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喜德 蔡 丹
内容摘要 1953年赫鲁晓夫上台后开始对苏联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进行改革,首创了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之先河。赫鲁晓夫改革开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第一例改革,其所取得的经验教训为后世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开放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启示。从这个意义上说,赫鲁晓夫改革开放理论实践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有着重要的历史启示和借鉴作用:赫鲁晓夫公开批判斯大林、推翻冤假错案、进行思想“解冻”的做法对我国彻底否定“文革”,正确评价毛泽东,平反冤假错案,掀起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启示;赫鲁晓夫改革开放命题提出的伟大创举激励着我们,促使我国正式提出改革开放的概念并对其进行科学界定;赫鲁晓夫改革开放以农业为突破口的选择,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农业率先提供了有益的历史经验;赫鲁晓夫经济体制改革的局限性促使我国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根本变革,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赫鲁晓夫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也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提供了历史的经验教训。
关 键 词 改革开放 赫鲁晓夫 我国 历史启示
作者 1张喜德,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2蔡丹,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博士生。(北京:100091)
1953年赫鲁晓夫上台后开始对苏联经济、政治等各方面进行调整和改革,首创了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之先河。赫鲁晓夫执政11年,也改了11年。其改革开放有着巨大成就,也遭遇很大挫折。历史总是前后相继的,后人总是在前人开创事业的基础上,又吸取前人经验教训而取得辉煌事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赫鲁晓夫改革开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第一例改革,无论其成功与否,其所取得的经验教训都会成为后世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的经验教材,对其改革开放理论和实践的正确推进起到宝贵的历史启示和借鉴作用。所以,赫鲁晓夫改革开放经验教训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不无启示和借鉴作用。在这里,我们简要回顾一下赫鲁晓夫改革开放和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历史进程,从“改革开放思想准备”、“改革开放命题提出”、“改革开放体系构建”三个方面来谈谈赫鲁晓夫改革开放理论实践对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启示。
改革开放思想准备——赫鲁晓夫的历史创举对我国的历史启示
一、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公开批判与我国对“文革”的彻底否定
1.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公开批判
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上,赫鲁晓夫作了《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在这个报告中他详细揭露了斯大林大搞个人崇拜及其他种种破坏法制和民主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报告揭露了斯大林利用党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力和地位大搞个人崇拜、个人迷信;严重破坏党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个人集权、个人专断作风严重。报告还批判了斯大林的“人民敌人”概念和搞“大清洗”的错误做法,指出在社会主义已经基本建成、敌我矛盾已经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情况下,斯大林却大搞阶级斗争,运用暴力手段大肆清洗党和苏维埃的工作人员,其目的是要借助于“大清洗”和镇压“人民敌人”来排除异己。报告还对斯大林在卫国战争、在民族问题、在农业问题等方面所存在的一些严重错误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值得注意的是,赫鲁晓夫在严厉批判斯大林的同时,并没有全盘否定斯大林。报告指出了斯大林的巨大历史功绩,肯定了他在革命战争时期以及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所起的积极作用,“斯大林在过去是为党,为工人阶级和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做出过重大贡献的”[1]。
当然,赫鲁晓夫在批判斯大林错误时,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不足。尤其在分析个人崇拜产生的原因时,他把原因主要归结于斯大林的个人品质和性格缺陷,而没有更多地看到体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但总体来说,赫鲁晓夫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的公开批判,在苏联国内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掀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解放运动,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有着重大推动作用。
2.我国对“文革”的彻底否定
赫鲁晓夫评价斯大林的做法对我国产生了重要启示。我国在如何对待“文革”,如何评价毛泽东的问题上借鉴了其正确的做法和有益经验,同时也吸取了其教训,从而使我国对这个问题处理得更成功,更圆满,效果也更好。
“文革”结束后,随着拨乱反正的深入进行以及改革开放的展开,如何评价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尤其是“文革”错误,如何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问题日益显示出极端的重要性,历史地摆在党和人民的面前。在这种情况下,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中央果断做出了通过党的历史决议形式,为党和国家过去的历史以及领导人的功过是非做出正式结论的英明决策。用他的话说,这叫总结历史,开辟未来。他认为这个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晚了,晚了不利”[2]。在起草决议的过程中,邓小平又多次发表谈话,对历史决议起草的总的原则和其他一系列重要问题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
