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亚梅 秦晓琴 张秋梅 刘凡梅 孙洪芝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指标之一,也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指标。齐齐哈尔市地处我国东北地区,经济、文化、科技发展较南方相对滞后,有国家级贫困县4个,省级贫困县3个。为找出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及其影响因素,为政府制定切实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现将齐齐哈尔市2004-2008年的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统计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按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对在齐市地区的孕产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 d内死亡者(意外死亡除外)进行监测,并逐一进行死亡调查,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病历调查表”和“孕产妇调查报告附卷”。
1.2 方法 开展全市孕产妇死亡监测,所有监测单位每月上报孕产妇死亡数及活产数。我院每年对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查漏、补漏调查,核对孕产妇死亡数和活产数。每半年组织孕产妇评审组召开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对死亡原因进行统一审定。
1.3 质量控制 统一确定监测范围和对象、监测内容和指标、资料收集方法、质量控制标准等,并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及质量控制。监测质量标准要求在监测工作的每个环节必须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以及数据和漏报调查的准确性。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控制工作,到计生、公安、民政及防疫部门进行核查,查出漏报。
2 结果
2.1 孕产妇死亡率 2004-2008年活产数175 519,共死亡孕产妇共62例,死亡率35.32/10万。2004-2008年活产数及死亡率见表1。
2.2 孕产妇死亡原因 62例孕产妇死亡原因共计7个,其中还是以产后出血为最多,具体死亡原因见表2。
3 讨论
3.1 孕产妇死亡变化趋势2004-2008年孕产妇死亡率由30.33/10万上升到44.24/10万,经过5年的工作,孕产妇死亡率没有下降,反而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各助产服务机构的助产服务能力欠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不到位,也存在这几年由于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得到加强,基本上杜绝漏报有关。近三年齐齐哈尔市的八个县定为国家级“降消”项目县,在此基础上,降低孕产妇死亡工作会取得一定的成效。
3.2 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资料显示,前3位孕产妇死亡原因为产科出血、妊高病、羊水栓塞。我市的这5年孕产妇死亡原因顺位是:第一为产科出血、第二为妊娠合并内科疾病、第三位为妊高病。
产科出血仍为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死因,占53.23%。引起产科出血主要原因为软产道损伤11例,占33.33%,主要原因是家庭接生及医疗保健机构知识技能低下。有的县级医疗机构,发生产后出血,出现软产道损伤,不辨清症状便,按子宫收缩乏力治疗,最终患者失血性休克死亡。还有在妊娠晚期引产时催产素应用不合理,米索前列醇应用剂量过大,导致子宫破裂,患者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近年孕产妇死亡另一主要原因为妊娠合并内科疾病。62例死亡孕产妇合并内科疾病占20.97%。其产前检查大于5次仅占25.80%,其中14.52%1次也未接受过产前检查。由于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不到位,在孕期未及时发现高危因素存在,到分娩时出现危险因素,抢救难度增大,加之急诊、急救水平欠缺,最终死亡也不可避免了。
3.3 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 62例死亡孕产妇可避免死亡及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占82.26%,这表明了如果我们加强孕产期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二级以上助产服务机构的助产服务能力,这51例孕产妇的死亡是可以避免的。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及时筛查高危,做到及时转诊,真正管理好高危孕产妇。提高助产服务机构助产服务能力,加强助产人员的责任心,对二、三级产科的助产服务人员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其助产服务能力,真正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同时我们应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坚决取缔家庭接生,规范医疗市场,净化医疗环境,使广大孕产妇得到好的医疗保健服务,从而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