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茹芳 赵志华
[摘要]电视电影是一种新兴的电影品种,指为电视首映而制作的影片。作为电视传媒与电影艺术结合的一种特殊的影视艺术形式,电视电影既吸收了电影传统中用精致的声画语言、进行叙事的各种技巧,又适应了电视媒介的特点。其特殊性决定了它将遵循电视和电影两种媒介的特点,同时又在叙事节奏、表现方式和艺术审美特征上具有独特的鲜明特性。
[关键词]电视电影;叙事;表现方式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逐渐从竞争走向合作,开始了影视合流的趋势。国外的影视合流最初是以在电视上播放电影的方式为开端的,即专为电视播放(或专供电视台播出)而制作影片(胶片),后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的节目样式,被称为电视电影。就其制作特点来看,电视电影是一种主要在电视中播出的低成本电影。作为电视传媒与电影艺术结合的一种特殊的影视艺术形式,电视电影既吸收了电影传统中用精致的声画语言、进行叙事的各种技巧,又适应了电视媒介的特点,体现出了影视艺术在新传媒时代强烈的整合需求,同时也反映出了影视艺术同宗同源而又殊途同归的深层美学特质。
一、叙事节奏强度大
由于电影和电视的播出与观赏方式的不同,它们带给人们的审美经验也存在诸多差异。电影所带给人们的审美经验是超日常的,影院环境是在一个封闭、黑暗的空间中面对巨大的银幕,银幕上人物比例都要比实际生活中大,拍摄使用的镜头与人们平时的视角不一致,所以在影院中看电影,所提供给受众的经验都是一种超乎日常生活的“奇观”似的体验。因而电影追求视听的“奇观化”、叙事的“复杂化”。而电视的观赏环境则相反,观众在看电视的过程中,可以聊天、接电话、做家务,可以掌握着遥控器随时切换收视对象。因此,电视提供给观众的是类似于日常生活的审美经验。所以,电视剧一般不追求故事的超常性,叙事的节奏相对缓慢一些,故事情节的发展和叙事节奏与日常生活比较接近,可以通过长时间的播放与观众建立日常的情感联系,让观众获得一种日常的心理体验和情感体验,从而赢得众多的固定受众群。而电视电影在其本质上仍然具有电影的特性,因此在叙事上遵循电影的叙事和表现方式,力求把高度凝练、压缩的故事用相对简练、紧凑的节奏加以表现,获得一种有别于电视的奇观式的新鲜视觉和心理享受,从而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二、视听语言修辞和表现方式上追求风格化
电视剧由于播出时间长,节目制作时工作量大,加上它更加追求商业化运作,因此,在画面的构图、光线气氛的营造、环境的布置、画面之间的剪接等视听语言的制作上都不如电影的制作考究。电视电影对视听修辞的要求远远高于电视连续剧。因为电视电影长度短,不能通过长时间的连续播放来获得观众的熟悉与认同。同时,由于电视电影在电视中播出,视觉效果和声音的立体感都不如在影院里更有冲击力,因此宏大的场面和局部特写都不能发挥有效的视觉冲击力,它必须在视听语言的组织上取胜,必须依靠每一个画面、镜头和场面的精心营造来吸引观众。在国外,多数电视电影都采用胶片拍摄,力图在画质上与一般的电视剧形成区别,而且在画面的构图、镜头运动、视听节奏、音乐构成等方面营造一种电影感,形成一种风格化的形式。电视电影的制作规模、投资水准不能与电影相比,而且是在小尺寸的电视屏幕上播放,但为了争取高质量,它必须更有活力。所以在形态上,应该追求故事、人物、情节的精巧、奇异和新鲜,追求叙事空间和画面空间的张力,更注重视听语言本身的表现力,更注重电视电影的内容和文化品位的挖掘。
三、题材内容与表现方式追求生活化、通俗化
电影追求一种“奇观”式的审美体验,有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体验拉开距离。而电视是一种时尚、通俗的大众传播媒介,这决定了其播出内容应该具有通俗化、生活化的特点。所以,电视电影为了符合电视这一大众传播媒介和文化快餐的播出需要,在内容上和表现方式上会有一定的生活化和通俗化倾向。为了满足不同层次观众的观赏需求,电视电影在题材选择、叙事方式、思想题旨上都要有一定的“亲和性”,贴近生活,贴近百姓,是大众关心的内容,是大众喜欢的形式。
