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庆
咋一看,把文化遗产保护与民生工程联系在一起似乎有些牵强。前者的主体是自然的物,后者的主体是社会的人。但认真研究、仔细推敲之后,则不难发现,两者关系十分密切。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民生工程结合起来,不仅不牵强,而且还非常必要,需要大力提倡。在当前,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也是拉动内需、关注民生的重要方面,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本身就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了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注民生的惠民政策,江西省委、省政府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做好民生工程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全省民生工程,作出了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民生工程的部署。2008年,在省政府实施的60项公共政策中,省级财政在确保原来省级文物维修经费不减的情况下,新设立了2000万元的基层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目前,2000万元民生工程专款已落实到34个项目,每个项目最少30万元,最多120万元,工程预计2009年4底前完工。江西省委、省政府的这一举措,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广大人民群众交口称赞,各设区市、县政府积极跟进,纷纷加大文化遗产保护投入,全省掀起重视文物维修的喜人局面。从江西省的实践来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来看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当地重大的民生工程项目之中,这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一.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举措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义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执政为民、关注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和谐发展,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化协调发展,坚持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昨天的辉煌、今天的镜子、明天发展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可再生、不可或缺的文化资源。要深刻认识文化遗产的物质性、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深刻认识文化遗产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不可缺少的珍贵物质资源、文化资源和精神资源,它与人、与社会密切相连,息息相关。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不能不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必须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 抢救保护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民生工程
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史的物质与精神遗存和历史见证,是前人聪明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生存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体现,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它从来就是公益性的,本身就是具体的民生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的建立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民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实质就是文物民生性的具体体现。没有人在历史上的活动和生活,就不可能有文化遗产。保护好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好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尊重历史就是珍重今天,尊重历史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就是珍重人类自身。因此,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必须得到真正的体现,文化遗产的尊严必须得到全人类发自内心的尊重和敬仰。与此同时,要让全社会自觉地、积极地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中来,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就必须融入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惠及当地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解决民生问题。这就要求文化遗产主管部门要与时俱进,全面理解文化遗产工作方针,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必须把历史与现实结合起来,找到文化遗产保护与解决民生问题的最佳结合点与平衡点。每一处文物保护单位、每一处文物点,都应当成为当地文物旅游的新景点,成为当地居民的精神寄托,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新的增长点。要通过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切实解决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等民生问题,使文化遗产保护地的居民增加收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增强荣誉感和自豪感,充分享受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文化遗产地居民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感。很难想象,如果文化遗产地的居民仍生活在穷困潦倒中、仍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中,文化遗产带给他们的仍然是贫穷而不是富有,是落后而不是荣耀,是自卑而不是自豪时,还能指望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队伍中来吗?
三. 抓住机遇做好文化遗产保护民生工程
当前,世界金融危机正逐步冲击各国实体经济。为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化危为机,近期,国家连续出台了关注民生、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尤以四万亿拉动内需的民生工程政策令人鼓舞,各级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当地的拉动内需民生政策。文化遗产保护能否纳入、如何纳入国家和当地政府拉动内需的民生工程之中,关系到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能否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提高保护水平的关键。在国家四万亿资金项目中,文化是其中的重要方面,这说明国家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民生工程范围之内。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要从国家的大政方针、文化遗产保护的性质多方面入手,多向当地领导宣讲当前形势下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既可以保护好文物,又可以解决民生问题观点,使文化遗产保护在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民生工程资金蛋糕中多分一份。
四. 江西做好文化遗产保护民生工程的做法
江西省政府在实施民生工程时,率先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其中,在市、县政府中产生了示范效应。为了完成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重托,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江西省文化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对2008年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切实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具体做法是:
一是明确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办法。为确保江西省政府民生工程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08年5月,江西省财政厅、省文化厅下发了《江西省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专项资金是省财政为促进江西省文物保护工作,改善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件,发展繁荣江西省文物事业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文化厅共同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支出范围;规定了申请和审批程序;明确了专项资金坚持“突出重点、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分配和使用原则及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同时,对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组织领导、工程招投标、方案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资质、方案审批程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质量监管、设立标志牌等事项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二是实地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拟安排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为确保拟安排的项目和资金符合《江西省基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根据各设区市财政、文化部门联合上报的项目和申请补助的资金数据情况,省文化厅在建立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数据库的基础上,利用多种方式组织专门工作组,对上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工作组走遍了全省11个设区市,实地调查了70多个项目,基本摸清了每个项目的文物保护现状、所需资金和当地政府的计划等情况,对各地上报项目和申请补助资金做到通盘考虑。最后入选的项目都符合文物保护抢救性、地方政府重视、项目能产生效益的原则。工程完工后,不仅能抢救保护一大批文物保护单位,而且许多文物点将成为当地文物旅游的新景点,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新热点,为当地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收入,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三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1、加强维修工程资质管理工作。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工程维修方案和施工均需由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设计资质与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没有编制维修方案或维修方案没有按规定程序审批的,一律不准施工,已经施工的要立即停工,待维修方案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2、加强维修工程招投标工作。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均需按规定实施招投标,申请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施工,已经施工的要立即停工,待符合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3、加强维修工程监理工作。所有维修工程均应按规定设立监理单位,各监理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把质量关,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4、加强新建博物馆安防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做好新馆安全防护工作。安防方案编制单位不仅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而且还要懂得文物安全防护的特殊要求,方案需经文化和公安部门联合审批。对技防工程坚持谁设计谁施工的原则,消防工程投资数额达到招投标要求的要进行招投标。
四是加大纪检监察力度。为保证工程优质完成而干部不倒,江西省文化厅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思想政治学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廉政观和世界观。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的监督力度,确保专项资金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及时拨付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和方案编制、施工单位的资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组织由财政、文化、纪检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加强对补助项目的财务管理、施工资质、施工质量的专项检查,确保完成一批工程,锻炼一批干部,使基层文物保护工程真正成为政府满意、文物受益、群众得实惠的民生工程。
总之,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既要思想观念上的解放,更要文化文物部门实际工作业绩来支持。在当前国家加大拉动内需政策的有利形势下,文化文物部门必须解放思想,实现观念创新。通过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民生工程,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改善文化遗产地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使他们充分享受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如此,文化遗产保护就能从文物部门的专业性工作转为社会性工作,就能真正体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民生性,文化遗产的价值才能真正得以实现,文化遗产的尊严才能真正得到尊重,文化遗产地才能真正成为当地最美丽、最有魅力的风景线。
(责任编辑:周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