在邓小平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顺利通过。《决议》把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同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毛泽东思想区分开来,既否定了“文革”等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又维护了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决议》坚决否定了“文革”,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3]。《决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4]。《决议》对毛泽东晚年所犯的错误尤其是“文革”错误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揭露和批判:“这个期间工作中的错误,责任同样也在党中央的领导集体。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但也不能把所有错误归咎于毛泽东同志个人。这个期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发展得越来越严重,他的个人专断作风逐步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党中央未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林彪、江青、康生这些野心家又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这些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5]。由此,《决议》并没有全盘否定毛泽东,而是在此基础上正确地评价了毛泽东,认为毛泽东虽然对“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严重错误负有主要的领导责任,但这终究是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就他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6]。《决议》概括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涵义,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决议》的通过标志着我党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历史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赫鲁晓夫对斯大林时期冤假错案的推翻与我国对“文革”时期冤假错案的平反
1.赫鲁晓夫对斯大林时期冤假错案的推翻
斯大林时期大肆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赫鲁晓夫意识到推翻这些冤假错案对于纠正斯大林时期的种种错误,彻底批判个人崇拜有着积极的意义。他指出:“审查结果已经证明,那些在大清洗年代受难的同志都是赤胆忠心的革命战士,难道我们忍心让他们仍然遭受不白之冤而继续关在监狱或流放地?况且,这些同志的冤情迟早要被昭雪,早昭雪我们便会占据主动,赢得人民的尊重”[7]。因此从1953年起,他开始逐步进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苏共中央还专门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负责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从1954年到1956年,法庭已经恢复了37000多人的名誉。针对党的其他领导人出于各种利益考虑对平反工作百般阻挠、设置障碍,赫鲁晓夫指出,要“像一般所说的‘用金钢砂擦去污秽一样来触及我们的缺点,而不要害怕触动自己朋友的痛处。这就能够发掘出新的巨大潜力,并使它服务于我们的共同事业”[8]。在二十大上所作的秘密报告中,赫鲁晓夫对斯大林利用“人民敌人”的说法,通过暴力手段进行“大清洗”的错误做法进行了严厉批判。苏共二十大之后,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展开,仅1956—1957年,就有700万—800万人被释放回家,另外500万——600万人在死后得到平反昭雪。赫鲁晓夫平反冤假错案对于扭转当时极不正常的社会政治生活局面,恢复党和国家正常秩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也为彻底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基础。
2.我国对“文革”时期冤假错案的平反
与赫鲁晓夫在“整顿”、“清理”过程中推翻冤假错案相类似,我国在“文革”结束后的拨乱反正过程中也大量平反冤假错案。粉碎“四人帮”后,随着各项政策的初步调整和思想的逐步解放,1978年前后,中央组织部在邓小平、胡耀邦等老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坚决平反冤假错案,这项工作开始起步。
随着党的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逐渐深入,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得到了强有力的推动。1978年11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揭开了全面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序幕。在这次会议上,以陈云为代表的一批老同志指出为了真正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必须首先解决一批重大的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中央采纳了这些建议,对一批重大政治事件进行了平反。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事求是地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的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掌握了拨乱反正的主动权,全国范围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全面展开。到1982年底,全国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不仅平反了“文革”中的冤假错案,而且还纠正了一批“文革”前乃至建国前的冤假错案。“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期间,经中共中央批准平反的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有30多件,全国共平反纠正约300万干部的冤假错案,47万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数以千万计的无辜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得到了解脱。”[9]平反冤假错案和调整社会关系,正确地解决了一系列的历史遗留问题,调整了人民内部矛盾,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三、赫鲁晓夫的思想“解冻”与我国的解放思想运动
1.赫鲁晓夫的思想“解冻”
思想文化层的“解冻”是以苏共中央对个人崇拜的批判为起点而展开的。1953年6月,苏共中央机关报《真理报》发表文章,第一次公开批判个人崇拜。7月中央全会上,苏共领导层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的批判则更加尖锐。苏共中央对个人崇拜的批判向全社会清楚地表达了一种信息:苏共中央对斯大林的态度在发生变化,由个人迷信转变为批判个人崇拜。这种意图被思想文化界迅速接受,由此掀起了一场“解冻”浪潮。
