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碧
生活中,人们称“法官执行法令公正坚决,像山一样毫不动摇”为“执法如山”。“执法如山”一词古已有之,源于唐代。
史书记载,中唐时期,雍州有个负责地方治安的官员叫李元宏。他性格耿直,不畏权势。一次,太平公主的家人为霸占一副石磨,与石磨的主人发生了纠纷。官司打到李元宏处,他查清事实,秉公办理,毅然将石磨判归原主。
太平公主深得母亲武则天信任,把持朝政,势震天下,对她的旨意百官无不曲意逢迎,从不敢有半点异议。听闻判决后,李元宏的顶头上司很吃惊,催他修改判决,以免招惹祸端。而一心维护百姓权益的李元宏执意不从,维持原判,并愤然在判文后写下了“南山可移,此判无动”八个大字。当时的人根据李元宏的壮举,概括出“执法如山”这一成语,用以比喻执行法令刚正不阿,坚定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