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目连文化(十)

2009-04-14 08:46文忆萱
艺海 2009年3期
关键词:目连刘氏湖南

文忆萱

二十一目连戏中的纸扎与烟花

目连戏中有许多纸扎,由来已久。《陶庵梦忆》中也载有“为之费纸扎者万钱”,可见明代万历时已盛行,但却同样因时、因地而异。湖南唱目连戏的纸扎,分戏内戏外两种。戏外即指在演出场地周围扎十八层地狱:刀山、剑树、锯解、磨挨——那是我七十年前所目睹。还有数以百计的天灯或数以千计的河灯,送寒林的纸船,那都所费不菲。戏中的品类更多:如“郗氏变蟒“中的蟒,“桂枝思凡”时的龙、虎;“武帝升天”和“傅相升天”时的仙鹤;“老汉驮妻”的老人头、妇女腿脚;“白马驮金“的马,“太白赐鞍”的马鞍,“目连坐禅”中的鹤、虎;阴司的牛头、马面;刘氏遭遇的铜蛇、铁犬、恶鸟;“两头忙”的假人头和抬着的圆盘;刘氏和刘贾变的驴和犬……其中有些独特的如:

巨蟒——唱《梁传》时有郗氏变蟒,午门现身,那就要特制一条美人头、蛇身的巨大纸蟒,在台口晃动。

无常帽——捉刘氏要出黑、白二无常,无常均头戴二、三尺的纸扎尖顶高帽,一个帽上写“我来也”;另一个帽上写“你也来了”。有时可以更加夸张,高到四、五尺,也就是《艳火行》中的“颀然之鬼冠烛天。”

整套丧葬用具——特别是刘氏死后,从整个孝堂到引魂幡,孝子的纸冠和哭丧棒,灵柩上的棺罩,柩前的童男女……都按演出地当时习俗,由纸扎店如式制作。

在湖南,无论丧、葬、祭祀,所用纸扎,名目繁多,尤以冥器为盛,视经济条件而定。哪怕到今天,仍然存在,只不过改成洋房、电视机、电冰箱、别墅、汽车而已。

盂兰盆会的装饰——在最后一场“盂兰大会”时,台上也要用各种纸扎品作装饰。其规模视演出地条件而定——也就是按当地习俗和纸扎手艺人的技能决定:包括佛像、佛号、各种纸幡。

这是我们现在知道的一些纸扎,实际远不止此。例如祁剧“目连挂灯”,剧本上写目连蒙佛祖赐灯后,先请和尚建道场,老和尚吩咐:“办起纸扎,剪起彩幡……”我问过老艺人,办些什么纸扎,他们说,是按当地和尚做法事的规矩办的,纸扎店都知道。说明这类纸扎,并不由戏班统一设计,而是随演出地习俗而制。换句话说,目连戏中的纸扎,并非保存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民间工艺,而是随时、随地引入演出地的习俗。

湖南是出鞭炮的地方,烟火极盛,唱目连戏也是用火彩最多的戏。出神、出鬼、变化,都用火彩。像“佛贬桂枝”,桂枝罗汉三次出神远游,每次元神出窍时都放火彩;“观音示变”也是每变化一次,打一次火彩。我们准备录相演出的时候,已找不到有打火彩特技的艺人,只能打一般舞台上常用的了。以前有“打三星”,就是同时把三团火彩打在台口的中间和两角;“打梅花形”,那就是同时打出五团火彩;“追身打”是打火彩人在台的两侧,随着演员移动,在他身后打下一团团火彩。这类特殊技巧都是听说而无法看到了。天将出场,手中的兵器尖上,都缚有点燃的“黄烟筒”——一种只冒烟的炮竹。

