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霞
我们很多作家在写作之前,总是站在比读者高出很多的位置上,预设一个指望能影响大多数人的意义,然后围绕这个意义结构小说,结果让被俯视的读者从作品里挑出随处可见的牵强和硬伤。其实意义就沉潜于生活本身,生活远比戏剧更精彩。怀着谦卑的心,真实地写出自己看到的生活,我想,这是《曲终人散》使美国当代作家约书亚·弗里斯一举成名的原因之一吧。在谈到这本书的创作时,作者毫不讳言:“围绕着本书,我曾经有过一段漫长而艰苦的思索过程”,最后,“我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希望,那就是——除了自己以外,这本书还能对任何其他人产生任何意义。”抛开了伟大的预期,他就像得到神启似的,“自从开篇两句落定之后,整本书就像DNA链条一样逐渐延伸开来”。
约书亚·弗里斯是小说创作的天才。他以群体叙述者自述的方式,深入骨髓地刻画了芝加哥一家广告公司的白领众生相。在《曲终人散》中,主人公们仿佛生活在一个美丽的玻璃罩内,里面的生活看上去五光十色,但在这样一个严重缺氧的时代,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终将窒息而亡的命运,在轻松、忙碌的外表背后,以人类灵魂的幕僚自诩的“我们”惶惶不可终日。这部小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作者、黑色幽默派作家约瑟夫·海勒写于1974年的长篇小说《出事了》。它是以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为背景,《曲终人散》则是以20世纪90年代末经济衰退時期的美国为背景,两部小说时代背景不同,却同样提供了现代美国商业公司办公室内繁琐而了无生气、表面应有尽有、实质虚弱荒芜的生活图景。两部小说在叙事上颇为相似,从头到尾都是主人公在抱怨和期盼中絮絮叨叨地讲述自己和身边人的生活,依靠整体情绪推动来代替完整明晰的发展线索。
与卡夫卡一样,约书亚·弗里斯摒弃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采用意识流的策略,通过内心剖白,回忆、联想、幻想等,表现人的精神状态,主人公的内心感受和心理变化构成了小说的主体。小说的语调荒诞、诙谐,表面看来充满喧嚣和躁动的狂欢,而当我们逐渐走入每个被异化了的内心世界,看到的是狂欢背后的凄凉——人与人之间因无法沟通而造成的相互冷漠和隔绝,各种强权的重压,社会体制不可遏制地溃败,不可预知的自然灾祸形成强大而无形的外在力量,使人们每天伴随着焦虑、沮丧、恐惧与绝望,精神脆弱得不堪一击,正应了卡夫卡的格言“一切障碍都能摧毁我”。 这强大而无形的挤压,不仅变异着小说中的“我们”,也变异着现实世界中的我们。
美国19世纪杰出的思想家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曾说:“一个人如若不能兀自独立,被当作个性鲜明的人看待,或者不能创造出来到世间本应取得的成果,反而与众人混为一谈,被人成百上千地笼统评估,以我们所属的政党或地域来推测我们的观念——这岂不是人生在世的莫大耻辱?”约书亚·弗里斯在这本处女作里,努力地勘破我们习焉不察的日常生活切面,向我们指认这人生在世的莫大耻辱。小说的原名ThenWeCametotheEnd,直译《我们走到了尽头》,取自美国20世纪70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小说的主要代表——唐·德里罗的处女作《美国志》。我觉得直译的名字相对于《曲终人散》要更好些,因为,“我们走到了尽头”一语道破了美国当代人的生存困境和精神迷茫——人的自我价值与个性被强大的社会异己力量所粉碎,无论个体如何抗争,都无力把握自己的现实命运。以巨大的精神危机为代价的人类文明,它的发展真的是一种“进步”吗?人类生存的本来面貌应该是什么?我们的出路在哪里?这恐怕是需要现代人拿出勇气直视、拿出恒心探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