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怀勇
摘要:韩礼德的情态隐喻有一种主观命题客观化的交际取向,它表达了一种说“肯定”即“主观”时实际上意味着“客观”即“不肯定的”含义。Zipf的省力原则为霍恩的Q原则提供了理论依据,加上莱文森的数量原则的充实,使得我们有可能从语用的角度来阐释交际中情态隐喻“说是而非”的客观化现象及其原因。
关键词:省力原则;语用原则;情态隐喻;客观化
中图分类号:H3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09)02-0158-04
韩礼德(Halliday)认为:当情态意义不通过情态动词和情态副词及其延伸部分来表达而是通过小句(clause)来表达时,这种现象就是隐喻(meta-phor)。如"it probably is going tO rain"与其隐喻变体"I think it is going tO rain"的意义是一致的,把I think看作情态成分是因为此句的命题并不是I think,而是it is going tO rain。这一点可以由英语的附加疑问句来证实。如我们说"I think it is gong tO rain.Isn't it?"而不说"I think it is going too rain.don't I?"韩礼德多次讨论了以下现象:当我们无意识地认为存在某一命题如"Mary has left"时,我们通常用明确的主观情态形式(explicit subjective),如"I am certain Mary has left",或者用明确的客观情态形式(explicit objective),如"It is certain that Mary has left"或者其他的一些表达式,如"Mary has certainly left.Mary must have left"。使用这些表达式的结果是,“讲话人把他们的观点装扮成命题本身(明确主观取向)或使命题看起来好象是客观的(明确客观取向),以此来突出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如果你无意识地认为"Mary has left",而你选用了高值(high value)的表达式,如"I aru certain Mary has left"."It is certain that Mary has left","Mary has certainly left"或者"Mary must have left",这表明你对此事还不肯定。这种情态隐喻通常以全值(all val-ue)的形式(I am sure,I believe,I think等)出现,以表达高值概率。因为“……当我说肯定时实际上我并不肯定……我心存疑虑——于是我以客观化来隐藏这一疑虑,因而主观的隐喻以全值的形式……将主观的观点体现为客观的肯定和必要性。”如何解释这种现象?我们通过Zipf的省力原则引入霍恩(Horn)的Q原则和莱文森(Levinson)的数量原则,从语用学的视角来分析情态隐喻的会话含义。
一、Zipf的省力原则
省力原则(the 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或经济原则(the Economy Principle)是由美国学者George Kingsley Zipf于1949年出版的Human Behavior and the Principle of Least Effort:An Introduction to Human Ecology中正式提出的,其内容可大致概括为:以最小的努力换取最大的收益。具体来说,他认为词是研究语言运用的关键,因而他的研究是从使用词的省力人手的。他认为词的使用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待:从说话人的角度来看,用一个词表达所有的意义是最省力的。这样说话人就不需花费力气去掌握更多的词汇,也不需要从一大堆词汇中选择一个合适的词。这体现了我们现实语言运用中有多义词,考虑了说话人的需要;但是从听话人的角度来看,他们希望每一种意义都只能有一种表达方式,每个词都只有一个意义,词汇的形式和意义之间一一对应。这体现在我们现实语言运用中有同义词,用于区别细微的意义差别,满足了听话人的需要。这两种语言里存在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力量。前者被Zipf称为单一化力量(the force of unification)或者说话人经济原则(speaker's economy),这股力量以说话人的省力和简洁为目标。后者为多样化力量(the force of diversification)或者听话人经济原则(audi-tor's economy)。两股力量相互矛盾,只有相互妥协,达成平衡,才能在现实中达到真正省力的目的。当然这里的“省力”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少说话、少用词,省力本身并不是目的,否则,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应该是最省力的。但是这样做什么效果也没有。省力只是指相对于取得的效果而言,付出的努力相对比较少而已,取得效果才是目的。省力原则强调的是:“人们在争取某种效果时,往往会采取相对经济、相对省力的途径”。Zipf从会话双方出发,把只注意说话人利益的考虑叫做“单一化力量”,只注意听话人利益的考虑叫做“多样化力量”。现实中的情况是:为了实现交际需要,“单一化力量”和“多样化力量”不得不达成一定的动态平衡,相互妥协。
