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伟
近朗,水、电等资源性产品价格上调,最直接的原因是提供公共产品的水企、电企等面临亏损,不涨价活不下去。
然而,水、电等资源性产品的问题显然不只是涨涨价那么简单,资源品改革不能“一亏就涨”,真正解决问题也不是简单的“一涨就灵”。
就算企业亏损,企业也不能一出现亏损就一股脑推给消费者。作为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这些水企、电企,有责任让他们真正的股东——广大的公众知道真实的成本构成究竟如何,有责任说明,哪些亏损是由市场环境引起的,哪些亏损是他们自身管理低效、工资福利过高等引起的。
水企、电企的内部成本不能是一个黑箱,涨价与否也不能任凭这些企业自说自话。一方面,一遇到市场的风吹草动就叫苦不迭要求涨价,另一方面“年薪十万抄表工”的故事到处流传,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谁活不下去,谁就倒闭关门,由更出色的公司来取代,是再正常不过的市场逻辑,没有任何一个生产者会一亏损首先想到的是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水、电等作为一种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产品,其市场有自己的特殊性,很难形成一种充分竞争的市场,但这并不表明消费者必然就是待宰的羔羊。
借鉴别人的经验,完善现有的制度,完全有可能制定出一个既能反映真实成本、又能让各方接受的合理价格。比如,政府可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来核算这些企业的内部成本,可以通过真正反映各方民意、代表性广泛的听证制度来听取民意,商讨价格。
政府与国有企业,说到底都是为公众服务的,在资源品涨价与否的问题上,应该更多地考虑公众的声音。屡屡“一亏就涨”,于企业而言,是一种垄断带来的霸王交易;迷信“一涨就灵”,于政府而言,是一种推卸责任的懒政思维。
选摘自《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