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参与股指期货的业务体系变革

2009-04-22 04:54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8期
关键词:股指期货风险防范

赵 海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本文认为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虽然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遭到了质疑,但是股指期货避险的本质并没有改变。股指期货将为我国商业银行带来全新的商机。对此,笔者阐述了在我国商业银行参与股指期货的盈利模式。与国外不同,我国商业银行与此相适应的业务体系建立主要靠基础业务创新、会员制度以及银期合作,这构成了商业银行参与股指期货业务的主流盈利模式。笔者指出股指期货推出后必然给金融市场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商业银行会承受来自监管和市场两方面的压力。因此,商业银行在构建自己的业务体系时应该充分衡量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关键词:股指期货 银期合作 业务体系 风险防范

目前美国的金融危机仍未有终结的迹象,并导致我国未来金融创新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有关方面对股指期货及创业板是否还有推出的必要产生置疑。业内人士指出,美国过度的金融创新导致了监管无法跟上,最终导致市场风险的集中爆发,但不应就此全盘否定金融创新,我国股市目前没有做空机制同样会引发风险,未来仍应在完善监管体系的前提下,审慎推出股指期货。国内投资者受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信心大跌,希望股指期货能够在这个金融发展急需的时候推出,充分发挥金融衍生品的避险功能。

商业银行的机遇

按照国外经验,期指的交易量一般达到现货交易量的3至5倍。若按A股市场800亿元左右的总交易额来推算,股指期货的交易额将达3000亿元左右。预计股指期货市场结算手续费的市场规模在36-54亿元,股指期货市场对银行业绩的影响也许会超出预期,金融期货将真正开启人民币衍生品市场。目前我国期货市场是商品期货市场,金融功能有限,股指期货是意义重大的人民币衍生品业务,带动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作为期货市场的参与主体,积极做准备,争夺股指期货。由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分层结算体系的制度安排,为商业银行参与股指期货市场提供了良好契机,各家商业银行纷纷以代理股指期货特别结算业务和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为切入点,各自采取方式为争夺股指期货投入不少精力。

商业银行参与股指期货的业务体系

(一)基础相关业务

基础相关业务,包括对投资者开放的资金存管、资金结算和融资业务。相对于其他的业务,基础相关业务在任何市场都是可以套用的业务模式。不过,在要求不断创新的金融衍生品市场,银行的基础业务也亟待创新和跟进。

本文以商业银行期货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为例进行分析。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是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内在需求。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有利于商业银行规避经营风险,促进质押融资的发展,为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供良好契机,商业银行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银行业面对入世后带有混业经营背景的外资银行的挑战,应开展银期合作,以求在同业竞争中赢得先机。

以民生银行为例,民生银行作为中金所的特别结算会员,在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之际,关注仓单质押业务,从借款和还款方面有期买现卖、期卖现买的业务等。目前,民生银行推出的仓单及动产融资业务并非完全的质押担保方式,而是一种保证方式,即一部分为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质押,另外一部分授信敞口以仓单质押、动产质押或回购担保、保购担保、汽车合格证监管等方式控制风险。

(二)会员相关类业务

特别结算会员资格。中金所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将结算会员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三个种类,形成一个“金字塔”形。交易结算会员为自营和经纪业务办理结算交割业务。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营、经纪业务以及非结算会员的期货业务(经纪、自营)办理结算交割业务,主要由资信好的大型期货公司担当。特别结算会员不具有经纪资格,只能为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主要是由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担当。

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商业银行作为特别结算会员将参与交易担保等业务,这将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巨额增长点。以民生银行为例,在国内最早规划和开发了特别结算会员业务系统—“期货结算金钥匙”,民生银行的准备工作得到中金所、证监会的高度认可,银监会正在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民生银行已递交相关资格申请材料,预计将第一批获得业务资格。

保证金存管。结算会员的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必须通过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的保证金帐户。这意味着如果不具备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即使争取到了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也必须将客户的保证金放在具备保证金资格存管的银行,那么这对其自身业务来说是个损失,因此,多家商业银行积极准备争取拿到这项资格。具有金融期货保证金存管资格,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是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在未来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后发者将遭受损失。

对于争取到保证金存管资格的银行,最大的好处是同业存款的大量增加,现金流量增多。股指期货一旦推出,期货公司存款将实现快速增长,商业银行同业存款占负债比例在长期内将会持续上升。据了解,为争取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和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一些银业银行已经开始投入资金更新或者建立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和期货结算系统,以积极争取保证金存管资格。其中以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技术系统最为安全、先进和高效。此外,银证期转账服务的推出,实现个人和机构客户资金在银行资金帐户、期货资金帐户和证券资金帐户之间的实时划转以及清算。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以收取出入金手续费取得收入。

获得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和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只是银行全面参与金融期货的第一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金融期货业务会为银行带来更多的发展契机。

(三)银期合作

银期合作需要国内商业银行和期货公司携手合作,确保股指期货推出时能够向投资者提供较完善的银期转账服务,以适应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地域分布广、资金划转频率高、速度要求快、资金监控压力大的特点,保障金融期货市场的资金流通畅。银行和期货公司的合作,除了前文提到的期货标准仓单抵押贷款、交易结算、保证金存管、银期转账,还体现在客户资源的共享。

