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涛
在研究性变革实践的背景下,“变革”已经成为当代学校发展的基本需要和必经路径。今日我们探讨的主题已经不再是要不要变革,而是如何变革,如何为变革寻找恰当的切入口,突入变革的核心地带;如何构筑适当的平台,承载和集聚变革的所有资源,向理想的目标推进。
“学校制度”一度成为这样的切入口和平台。以制度转型推动学校的整体转型一时成为很多学校的变革策略,由此对校长提出了生成制度意识的需要和形成制度智慧的挑战。
“新基础教育”15年的变革实践表明,当学校变革推进到一定程度后,仅有制度意识已经难以满足变革的需要,我们必须将对问题的把握提升到机制意识的层面,由此便生发出制度与机制的关系问题,其核心是:为什么要在制度之外,再进行机制的探讨?制度和机制究竟有何不同?
如果将学校管理机制定位于“基于一定办学理念和价值取向指导下逐渐形成的一种学校管理运行的内在机理”,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学校管理机制有三大功能:
一是稳定运行功能。机制的存在可以保证学校日常管理运作的稳定性。机制混乱,必然导致学校管理混乱;反过来说,学校管理混乱常常是机制混乱的具体表现和结果。同时,制度是死的,我们只有通过动态运行的机制,才能让包括制度在内的学校中的人、财、物和文化活起来,动起来。
二是平衡转化功能。机制的确立和有序运行可以平衡学校管理各层面的职能和不同层面的制度功能,如使民主参与和领导决策之间不断互动、调整、平衡和相互转化,从而使不同职能和制度在运行中保持平衡态。同时,机制还能够具体转化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各种价值观念。没有通过机制转化的办学思想和价值观念只是空洞抽象的纸面上的思想观念,难以进入学校真实的日常管理之中。
三是转型立序功能。这一功能直接指向学校变革本身。转型性变革总是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震荡甚至动荡,使原有的管理之序发生变异和混乱,机制设计和机制管理的功能就在于:在这样的转型时期,为学校确立基于变革的新的管理之序,让各种制度、各种力量在新的秩序中各就各位、各得其所,进而发生变革者期望实现的学校转型。这意味着:机制的运行过程本身就是创生一种秩序的过程,这种秩序即运行之序,它不仅是预设的,而且必须在运行中才能最终生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机制的功能概括为:为变革确立新的秩序,同时努力使学校每个层面的组织和每个人都学会在新的秩序和新的结构下工作和思考。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可以说,机制在学校管理中具有枢纽地位和灵魂性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着学校办学发展的基本形态和日常状态。现代学校管理转型,不仅是制度的转型,更是机制的转型。
制度和机制的关系是“魂”和“体”的关系,机制是“魂”,制度是“体”。如同叶澜教授所言,机制是“魂”,组织也好,制度也好,都是机制的体现和落实。机制的执行必须通过制度推进,但制度不能替代机制,没有机制的制度是没有魂魄的制度。所以,我们在学校变革进程的制度设计中,必须强化机制意识,避免“失魂落魄”和“魂不附体”。
研究性变革实践进程中的校长,需要兼具制度意识和机制意识,需要在机制的平台上理解制度,在机制发现、运作和创生的过程中设计制度和创新制度。机制发现和创设的过程,既是为制度找“魂”的过程,也是为学校整体变革树“魂”的过程,对于肩负领导使命的校长而言,其间生发的不仅是制度智慧,更是机制智慧。
(编辑沙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