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少华
端午时节,赣东北的雨总是下得没完没了。那天。贵叔在屋檐下指着滂沱大雨,突然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就没了声音,死了。
我小时候,贵叔说,农历四五月间。天庭里是沙和尚当值。此神在流沙河里住得久了,性喜水,成了正果后仍秉性不改,使降魔杖拨开天帘,可劲地往人间倒水。我不信,说沙和尚老实巴交的一个挑夫,这事真归他管?贵叔说,别不信,天底下有一种东西叫天梯,叫神仙给藏起来了,只有读书读到天眼开了,才能觅着它。
贵叔死的那天,我正好在他身边。只是记不起他为什么事笑了,而且笑得那么痛快淋漓,就像他说脏话骂人一样。通常,说脏话和骂人是两种很让人厌恶的习惯,但我喜欢贵叔说脏话,不管对谁;也喜欢他骂人,只要不是骂我。
村里人都说。这个贵叔。连死都死得跟别人不一样。其实,贵叔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还少吗?贵叔得了脑血栓后,就在病体稍安时立下遗嘱,让他儿子在他死后把他剁了喂狗,说是只有这样,才对得起他这辈子吃掉的大大小小无数的狗。为这事,贵叔还请来村里的头头脑脑们作证,非得让他儿子在遗嘱上按手印。儿子死活不肯,说这种事想想都忤逆。贵叔拧,但不发火,说:“你这小子懂他娘的八卦牡丹螳螂屁,人死了不就是狗日的分文不值的一身烂肉?埋在地里。腐骨一堆,还不如喂狗来得爽快。再说没有狗,老子早就他娘的死翘翘了,哪里还有你这个狗屁不通的小兔崽子!”说这话时,贵叔表情自然,一如往常。儿子听了,只好随他。事后说,反正死不死由他,剁不剁由我。
我听了这事。却多少有些体谅贵叔的心情,虽说立遗嘱在乡下老家是一件极为稀罕的事,更何况贵叔要立的遗嘱是如此内容。我毕竟是了解贵叔的。当年——约莫就是70年代初吧,我刚认识贵叔那会儿,他一家六口住在冷坞(地名)的破庙里——那种凄风苦雨的日子我至今记得。听别人说起过。贵叔是异乡人,不知怎么的辗转到了我们那地界。起始,还只是两口子拖一双女儿,在废弃的戏台上搭窝住下,形同乞丐,却不见他们伸手向别人要,而是摆开随带而来的草药。瞧那架势,俨然是个走江湖的郎中。那年头,乡下人身有沉疴的大有人在,却省不下钱来到正规的医院看病,通常都是担子似的熬着,直至带进棺材。于是,贵叔的药摊渐渐地就吸引了不少的老汉老妪,胆子大些的,就有图便宜捎回草药煎了来喝的,不料竟很有起色。如此日久,贵叔就有了些声息。戏台上的炊烟也慢慢地与一日三餐合拍起来。
也是机缘巧合,正赶上那年公社决定在我们大队启动一项亘古未有的大工程,要把山那边山库的水凿洞引到我们这边来。使五个大队数千亩耕地告别靠天吃饭。凭了那时的政治动员能力,政府一声令下,百十条汉子十数个妹子自备炊宿用具蜂拥而来。那时的人命贱,衣食毋须多虑,但凿洞开渠何其艰辛?有个头痛脑热、伤筋动骨的就在所难免,而最近的卫生院又在数十里之外,往返周折煞是不易,公社和大队的干部为此颇费脑筋,议来议去,就想在大队部开一家卫生所。房是现成的,药、械可以打报告向上头要,只是一时找不到医生。有人灵机一动,推荐了贵叔。就这样,浪迹江湖的贵叔终于有了一处归宿。
乡下人实在。不但给贵叔记了工分,而且还把“破四旧”时毁得面目全非的一座废庙拨给了贵叔-让他一家四口在那里安生。废庙建于冷坞,听地名就知道是个僻静的所在,孤零零地锁于山坳。距最近的人家有二里之遥。那会儿,囿于政治气候,庙里僧散佛空,徒余四壁,那份苍凉阴森劲,可想而知。贵叔大概是此前就习惯了,不光是快乐地住了下来,且似乎是劲力萌生,竟在短短的两年内捣鼓出一儿一女两个孩子来。佩服!