典型的是“爆葵花”,溶纸扎与烟花于一炉。在“花园罚咒”之前,台口事先扎着五枝纸扎的大葵花。刘氏开荤后所吃牲畜骨殖,被李狗和金奴埋在花园葵花下面,她却不知道。她到花园盟誓,就对着葵花赌咒,说她并没有开荤。话没说完,花心升起烟火,葵花爆裂,从葵花中爆出各种牲畜骨殖,最后蹦出五个纸扎的小鬼。小五鬼爆向空中,然后落地,在这些纸扎的小五鬼落地的同时,后台演员饰的五鬼即空翻而出,捉拿刘氏。制作精巧,气氛紧张,效果强烈。

从这些也可看出,目连戏对于各种民间工艺,只要和戏中内容沾得上边,都可以吸收到戏中来,用以丰富演出。湖南唱目连戏,湖南特有的烟花和纸扎自然会被大量运用,而且会因时因地内容各异。

这同时也说明:目连戏的包容性,不但在故事情节上,溶入三湘民俗、民间杂耍,连民间工艺也大量吸收。而且不拘多少,能展现的都有机会展现。

这也不仅湖南如此,我看过各省同行的一些关于目连戏的文章,也有各种民俗、民间工艺,只是因地域不同而具体名目、技巧不一,用在什么场次也各不相同而已。这正是“一地一目连”的特点,也是研究目连戏价值所在。这里只不过是一个开端,寄希望于各地有志者作更广泛、深入的探讨。

余 论

湖南从1984年起,即开始恢复目连戏的录相演出,同时展开广泛的研讨,到正式演出,已经二十多年。幸亏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做这事,以致我们省留下了独一无二的珍贵资料——祁剧和辰河戏两份目连戏录相带。说“独一无二”并非夸张,因为我们录相时,还拥有演过罗卜、刘氏、傅相、益利、李狗儿等角色的老艺人和老鼓师、叉手,除了灯、服、导、效外,演出时严格要求完全按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原貌。这样的形象资料不可能再获得,岁月如流,那一辈的艺人已全部谢世。

目连戏在中国有其普遍性,北方虽已保留不多,但却曾经广泛流传;南方各地,几乎无处不有,只是保留的多少不等。目连戏的生命力特别旺盛,自从北宋末年出现在当时的东京舞台之后,它就不曾消失过。尽管金院本、元杂剧只有存目,仍然告诉我们在金、元时期这个戏的存在。明、清两代,已经广泛盛行。一个最早出现的大型剧目,能近千年不绝于舞台,且不断发展壮大,本身就是一种相当独特的文化现象。按理说,在人们的生活中,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更广泛为人所崇奉,为什么写观音得道的大本戏《南游记》(《香山》),却没有这么广泛流行呢?因为目连戏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和各地的各个时期社会因素有关,它必须具有其特定土壤,才能保持其存活并得到发展。这里,只说点湖南近八百年来的社会因素。

1、首先当然是“信鬼好祠”的楚俗。湖南境内,巫风遍及三湘大地,绵延几千年。甚至到“文革”期间,农村中仍未断绝。民间所信奉的神五花八门,忌惮的鬼也千奇百怪,这也是民间宗教信仰多元化的体现。在戏曲出现之后,大型的祀神、驱鬼保平安活动中,古代的“歌乐鼓舞”便为戏曲所取代,而目连戏恰好是最符合祀神驱鬼要求的剧目。各种宗教的发展,庙宇的繁盛,正如张庚老说的“敬神需要戏,戏也需要庙宇,两者自然地结合在一起。”有庙宇就逐渐有了戏台,为演出提供了便利。正由于湖南巫风之盛,目连戏之前的祀傩仪式、歌舞,因人们的习俗和喜好,自然保留下来溶入戏中,所以湖南的目连戏里,巫的色彩相当浓厚。即如其场面之大,时而出现由台上追到台下、街上、野外,未尝不和傩祭有关。文天祥南宋咸淳十年(1274)所记的《衡州上元记》:“州民为百戏之舞,击鼓吹笛,斓斑而前,或蒙倛焉。极其俚野,以为乐。”这虽然是一次欢庆元宵的活动,但给文天祥的感觉仍是“舞者如傩之奔狂之呼。”也说明这些民间百戏,仍然可见大型驱傩仪式的遗响。文天祥所见已是南宋末年,可见傩仪、傩舞在宋代渗入目连戏中是很自然的事。神、巫与目连戏就紧密结合到一起,而且湖南有些地方剧种的艺人,本身就是兼职的道士或巫师。

