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志红 孙傻强
常看到年轻的父母搂抱着自己的孩子,小心翼翼、无微不至,仿佛在为小家伙随时可能的意外而提心吊胆。如若孩子发出几声啼哭,母亲更会有积极的迎合:掀起胸衣。让宝宝吮进乳汁。每每目睹这样的情形,我自然而然地想象着自己曾在母亲怀抱里的感觉。
额上有一块伤疤,是我身上最为明显的标志,大约是在5岁的顽皮期留下的。虽然东北的冬天冰天雪地的,可家的门关不住我。那次。我在冰面上疯跑,脚下一滑,额头叩在了水泥台上,流了不少的血。母亲抱着我往医院奔,她无休止地自责让我痛在幸福里,或者说,母亲的怀抱里有着更多的止痛妙药。
再大的时候,我有了女朋友。印象最深的是我们第一次拥抱的感觉,新鲜得至今还在品味和纪念。那天傍晚。我俩喁喁私语,不知不觉中走出了十多里地。天空开始下起了小雨,我忙把外套脱了下来,执意让她披上。她不从,我心痛地吼了起来:“你给我穿上……”雨越下越大。我的身体不听使唤地瑟瑟发抖。她索性把外套披在了我俩的肩上。我搂着她往前走。到了雨停时。我情不自禁地拥她入怀。我以这样的形式回馈她对我的在乎。换句话说,这样的拥抱是表达,更是浪漫和激情
几年后。我初为人父。我喜欢抱女儿的感觉,温馨、甜蜜,有着无以言状的成就感。我抱着她去逛街、爬山,抱着她去看爷爷奶奶和亲朋,那种抱不够的幸福滋味仿佛能把世界占领——我以我的抱换取了我的满足。
我还把拥抱给过不少的人,如,抱别人的孩子以示友好,抱多年不见的好友以示真情,甚至家里的宠物我也常抱在怀中逗乐。
一次,我远行归来。我的三个女人在月台上笑容相迎。
女儿跑了过去,冲着我张开的双臂扑来,她冲来的惯性险些让我趔趄倒地。
我抱着女儿来到妻的跟前,挪出一只手来紧紧地搂着她,对另一个女人说:“妈,我回来了。”
母亲怔怔地看着我,晨风撩起她的一绺白发……
猛然间,我打了一个冷战,母亲的孤零让我心碎!
几十年来,儿子独独没有抱一抱把自己抱大的女人……
[简评]这是一篇抒写亲情的美文。文章从“我”目睹自己年轻父母小心翼翼搂抱着孩子的情形,想起自己在母亲怀抱里的幸福感觉,进而联想到与女朋友、与女儿、与别人拥抱时的幸福与快乐。最后描写“我”远行归来在月台上与自己的三个女人见面的情景。“我”与女儿、妻子的拥抱同母亲的孤零形成鲜明的对比,由此抒发了自己没有拥抱母亲的深深的忏悔。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语言平实,娓娓道来,却自有感人的力量。这力量缘于文章中蕴含的真情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