二、霍恩的Q原则与莱文森的数量原则
在Zipf的省力原则的启发下,霍恩于1984年发表了《语用推理新分类初探——基于Q原则和R原则的会话含义》一书,首次以Zipf的省力原则为理论基础,提出Q原则。他认为Grice的合作原则cP中的第一数量次则(使你所说的话达到交谈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程度)要求说话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这样做的结果是:听话人听起来就比较省力。在这个意义上它基本上相当于Zipf的“多样化力量”或“听话人经济原则”,其主要内容如下:
“Q原则(基于听话人):
使你的话语充分(参照第一数量次则);
能说多少就尽量说多少(以R原则为条件);
下限原则,诱发上限会话含义。”
霍恩指出:“基于说话人的Q原则本质上是充足条件(sufficient condition):说话人说了P(即命题proposition),就隐含据他所知最多的(at most)是P。”他又指出:等级会话含义(scalar implicature)是基于Q原则的会话含义的首要例证。后来,莱文森把霍恩所说的“数量等级会话含义”叫做“语言等级”,并给它下了严格的定义:“一个语言等级包括同一语法范畴的一系列可以替换的词项(alterna-tives)或对立表达式(contrastive expression),它们按信息量程度(degree 0f informativeness)或语力度(se-
mantle strength)排列。这种等级通常具有由语言表达式或等级谓词(scalar predicates)e1e2e2…en组成的有序集合的形式(以尖扩号表示):<e1,e2,e3…en>。如果我们把e1e2e3等带入句子框架A(Asset-tion),我们就得到一些完整的句子A(e1),A(e2),A(e3)等,而且A(e1)(entail)衍推A(e2),A(e2)衍推A(e3)……等,而不是相反。”
根据这一定义,霍恩提出的数量等级有下面的例子:
(1)He has left.
(2)It is certain that he has left.
(3)It is probable that he has left.
(4)It is possible that he has left.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说了含有probable的(3),那么根据霍恩等级的理论,则有:(i)听话人就必须推断包含certain和possible的句子(2)、(4)以及包含零形式的(1)都不能替代(3);(ii)听话人必须推断包含末尾成份possible的句子(4)不能代替(3);(iii)因为"certain>probable>possible"形成语义等级,所以(2)不能代替(3)这一事实也蕴涵了(1)不能代替(3)。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用了数量等级右边的成分,即弱项,就隐含左边的强项成分不成立。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既然说话人用了(3),就隐含(1)可能不是事实,(2)也可能不是事实。Q原则要求说话人在符合R原则的前提下“提供充分的信息,说得尽可能的多”。如果说话人知道了(1)而说了(3),那他就违反了Q原则,没有提供充分的信息。
莱文森在1987年发表的《语用学与照应的语法——约束和控制现象的部分语用简化》中正式提出了他的数量原则,也称为充足信息量原则,该原则也是对Grice理论中的第一数量次则(使你所说的话达到交谈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程度)的解释。数量原则的内容如下:
。
“说话人准则:不要让你的陈述在信息上弱于你所知道的程度,除非你的陈述与信息量原则相冲突。
听话人推理:相信说话人的陈述已经是就他所知的最强的陈述,因此:(a)如果说话人说出,A(W)而构成霍恩等级关系(即A(S)~A(w)),那么可以推导出K~[A(S)],即说话人知道较强的陈述是不对的;(b)如果说话人说A(w),而A(w)不能衍推内嵌句Q,但较强的陈述A(s),则能衍推Q,而且{S,W}形成一个对比集(contrast set),则可推导出~K(Q),即说话人不知道Q是否成立。”如:
(5)All boys went tO the party.
(6)Some Of the boys went to the party.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说了(5)就隐含了(6),而不能相反。
注意:莱文森在定义中区别了霍恩等级和对比集,他认为除了霍恩的等级会话含义(scalar quanti-ty,implicature)外,还有一种分句数量会话含义(clausal quantity implicature),如:
(7)The boy student or the girl student took awaythe mp3player.
(8)The boy student and the girl student took a-way the mp3player.