2、其次是聚族而居的宗族活动。湖南全境,聚族而居的很多,到清代,大的宗族已达几万人。这样的宗族类似一个小社会,不但有相当强的凝聚力,而且对全族事务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哪怕是在二十世纪的人民公社年代,有的家族竟占全社90%的人口。我夫家姓陈,在当地不算大族,只占全公社人口的五分之二。我在“文革”期间,被开除送去当社员——“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几年中没受过来自群众的政治压力,根本没人想到要“教育”我,这全仗家族的庇护。我在农村时还听说过甲族有人被乙族批斗,甲族就以“我们自己批斗”为由,把人抢了回来保护,由此可见家族之力量,连“文革”都无法完全撼动。大家族就拥有大宗祠,有宗祠就有戏台。大宗祠往往有较富裕的公产,每年中元节的“慎终追远”必不可少,常办盂兰盆会、唱目连戏。此外,族人中受到大范围自然灾害、疾病、兵燹时,这些自然或人为的灾祸,往往被视为和厉鬼有关,唱目连戏自然比较合适。族与族的争强好胜,也是常见的事,张家唱目连,不远的李家也照样唱,今年张家唱三本,明年李家就唱五本,甚至发生两姓同时“唱对台”比赛的事。这也促进了目连戏的繁荣。反之,目连戏的盛行,又进一步推动了祭祀活动规模的日渐庞大。

3、商业的逐渐发达,也是原因之一。湖南农村,普遍赶集;各种庙会,往往和赶集交汇。最初,看戏的人多带土特产来,一方面作本身看戏的开支,另一方面也含有以不足易有余成份。随着时代的发展,无形中逐渐形成集市性质,商业因素也逐渐增加,便有专为赶集而来的商贩,进一步成了庙会,实际上已形成一种自发的商品交易会。因而也形成目连戏扩大了商品交易,商品贸易又使目连戏获得更大的发展。这种农村商品交易会形式,一直延续到“文革”前夕——虽然不敢唱目连戏,其他大本戏还是照唱不误。不过那时已不叫庙会,而正式叫“物资交流会”了。我还随剧团去赶过这种“交流会”,与交流会同时举行的小规模敬神活动,虽然不敢大张旗鼓,却仍然默默地进行,与会者大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心照不宣。在“阶级斗争”年月,尚且如此,又何况历史上可以公然演戏祀神的年代,可想而知。

4、各地的民俗和民间艺术逐渐与戏融合,增强了地方色彩。除前面已经介绍过的民俗、百戏而外,对故事本身也逐渐增加了地方色彩:目连变成了茶陵人、澧州人,而“前目连”中一些情节竟是在茶陵、攸县发生。清嘉庆《常德府志》载“崇孝港,府北六十里,旧志相传古孝子傅罗卜居此,故名。今街名崇孝街,街东二里许,地名傅子岗,为孝子葬母处,石塔犹存,土人呼为傅母墓。”其中还引了前代的《武陵志稿》:“孝子家巨富,好善喜舍,上自罗卜港,下至庆寿寺,袤延九十余里,皆有田庄;木瓜、脱尘、五灶、净居、崇福、延寿、法洪诸寺,悉其所舍;黄花障、会仙桥其所修花园,基址至今宛然。”(张九《目连为湖南常澧人的研讨》见《目连戏研究论文集》)说得有鼻子有眼。虽说方志是“官书”、“信史”,这些记载却全是民间传说,虽不足为凭,却反映了目连戏历史上在当地的影响,才出现众多的各地传说。甚至有在刘姓聚居地方,唱目连戏不能唱刘氏“开荤”、“变犬”的笑话,和关帝庙的戏台上不能唱《走麦城》差不多。

