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善德 罗晓琴 张绵跃
摘 要: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森林的经营不善,就会造成了森林大面积减少、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我国森林认证起步于2002年,比国外晚,森林认证的进一步研究和推广应用成为当前林业工作者的又一研究方向,森林认证工作正式成为林业工作的又一重要内容。森林认证能促进森林的可持续经营,通过对它不断认识了解,可使其被林业经营管理者接受,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关键词:森林认证;认识;意义;推广应用
收稿日期:2009-01-12
作者简介:卢善德(1967—),男,工程师,主要从事森林经营管理。
中图分类号:S7-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02-0006-03
1 森林认证概述
森林认证是林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是判断森林的各个要素是否达到健康要求的认可,它是一种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工具,它是由独立第三方按照标准对森林经营进行验证的过程。森林认证是对森林经营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方面进行评估。森林认证包括森林经营认证(FSC)和产销监管链认证(COC)。如果森林经营满足森林认证标准,就可以获得证书,并使用标签。森林认证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识:
(1)森林认证的对象是森林产品和森林经营过程中的经营质量体系,我们讲的森林认证,就是对林产品加工源头的森林资源效能及森林经营状况的认证。
(2)认证的基础是“规定性要求”,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无论实行哪一种认证或对哪一类产品进行认证,都必须要有适用的标准。
(3)认证是第三方从事的活动。通常将林木的生产者称作“第一方”,如国有林场、森工局、集体林场等。将购买使用者称为“第二方”。在质量认证活动中,第三方是独立、公正的机构,与第一方、第二方在行政上无隶属关系,在经济上无利害关系。
(4)认证活动是依据程序而开展的。认证是一种科学、规范、正规的活动。从企业申请到认证机构受理,从对企业质量体系审核到对认证对象检验,从认证的批准到认证后的监督,这中间的每一项活动如何开展,认证机构都有明确的要求和严格的规定。
(5)认证结果是认证机构向企业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其中认证标志只有产品认证才有,认证标志可用于产品上,以便为认证产品作更广泛的宣传。
(6)认证的体系要素如图1:
事实上,认证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社会发展到今天,实行认证制度已成为一种世界趋势,这是因为实行认证制度,无论是对企业或客户,还是对社会或国家,都显示出越来越多的优点。
2 森林认证的意义
2.1 能促进林业的科学化经营管理
经过森林认证的林木产品,它在林业的育、培、采、用等各个环节,都符合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要求,它能使消费者放心。因为他们所使用的林产品源头的生态环境是健康的,经营过程是合法守信的。这样就会促使经营管理者们对森林的经营理念转化,在经营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指导生产,进而促进林业的科学化经营管理。
2.2 能促进森林的永续利用
森林认证在保护森林及开发森林资源上,能起到合理开发利用的作用,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必须在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对森林物质产品和生态服务功能的需要前提下进行,在生态功能健康的状态下,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
2.3 能促进森林资源向森林资本转化
经过森林认证的林副产品,在价格和销售等方面都会比同类产品好。在认证评估后,森林资源将会合理开发利用,形成以林养林的经营模式,促进森林资源向森林资本转化。
2.4 能提高企业形象
因为经过森林认证的林副产品加工企业或木材销售企业,是严格按照森林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进行生产和加工,企业与同类企业相比,更会被社会认可和接受,有利于企业形象的提高。
3 森林认证的现状
2002年4月在WWF(世界自然基金)的积极推动下,浙江省临安市昌化林场940公顷集体林首次通过FSC认证。2004年,WWF在东北国有林区开展森林认证试点工作,直接推动黑龙江省友好林业局和吉林省白河林业局开展FSC森林经营认证。2005年4月,这两个林业局的43多万hm2森林通过了FSC认证,这是我国首次在国有林区开展森林认证。截至2008年9月,我国共有13个经营单位的712057hm2森林通过了FSC的森林经营认证,占亚洲认证森林的33.3%,在亚洲排名第一。我国有534家企业通过FSC的COC认证。分别由SGS、SmartWood、SCS、GFA和EUR 5家认证机构完成。由于起步晚,我国森林认证没有被广大林业工作者和林业经营管理者认识或接受,森林认证工作开展缓慢。
2004年,我国开始制定《中国森林认证原则与标准》。2007年9月10日,国家林业局正式发布《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LY/T1714-2007)(共9条原则和45个标准119个指标),原则规定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基本准则和要求,为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了一个总体框架。标准规定和准确描述了每项原则的关键要素和要求。指标是用于评估标准,可客观测定和评估的定量或定性的变量。对原则与标准的评估是通过对指标的评估来实现的。中国的9条原则可以划分为社会(含政策法规)、经济(含森林经营)及环境等3个方面。我国有了这些原则和标准,为指导我国的森林认证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但由于认证经验及我国国情等因素,我国的原则和标准需不断更新和完善。
4 森林认证的推广
由于起步比发达国家晚,森林认证对我国林业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推广应用,是当代林业工作者关注和研究的主要方向。笔者认为须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培训力度,让林业工作者及森林经营管理者真正理解森林认证意义和好处。要想使森林认证能得以推广应用,需要林业工作者的大力宣传,因此提高林业工作者对森林认证的认识十分必要。
(2)大力宣传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生活的重要性,让全民树立优良的消费理念,自觉消费经营健康的林产品或林副产品。林业的生态建设已深入人心,但林业的发展不光是依赖于生态建设,我们必须对林业发展加深认识,正确处理好森林的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林业发展是全人类的事,正确培养人民的消费观,让人们自觉抵制“不良产品”消费。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禁止或限制销售不良的林木和林产品,让国民使用的林产品一定是健康森林中的林产品。一个好的政策可以改造一个旧体制,对于推广应用森林认证工作,国家要出台一些相关政策。2001年3月,国家林业局才成立了森林认证处,2003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才提出“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由于宣传等因素,认证工作进展很慢。截至2008年9月,我国仅有13个经营单位的712057 hm2森林通过了FSC的森林经营认证,仅占我国森林总面积的0.44%。因此国家要出台一些实际性的政策,鼓励经营单位对森林进行认证,制订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促进林业生产者理念更新。
(4)提高企业形象,严格准入制度,对经营良好的林产品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其形象。经过认证了的森林,经营企业在产、供、销链上都受到认证部门的严格监管,应该是最具有林业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我们要给予大力宣传,并且在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5)正确制订认证标准,树立认证部门的权威性。认证标准是森林认证工作的基础,是认证工作的依据,制订符合国情的认证标准,能正确指导认证部门开展工作、规范行为。国家林业局在2007年9月10日正式发布了《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LY/T1714-2007)和《中国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LY/T1715-2007)两项林业行业标准,并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的正式实施说明我国森林认证工作正式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我们要在认证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要对认证标准不断完善和修正,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6)扩大试点范围,促进森林认证工作的推广应用。扩大试点范围具有四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标准的测试、第二培养人才、第三积累经验、第四扩大影响。
(7)建立跟踪管理机构,严格监控林产品源头的生产全过程。森林认证后要做好后续监管,建立跟踪管理机构是维护森林认证结果的可靠保障,对认证后不能达到认证要求的要给予注销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