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信仰的概念和特征

2009-04-08 08:37
西部大开发·中旬刊 2009年10期
关键词:信念信仰主体

王 刚

摘要:目前,中国社会正面临急剧的社会转型,出现了严重的信仰危机。包括教师教育信仰在内的各个信仰领域都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这必然会对人们的教育认知和教育实践产生巨大影响。教师教育信仰是教师对教育的高度信服与尊重。并以之作为自己教育活动的准则。教师教育信仰具有全面性与概括性、理想性与超越性、稳定性与持久性、凝聚性与一致性以及主体性和终极性的特征。

关键词:教师教育信仰概念特征

目前,中国社会正面临着社会转型造成的信仰危机。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等都产生了巨大的改变。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日趋复杂,在思想文化领域也呈现出错综复杂、多元交织的状态。在人类信仰的各个领域包括宗教、政治、法律、教育等方面都产生了危机。当然,从传统宗教在现代的复兴,新兴宗教的不断涌现以及世界性研究宗教的热潮来看,不是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都出现了信仰危机,本文所指的信仰危机,只不过是某种具体信仰形式的危机而不是信仰本身。这一信仰危机反映在教育问题上,就是教师教育信仰的缺失。

在当前的教育领域,由于教师教育信仰的危机,导致了当前教育方面的许多问题。

首先,转型期存在的各种矛盾,各领域信仰危机的日渐加剧,威胁着既有的教育认同。古往今来,教师一直是道德的典范。“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者也。”教师不光要传授知识,还承担着传道的职责。在漫长的学习生涯中,教师有著不窑忽视的重要性,甚至影响著学生人格的完善。教师教育工作到不到位。关系着每一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是否能够健康成长,影响着他们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和世界观的养成。“教书”重要,而更重要的是“育人”。这就需要教师无私的道德奉献,需要教师具备高尚的道德人格。就如夸美纽斯所强调的,“教师应该是道德标准的优秀人物”,所以,教师本身的道德是其成为教师的一个底线要求。教师们也自觉把自己作为道德的化身,固守着这一底线。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由于市场主体“逐利”的特点,实用主义冲击着教师的道德底线,使这一底线逐渐模糊,许多缺乏信仰的教师放弃了对师德的要求,而沦为赚钱的工具。教师这种价值取向的变化,必然对学生产生潜在的负面影响。就像乌申斯基所指出的:”不管教育者和教师如何把他的最深刻的道德信念隐藏得怎样深,只要这些信念在他内心存在着,那么。这些信念就可能加在儿童身上的那些影响上。并且这些信念愈是隐蔽,则他们的作用愈是有力。”

与此同时,人们对教育和教师的认识也产生了巨大变化。教师作为道德化身的角色逐渐淡化,“尊师重教”也越来越变成了纯粹的口号。在实际的教育教学中,师生之间、家长和学校之间的关系正趋于紧张。双方处于一种互不信任的状态之中,这对于我国教育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所以,加强对教师教育信仰的研究,探讨一下改变当前状况的具体措施,对于我国教育的健康发展,是具有较大意义的。

二、教师教育信仰的一般概念透折

在探讨教师教育信仰的概念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其它几个相关的概念。

1、信仰。从辞源上讲,“信仰”一词最初是宗教内部的术语,信仰最初并不是学术概念。对“信仰”的早期的一些理论思考,往往是在宗教神学内部进行的。神学家们曾在宗教立场上考察过信仰与理性、信仰与行为的关系等问题。随着宗教信仰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随着学者们对人的精神世界研究的逐步深八,信仰现象成为学术研究的对象。从而信仰概念也成为学术概念。随着对信仰的多学科研究的进展,学者们越来越对信仰现象有更广泛的认识,从而使信仰概念的内涵从宗教信仰的狭隘含义中走出来,成为一个更为一般的概念。所以。《辞海》把信仰定义为“对某种宗教或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然而必须指出的是,承认宗教就是信仰并不能反证信仰就是宗教。事实上,除宗教外,教育、哲学、艺术、道德、政治,包括某种主张、观念,甚至某种物质(如货币)都可能成为人类信仰的对象。

2、教育信仰。根据《辞海》对信仰的解释,我们可以给教育信仰下下个简明的定义:“教育信仰是人们对教育在个体和社会发展中的价值的极度的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作为行动的准则。”这里的“人们”不光包括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包括受教育者和其他教育活动的参与者。

本文主要是探讨教师教育信仰的相关问题,因此,教师教育信仰的定义可概括为“教师对教育在个体和社会发展中的价值的极度的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作为自己教育活动的准则。”