5、竞争丰富了内容,增长了篇幅,使单纯的《目连救母》发展成“目连戏”。特别是祀神活动的规模日见扩大,既然出现了四十九天的罗天大醮,四十八本目连也就应运而生。加上湖南的众多大本戏,如《封神》、《西游》、《香山》,既涉神佛,也有鬼怪,目连戏本身不够长,添上这些很协调。再不够,就加上以忠、义为主要内容的《岳传》和“夫子戏”(所谓夫子戏,并不属于大本戏,是从《三国》中摘出来的)。但却从来不加其他如苏、刘、潘、伯或“三山六袍”之类的高腔戏,更不会加《焚香》、《幽闺》之类有男女之情的剧目,还是以宣扬忠孝节义、劝善规过内容为主。

6、民间艺人就地取材,因地制宜,溶入各地的生活习俗、民间故事,以吸引更多的观众,逐渐增加其娱人性。目连戏既具有独特的伸缩性、包容性,三湘大地的民俗民情、民间艺术、民间工艺,都可以信手拈来,汇入其中,就使观众倍感亲切,也使目连戏具有独特的号召力和巨大的影响,演目连戏成了一方盛事。给我的感觉是目连戏具有入乡随俗,落地生根之能。

这些社会基础的形成,也是随着时代的推移,习俗的演变在不断地积累、发展,因而,目连戏在获得演出条件之后,在演出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正由于是紧随着时代的发展,目连戏中娱人的成份逐渐增多,总的看来,竟有喧宾夺主之势。戏班为了争取更多的演出机会,自然会各出新招。其他剧目没有目连戏那么大的伸缩性、包容性,唯独目连戏可以花样叠出而无人厚非。所以目连戏就可以一枝独秀,像滚雪球般发展成为最大、最长的戏,才出现我前面提到的两个戏班“打对台”,可以唱上近半年的事和“一地一目连”现象。

这些因素,是八、九百年的历史积淀而来,前面我引过张庚老说的“敬神需要戏,戏也需要庙宇”,到了庙会中商业因素增加时,也可以再加一句:庙会促进了商业,商业推动了戏。商业的逐步发展,促使戏从娱神向娱人发展。娱人成份增多,民间艺人就要在争取观众上下工夫,所以在目连戏中找到更多艺术创造的机会,不但在表演上,也包括化妆上、服饰上都有其独到之处。这不仅为我们保留了许多近千年的文化积淀,而且对湖南全省地方戏曲的发展,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我们从目连戏中,不难找出其千丝万缕的联系。

1、几百年的不断演出中,锤炼出一批在艺术上颇具特色的单出。如《思凡》、《男辞庵》、《双下山》、《骂鸡》、《老汉驮妻》、《兄弟求济》、《花子求济》、《哑子收魂》、《盗袍收仆》、《叫夜盗韩》、《松林试卜》、《白马驮金》、《僧背老翁》、《鬼打贼》、《三匠争席》、《扯谎过关》等,有趣的是,这些戏和目连故事主线并无多大关系,以丑行为主的戏占大多数,而且演员都有绝活,如《男辞庵》中的特有的数珠功和云帚功,《双下山》中的踢鞋、飞鞋特技。也创造了一些独特的演出处理:如“李狗盗袍”中的“盗袍”,李狗搬下神像,面对面抱住,双手套入神袍袖中,抱着神像转一百八十度的圈,神袍就穿到李狗身上。弹腔戏时迁《盗皇坟》,就完全像李狗剥神袍的表演。湖南目连戏中的“罗卜济贫”的重头戏除了前面提到的“追赶芙蓉”而外,还有一个癞子和一个瞎子求周济,瘌子欺瞎子看不见,傅家给他们每人一碗面条时,瘌子将面条挟入己碗,只给面汤与瞎子。给了银、米之后,罗卜、益利退场。瘌子与瞎子争论不休,都想多得。瘌子提议用瞎子的棍子来互相“抵肚子”,抵羸者得。木棍两头抵着双方的肚子,瘌子一步一步向后退,退到台柱边,轻轻把棍头抵在台柱上,偷拿银米而去。这是文人编剧创造不出的,而是纯粹来源于民间。之所以形成这些单出,应该是由娱神向娱人过渡发展而来。