在苏共中央反对个人崇拜的“指示”下达后,苏联理论界即发表了多篇文章批判个人崇拜,反对教条主义,提倡群众首创精神。例如,1953年《共产党人》杂志第13期题为《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文章认为,个人崇拜:“会降低集体领导的作用、党的中央委员会的作用,会使我们在调动人民群众的创造性、积极性方面失去斗志,因此根除个人崇拜……是党的思想工作的迫切任务”[10]。这时期在党的领导人的讲话中也多次谈到了个人崇拜的实质、危害。但在苏共二十大之前,对个人崇拜的批判仅限于“解冻”层面,还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值得注意的是,这时期思想理论界开始对一些理论问题展开有益的探讨,如针对斯大林时期“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理论和实践,重新探讨了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问题。这时期还展开了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探讨,探讨的结果是普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矛盾。此外,还对一些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展开探讨,如提出重视物质利益原则问题。这些理论研究及其成果对于继续解放人们的思想,促进对一些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对于赫鲁晓夫改革都起到了有益的推动作用。思想文化层的“解冻”同样对苏联文艺界产生了强大的冲击,苏联的文化领域也开始了“解冻”,并逐步活跃起来。
2.我国的解放思想运动
赫鲁晓夫的思想“解冻”深深地启示了我们,我国则在“文革”结束后,坚决反对“两个凡是”,反对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掀起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与思想“解冻”比起来,这是一场伟大的解放思想运动,从而使思想解放得更彻底,从根本上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
粉碎“四人帮”后,当时党和国家主要负责同志指导思想上仍然坚持“两个凡是”。“两个凡是”的实质就是坚持包括“文革”在内的毛泽东晚年的“左倾”错误,维护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邓小平挺身而出,与“两个凡是”进行了坚决斗争,强调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正是在反对“两个凡是”斗争的推动下,在当时的中国掀起了一场以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为标志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解放运动。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公开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以此为标志,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开启了新时期的思想大解放运动。在大讨论过程中,邓小平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大讨论在全国范围内的展开。如1978年6月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他强调指出:“我们开会,作报告,作决议,以及做任何工作,都为的是解决问题”[11],而问题解决的正确与否,这“还需要今后的实践来检验”[12]。他批评道:“我们也有一些同志天天讲毛泽东思想,却往往忘记、抛弃甚至反对毛泽东同志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根本方法”[13]。“有一种议论,叫做‘两个凡是,不是很出名吗?凡是毛泽东同志圈阅的文件都不能动,凡是毛泽东同志作过的、说过的都不能动。这是不是叫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呢?不是!这样搞下去,要损害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点就是实事求是,就是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14]。邓小平的这些讲话,对于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持续深入进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1978年11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邓小平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讲话强调解放思想是当前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15]讲话高度评价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意义:“目前进行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实际上也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大家认为进行这个争论很有必要,意义很大。从争论的情况来看,越看越重要……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16]邓小平的这篇讲话,是在“文革”结束以后,中国面临着向何处去的重大历史关头,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辟新时期、新道路,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的宣言书。邓小平对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所作的评价,为随后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接受。
改革开放命题的提出—— 赫鲁晓夫的历史创举对我国的历史启示
一、赫鲁晓夫改革开放提出的历史背景与我国改革开放提出的时代条件
1.赫鲁晓夫改革开放提出的历史背景
关于改革的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有论述。早在1843年,恩格斯在《大陆上社会改革的进展》一文中就已表示:“我们也一定会采取必要的步骤,对社会改革进行卓有成效的宣传”[17]。1890年8月,恩格斯在致奥·伯克尼的信中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8]。列宁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辩证法家恩格斯到临终时仍然忠于辩证法”[19]。列宁不仅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改革思想,而且果断地把改革思想付诸于实践,十月革命胜利后,在俄国初步实行了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
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面对党和苏维埃机关中存在的 “官僚主义、贪污受贿、文盲” 三大敌人,列宁严厉批评了那种认为不需要改革工人阶级国家的政治体制和国家机关,认为改革“只会造成混乱”的观点,在《宁肯少些,但要好些》、《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察院》等文章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思想。主要包括:精简机构,裁减冗员,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实行党政分开,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和苏维埃的监督制度;改革干部制度,通过考核录取选拔国家干部。
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列宁主要采取了以下这些改革措施:一、提出了苏维埃政权应从“赤卫队进攻资本”向“管理俄国”过渡;二、提出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电气化,奠定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三、充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四、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五、通过合作制实现社会主义;六、提出了加强以新经济政策、托拉斯制、经济核算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
