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成 欧阳欣卉
[摘要]当今社会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体现出前所未有的新形态,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增加了数字化制品、数据库、多媒体制品及计算机软件等形式,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也凸显出其重要性与紧迫性。
[关键词]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技术
[作者简介]李国成,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助工,广西南宁,530007;欧阳欣卉,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部助教,广西南宁,530007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23(2009)02-0060-0002
一、网络知识产权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著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二、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
目前我国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手段;二是技术手段。
(一)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手段
虽然我国仍没有针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专门立法,但近几年来,我国也在不断地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网络知识产权。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包括:案件管辖、作品的传播权属于作者(作品数字化后著作权仍然属于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未经许可不支付费用的上载、传播、复制等都属于侵权行为。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申请各种临时措施)、转载和摘编、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承担系统等内容。此后最高法院分别于2003年和2006年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改,使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司法保护机制日益完善。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国第一部网络著作权行政管理规章《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也已于2005年5月30日起实施。国务院在2006年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且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可以看出,我国旨在通过法律法规为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常用技术手段
知识产权的保护仅仅依靠法律和行政手段是不行的,尤其是在网络的复杂环境下,要想充分保护好作者的知识产权,除了借助法律和行政手段外,必要的技术手段也是必不可少的。以下简单介绍几种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常用的技术手段。
1,防火墙技术
所谓防火墙指的是一个有软件和硬件设备组合而成,在内部网和外部网之间、专用网与公共网之间的界面上构造的保护屏障。防火墙是一种获取安全性方法的形象说法,它是一种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使Internet与Intranet之间建立起一个安全网关(security Gateway),从而保护内部网免受非法用户的侵入。防火墙主要由服务访问政策、验证工具、包过滤和应用网关4个部分组成。防火墙技术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种常用技术。以数字图书馆为例,在数字图书馆中运用防火墙技术,可有效防止外部网的入侵,保障图书馆自身的利益以及合法用户对图书馆资源的有效访问;可控制只对授权用户赋予对授权资源的访问,有利于规范数字化资料在网上的发布和传播,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并可对网络通信及流量进行审计,便于图书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2,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是最常用的安全保密手段,利用技术手段把重要的数据变为乱码(加密)传送,到达目的地后再用相同或不同的手段还原(解密)。加密技术包括两个元素:算法和密钥。算法是将普通的文本(或者可以理解的信息)与一串数字(密钥)的结合,产生不可理解的密文的步骤,密钥是用来对数据进行编码和解码的一种算法。在安全保密中,可通过适当的密钥加密技术和管理机制来保证网络的信息通讯安全。密钥加密技术的密码体制分为对称密钥体制和非对称密钥体制两种。相应地,对数据加密的技术分为两类,即对称加密(私人密钥加密)和非对称加密(公开密钥加密)。对称加密以数据加密标准(DNS,Data Encryption Standard)算法为典型代表,非对称加密通常以RSA(RivestShamir Adleman)算法为代表。对称加密的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相同,而非对称加密的加密密钥和解密密钥不同,加密密钥可以公开而解密密钥需要保密。目前,在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就采用了加密算法。
3,认证技术
认证技术主要用于防止假冒合法用户的入侵者。认证一般是通过对被认证对象(人或事)的一个或多个参数进行验证,从而确定被认证对象是否名实相符或有效。这要求要验证的参数与被认证对象之间应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最好是唯一对应的。常用的参数有口令、标识符、随机数、密钥或人的生理特征参数如指纹、声纹、视网膜纹等。认证可有实体认证、保温认证和身份认证。其中身份认证是许多应用系统的第一道防线,可以鉴别和排除非法访问。
对于数字化的网络资源来说,使用方式包括在线阅读或播放、下载后离线阅读或播放、复制部分或全部内容、打印部分或全部内容、修改部分或全部内容等。如上所述,对于不同的用户来说,具有不同的使用权限。当前的认证技术比较出名的如CA认证,合法用户可以通过向版权控制机构申请而获得CA证书,从而确认该用户与版权者建立信息关系,通过CA证书获取相应的使用权限。如果该用户利用CA认证书进行非法复制,CA机构将进行调查和起诉。
4,数字水印和数字指纹
数字水印(Digital Watermark)技术是将与多媒体内容相关或不相关的一些标示信息直接嵌入多媒体内容当中,但不影响原内容的使用价值,并不容易被人的知觉系统觉察或注意到。通过这些隐藏在多媒体内容中的信息,可以达到确认内容创建者、购买者,或者是否真实完整。数字水印是信息隐藏技术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
数字指纹技术与数字水印技术相似,二者实质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数字指纹在数字作品中嵌入的是作品传播者和使用者的标识信息,而数字水印嵌入的是作品所有者的标识信息。为避免未经授权的拷贝制作和发行,出品人可以将不同用户的ID或序列号作为不同的指纹嵌入作品的合法拷贝中。一旦发现未经授权的拷贝,就可以根据此拷贝所恢复出的指纹来确定它的来源。
在实际的应用中,上述的几种保护手段常常相互结合进行保护,如防火墙与加密技术的结合、加密与数字水印技术的结合等。北京数图公司在文献数字化过程中就采用了特定的文件格式,开发了自有版权的“中国图书浏览器”,并充分利用数字图书馆的版权保护技术,在数字图书资源中加入了水印和密钥,通过硬盘的绑定技术最大限度地控制数字化图书资源的传播。
5,其他技术
除了上述技术外,还有其他一些技术也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如电子签名、阅读器等。美国Digimarc公司于1995年9月宣布开发出一种可以保护电子知识产权的技术,这项技术可以把电子签名或系列编号直接嵌入相片、录像、录音和其他介质的知识产权产品中。这种电子签名不但可以包含能够证明产权的信息,还可以容纳诸如许可证权限、制作数据或发行渠道等信息。阅读器技术在当今网络中已被广泛使用。必须采用专用的阅读器才能阅读版权人所提供的数字化产品,以这种方式提供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除了软件技术外,还可以采取硬件技术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如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检索索引数据库就使用了加密狗技术,没有安装加密狗的机器都不能阅读其制作的期刊全文检索索引数据库中的内容。
三、结语
尽管打击网络侵权活动在世界范围内都紧张有序地进行着,但网络侵权行为依旧在网络社会中大量而重复地进行着。保护网络知识产权除了寻求法律和管理手段获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外,还应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