这些戏,由于演出上的特色,在地方戏曲进入剧场之后,都把它和目连戏分割开来,而作为“杂戏”经常演出,甚至地方小戏剧种——各地的花鼓戏,也能演其中一些单出,连演员都不知其源于目连戏。这就完全用于娱人了。

2、 在化妆、服装、表演方面,也出现了按民间艺人理解角度的设计。如化妆上的“阴阳脸”,前面提到《火烧葫芦口》中的丑奴,脸上一边开花脸,一边是旦角,是为了说明丑奴是“番邦女子”强悍,起兵“犯天朝”,含贬意。在“收沙和尚”中,观音所变的锦罗王,也是一边开花脸,一边是旦角,那却是说明这个锦罗王是观音变的。花鼓戏《刘海砍樵》中狐狸精最初出场时,也采用了“阴阳脸”。

服装、表演上也有所创造,如刘氏在戏中,最初穿青衣的淡雅花帔,用青衣身段;傅相死后,穿老旦帔,老旦身段;开荤后,改穿男员外帔,用半男半女身段。五鬼捉刘氏,甩员外帔,穿青衣青裤,即为刘氏鬼魂,用武旦工技,翻滚扑跌,与生前的刘氏判若两人。凡此种种,都只能归之于三湘历代民间艺人的创造。

3、 虽然各地目连戏都接受了郑之珍的《劝善记》,演出本不但在篇幅上大大长于郑本,且有让郑本迁就演出本的趋势。面留在观众脑子里,大多是郑本之外部份。以我儿时的亲历,每年只要知道某地将演目连戏,方圆百里之内,都会成为人们日常谈论的中心议题,往往在春插期间就沸沸扬扬;而在中元节演出之后,茶楼酒肆、田间山上,又成了人们几个月的谈助。那些脍炙人口的内容都是:杀叉、女吊、演武、捉寒林、抬灵官、迎按院这类热闹、惊险的感官剌激场面。对罗卜的行孝,也获得人们的称赞;至于刘氏之受冥罚,人们却不在意。可见到近代,娱人的作用更多。

4、留下了各个时期戏曲发展的痕迹。在目连戏中,既可看到杂剧和百戏并陈的场面,也有掩乐停音的哑剧;既有载歌载舞的昆曲模式,也有跌扑翻滚的皮黄武戏;既有地坪演出的民间对子小戏,也有场面恢宏的壮大排场。既有以唱工、做工、念白、舞蹈为重点的优美折子,也有从台上到台下突破舞台限制的情节。说它是一部戏曲艺术史的活资料并不过分。这无疑为我们研究工作提供了更多的形象资料。

所以,从《目连救母》发展为“目连戏”,它已不单纯是一个剧目,而是一种文化现象。这种文化,大部份来源于民间,三湘大地的目连戏,就是三湘大地的文化现象。而且,除吸收的郑本部份外,找不出文人加工的痕迹,完全是民间艺人几百年来创造的积淀,其内涵极为丰富。

中国戏曲,历来强调其“高台教化作用,“不关风化体,纵好也枉然。”不但郑之珍是这么做,就是文人的愿望也是如此。如《桧门观剧诗》中所收吟目连的诗,王先谦就有:“目连救母孝思长”,“不乖臣子兴观义,只有《精忠》(岳传)与目连”。尽管演出本也宣扬善有善于报,恶有恶报,民间艺人却按广大老百姓的思维和喜好,同情善良,鞭鞑丑恶,使之在风趣、滑稽之中寓劝善规过之意,尽可能使其娱乐性与教化作用相结合。从整个目连戏中,使人感受到三湘人民的质朴、乐观、爽朗的地方性格。

因此,对目连戏的研究,不单纯是研究戏曲,而是研究一种以前为我们所忽略的文化现象。这里,只是个人从皮毛上所感受到的粗浅认识,希望以此作开启湖湘目连文化探讨的引玉之砖。(全文续毕)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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