关于对外开放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早在160年前就分析了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明确指出:“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20]。在此基础上,十月革命后,列宁指出:“社会主义共和国不同世界发生联系是不能生存下去的,在目前情况下应当把自己的生存同资本主义的关系联系起来”[21]。“俄国需要同资产阶级国家做生意。另一方面,各国资产阶级政府也很清楚,没有俄国,欧洲的经济生活就不可能调整好”[22]。为此,列宁还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公式:“乐于吸收外国的好东西: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秩序+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23]他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学习和利用外国一切好的东西。布哈林曾形象地把“战时共产主义制度”称作是“‘堵塞的周转制度”,把新经济政策“叫做‘开放的周转制度”[24]。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提出上述关于改革开放的思想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这些宝贵思想开了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有关改革开放思想和理论的先河,对于后世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开放理论和实践有着持久的总体性启示和指导作用。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改革开放思想理论的启示和指导,才有了后来赫鲁晓夫首创性的改革开放理论实践,以及我国新时期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伟大事业。
从20世纪50年代起,随着国际政治力量对比的变化,国际关系随之出现多方面新变动,美苏“冷战”的局势开始缓和,苏联与西方国家的关系由对抗转向对话和谈判。同时,新一轮的以电子计算机、原子能和航天技术为标志的科技革命在二战后尤其到50年代中期日益显现。各国之间的经济政治联系进一步密切,对话与合作不断增加,冲突和对抗不断减少。与此同时,战后尤其是到了50年代,斯大林模式逐步陷入困境且日益僵化,已经严重地阻碍了苏联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斯大林逝世后,当时的苏共中央即对斯大林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如政治思想领域的“整顿”、“清理”,文化领域的“解冻”。通过这些措施扭转了社会生活的不正常状态,恢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总之,国际形势的变化、斯大林模式的弊端以及对它的调整,这些都成为赫鲁晓夫改革决策的推动因素,促使赫鲁晓夫下决心对苏联的政治经济体制进行改革。
2.我国改革开放提出的时代条件
我国改革开放提出的时代背景与赫鲁晓夫改革开放提出的时代背景相比有很大的历史相似性。进入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冷战”局势继续缓和,谈判和对话逐步取代对抗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主流。二战后开始的第三次科技革命日益发展成为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为标志的信息革命,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科技革命推动了人类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使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更加频繁,联系日益密切。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明显加快。与此同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在其后期由于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逐渐占据上风,致使在一系列问题上出现失误,直至发生“文化大革命”这样长期的全局性严重错误。“文革”结束后,我们党重新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彻底纠正“文革”的错误,对各方面的工作进行拨乱反正,初步实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一切促使邓小平认识到一定要彻底纠正过去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新思考中国的问题,重新思考一系列问题,从而真正找到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路。
二、赫鲁晓夫改革开放命题提出的历史创举与我国改革开放命题的科学界定
1.赫鲁晓夫改革开放命题提出的历史创举
赫鲁晓夫上台后,深深感到苏联农业问题的严重性,将农业摆在了领导决策的最重要位置。为了解决农业存在的严重问题,在1953年9月苏共中央全会上,赫鲁晓夫作了题为《关于进一步发展苏联农业的措施》的报告。赫鲁晓夫宣布,现阶段“最迫切和最重要的国民经济任务是:在继续大力发展重工业的同时,求得农业所有部门的迅速高涨,并在今后两三年内大大增加对我国全体居民的食品供应,同时保证把全体集体农民的物质福利提高到更高的水平”[25],为此“必须刻不容缓地采取一系列重大的措施”[26],对农业进行改革。在这一思想指导下,1953年下半年苏共中央通过了一系列旨在改革农产品收购制度的决议和决定; 1954年2月的中央全会上,赫鲁晓夫又作了《关于进一步扩大苏联的谷物生产和开垦生荒地和熟荒地》的报告,这些决议和报告正式启动了苏联农业的改革。在宣布对农业实施改革的同时,1954年8月苏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国家银行的作用和任务》的决议;苏共二十大通过了《关于简化生产管理和加强工业活动物质刺激》的决议,由此开始对工业和建筑业进行初步调整和改革。《关于进一步发展苏联农业的措施》的报告与上述一系列的决议和报告的出台,标志着赫鲁晓夫以农业为突破口的改革决策的正式提出。
在对斯大林时期对外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的基础上,1956年苏共二十大上正式提出了苏联新的对外战略和方针,即关于 “现代国际局势发展的几个原则问题”[27]。主要包括:“战争可以避免”论;两大体系“和平共处”论;“和平竞赛”论以及“和平过渡”论。这些新的思想的提出标志着苏联对外政策的重大转变,同时也标志着赫鲁晓夫对外开放思想的形成和正式提出。
2.我国改革开放命题的科学界定
赫鲁晓夫改革开放命题提出的历史创举鼓舞、启示了我们,使我们在这一问题上更自觉,目的也更明确。我国明确地提出了“改革开放”概念,并通过中央全会的形式将其确立为战略总方针,同时对其涵义进行了科学界定。1978年12月17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隆重召开。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导下,全会果断决定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决定从1979年1月起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全会正式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战略总方针,全会公报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立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28]正如邓小平所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这样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走上了新的道路。这些政策概括起来,就是改革和开放。”[29]这样,我国就完整地提出了改革开放的科学命题。
