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敏
水价上涨
今年上半年,我国多个大中城市都提出上调居民用水价格。6月开始,无锡等很多城市已经提高自来水价格;近两个月以来,包括上海、天津、广州在内的多个城市,已经举行了水价上调的听证会。8月5日,对于各地的水价上调举措,发改委发文予以肯定,认为这些措施“符合资源价格改革方向,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发改委认为,目前我国城市供水价格仍存在偏低的情况。是生活必需品,水价上涨无疑增加了生活成本。据上海市民政部门测算,一户经济困难的三口之家,每月用水约11立方米,今年6月20日调价,每立方米综合水价从1.84元调整为2.3元后,每月水费支出从20.24元变为25.3元,增加了30%多。
正因为如此,各地每次上调水价,几乎都做到了照顾低收入群体,而且也“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并举行听证会。结果当然就是,尽管水价连连上涨,人们还是“喝得起”。
确实,在人们必须的生活费用支出中,水费并不起眼,增加几十元,许多家庭都可以忽略不计,确实“承受得起”。但有舆论指出,人们的“承受能力”不可以成为调高水价的判断依据。
人们对水的需求具有刚性,不论价格多高。
几轮水价上涨过后,又出现了个理由:“通过涨价实现节约用水”——但以“节约水资源”为由“涨生活用水价”,已不能说服民众。
目前的自来水价格包括三部分,分别是水资源费、自来水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后两者与企业效益密切相关,因此,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说白了就是要增加企业效益。
中国的水务企业构成复杂,包括上市公司和外资水务公司。这种情况下,各种利益体在市场中博弈,政府的立场异乎寻常的关键。
十多年前,当法国威立雅水务以高出对手近10亿元的价格,获得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权时,人们就担忧它靠提高水价来收回成本。事实上,兰州也加入了本次上调水价的大合唱。
同样也是威立雅,进入天津十多年的时间里,天津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先后上调了八次,由每吨0.68元提高到3.40元。
单个居民在与水务企业的博弈中身处弱势,政府定价切不可因人们有“价格承受能力”而忽视他们的基本利益。
“没有充足的理由,公共产品涨价就是侵犯公众利益。”这是网上一个贴子的论点。它的后面是一长串表示“赞成”的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