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文博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功能缺失、金融产品单一、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等问题,不利于当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对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作了较深入的探究,以期为发展多种性质共存的农村金融体系问题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村金融 金融体系 金融机构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不健全,还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解决这些问题,仅靠某一方面的金融力量是不现实的,必须发展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金融等多种性质金融,建立一个完善的金融体系,满足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资金严重外流
1998 年以来,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从县以下行政区域大规模撤并分支机构。县以下地区基本上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 未撤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也多是只存不贷或多存少贷。这直接导致了农村地区金融供需的失衡。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权限上收,并演变为单纯地吸收存款的机构, 且将吸收的大量农村资金通过上存流向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在盈利动机的驱使下,通过“农转非”把资金更多地投向获利机会较大的非农领域,并以上存资金、网上拆借和购买国债等方式转移资金,从而造成了农村资金规模外流,加剧了农村地区的资本短缺。
(二)农村信用社过度商业化
近年来,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淡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主要的金融机构,在部分地区甚至成为唯一的金融机构,造成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目前对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是基于解决其金融风险问题,改革都倾向于商业化, 小商业银行性质没有改变的迹象。商业银行提供农业生产的信贷支持需要有高利率的风险对价作为补偿, 而高利率对于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更为不利, 与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业的弱势产业地位的目标是相违背的。利率的高企和金融供给的短缺又会给农村地区带来严重的金融效率损失。
(三)政策性金融发展落后
政策性金融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某些投资领域或是投资数量大,或是投资期限长,或是投资回报率低, 而且投资具有明显的外部效应。这些领域单纯依靠市场和商业金融是不能满足融资需求的, 需要政府的外部扶持。我国的政策性金融, 其金融业务狭窄, 基本只从事粮棉油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 在农产品的生产领域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则无所作为。
(四)商业性金融供给不足
具体体现在金融机构从农村地区的撤离和服务能力的不足。近年来, 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 机构网点大量从县域农村实行战略性撤出, 农贷资金日益萎缩, 对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明显减弱。
多种性质金融机构存在的必要性
(一)政策性金融作为弥补金融市场失灵的有效工具仍然必要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政策性金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策性金融萎缩是一种趋势,政策性金融的商业化运作也是一种规律。农业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根据市场原理和比较效益原则配置金融资源、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同, 它是为了弥补商业性金融不愿意或不能涉足农业领域而设计的一种融资方式, 是政策性金融的一种存在形式, 既有利于矫正“市场失灵”, 又有利于避免“政府失灵”。农业发展银行是目前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肩负着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的重任。
(二)我国需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
在我国,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这一制度条件下农户要规避农业生产经营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着强烈的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有其制度和经济基础。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世界各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商业性金融的有益补充。
(三)商业性金融作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应该大力发展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必须有能力在没有政府干预和基本没有政府财政补贴的条件下,为农户和企业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商业可持续经营的原则,在内部,商业性金融机构必须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在外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这些机构形成正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应允许私人资本和外资参股或组建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健康的激励机制会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努力提供更广泛的贷款、存款和其他非银行金融产品,努力争取广泛的客户群。其结果是农户和企业得到更为及时、可靠和方便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从而使他们能够从事高回报的经济活动,达到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村福利水平的目的。
建立多种性质金融共存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以增加金融供给为构建着力点
农村金融的发展应该依附于农村的金融需求, 并且随着金融需求的发展变化而进行相应的变革。我国目前农村地区金融需求复杂多样, 正规金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则十分有限,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今后, 要大力发展合作金融机构, 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商业金融,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化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深度;农村金融服务应该在贷款对象、贷款用途、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等方面都要有所创新。
(二)合作性金融应该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合作金融是会员间的利益共同体, 其根本宗旨是为会员服务, 在吸收存款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并且因为信息的相对完备, 信用交易的成本较低, 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资金价格。故而发展合作金融应该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战略选择。由于目前我国农户的金融意识淡薄、农户间的贫富差距等原因, 要实行合作金融尚有难度。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既要坚持合作制的民主管理和弱势群体联合的基本特点, 又要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
(三)拓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以便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 要充分发挥作用。今后要改变农业发展银行单一业务的局面, 逐步办成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农村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 重点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经营的农业政策性银行。WTO乌拉圭农业协议制定了关于“绿箱”政策与“黄箱”政策的规定。我国今后对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措施主要通过“绿箱”政策来实行, 如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交通、通信、信息网络建设;鼓励休耕轮耕,调整产业结构;实施收入保险计划;发展扶贫事业。这些金融支持措施不会受到WTO规则的限制, 也符合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以实现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持续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互动。
(四)农村金融体系在创建过程中要注重风险防控制度的建设
商业性金融的发展是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农村商业性金融指在农村地区发生的一切商业性或市场性的金融活动。2006年12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此后,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开始发展。但是,风险与信用是同步产生的。我国农户经济实力薄弱, 抗风险的能力差, 并且我国现有的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风险高而人员素质低等问题,因此在农村金融的发展中, 要注意风险管理。考虑目前我国农村实际,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参考文献:
1.刘艳.浅论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J].企业技术开发,2008
2.李海平.论我国农村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设[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