在此之后,邓小平在领导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针对改革开放政策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人们的一些困惑,又多次对“改革开放”命题发表谈话或讲话,对其进行了科学界定。邓小平深刻地阐述了改革的科学涵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但其具体体制方面则存在着弊端,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改变这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弊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30],因此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但正因为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扫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决定了改革的性质不是原有体制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对原有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也可以叫做革命性的变革”[31], 它实质上是一场革命,邓小平就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32]。邓小平对对外开放进行了科学界定。邓小平把对外开放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对外开放,而且是要全方位的开放。“我们是三个方面的开放。一个是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开放,我们吸收外资、引进技术等等主要从那里来。一个是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开放,这也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是对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开放……所以,对外开放是三个方面,不是一个方面”[33]。邓小平也指出我国对外开放政策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我们的政策是不会变的。要变的话,只会变得更好。对外开放政策只会变得更加开放。”[34]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持久的政策,本世纪内不能变,下个世纪前五十年也不能变。五十年以后中国同外国在经济上将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35]
改革开放体系构建——赫鲁晓夫的历史创举对我国的历史启示
一、赫鲁晓夫改革开放农业突破口的选择与我国的改革开放的农业率先
1.赫鲁晓夫改革开放农业突破口的选择
如上所述,到了战后,苏联农业的发展逐步陷入困境。1953年9月,苏共中央全会决定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对农业实施改革。1953年下半年,苏共中央通过一系列改革农产品收购制度的决议;1954年2月苏共中央全会又提出大规模开垦荒地的决定。以这两项措施的出台为标志,赫鲁晓夫启动了苏联农业的改革,农业成为了赫鲁晓夫改革的突破口。
赫鲁晓夫的农业改革,主要围绕两大思路展开,即“下放权力”和“物质刺激”。
“下放权力”思想。围绕这一思想,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改革农业管理机构。1962年3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决议认为,目前的农业管理机构同农业增长的需要不相适应,因此必须根本改组农业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使其更接近农业生产,工作具体而富有成效。全会决定,在各州、边疆区和共和国建立领导农业生产的地区性机构集体农庄—国营农场或国营农场—集体农庄生产管理局和农业委员会来具体领导各地区的农业工作,在中央则建立全苏农业委员会。改组机器拖拉机站。赫鲁晓夫认为“机器拖拉机站的形式已经不能满足集体农庄生产发展的需求,并且开始阻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36]。因此,1958年2月苏共中央全会正式决定改组机器拖拉机站。具体措施是:把机器拖拉机站的机器设备卖给集体农庄,使之变为集体农庄的财产,同时将机器拖拉机站的原有技术人员转到集体农庄,以充实集体农庄的技术力量;原有机器拖拉机站改组为技术修配站,为集体农庄提供农资和技术服务。
“物质刺激”思想。围绕这一思想,采取的措施包括:改革农产品采购制度。1958年6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决议,决定对农产品的采购制度和采购价格进行全面改革。取消现行的义务交售制和对机器拖拉机站工作的实物报酬制,改成统一的国家采购形式。同时取消多种价格,实行国家为各地区分别规定农产品的统一价格的形式。针对这一政策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961年2月苏共中央又作出决议,规定从1961年起采用合同订购方式,国家通过与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订立合同的方式来收购农产品。探索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为了有效调动集体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赫鲁晓夫在农村探索并推广了机械化包工到组形式。在此推动下,当时许多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都因地制宜地建立起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主要分三种形式:承包到队的综合机械化生产队;承包到组的机械化小组,承包到家的农机手家庭承包。这三种类型都是建立在经济承包责任制基础之上,生产者的最终劳动成果与其收入直接挂钩,多劳多得,这就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然而,这种新型的承包责任制形式并没有成为农业改革的主要思路和方向,后期他也没有沿着这条路再继续探索下去。此外,农业改革过程中,赫鲁晓夫还针对农业中报酬不合理的现象提出了一些重要思想;在农业改革前期,赫鲁晓夫对集体农民的个人副业采取了鼓励和扶持的积极政策。
赫鲁晓夫农业改革开启了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先河。他敢于揭露农业中存在的缺点,批判了传统的农业体制,勇敢地向这一体制发起挑战;同时提出一系列富有创造性和启示性的农业改革思想。但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和认识水平的限制,赫鲁晓夫农业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许多矛盾性和局限。总之,赫鲁晓夫农业改革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而无论其经验或教训尤其是以农业作为整个改革突破口的这种有益做法,都为后世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特别是我国农业改革提供了历史的启示和借鉴。
2.我国改革开放的农业率先
建国后,由于我国照搬了苏联高速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模式,致使农业长期得不到有效发展,农业发展严重滞后。其次我国的特殊国情也决定了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基础性地位,农业稳不稳,农村发展好不好,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素质的提高。同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经验教训,尤其是赫鲁晓夫以农业为突破口的改革作法,也启示了我们,证明以农业改革为突破口从而带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做法,无疑是一种稳妥和可靠的做法。以上这些因素就决定了我国改革同赫鲁晓夫改革一样,率先从农业改革着手,把农业作为改革的突破口。