首先,在题材选择上电视电影尤其关注现实生活,关注社会热点。电视是一种即时播出的现代媒介,一部电视电影在商业上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它在电视网中第一次播出时的收视率,而在观众对其艺术状况一点都不了解的情况下,能吸引观众的因素主要是其内容与公众热点的结合。电视电影没有制作拷贝、发行等过程,剧本通过审查后,一般50天就可完成拍摄、制作。因此,电视电影可以关注社会热点,拍摄大众关心的内容,可以更快更准确地反映流行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焦点问题,在观众中尽快引起反响。这是电视电影优越于电影和电视剧的地方。如发展比较成熟的美国电视电影,题材内容多由流行的传记、小说、历史著作、报告文学或新闻报道改编而来,而且每一个热门话题都会引发一部或几部电视电影。如古巴小男孩埃连·冈萨雷斯的故事就被cBs改编成了电视电影;戴安娜公主结婚、婚变和不幸逝世等几次大事件,都引起了好几部质量不很高,但播出非常及时的电视电影。
其次,在表现方式上,电影中常常使用一些隐喻手法表现深刻的思想内容,让观众在细细揣摩、不断回味之后明白其中的奥妙。而电视电影由于在电视上播放,观众在观看过程中多是希望得到精神上的放松与娱乐,而且观看过程常常被打断,所以它选择以大多数观众都能快速接受的方式来表现影片内容,这样才能争取更高的收视率。
再次,电视作为大众主流媒体,会对影片的思想内容进行自动把关。电影和电视的制作发行体制的不同,因而对作品的审美意识评价、审核标准也存在差异。影院电影可以给导演充分发挥的余地,影片表达的内容可以完全商业化,也可以具有很强的人文和艺术特征:可以是前卫的,也可以是有些极端和另类。而在电视上,电视电影就是一个节目,没有分级,电视台这一主流媒体会自动替大众把关,对影片的道德标准、审美风格等做出规定和选择。因此,电视电影在思想内容上大都比较中庸,更适合大多数观众的审美标准。与影院电影显著的文化特征相比,电视电影更像是电影快餐。
四、在表现形态上。适应屏幕播出的需要
为了适应在电视的小屏幕上播出,电视电影在表现形态上也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规范,与影院电影有一定区别。在镜头景别的运用上,电视电影多使用近景、特写等近距离的景别,较少使用场面宏大的大全景,而在电影中慎重使用的特写、大特写在电视电影中则使用较多。这是因为电视的小尺寸屏幕和电影的大尺寸银幕所带给人们的视觉效果有所不同。电视屏幕尺寸小,清晰度低,因此应多使用小景别以便让观众辨认图像上事物的细微之处。在影院中,由于银幕上图像放大比例要比实际生活中看到的要大很多,所以特写和大特写会带给观众十分强烈的冲击力,使用时比较慎重。而电视电影中则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可以多使用特写,更能凝聚观众视线去注视画面上的细节,这样更能符合电视的叙事规律和受众的观赏习惯。
电视电影的制作还存在屏幕长宽比例的问题。传统胶片电影都是宽银幕的,而电视屏幕则是4:3的画面比例。在国外,当胶片电影开始在电视上播出时,曾经把电影银幕上两边的内容截掉,来适应电视屏幕的尺寸,这样就以损失一定的图像内容为代价,观众无法看到在电影银幕上两边的内容。而国外早期的电视电影拍摄时,也考虑到要在电视上播出,总是把主要的人物和图像内容放在画面的中间位置。这些做法显然有削足适履之嫌。如今,美国的电视电影制作都已采用4:3的画面拍摄。我国目前则多是用磁带录制的遮幅式,保持图像的宽银幕尺寸。在剪接节奏上,电视电影的节奏比电视剧要强,但要比普通的影院电影慢一些,在同样的时长里镜头剪接次数一般明显少于普通影片,这既是为了适应电视观众在日常环境中观赏的心理节奏,同时也是因为在小屏幕上观看影片所感受到的速度与大银幕有所不同。在大银幕上观看一个电影镜头,图像的清晰度高,影像尺寸大,视觉冲击力强,较短的时间内就能获得印象深刻的视觉和心理感受。而同样的一个镜头,在电视的小屏幕上看清晰度则大大降低,屏幕尺寸的缩小也会让观众的视线停留更多的时间才能获得同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