吃饭的嘴多了。又没有正经的口粮和自留地。大队给赤脚医生额外每月补贴的几十斤谷子就填不饱一家大小的肚子。人饿了,越发的馋。看见带肉的东西就恨不得囫囵吞下肚去。开始,贵叔是吃蛇。开春时节,蛇们从洞里游走出来,抖擞精神捕食养精蓄锐后,开始做传宗接代的事情。身陷爱情沟壑的蛇们这时都有些傻气,扎堆地蠕在田沟里卿卿我我,不见了平日里的灵气和狠劲。只见贵叔一边骂骂咧例的,一边拿个树杈捡肥大的叉了两条,塞进布袋里扎牢,回去剥了下酒。蛇肉这东西,清淡,尝鲜还可以,吃得多了,就嚼不出个子丑寅卯来。贵叔又骂,眸子里的光亮贼溜溜的,盯上了四邻八村的狗们。
就是因为这狗肉,我和贵叔才一天天地有了交情。
捉狗不比捉蛇。蛇无主。而狗在乡下却很有些用处,看家护院就不说了,单是狗身上的数十斤肉,在那个饥荒遍地的年代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所以吃狗就远比吃蛇来得不易。贵叔要吃它们,自有手段。
狗不是猪。猪是圈养的,残羹剩饭通过猪的肚肠复合成肉。狗是相对散漫的,东奔西走逮住什么吃什么,食物的多样性因而也决定了狗肉的美味。当然,世界是相对公平的,猪因为安享食宿而短命,狗却因为风餐露宿而长寿。老家的乡人信佛,除非不堪,通常并不吃狗肉,妇女、老人更是讳莫如深。如果不是因为贵叔,我那地方的狗们甚至是快乐的,如今,狗们为了贵叔的快乐只好作出牺牲。不过这种牺牲实在有点过于惨烈。
贵叔捉狗,形同作战。他认为,像大队干部那样拿个铁箍四处随意套狗脖子的捉狗方法,技术上过于简单,而且毫无战术可言。大队干部们的头顶上有着一道道看不见摸不着的光环,它的耀眼甚至连狗都可以感觉得到。也许狗们认为。生而为狗,死后有葬身干部肚肠的光荣是一种福份,所以它们才前仆后继地慷慨赴死。我清晰地记得,因为狗肉,县里、公社的头头脑脑们,常常零零星星地踩车而来,宾主七八个人围炉而坐,狗肉在粉丝、菜条中被煮得色泽明亮,领导们酒后的额头被火光照得透亮,一副多快好省的盎然局面。贵叔只是一个赤脚医生,血统里也没有高贵的成分,但贵叔既然要吃狗且迷上狗肉美味,他就只能最大程度地开发自己的聪明才智。
贵叔有几副祖传的草药,治腰痛、哮喘还有不育症有特效。贵叔说,药得有引才显其效。否则药性失去调和。泥沙俱下,不但无益,服者反遭其害,病人需以雄狗的血为引,和汤喝下。如此这般,才能徐见其功。这是贵叔的部分原话。私底下,他跟我说,做医生有许多窍门,说话叫人似懂非懂便是要紧的窍门之一,让大伙觉得神神秘秘的,好像言辞之中大有玄机,人们才会心生敬畏,对医生和医生开的药就更加的虔诚,由此也就更有益于病。至于药引一说,贵叔自嘲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耳!我在贵叔的破庙也看到过不少页面泛黄的线装书,问其来历,贵叔说是早年游方时顺手牵羊而来,乡下人识字的不多。能读古书的就更少。
这么一故弄玄虚,贵叔吃狗就不成问题。通常,乡人不屑更不敢屠狗,投医者为了身体,往往牵了狗来,央贵叔代为宰之。贵叔一边骂娘,说你他娘的叫老子看病还让老子打杂,老子看你是瞎了狗眼把老子当成他娘的狗腿子了!一边憋住窃笑,把狗拉到河边上,先在地上掼晕了,再用脚踩住狗头。取刀在脖子上使劲一捅,黑沉沉的狗血便顺着刀身喷射而出,溅在碧水清幽的河面上,诡异得很。
狗肉性暖,补肾气,壮阳实,煞是见效。想是贵叔常年累月地吃,阳气过盛,见了女人。就有些麻烦。卫生所里,瞧病的以女性居多,反正里外就贵叔一人,故而还得由他亲自打针。给男人们打针,贵叔随意些,换了女人,尤其是略有些颜色的,就让人家把裤子脱到害羞为止,他呢,拿了棉球,在对方白花花的大屁股上来回地搓,嘴里还胡言乱语,不着边际地挑逗。据说,颇有几个成就好事的,不知是否演义。
但贵叔死了,这是千真万确的。只是不知贵叔的死,是否意味着狗们的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