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铭
[摘要]文学与电影都是作家或艺术家对热火朝天的、生机勃发的客观现实生活的反映,文学与电影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妙在似与不似之间”,是齐白石关于绘画艺术创作的独特见解,其实也是对文学与电影的审美特质的精准概括。文学与电影既有密切联系,也有明显区别。它们的审美特质对表演者有着较高的要求。
[关键词]似;不似;文学;电影;表演
“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太似则媚俗,不似则欺世。”这是一代艺术大师齐白石对绘画艺术的独特见解。意思是说绘画作品不能不逼真,画什么东西不像什么东西,这是对观众或读者的欺骗,是所谓的“欺世”;但是又不能完全拘泥于物象外在的形象,跟外在的形象完全一模一样,那则是所谓的“媚俗”。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抓住物象本身所特有的内在本质,发挥艺术想象,或突出或夸张,融入作者的情趣思考,体现于不同其他物象的独有特点,在“是这一物象又不完全是这一物象”之间给人以广阔的想象空间。
齐白石真不愧为不朽的艺术大师,他用一句简单的“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就解决了多少年来艺术界一直争论不休的关与艺术创作的基本问题。在他看来,“太似则媚俗”,因为写生不是绘“标本”。如果认为仅是绘标本的话,艺术家就成了大自然的奴隶,放弃了对自然与生活的概括提炼,是对艺术的不负责任。“不似则欺世”,因为各类艺术也是对客观自然的一种反映,如果太不似则是对客观自然的一种歪曲,同样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它失去了艺术“真”的根本,是不会从根本上得到观赏者的共鸣的。齐白石的成功之处就是找到了“似与不似”的巧妙连接,为中国画的创造和发展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笔者认为,“似与不似”这条美学原则不仅道出了绘画艺术的审美特质,而且也是对文学和电影的审美特质的精准概括。文学与电影都是作家或艺术家对热火朝天的、生机勃发的客观现实生活的反映,文学与电影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从电影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电影属于综合艺术范畴,它既包含了表演艺术(音乐、舞蹈等),也包含了造型艺术(绘画、雕塑等),更包含了语言艺术(电影文学剧本)。再者,文学与电影对生活的反映都必须共同遵守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它们在反映客观的社会生活时,都不能采取对生活作机械的自然主义的记录,亦即不能“太似”,而必须经过作家或艺术家对现实生活的概括和提炼,达到艺术上的真实。当然绝对不能“不似”了,不过这里的“似”是经过作家艺术家们按照艺术创作的规律,通过自己的艺术创造之后的“似”,是一种艺术上的“似”。只有经过这样的加工、提炼和再创造,才有可能塑造出既似曾相识但又并非相同的社会生活画面和“熟悉的陌生人”。对读者和观众来说,艺术形象是“熟悉的”,因为它“似”,因为它揭示了现实关系的某些本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方面;艺术形象又是“陌生的”,因为它“不似”,因为它是作家或艺术家的一个发现、一种创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这个”。
它们之间虽有联系,但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文学的基本特点,在于它是一种语言艺术。高尔基说:“文学就是用语言来创造形象、典型和性格,用语言来反映现实事件、自然景象和思维过程。”“文学的根本材料,是语言——是给我们的一切印象、感情、思想等以形态的语言,文学是借语言来作雕型描写的艺术。”由此可见古今中外的一切文学作品,都是运用语言来塑造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它同其他艺术比较起来明显地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首先是形象的间接性。意思是说文学的形象不能直接作用于欣赏者的感官,而必须经过语言的中介。语言是人类社会交际的工具,读者只有熟悉和掌握了某种语言,才能阅读用这种语言写成的文学作品,并借助这种语言感受到作品中所塑造的艺术形象。其次,文学可以借助语言多方面地反映生活。