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定全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投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对劳动者进行的正规教育;在职培训活动;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水平;对孩子的抚养,寻找工作的活动;劳动力的流动。这些行为都能有效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劳动熟练程度和健康状况,从而增强劳动者获取收益的能力。
资本的生命在于流动和增值。作者认为,农民工人力资本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重要资本,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流动性。我国农村目前现实的情况来看,在受耕地制约和信贷资本约束的情况下,试图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就业模式事实上已经难以为继了。对于许多农村和农民来说,外出务工,进行劳动力的流动,这是农村人力资本最好的投资方式和最大的收益活动。本文主要对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的十大显著特征进行分析和探讨。
高规模性
我国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流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50-70年代末,伴随着我国“一五”计划和许多国家大型工程项目的实施,少部分的农民工进入到工业和服务产业;80-90年代末,改革开放初期,商品经济空前活跃,兴起了“全民经商”的高潮,这时期农民工主要是在中小城镇流动,跨省区流动的农民工数量较少,2001年至今,我国户籍制度得到了实质性的重大改变,劳动力流动极为活跃,出现了跨省跨区、规模空前的劳动力流动。目前,我国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每年还以600万的速度递增。据统计,第二产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数总计的57.6%,其中在加工制造业占到68%,在建筑业中占到80%;在第三产业的批发、餐饮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数的52%以上。
高流动性
农民工人力资本最大的特点在于其流动性。农民工人力资本只有进行流动,才有可能实现人力资本的增值。我们可以看到,从改革开放后的“一江春水向东流”,到“百万大军下广东”,到2002年开始出现的“民工荒”,再到劳动力从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回流,都显示出了农民工人力资本具有很高的流动性。除此以外,农民工的高流动性还表现在职业的不稳定,极易丧失工作,因而职业的流动性也极高。
高收益性
当前我国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的高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在农民工及其家庭收益方面。据张古鹏、姜学民、任龙等人采用1%抽样,对青岛800名农民工收入的统计表明,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是927.49元。苏群,周春芳等人也对江苏苏南、苏北、苏中的468位农民工进行了调查,结果得出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是1082.71元。其中,绝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收入集中在750—833元之间,其次是900-1100元之间,有少部分农民工月平均工资达到1600元以上。其次表现为巨大的社会收益方面。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流动,客观上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繁荣与富强,也缔造了“中国制造”的神话。世界银行统计,1980—1997年中国18年的经济增长中,劳动力部门转移的贡献占16%,有的学者估计劳动力流动对年平均9.2%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16%。中国社会科学院蔡防和农业部王德文等人的研究发现,劳动力转移对1982—1997年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0.23%。
高差距性
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的高差距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收入的高差距性。由于农民工流动所处的地域、行业、部门、职业等不同,这些差异会导致农民工在收入方面存在巨大的差距。张杨珩对南京市633份农民工的问卷表明,农民工工资低于750元的人数占18.8%,750—1849元的人数占66.2%,高于1849元的人数占人数占9.5%。最低收入的农民工和最高收入的农民工之间的差距比较大。第二,身份地位的差距性。基于学历、职业、技能、收入等因素的较大差异,农民工实际拥有的资本资源和社会资源也不尽相同,农民工阶层内部的分化已经逐渐显现出来。现在已经出现了一部分拥有大量资本、社会地位较高的农民工,他们与那些就业能力低、收入微薄的农民工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并且他们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隔阂。
低存量性
农民工由于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流动,进而影响了他们的就业和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2006年我国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2.95%,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1%,仅占0.77%;在外出务工劳动力中,文盲占2.0%,小学文化程度占16.4%,初中文化程度占65.5%,高中文化程度占11.5%,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4.6%,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占28.2%。虽然外出务工劳动力中的人力资本存量比以前有所提高,但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低存量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农民工人力资本存量低,所拥有的知识、技能、经验、劳动熟练程度含量少,这往往使他们在劳动力供给中遭受歧视,并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收入。同时,也要看到,少部分的农民工人力资本含量比较高,且拥有的技能具有难以替代性,他们在就业中相比较而言会处于明显优势。