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教师教育信仰的主体。在教育活动中,对教育活动的主体历来有几种不同的观点_1、”教育者主体”说。这种观点认为教育者是教育的主体,受教育者只是教育活动指向的对象;2、“受教育者主体”说。认为受教育者才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只有充分适应受教育者的特点,教育活动才有意义。3、“双主体”说。认为在教育活动中有两个主体——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只有充分尊重双方的主体地位。才是各尽其才,体现教育的价值。在此,我们不做进一步区分。在教师教育信仰这一范畴中,显然教师才是唯一的主体。

(二)教师教育信仰的客体。”教育信仰是主体与教育之间的关系的关系范畴。”一方面,只有当教育能导致主体强烈的信服感时,主体才会产生教育信仰的主观机制,否则便不可能有教育信仰;另一方面,主体只有能产生教育价值的内心体验,感受教育的作用,才会将教育作为信仰的对象。对于教师教育信仰来说,教育是这一概念的客体,它包括教育价值、教育制度和教育职业道德等各个方面。

(三)教师与教师教育信仰的关系。教师与教师教育信仰之间应是一种双向作用的过程,实际上,教育信仰就是教师对教育自身的崇拜。它表现在:第一,对教育价值的信仰。教育价值是指作为客体的教育现象与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尽管人们对教育价值的看法和分类各不相同,但从普遍的意义来看,教育价值体现在对人的价值和对社会的价值(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价值)两大方面。前者指向个体主体。具体表现为教育可以维护和巩固政治统治并促进社会政治民主和经济的发展。可以推进人类文明和文化的发展。教育信仰首先表现为对这两大价值的极度信服和尊重上。第二,对教育制度的信仰。教育制度是凝聚着一定的教育思想,使教育价值得以实现和物化的手段和保障。有什么样的教育制度,就会相应地形成什么样的教育规则、教育组织和教育行为。只有在比较健全的教育制度中,教育理想和教育目标才有实现的可能。因此教育信仰还体现在教育主体对教育制度的认同上。第三,对教育职业的信仰。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教师的职业理念反映教师对自身角色的性质、内容和价值的理解和信念。信仰教育职业,意味着从事教育职业的人对自己的职业有着超乎其它职业的信服和尊重,并将其作为自己一生最重要、最有意义的选择。教师如

果丧失对教育职业的信仰,就会导致整个教育信仰的丧失。因此,“对教育职业的信仰是教师角色确认的思想基础。”

与其他信仰形式一样,教师教育信仰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朴素的或习俗的教育信仰,这种信仰类型是教师在自身社会化和实际的教育活动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具有片断性和肤浅性的特点。可能会随着对教育活动认识的变化而产生巨大变化。对此我们暂不加以论述。另一种是科学的或理论化的教育信仰。这种信仰是建立在深刻的教育认识基础上的,是在得到了一定形式的理论证明和系统的经验证实之后才形成的。相对来说,科学的教育信仰具有持久、深刻、普遍与统一的特性,其表述也多使用一些专门术语,非专门学习不能深入地理解。这是我们今天研究的对象。

基于以上分析,教师教育信仰应该具有以下内涵:

其一,教师教育信仰是一个主观范畴的概念。教师内心必须具有坚定的教育信念,这是教育信仰的前提。在这里有必要把信念与信仰简单地加以区分。信念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对某种思想理论、学说和理想所抱的坚定不移的观念和真诚信服与坚决执行的态度。而信仰,正如我们先前所述,它是指人们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的信服和尊崇,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活动指南,它是一个人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根本准则和态度。信仰属于信念。是信念的一部分,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它“……是一种主体对教育的心理状态,是主体心理上自主选择的过程及结果。是通过主体内心的自觉努力得以实现的。”如果没有教师内心的首肯,没有他对教育强烈的信念和信服心理,教师教育信仰就不可能最终形成。

基二,教师教育信仰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范畴。教师只是拥有教育信念是不够的,他还必须把这一信念对照自己从事教育活动的准则,才能在这一信念的指导下对自己在教育活动中的角色有明确地把握,对于自己在教育实践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才能在心中有明确的目标指向。

其三,教育在教育准则严格支配下活动。教师有教育行为,并不必然有教育信仰,但有教育信仰,必然有教育行为。没有行为体现的信仰是空洞的和没有生命力的。所以,教师教育信仰应是主观心理与客观行为的有机统一体。

