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激进式和渐进式改革模式的权衡与选择,一直是社会改革者们争论的焦点。本文通过制度变迁理论,对于休克疗法的问题实质进行分析,指出理论化的经济模型并不适应于实际的变革。俄罗斯的经验教训证明了结合实际,慎重选择制度变迁模式的重要性,并对中国的制度改革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制度变迁 休克疗法 不可逆性 公共选择
作者简介:刘玉魏(1981-),山东招远人,青岛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是系统理论(金融学)。
一、制度变迁与制度选择理论回顾
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在现有的制度结构下,行为主体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利润,这成为了制度变迁的根本诱因。由于潜在的利润不可能通过既有的制度结构获得,所以要获取利润就必须要对制度进行再安排或者创新。对于制度变迁的模式,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做出多种划分。从变迁的过程来说,可以将制度变迁分为渐进式的变迁和激进式的变迁两种类型。
二、从制度变迁角度对休克疗法变革的分析
(一)休克疗法的理论内容
休克疗法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宏观经济稳定和体制改革两大方面,具体涉及到:实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建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混合经济;取消政府的价格补贴,放开对价格的管制,形成由市场机制决定的价格体系;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严格控制货币和信贷规模;削减财政补贴和减少财政赤字,抑制通货膨胀的发展;取消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尽快打破某些行业的垄断,放弃对私有部门的限制;实行货币的自由兑换,取消对外贸易限制,建立自由贸易体制。
(二)休克疗法的问题实质
1.休克疗法的制度改革目标
休克疗法的目标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破坏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结构,建立适合市场经济运行的产权环境。改革不是直接实现社会的总体福利目标最大化,而是先建立自由市场经济的模式,然后再通过自由市场的自我运行来实现经济的发展。因此,制度改革在短期内实现的是政治上的潜在利益,而经济潜在利益的实现是长期的问题。
2.休克疗法的成本问题
休克疗法是以无序的成本换取了专制的消失。詹科夫、拉·波塔等人运用格莱泽和施莱弗的执法制度模型,对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制度转轨加以分析,指出在休克疗法的制度变迁中,国家专制急剧衰败,社会无序迅速上升。在这种转型中,积累的矛盾在突然的制度真空中得以迅速释放,受到监管和控制的一些经济行为和运营模式,在缺乏法律配套体系下迅速扩张,会加剧了经济社会环境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与此同时也极易形成非正式经济(灰色经济、黑色经济、高智能犯罪等),进一步削弱了政府的宏观控制力,导致经济的波动和财政拮据。
3.休克疗法的不可逆性
制按照罗兰(1994)的定义,政治约束分为事前政治约束和事后政治约束,事前约束是阻碍决策的可行性约束,事后政治约束为决策已经制定并看到后果以后的反作用和逆转约束。这样改革派政治家将利用任何机会之窗把大爆炸改革方案进行到底,以创造不可逆转性。”
三、俄罗斯转型失误的实践教训
(一)单纯的经济学理论指导俄罗斯复杂的实践过程是产生问题的根结
1.休克疗法的非经济目标使俄罗斯的改革方向偏离
俄罗斯的激进式经济转型,是在原有渐进式改革没有成效下的选择。俄罗斯的“休克疗法”没有将国家的经济实力提升放在首位,而是将市场化和私有化的实现作为自己最根本任务。俄罗斯的休克疗法只是注重了“休克”,而没有将“治疗”提升到同等的地位。
2.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力量的过度崇拜使得俄罗斯的变革失效
俄罗斯“休克疗法”过度崇市经济,而对于市场的理解仅限于私有化和制度自由化。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清晰的产权结构不一定带来市场有效配置。另外,完全的开放市场,这种仅是经济学理论上的国家政策实际上并没有在西方国家中存在,西方国家也在坚持国家保护和国家干预,俄罗斯的不顾一切的开放最终会摧毁自己的发展道路。
(二)政治投机行为和公共选择盲目引致俄罗斯制度转型失误的深层原因
1.政治投机行为对休克疗法的推动
俄罗斯的经济转型只是宪政规则转型的一小部分,从根基上摧毁苏共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是这场改革的根本目的。俄罗斯旧特权集团在转型前,利用特权为自己攫取了大量的利益,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进行了私有化。同时,这些急于保有自身利益的政治集团,需要巩固已经到手的政治权力,因此,要求变革是迅速的同时也是不可逆转的。
2.公共选择的盲目对转型的失灵
“休克疗法”的实施可以看作是在改革激进派的领导下的公共选择。从客观上,俄罗斯的民众有对苏联时期的集权腐败和经济发展停滞改革的需要,在同西方国家的发展比较后,民众希望通过民主化的过程受益。实际上,公共选择仅仅限于对于当前政坛力量的投票,而不具有最终的决定权力,一旦政府推行不可逆转的改革,公众的利益被分化,公共选择将无法对任何转型问题进行干预。
四、对中国和平时期社会经济建设的借鉴意义
(一)以生产力提升为目标是制度转型的关键
制度的转型最终要实现的是社会整体的福利最大化,即消除原有体制弊端,充分释放生产力。改革只是手段,人民的利益才是高于一切的。
(二)正确审视市场体制和计划体制地位是制度转型的前提
没有绝对的市场体制也没有绝对计划体制,这是多年经济建设的经验。市场经济的完美是存在着诸多的假设和前提的,不可能有一种绝对完美的模式。在信息不完全、有限理性、交易费用的条件下,市场是存在失灵的。当然,计划体制对于资源配置也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具体的条件下有权衡的必要。
(三)坚持改革同国情相结合是制度转型的基础
积极主动地进行法律建设可以保证改革的环境的有效性,有助于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竞争环境,从而实现市场经济机制的优势。同时法律法规的健全也有助于保证制度转型的进一步深化,防止利益集团的投机行为和对改革成果的冲击。
(四)政治稳定和完善民主化是制度转型的保证
政治的稳定确定了政府政策的权威性,提高了政府对于改革方向的指导能力,也保证了改革的成效。因此中国政局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保持政治民主和谐就成为了当前政治改革的重中之重。
另外,公共选择的失误也在休克疗法的实施中体现出来。作为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民主制度是必须的,但是这种制度也必须予以完善,即建设一种理性的、科学的民主。盲目的决策不是我们选择民主的原因,因此需要对于公众进行适当的教育和引导,当然这也需要政府的透明化和规范化,既杜绝政府的寻租也避免公共的盲目。
参考文献
[1]热若尔.罗兰,《转型与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5
[2]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周黎安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3]杨哲英、关宇,《比较制度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1
[4]冯绍雷、相蓝欣,《俄罗斯经济转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5]程恩富、胡乐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M],经济日报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