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与公平关系再认识

2009-03-30 03:17肖仲华
江汉论坛 2009年2期
关键词:社会公平资源配置公平

肖仲华

摘要:针对坚持了多年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学界近年先后出现了“收入分配不用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平与效率并重”、“公平优先,促进效率”等一些新说法。最近更有学者认为中共十七大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的新提法“明确摒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新的定位”,并且是“标志着我党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认识的一个重大转折。”因此,要不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仅是政策理论上必须明确回答的问题,也是现实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效率;公平;社会公平;经济公平;资源配置

中图分类号:F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09)02-004-2-05

一、关于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主要理论观点辨析

在中外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诸多争论中,大致出现了所谓的“效率优先论”、“公平优先论”和“效率与公平并重论”三种理论观点。认真研究这些理论主张之后,我们会发现,其实并没有哪一种理论是从根本上否认了市场经济应该效率优先这一命题的,相反,基本都是基于这一命题来谈论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

亚当,斯密最早就这一问题提出了“效率优先,机会均等”的经济公平思想,其后的萨伊、约翰,穆勒及新古典主义的马歇尔、庇古等人在此基础上,从功利主义思想出发,从资源配置、边际效用和分配结果的公平性等角度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得出了古典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所谓“效率优先论”的公平观:“机会均等,效率致胜”,同时“兼顾分配结果的相对公平”。这种公平观基于功利主义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程度的幸福”的公平思想,强调先“机会公平”而后“结果公平”,强调尊重市场的初次分配功能。同时通过政府的再分配来“兼顾分配结果的相对公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给予弱者以生活保障。由我国学者在1986年提出来、后被写进十四届三中全会文献的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主义公平观,基本上是秉持了这种“效率优先论”的公平思想”。

被看作“公平优先率”的代表人物主要指美国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和德沃金。罗尔斯基于对“帕累托最佳原则”的分析指出:“在作为公平的正义中,正义原则是先于对效率考虑的。”德沃金认为真正的平等应该是资源的平等,造成人类经济不平等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资源占有上的不平等,而资源分配上的不平等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不同的家庭背景、天赋等因素,这是不正义的,应该在保证所有的人都具备能平等进入的前提下,由人们各自在市场中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这样,德沃金就用他独特的方式将平等置于效率之上,使其成为市场合理性的基础”。很多学者也就这样把罗尔斯和德沃金抬举成所谓“公平优先论”的代表人物。

其实,我们仔细研究罗尔斯等人的著作,不难发现,他们的观点用“公平优先论”来概括的确不太恰当。应该说,罗尔斯等人是在承认自由市场基础作用的前提下,在强调机会平等的同时,更加注重平等的权利,“没有一个人应得他在自然天赋的分配中所占的优势,正如没有一个人应得他在社会中的最初有利出发点一样。”因此,罗尔斯等人所谓“公平优先论”实质上是在讲如何通过权利的平等来实现机会的公平,这与强调机会公平的“效率优先”原则完全是目标一致的。

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被认为是“效率与公平并重论”的代表。奥肯认为公平与效率是不同领域的不同原则,公平对应于生产关系,效率对应于生产方式,在经济领域我们应强调效率优先,在社会和政治领域则应强调平等优先。面对平等和效率的冲突,我们可以选择平等也可以选择效率,前提是这种选择必须以公平正义为尺度。应该说,奥肯的并重论显然是一种超越了经济体制和政治制度的哲学理想,与其说是所谓并重论,不如说是一种自由选择论,奥肯论述的是人类为追求公平正义,应该具有对制度设计与选择的自由。但是,可以选择与应该如何选择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延伸一下奥肯的观点:如果我们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我们当然就是选择了效率优先;我们当然还可以选择公平优先,只要我们认为效率对我们已经不再重要。在物质高度发达,消灭了阶级和剥削的未来,我们也许终将选择公平优先,但现在,我们选择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因此,学界拿所谓“公平优先论”或“效率与公平并重论”来否证“效率优先论”,存在思想和理论逻辑上的混乱,把不同视角和不同层面探讨的问题拿来相提并论,有牵强附会之嫌。

二、公平与效率关系争论中出现的主要谬误

纵观国内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诸多争议,把问题归结到公平与效率谁应优先上来或诿过于“效率优先”,反映人们对公平与效率问题存在一些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

首先,概念上的模糊不清。就社会公平与经济公平而言,公平与效率问题出现时,人们讨论的是“机会均等”同时“兼顾公平”的经济公平观。罗尔斯和奥肯等人从正义的角度谈公平与效率问题,把公平观的范畴扩大到论自由与平等的社会政治领域。因此,公平问题是否应该区分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两个不同范畴成为一个问题。有学者提出用社会公平和经济公平的概念来厘清公平在不同领域的不同内涵。“经济公平主要指经济秩序、经济规则及其执行实施是公平的,要素投入与企业、个人收入相对应。”“社会公平是指社会成员之间的各种权利,如生存权、受教育权等的平等及各种发展机会的均等,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等。”我们姑且不论这种区分是否科学,从有利于澄清是非的角度看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效率优先”原则是经济学作为一门实证科学的命题,而“兼顾公平”则是在考虑了政治、哲学、伦理等因素之后的规范经济学命题。专就分配问题而言,“效率优先”意指市场分配优先,强调机会公平和市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这就是经济学公平观;“兼顾公平”则指市场分配之后,政府通过再分配来调节收入,缩小贫富悬殊,这是经济上的公平,也是社会政治领域的公平。可见,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分配原则,强调“效率优先”其实就是强调经济公平:而所谓“兼顾公平”则包含了社会公平的要求。从这个角度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应该说它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公平优先,兼顾社会公平”的思想。