语言是一切思想的媒介,它可以灵活地表达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和人们的各种思想活动,因此从反映生活的容量和幅度上看,文学更少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它可以从多方面用多种多样的方式来展示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人物内心的精神世界。由于语言艺术塑造的文学形象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因此它虽然不可能有强烈的直观性,但却能从更多的侧面来揭示形象的丰富内容,从而给欣赏者提供进行想象和再创造的广阔天地。因此,语言艺术塑造出的间接性的形象具有某种不确定性。因为它的形象要想在读者心里建立起来,必须经过每个读者的再创造,且因每个读者的主观条件(文化修养、生活经历、知识积累等)的不同,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在每个读者的心目中生成的形象必然是不尽相同的,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是这个道理。
而电影艺术则不然。首先,电影是连续不断地运动着的画面,并诉诸人的视觉的艺术。它由一系列流动的画面,展现变动中的人生与自然,形象的动态是直观可见的。电影的动态,是镜头的动作——依靠摄影机的自由移动,分别拍摄的一段一段的画面所形成的。众多的画面依据一定的规律进行组合,映现在银幕上,便使它具有“活动的画面”、造型的可见性的特点。其次,因为上述特点,也就相应的产生、形成了电影艺术独特的表现手段——蒙太奇。摄影机事先拍摄的一段一段的画面,需要将它们组合起来。蒙太奇就是把分切的镜头组合起来的手段。由于电影艺术的这两个最基本的特点,它所塑造出的银幕上的艺术形象一旦成功上映,即会具有某种客观的确定性了。概言之,文学是语言艺术,电影是视觉艺术;文学作品是供读者“阅读”的,电影作品是供观众“观看”的。
我们在讨论了文学与电影的不同之后,再来探讨对从事电影表演的演员的要求。我们认为电影演员要想在银幕上塑造出让人耳目一新的艺术形象,就应该为自己提出更高的学习要求。首先要深刻认识文学与电影在塑造艺术形象上的异同。只有这样才能在表演之前认真分析角色的性格特征,把你所要扮演的角色的性格特征完全琢磨透了,才能在表演中胸有成竹地自如运用,成功地刻画人物形象。我国著名演员斯琴高娃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成功地扮演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中的虎妞,并因此而获得了当年大众电影百花奖的最佳女配角奖。这仅是人们所看到的获奖时刻那一刹那的光辉,你可曾知道她在表演过程中所做的扎实功课吗?她在获奖后曾经撰文谈了她的表演体会。她在分析了虎妞的性格特征后说:“基于我对虎妞的以上认识,决定了表演中必须掌握一个‘真字,实际上就是心灵上的赤裸裸。表现她坏时,不必粉饰,不必怕丑,不必留有任何余地。表现她不幸时,就真的寄予深切的同情,为她流出真诚的泪。我是搞舞蹈出身的,我知道什么样的姿态美,什么样子有风度,但这一切对虎妞全用不上,她是无所谓形体美的。她举止粗俗。我找到了全身松松垮垮、泄哩咣当的女光棍形象来作为虎妞的基本体态。给祥子灌酒那场戏,我采取了稍加夸张的动作来表现一个变态人物的变态心理。”“虎妞是一个三十七八岁还找不到男人的又老又丑的老处女,她渴望着爱。醉意使她在祥子面前忘乎所以。她不可能像交际花那样逢场作戏,也不必像大家闺秀那样居高临下,或者像小家碧玉那样羞羞答答,更没有知识分子的那种深沉、风雅。”这就是斯琴高娃对她所要扮演的角色的认识以及在表演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其次,从事电影表演的演员还应该不断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一个人在他一生所从事的事业中,要想有所建树,除了各种各样的外在条件、厚实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以外,还必须打好文化修养这个起根本作用的基础。大凡在事业上有成就的人,不管是哪行哪业,追根究底无一不是积淀着深厚的文化修养。所以从事电影表演的人特别是年轻人,更应该时刻铭记自己的终生追求,夯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基础之外,继续加强对文化艺术修养的修炼,才能使自己的演艺事业更上一层楼。仍以斯琴高娃为例,她在那篇《我演虎妞》的文章中对虎妞这个艺术典型形象的分析,可以说是鞭辟入里、入木三分,非常深刻和透彻的。限于篇幅,兹不赘述。大道理不必多讲,但愿从事电影表演的演员们,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应该对其他姊妹艺术的奥义始终保持浓厚的兴趣,因为艺术的原理是共通的。如果能做到融会贯通,那必将对自己的演艺事业如虎添翼,一定会有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