如果有人说了(7)就隐含了他不知道(8)是否为真。
莱文森在Pragmatics一文中把上述分句数量的会话含义重新简化为“分句会话含义”(clausal im-plicature),并进行了阐释:
“如果S(Sentence)用了一个复杂的表达式p,而且:(i)p包含了一个内嵌句q;(ii)p既不衍推(entail)也不预设(presuppose)q;(iii)存在一个大致同样简短的可替换表达式r,这个r也包含q,而且既能衍推也能预设q;那么通过断言(assert)p而不是断言r,S(Speaker)隐含他不知道q是真还是假,也就是说,他隐含Pq&P;~q。”如:
(9)I think Mary is away
(10)I know Mary is away
具体来说,把(9)可以看成复杂表达式p,它包含一个内嵌句q:Mary is away;p既不衍推也不预设q,但是当说话人把think换为know时,也就是说整个句子换成了(10),它会衍推q:只要(10)为真q必为真。Think和know大致同样简短,无论在句法上还是在词类上都是可以替换的,所以(10)可以看成r。这样说话人不用r,而用p,就隐含他不知道q是否为真。
同理(7)也可以看成p,它包含了两个命题q。和q2,说话人选用了(7)中的or而不用(8)中的and,就隐含他不知道到底是q。为真还是q:为真,用公式表示即是:{Pp,P~p,Pq,P`q}。
三、情态隐喻的数量/Q原则阐释
回到我们在文初提到的例子,当某人无意识地认为存在某一命题,如"Mary has left"时,他通常以明确的主观情态形式(explicit subjective)如(14)、或者以明确的客观情态形式(explicit objective)如(15),或者以其他的一些高值(high value)表达式如(12)、(13)来表达这一命题形式。使用这些情态隐喻表达式的结果是,讲话人以高值的形式把他们的主观观点装扮成客观的非情态隐喻命题(11)本身,或者使命题看起来好象是客观的,以此来突出、强调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可能'Mary has left',但你选用了高值的表达式,如'I am certainMary has left','It is certain that Mary has left','Ma-
ry has certainly left'或者;Mary must have left',这表明你对此事还不肯定。”这是什么原因呢?
(11)Mary has left.
(12)Mary certainly has left.
(13)Mary must have left.
(14)I am certain that Mary has left.
(15)It is certain that Mary has left.
根据霍恩的Q原则,(11)中的零形式分别和(12)、(13)中的certainly,must形成霍恩等级中的强项和弱项,说话人选用了(12)、(13),而不选用(11),根据Q原则中的“如果用了数量等级右边的成分,也就是弱项,就隐含左边的强项成分不成立”,即表明说话人不确信(11)是否为真。根据莱文森的数量原则和“分句会话含义”(clausal impli-cature),我们可以认为(11)在某种情况下相当于(16)或者(17)。
(15)It am aware that Mary has left.
(17)It is factual that Mary has left.
也就是说,(14)可以看成复杂表达式p,它包含一个内嵌句q:Mary has left;p既不衍推也不预设q,当p为真时,q不一定为真,当q为假时,p不一定为假。但是当说话人把certain换为aware时,也就是说整个句子换成了(16),它既能衍推也能预设q:只要(16)为真,q必为真;当q为假时,(16)必为假。Certain和aware大致同样简短,而且同属一个词类,在句法也是可以替换的,所以(16)可以看成r。这样说话人不用r,而用(14)p,就隐含他不知道q即(11)Mary has left是否为真。同理(15)可以看成复杂表达式p,它包含一个内嵌句q:Mary hasleft;p既不衍推也不预设q,当p为真时,q不一定为真,当q为假时,p不一定为假。但是当说话人把certain换为factual时,也就是说整个句子换成了(17),它既能衍推也能预设q:只要(16)为真,q必为真,当q为假时,(17)必为假。Certain和factual大致同样简短,而且同属一个词类,在句法上也是可以替换的,所以(17)可以看成r。这样说话人不用r,而用(15)p,就隐含他不知道q,即(11)Mary has left是否为真。
四、结束语
说话人用这种高值客观化表达不确定的心理原因主要是说话人基于减轻自身的心理承受量以及对听话人的考虑:通过较长的有标记的(marked)表达式,说话人在传递最大化的内容的同时,也有标记地隐含了某种程度的犹豫。这种最大化的信息增强了听话人可接收的信息量,在照顾说话人的心理需要的同时也为听话人省了力。主观观点以客观化的外衣出现,一方面为听话人省了力,使听话人体察这种客观化所传递的不确定含义;另一方面也大大削弱了说话人的话语语力,减轻了说话人的责任与心理承受量。这种主观观点客观化的含义可以通过Q/数量原则来解释。这正是霍恩把他的Q原则称为“基于听话人的信息内容最大化经济原则(audior's economy principle aiming to maximize information)”,而莱文森把他的数量原则称为“充足信息量原则”或听话人省力原则的原因。
[责任编辑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