低组织性
农民工人力资本的集约度非常低下,这也是农民工工资经常被拖欠的主要原因。据建设部统计,2004年至2006年,全国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64586件,拖欠工资总额303915.6万元。中国劳动保障网刊发的《2007年第一季度劳动保障工作情况》指出,全国27省、市、自治区不完全统计,一季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为150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7.35亿元。这充分说明农民工由于低组织性而所处的悲惨境地。在已完成的流动行为中,80%以上的农民工仍然是靠亲朋好友介绍和“自找门路”,通过职业中介或者订单转移的劳动力不到20%。因此从流动形式上来看,目前我国存在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部门狭窄,转移速度缓慢等特点。现在许多地方已开始尝试把农民工有组织的组织起来并对他们进行培训,积极进行劳务输入,这是一种解决农民工组织程度比较低有益的尝试,但其中问题也不少。总的来说,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的组织化程度还非常低。
低地位性
目前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一般都是专业技术要求低,城市不愿从事的粗、重、累、脏、危等岗位,在城市人眼里,他们收入较低、形象欠佳,影响市容,而且当农民工遭遇不公平对待时极易引发治安隐患。因此,农民工尽管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他们却难以被城市相容,难以平等享受“国民待遇”,他们仍被当作“二等”公民而被城市所歧视。在对农民工的一份调查中,在被问及“城里人对你的态度如何”时?选择“非常友好”和“友好”的只占26.7%,而认为城市居民对他们带有“歧视”、“敌意或戒备”的却占到65%以上。
低收入性
农民工由于人力资本存量低、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地位
低,以及制度性的障碍,使得当前我国农民工整体收入水平比较低。《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元至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元至500元的占29.26%,500元至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并且,农民工工作的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在被调查者中,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以内的仅占13.70%,8~9小时的达40.30%,9~10小时和10小时以上的分别占23.48%和22.50%。
高风险性
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一旦人力资本流动的决策发生意外或失误,都会对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农民工从事的岗位大都是粗、重、累、脏、危等对身心有较大伤害的工种,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保护条件也较差,极易发生工伤事故。仅珠三角每年发生断指个案至少3万宗,被机器切断的手指头超过4万只。有调查发现,来自农村乡镇的工伤者占工伤者总数的85.6%;工伤者平均年龄26岁,31岁以下的占81.6%,55.8%的工伤者未婚,61.7%的工伤者未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相当部分企业不按法定要求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绝大部分工伤者没有按规定获得医疗期间的工资。在珠三角,不少企业由于能源紧张而将吸尘设备闲置,工人在连口罩等基本劳保用品都没有的条件下仍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下工作,对身体伤害大,企业用工“年轻化”十分严重。工伤成为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杀手”,阻碍乃至切断受伤农民工的再就业之路,甚至使他们丧失赖以生存的劳动能力,严重的直接导致死亡。工伤造成农民工人力资本的加速折旧,给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流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高成本性
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的交易成本极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第一,职位搜寻成本偏高。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我国目前还缺乏有效的劳动力供求发布机制,农民工获取求职信息往往是通过亲朋好友、同乡、同学等亲缘网络获取信息,而这些信息是不充分的、有限的。第二,就业成本偏高。农民工找到工作后,需要在短期内办理诸如身份证、生育证、务工证、居住证等一系列的证件,需要在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跑,这就花费了农民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第三,生存成本偏高。农民工本来收入就很低,但每月需支付昂贵的房租、水电煤气、子女教育等费用,庞大的费用支出会严重影响农民工的生活质量。第四,交通成本偏高。由于大部分的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都是跨地区、远距离的流动,节假日往返需要支付大笔的费用。第五,心理成本偏高。大部分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被城市歧视和排挤,心理问题较为突出。第六,社会成本偏高。大量的农民工涌向城市,大部分农村出现了老、弱、病、残留守的“空巢”现象,大量的耕地被“抛荒”,进城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等太多的问题都亟需解决,这事关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只有当社会资本向高效率的部门和行业进行合理配置时,这才是一个高效率的经济体。我们需要客观看待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并为其积极创造条件。当前,进行劳动力流动或许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最切实可行的方式,而充分认识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六高四低”的十大特征,对于增加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广西工学院管理系。本文系广西工学院硕士基金项目“农民工人力资本流动的障碍因素分析”(编号:061 622)课题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