经营网点和客户资源成为银行吸引期货公司合作的重要筹码。银行可以向合适的客户推荐直接投资股指期货,同时也可以推荐客户间接投资与股指期货挂钩的套利理财产品。相对而言,引导客户认购挂钩期货的套利理财产品来间接投资股指期货的业务,市场风险较小,盈利机会较大,业务前景较为广阔,有利于树立商业银行期货业务品牌形象,但前期操作难度较高,期货理财产品开发和定价实属不易。

为让一般投资者分享股指期货的机会,民生银行曾在业内率先推出了“新股申购与股指期货套利双盈”理财产品。虽然股指期货未能按预期时间成行,但其开发理念却值得研究,与一般打新股理财不同,这款理财产品在股指期货推出后,将紧盯股指期货的套利机会;套利机会出现时,就进行低风险的套利;没套利机会时,就打新股。根据国外股指期货上市的历史经验,当一个市场的股指期货上市时,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都会存在一个套利的时期。民生银行就是针对这一机会,率先为一般投资者设计相应产品的。

在银期合作方面,民生银行开发银期直通车和期货结算金钥匙,除了工行、建行、交行等国有大型银行外,民生银行已做好了向监管部门报批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一切准备工作,并将在获准后,为期货市场提供保证金存管服务,以及辅助提供相关咨询、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同时根据中金所的制度设计,充当特别结算会员,代理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下一步,民生银行将力争做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会员,从事国债期货、利率期货、汇率期货以及相应期权产品的交易以及结算业务。尽管该行的结算系统应股指期货推出而设计,但其完全也对日后将推出的上述产品提供支持。民生银行的结算系统目前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准交易所”。当条件进一步成熟时,民生银行可将争取逐步成为全面结算会员和做市商,从事衍生品自营、结算、经纪、代理在内的全面业务。并在政策法规允许时,与期货公司甚至交易所进行股权合作。目前,成立控股的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子公司,一家期货子公司也在该行的范围之内。

股指期货风险防范与面临的挑战

(一)“防火墙”的设置

结算会员制度。实际上,在最初阶段,股指期货并不是各家银行都看好的,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需要以特别结算会员身份参与。特别结算会员是承担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关键问题在于,银行如何与期货公司一起控制和分担风险。从监管角度来看,为交易会员结算的任务由特别结算会员承担后,特别结算会员就成为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成员;从期货公司角度看,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信用等级高,一旦发生结算风险,银行比期货公司更有抗风险能力;但反过来对商业银行来说,国内证券市场目前不成熟,波动剧烈,参与股指期货业务就会面临不小的结算风险。

结算联保制度。交易所的结算会员必须缴纳结算担保金,作为应对结算会员违约的共同担保资金,从而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进一步强化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市场平稳运作提供保障。中金所建立了联保制度,在结算会员之间实现风险分散。这样的设计能增加市场自身消化风险的能力,有效防止风险扩散。有消息称,特别结算会员的“高门槛”也成为一些银行的顾虑。在最先讨论的“管理办法”中要求,商业银行作为特别结算会员,除了缴纳至少5000万元的结算担保金外,还要缴纳至少2亿元的结算备付金。经过多方讨论,结算备付金有望从原来的至少2亿元降至9000万元。

(二)金融创新带来的不稳定性

对银行价值的影响。全球金融危机使投资者避险情绪升温,使投资者信心失落,更多投资者偏好做空股票。而在沪深300指数中,银行类股票占据较大权重。并且,银行类股票在上证指数中亦占有较大权重,目前,A股市场市值最大的30家企业占比已超过50%,其作为全球市值最大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的市值占比约7.9%,第二大权重股中国人寿市值占比约5.7%,股市的总体情况的涨跌与银行股的价格密切相关。此外,实体经济的消极表现也体现了中资银行价值被高估。股指期货一旦突出,大量的银行股可能会被做空,导致银行价值下降。

杠杆效应。杠杆效应带来高收益、高风险,对银行的保证金影响显著。股指期货推出以后,保证金在杠杆机制的作用下变动较大,不同于其他同业存款,期货保证金存款不稳定性,必然为商业银行流动性带来困扰。此外,股指期货一旦作为贷款的质押物,就会呈现与实物期货不一样的属性。股票市场波动性立即放大数倍于股指期货市场,可能会导致质押物实际价值的缩水,导致商业银行资本损失。

随着商业银行参与股指期货进程加快,市场的不确定性给商业银行造成的压力越来越明显。因此,商业银行在构建自己的业务体系时,应该充分考虑收益与风险的关系,通过积极的管理,并充分利用股指期货推出的机遇获得效益。

参考文献:

1.蒋满元.股指期货制度建设中的做空机制问题探讨.投资研究,2007

2.梁晓娟.股指期货推出的实际选择探讨.经济经纬,2007

3.范向鹏.股指期货利弊.银行家,2007

猜你喜欢
股指期货风险防范
基于ECM—GARCH模型的
银行金融理财风险研究与对策
信用证软条款的成因及风险防范措施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