赫鲁晓夫农业改革的理论实践启示了我们,使我国农业改革在充分吸取其经验教训基础上,少走了许多弯路。我国农业改革从一开始就抓住了问题的主要矛盾,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从而造成了农村改革的突破,并由此带动了农村各方面的改革。并且与赫鲁晓夫缺乏农业商品经济观念仅在扩权和物质刺激这些浅层次上的改革相比,我国的改革则在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逐步放开各类农村市场,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从而真正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在安徽、四川等部分地区出现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等生产责任制形式。这种新的农业经营形式适应了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受到了农民的欢迎,也得到了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支持。因此,它一出现就以不可阻挡之势在各地蓬勃发展。针对这一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和人们的种种疑虑,邓小平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37]在邓小平的推动下,1982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第一次明确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1983年1月,中共中央1号文件从理论上系统地概括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巨大优越性和适应性,明确了包产到户是集体经济的一个经营层次,从而正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我国农村生产经营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自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得到了广泛普及,到1983年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成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生产经营形式。
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农村的改革也进入了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这一阶段在继续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包括:尊重生产队和农民的经济自主权,允许农村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取消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对重要农产品改用合同定购政策同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搞活农村流通领域,逐步放开农产品市场,允许农民自由出售完成收购任务后的农产品;允许农村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允许一部分地区和农民先富起来。这些改革措施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我国农村生产力,使我国农业和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此后的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党也始终坚持农业率先原则,在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把农业的改革和发展问题始终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
二、赫鲁晓夫的经济体制改革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1.赫鲁晓夫的经济体制改革
斯大林时期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在战后愈益明显地暴露出来,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赫鲁晓夫上台后,在对农业进行改革并取得巨大成绩的情况下,也开始了以工业和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
赫鲁晓夫对工业和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时间顺序及其改革思路的发展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初期对工业和建筑业的调整和改革;1957年对工业和建筑业的大改组;支持“利别尔曼建议”的讨论和试验。对工业的初步改革。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贯彻物质利益原则,运用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扩大地方和企业的自主权;改组工业管理机构。1953—1956年这一时期工业和建筑业的初步调整和改革,可以看作是以后工业大改组的前奏或酝酿阶段。
工业和建筑业大改组。1957年2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改善工业和建筑业的管理组织》的决议。决议指出现有工业和建筑业管理结构的重大缺点是管理体制中的本位主义和部门壁垒现象,它破坏了分布在统一经济区内不同工业部门企业之间正常的经济联系,限制了地方党政机关在领导经济方面的能动性。如果将部门管理制改为地区管理制,就可以有效地消除上述弊端,使领导更接近生产,提高地方党政机关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从而使工业和建筑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为此,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由中央部门管理体制转向地区管理体制。绝大多数的部被撤销,一些部门被合并;在全苏建立了105个经济行政区。二是建立国民经济委员会来管理工业和建筑业。每一个经济行政区都设立一个国民经济委员会来具体领导本区的经济工作。三是改变国家计划机构职能,扩大加盟共和国的权力。这次改组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赫鲁晓夫所揭露的那些部门管理体制的缺陷,促进了地区经济的综合协调发展。但这次改组并没有产生良好的整体效应,改组不久,整个国民经济出现了混乱局面,各种问题不断暴露。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赫鲁晓夫又不得不往回退,从1959年起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中央对工业集中领导的措施。
