷返乡投票,机场人潮爆棚,航空公司近日增加2500个机位,仍是班班客满。
得知公投案未通过,一向支持博弈的澎湖旅馆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王福荣认为政府环节出现问题。“政府配套措施说明不足,大多数民众在不了解情况下投票,再加上公务人员和老人家观念保守,反对赌博。而推动博弈、了解博弈的人占少数,太过沉默,博弈公投才无法通过。”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恰恰掌握大量公共资源的政府保持适度“沉默”,“宣传力度不够”,才使得这场公投可能更具公平性和民主。台行政院院长吴敦义称,博弈公投无涉蓝绿,何况,反对澎湖设立赔场的以军、公、教为主,是蓝军的铁杆支持者,所以政府的立场、主张是中性、公正的,澎湖民意决定不要赌场,那就不要设赌场。
更值得称赞的是,早在2003年,澎湖县政府就有借开设赌场发展观光产业的计划,并曾于当年举办过一次咨询性投票,但同样未获通过。如今,准备了6年的政府依然没能说服民众。可事后,反赌联盟还不依不饶,他们称,花800多万元新台币办公投,结果证明澎湖政治人物长期以来争取的博弈并非人民所愿,这是浪费公币,政府都应为走错路负责并向澎湖县民公开道歉。
“公民反映出了不一样的价值观,不以暴发户的心态(看待开赌场),而是更重视生活品质与大自然的价值。所以政府要更用心,不要只从赌博这个角度看未来。当你是美女时,何必入风尘。”严长寿说。
“公投法”五年之痒
澎湖公投是台湾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博弈公投,也因为取消了“二分之一门槛”,成为第一个投票结果有效的公投。虽然议题未过关,但与之前数次公投和公投争议相比,可以说是台湾制定公投法以来,最“成功”的一次公投。
早在《公民投票法》制订期间,蓝绿就有过纷争,当时也引起了大陆方面的关注。公投法一直是民进党的长期主张,民进党的党纲之一是台湾前途由台湾人民自主决定,因此在很早就提出以“公投”的形式决定台湾的“国土区域”与国际地位问题。
公投法第一个法案版本由民进党籍立法委员蔡同荣在1993年提出,但提案未获通过,该提案中就包含了“不设限条款”,即允许人民就主权、领土、“国号”、“国旗”、“国歌”等进行公投。
2003年核四争议发生后,时任台当局领导人的陈水扁再次提出通过公投来解决有关问题。之后民进党就积极推动公投法。国民党与亲民党两党在得到台湾行政院的修正版本后,在2003年6月改变立场,宣布支持公投。
2003年11月28日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了公投法,该法于2004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经过蓝绿协商,这部法律主要内容是以国亲两党提出的版本为主体,否决了含有“统独公投”(对台湾是实行两岸统一还是独立进行公投)内容的民进党立委蔡同荣版本以及民进党版有关“公投制宪”(通过公投确定是否制定台湾新的“宪法”,建立“台湾共和国”)的条文。但国亲两党也作出了妥协,该法纳入了民进党的防御性公投条款,这也成为北京数次严厉批评该法的原因。
公投法首次运用在2004年的“总统”大选。这次台湾首次的公民投票案,由陈水扁当局提出,共有两案,第一案为“强化国防”,第二案为“对等谈判”。希望借由和平公投进行有效的预防性作为,积极维持两岸的现状。此次公投与2004年“总统大选”同日举行,但因领票率皆未达全台投票权人总数二分之一的法定门槛,二案的投票结果均为无效。
第二次运用也和“大选”绑在一起。虽然世界各地公投法案大多与大选合并举办甚至印在同一张选票上以提升投票率并节省成本,但是寄希望大选获胜的民进党采取的这种“公投绑大选”的策略受到包括中美在内的各方强烈质疑以及国民党的反对。2008年,在无法彻底阻止“公投绑大选”的情况下,国民党也提出了自己的公投案。
于是,参加2008年台湾立委选举、“总统”投票的台湾民众手中的选票变得不再单纯。立委选举中,民进党提出“讨中国国民党党产公投”,国民党则提出“反贪腐公投”:“总统大选”中,民进党提出“台湾入联公投”,国民党相应提出“务实返联公投”。因投票数未达全台投票权人总数二分之一的法定门槛,四案的投票结果均为无效。
纵观公投法实施5年,前几次公投都充满蓝绿对立色彩,而且公投是否通过其实并非提案者所关心,公投彻底沦为政党企图借制造议题达到胜选目地的工具。
而台湾民众普遍关心的“核四”等实质影响到民生的议题却一直出不了立法院,蓝绿都像变色龙一般,时而支持,时而反对,公投案也就不了了之。终于,在公投法实施5年之际,一场澎湖博弈公投让台湾民众看到了这部法律的“用处”,这着实是台湾民众期待看到的进步。
“可不可以”和“有无必要”
虽然只是地方性质的公投,但澎湖公投引发的效应不可小视。过去几年,全台湾各地似乎兴起了一股公投热——在澎湖公投前,台湾行政院公投审议委员会否决了民进党提出的“ECFA”公投。早前,民进党在宜兰县提出的“恢复直兰童玩节”公投案也被否决,而环保人士多年来倡导“核四公投”的声音也未减小。
而大陆方面,几年来,无论是官方还是学界,一旦台湾有“公投”争议,就坚决反对。无论是“ECFA公投”还是过去“入联公投”,大陆方面都会担心其沦为变相的“台独公投”。
对此,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陈孔立教授称:“以ECFA公投为例,国民党反对,他们的理由是ECFA不涉及主权,所以不需要公投。也就是说,蓝绿双方其实有一个共同点:涉及主权一定要公投。对此,正确的说法应当是:涉及主权,台湾无权公投。”这一点,可以说正是“可不可以公投”的分界线。
因此,陈孔立认为:“一些重大的民生、法律议题,只要台湾当局肯花费巨额成本,只要纳税人能够接受,也未尝不可,(大陆方面)没必要反对。因此,台湾要对澎湖博弈、核四举办公投,只要大多数人同意,应当是可以进行的。甚至,在ECFA方面,如果有很大争议,似乎也可以通过公投来解决,因为那属于‘公民复决的公投,不涉及主权。”
不过,问题的另一关键在于“有没有必要”公投。“毕竟公投是一种危机处理机制,是为解决某些特定议题而设计的,它不是经常使用而只是‘偶尔举办的一种直接民主机制。ECFA公投,如果马政府说明白了,不是多数民意反对签署,有必要动员社会资源进行公投吗?”陈孔立称。
不少政党政客的公投提案加入“政治意图”,曾让多数“公投案”胎死腹中,也引发民众不良观感。当年,台湾公投法通过时,大陆舆论强烈批评这是“台当局误导民众上演公投立法闹剧”,他们称:“岛内已经把公投绝对化、神圣化,到了没有多少_人敢于反对公投,谁反对公投就是反对民主的地步。”
但是澎湖民众的选择无疑给当年反对立法者上了一堂民主课,至少他们远比大潭和鹿港民众幸运。
编辑 涂艳 美编 黄静
2009年9月26日,澎湖县博弈公投现场的公投规则布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