三、教师教育信仰的特征

教师教育信仰与其他信仰形式一样,具备信仰的共同特点,如:

1、抽象性和概括性。信仰概念是对信仰进行高度抽象的结果,它是对所有具体信仰如宗教信仰、法律信仰、政治信仰等的共同概括。与我们提到的研究方法和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信仰概念相比,作为“信仰一般”的信仰概念的特征是其全面性与概括性。具体到教师教育信仰来说,它的全面性与概括性是指它不仅涉及到教育价值取向、教育理想和教育追求,也关系到教育制度信仰、教育职业道德信仰,涉及教育内容的各个方面。

2、理想性和超越性。人之异于动物,就在于他的活动是对自身有限存在的超越。人不仅能够通过自己的活动自觉地支配和征服自然界,实际地创造出一个属人的感性经验世界,更表现在人能够通过自己的意识活动创造出一个超现实的、非实体的超验世界。按照马克思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理论,信仰的形成与社会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而信仰的变化又会影响社会环境的内容和效果。教师教育信仰作为教师一种特殊的、非常强烈的心理态度或精神状态,当然要来自现实社会的教育实践。但它并不停留在这种教育实践所形成的观念之上,而是超越这种单纯的教育观念,指向与之相关联的教育生活,规范与协调生活中的教育行为。对于教师来说,他所信仰的对象或客体总是高于它所处的现实而具有超现实的理想的性质,这就是教师教育信仰的超越性。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信仰最终总是通过一定的行为方式体现出来,但信仰并不是行为。教师教育信仰也不是教育行为,教育行为总是与许多具体的条件联系在一起,是受具体条件限制的。教师许多不自觉的、被迫的教育行为,并不是建立在教师教育信仰基础上的。不过教师教育信仰又毖须建立在行为的基础上,是教育行为浓厚的、强大的与持久的动力。

3、稳定性与持久性。所以教师教育信仰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是指这种信仰一旦形成,便很难改变甚至终生如一。教师可以为这种教育信仰矢志不移,付出一生的努力。正如费尔巴哈所说“真正的信仰决不会有丝毫的怀疑。……在信仰里,怀疑之原则本身也绝迹不见了。因为,对信仰来说,主观的东西自在自为地就是客观的东西、绝对的东西。”

除以上特点外,教师教育信仰还具有一些自己的特性。

1、凝聚性与一致性。教师教育信仰在教育生活中具有强大的凝聚作用。教育生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生活,而非一种单纯的个人行为。教育信仰与教育知识、教育技能一样,是教育活动对教育者的基本素质要求之一。要想达到教育的目的,必须有许多教育者的共同努力,而不能各自为政。否则,来自不同方面的教育影响很难在学生个体身上产生统一、明确和持续的作用,从而不能形成教育者所希望的品质。人们一般所说的“教育的合力”便是对教育一致性的要求。可是,从事不同阶段和类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们,如何才能达到这种教育影响的一致性与和谐性呢,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教育信仰,就是教育信仰的共同性。教育信仰在整个教育事业中起着巨大的凝聚作用。教师有了共同的教育信仰,就会为实现共同的教育理想而奋斗。教师教育信仰本身也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是伟大教育精神的源泉。作为一种独特的教育力量,教育信仰的教育功能还表现在能够把某种教育观念转变为教育信条和教育行为,从而产生明显的教育效果。教师教育信仰的凝聚性还体现在教师教育信仰是聚合各种教育知识、技能,形成教育信念的动力因素。

2、终极性和本体性。教师教育信仰与其它作为工具的信仰形式不同,具有终极性和本体性的特点。教师对教育信仰的追求,不应只是作为培养人的工具。而是“作为生命的存在方式去寻求与生命的连接”。当然。我国当代的教育信仰,是在国家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背景下产生的。国家的主题是发展,社会的中心是经济建设,因此,教师教育信仰的发展必然地也呈现出某些特定的阶段性特征。最明显的就是以工具价值信仰为主要特征。我们主要强调教育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忽视了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教育的目的存在于教育之外,教育本身还不构成目的。但随着教育的不断向前发展,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会越来越高,这将使人们对教育的关注由外部进入内部——讲究教育的质量和对自身发展的适用性。这将真正推动教育的内存发展。教育将进入一个由其受众决定的时代,这种需求将不再是从培养人的工具出发,将更加注重人的内心需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将成为教育的终极目的,教育也将成为教师教育信仰的本体。所以随着教育的发展与进步,教师教育信仰的更加注重人的自身发展的终极性和本体性特征将会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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