支持“利别尔曼建议”的讨论和试验。1962年9月,苏联经济学家利别尔曼发表了《计划、利润、奖金》一文,对苏联的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建议,故称“利别尔曼建议”。“利别尔曼建议”的核心是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反对用行政命令办法管理企业,通过从企业创造的利润中提取一定奖金的办法来刺激企业接受较高的生产任务,改善经营管理。在赫鲁晓夫的支持下,围绕“利别尔曼建议”,苏联理论界展开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大讨论,这场大讨论涉及到一些重大的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提出了不少有价值、有深度的观点。“建议”及其所引起的讨论使赫鲁晓夫受到很大启发,他指出:“应该委托计划机关、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仔细地研究这些建议,利用所有有条理的、明智的建议来改进计划工作”[38]。在他的倡导下,成立了一些委员会来研究“建议”及其讨论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1963年初还成立了专门委员会对讨论中各种观点和建议进行研究和总结,1964年专门委员会对这次讨论作出了科学的权威性总结。在支持大讨论的同时,赫鲁晓夫还积极倡导“利别尔曼建议”的试验。1962年10月,国家计委决定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中对“建议”进行试验,随后又扩大了试验范围。“利别尔曼建议”的讨论及其实验推动了苏联经济体制改革向着深层次的方向发展。
赫鲁晓夫经济体制改革是对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一次巨大冲击。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也存在着重大失误;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这些都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宝贵财富,为后世社会主义国家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找到一条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正确道路,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启示。
2.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现在看来,赫鲁晓夫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是局限于放权让利的浅层次改革,但正是这种浅层次改革的局限性深刻地启示了我们,使我们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结合自身的经验,逐步认识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弊病,认识到仅在放权让利层次上改革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
改革开放初期,伴随着农村改革的启动,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也以扩大企业自主权试验的形式而展开。随后,农村改革取得突破并全面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开始起步。起步阶段主要进行了“放权让利”的改革,同时也调整了国家与地方的关系。对外开放也以兴办经济特区形式迈出了第一步。这一时期,随着解放思想的不断深入,党在计划与市场及其相互关系问题上打破了过去的“左”倾束缚,意识到了计划经济的缺陷和市场调节的重要作用。因此采取的方针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强调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这一原则在十二大上得到正式确立,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这个问题上取得了突破,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这个《决定》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为主转向计划与市场相结合。以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这时期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包括:深化企业改革,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为改革的重点;建立和发展多种市场;改革价格管理体制和形成机制,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由直接计划管理转为实行间接调控;对外开放已经形成由沿海到内地逐步推进的对外开放格局。在这一基础上,党的十三大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也就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但在十三大之后,尤其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计划与市场及其相互关系等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市场经济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在这一重大历史关头,邓小平再一次挺身而出,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对这个问题作了精辟的论述,使全党全国的思想又获得了一次解放。邓小平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39]“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40],“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41]。“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42]邓小平的这些论述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党对计划和市场及其相互关系问题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为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1992年10月,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43]
十四大以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开始有目的、有意识地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进行各项配套改革。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依据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明确了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完成的主要工作,《决定》成为90年代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按照以上部署,从1994年起,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向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主要进行了以制度创新为内容的国企改革;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财税、金融、外贸、投资等各个领域的配套改革。经过努力,在世纪之交,我国已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和完善,从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我国的生产力,使整个改革开放事业和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赫鲁晓夫的政治体制改革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
1.赫鲁晓夫的政治体制改革
