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红
阿娟是某幼儿园的一名教师,在一次手工活动中,她批评了不认真的强强。强强对妈妈撒谎说,阿娟老师打了他。强强妈妈气势汹汹地找到阿娟老师,不由分说就甩出一记耳光。阿娟右耳当时就听不到声音了,后经医治,仍未好转。
问题一:阿娟要求幼儿园给予工伤赔偿,但幼儿园认为自身属于事业单位,不适用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不能给予赔偿。阿娟到底能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005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案中,阿娟作为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有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工伤赔偿。
问题二:阿娟获得工伤保险赔偿须走哪些程序?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工伤以后,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中,幼儿园应在阿娟受伤之日起30天内。主动向钟楼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幼儿园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阿娟或其直系亲属也可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如果劳动部门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阿娟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问题三:阿娟受伤后,可享受到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阿娟被认定为工伤,首先,她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即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药费、住院费和康复等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宿费,则应由幼儿园报销。其次,她停工留薪治疗工伤期间,由幼儿园支付其原工资和福利。再次,如构成伤残,她还可依伤残等级享受相应伤残待遇。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问题四:阿娟在获得工伤赔偿后。能不能再向小强家长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待遇,下同)和侵权赔偿是并行不悖的两类赔偿。一般说来,工伤赔偿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受到伤害,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依法所承担的赔偿,这种赔偿责任系劳动法律责任。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即可享受工伤待遇。侵权赔偿则是指侵权者因其过错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时。依法进行的赔偿,系民事责任。在本案中。阿娟被强强妈妈打伤,其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该类赔偿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只保障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仅通过这一途径,受伤害者是无法获得充分赔偿的。本案中阿娟不得不面对一只耳朵失聪的现实,其精神上的损失是无法从工伤保险赔偿中得到补偿的。因此。她可直接向强强妈妈要求赔偿。如果强强妈妈拒绝赔偿,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问题五:阿娟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幼儿园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阿娟还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那么幼儿园是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她的。但并不是说一旦员工受工伤,用人单位就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的,伤残等级不同。国家调控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力度也不同。我国对此规定如下:一是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则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二是如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则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但该级别的伤残,如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三是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虽未期满但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案中,如果阿娟医疗期满,同时其与幼儿园的劳动合同也期满的话,幼儿园完全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此外,如果阿娟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也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不过不管以哪一种方式解除工伤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员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予以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