赫鲁晓夫政治体制改革主要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为此他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党政民主建设;改革干部制度。加强法制建设。针对“整顿”、“清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法制的现象,赫鲁晓夫明确指出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在苏共二十大上他就强调要加强苏维埃社会主义法制,批评苏维埃活动中种种违反法律的行为。他严肃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稍稍削弱一点,就会造成目无法纪的专横的状态”[44],因此要坚决“捍卫苏维埃法律……严厉制止哪怕是轻微的目无法纪和胡作非为的现象”[45]。与此同时,赫鲁晓夫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推进法制建设,恢复并加强了法律机构且力图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他领导修改了一系列过时法令,并颁布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法律。60年代初,赫鲁晓夫还提出制定苏联新宪法的建议,他认为1936年的宪法已经过时,已经不能适应现时党和国家的需要。
加强党政民主建设。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方面,赫鲁晓夫着重强调了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在苏共二十大上他提出:“最重要的是恢复和尽力加强列宁的集体领导原则”[46]。为此,赫鲁晓夫上台后,改变了斯大林时期个人专断的做法,积极贯彻党的集体领导原则,苏共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中央全会和中央主席团会议,讨论“有关党和国家生活的一切重大问题”。在加强苏维埃民主制建设方面,赫鲁晓夫强调:“我们必须大力发展苏维埃民主,消除一切阻碍它全面发展的东西。”[47]赫鲁晓夫时期,苏维埃、工会等民主组织的地位有所提高,作用有所加强;这一时期赫鲁晓夫对许多关系国家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都力主提交全民讨论,从而提高了公众参与程度和政治透明度。在加强民主监督问题上,赫鲁晓夫认为:“必须特别重视正确地组织监督工作。”[48]因此他对党和政府的监督机关及其职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成立了党和国家监督委员会。他指出,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不仅应当从事检查和惩治工作,而且主要在于防止发生错误和可能发生种种滥用职权的情况”[49]。
改革干部制度。这一时期,赫鲁晓夫还首次提出并实施了干部更新制度。赫鲁晓夫指出,实行干部更新制是“为了彻底贯彻列宁的集体领导制原则,保证更广泛地吸收党的新生力量到党的领导机关中来,把老干部和青年干部正确的结合起来。”[50]同时这项措施还可以有效地防止个人崇拜的发生,“在个人迷信的道路上建立起可靠的管卡”[51],“将为更彻底地实现集体领导制原则创造新的可能性”[52]。因此,他在苏共二十二大上正式宣布:“由选举产生的各级机关的经常更新,今后应该成为不可违反的党内生活准则,成为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准则”[53]。为此,苏共二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在保证领导的连续性的情况下,对于党选举产生的各级机关,从党的基层组织直到中央委员会,都必须实行按照一定的比例经常更新的制度。党章还具体规定了各级党的领导机关选举时的具体更换比例,以及与之相关的其它一些措施。干部定期更新制度是赫鲁晓夫政治体制改革中最引人注目也是最有挑战性的一项措施,它实际上是实行领导干部的任期制,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这一制度的实施极大地冲击了当时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有助于防止干部队伍的惰性和老化,也有助于克服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手中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后果。
2.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
由于受历史条件和主观认识的局限,赫鲁晓夫政治体制改革只是初步性的、浅层次的,其也没有一个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设想或方案。但尽管如此,赫鲁晓夫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给我们做出了光辉的榜样,也深刻地启示着我们。我国正是在科学总结包括赫鲁晓夫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改革成败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制定了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内容和方针原则等一系列的指导思想。使政治体制改革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1980年8月邓小平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深刻地揭露和分析了我国政治体制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及其根源,系统地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目的、主要内容和指导方针,形成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想。这个讲话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在讲话精神的指引下,我国开始了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探索。在探索过程中,我们获得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认识,并用于指导政治体制改革实践,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党的十二大肯定了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指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54]。据此,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十三大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概念,把它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和基本内容;提出了近期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55]。党的十四大则明确提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由此,十五大依据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的实际和我国经济社会跨世纪发展的新要求,规定了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安定团结。”[56]进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大强调指出现阶段民主政治建设的直接目标是建立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指导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七大又依据新的形势和任务适时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新任务:扩大人民民主,促进公民参与;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执政党建设,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