就生产效率与市场效率的关系而言,很多人在讨论公平与效率问题时,对效率的理解是狭隘的“投入产出比”,是一个生产效率的概念。“投入产出比”只关涉到社会生产成本与产值之间的关系,只关涉到生产者特性而排除了消费者特性,因而不能代表完整市场的本质特性和整个的社会福利。在经济学界,更多的人对效率的理解是所谓“从稀有资源中获取最大利益的特性”,或“资源配置使社会所有成员得到的总剩余最大

化的性质”,是一种市场效率的概念。这种出自经济学权威人物对市场效率的“最大化”解释,通常被人们解读为通俗的尽力“把蛋糕做大”的市场特性。“把蛋糕做大”尽管通俗,却不精确。“总剩余最大化”强调的是物质利益的最大化,这是明显的“把蛋糕做大”的思想,而“从稀有资源中获取最大利益”则不仅仅是指获取物质利益的最大化,同样也应该包括获取精神利益的最大化。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加在一起就是经济学追求的终极目标:效用或幸福的最大化。

实际上,这种市场效率的概念,是自现代经济学诞生以来逐步形成的西方主流市场经济理论的核心思想的集中体现:资源是稀缺和有限的,如何使资源配置效率最优,使我们能够在有限的资源中获取尽可能大的利益或效用,从而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程度的幸福”是经济学追求的目标;在自由市场竞争中,当供求双方最终达到(有时需要政府的适当干预)供求平衡的均衡状态,使供求双方均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或效用。没有资源的浪费或浪费做到了尽可能小的时候,市场实现了其应有的效率;而最有效率的市场应该是“帕累托最优”的市场,“帕累托最优”的市场不仅是资源配置效率最佳的市场,同时也是分配效率最佳的市场,是最终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程度的幸福”的市场。可以说效率是市场的灵魂和根本,而解决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市场结果分配的效率正是市场经济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尽管在市场效率如何实现这一问题上存在分歧,有主张政府干预的凯恩斯主义,也有反对政府干预主张自由市场的新自由主义,但在什么是市场效率和市场效率应该优先这个问题上,各个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却是完全一致的。有学者提出用“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的概念来厘清效率问题,我个人认为,更应区分“生产效率”和“市场效率”,明确“效率优先”指的是市场效率优先更利于把问题讲清楚。

其次,用阶段论或过时论来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一些学者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十年前的提法,这个说法已不太适合当前强调社会公平问题的形势,该改一改了:“经济理论界和媒体的一些同志,由于学习体会中央精神不够,囿于习惯,仍不时有宣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论述出现。”“这个提法只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段时期,不适用于初级阶段整个时期。”实际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贫穷落后的不发达状态的阶段。在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就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一矛盾靠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靠的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让市场发挥其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否认市场效率优先,这无疑是相互矛盾的。与改革开放之前和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现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我们实力增强了,国力强大了,该考虑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了,该考虑缩小贫富差距了,这都是对的,但我们强大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呢?已经摆脱了落后和不发达的状况了吗?与其它国家相比,我们的人均GDP和人均生活水平都还是很低的,2007年在国际上的排名都处在第104名的位置。根据《世界2007年鉴》数据,2007年中国人均年收入还不到世界上最富有国家人均年收入的四十分之一,西方福利国家就不要比了,远的不及南非人均年收入的一半,近的也比邻居泰国差近千美元。理性地看问题,我们只不过解决了基本的温饱问题,仍然处存十分贫穷和落后的阶段。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讲不再需要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不必再坚持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首要地位,这当然是不切合实际的头脑发热。

改革开放30年来。改革、开放和经济建没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出现了一些不能不引起我们重视的社会问题,比如贫富差别和社会不公问题、资源和环境生态问题等。应该说,这些问题是市场经济建设中切实存在也不可避免的问题,是世界其它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建设中都经历过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初期相比,我们的成就要大得多,问题要小得多。我们当然不能因此而忽视这些问题,我们正是要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进一步向前发展。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因为有了不小的成就或出了不少的问题就连市场经济最本质的东西也要否定掉,这小是科学的态度。

第三,把市场效率与分配问题割裂开来。一些学者认为,在分配领域不应该讲“效率优先”,因为收入分配中差距过大和过小都不利于提高效率,“效率优先”应该放到发展生产的领域去训。市场的功能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资源的配置功能,一个是市场结果的分配功能。市场的效率自然也包括两个方面的效率,市场调配资源和收入分配这是由市场经济的本质决定的,也是几百年来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状况。如果我们又要搞市场经济,又要否认市场的调节机能,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市场不是万能的,所以要强调政府通过再分配来进行收入分配的进一步调节。再分配虽然以实现社会公平为目的,但它以初次分配为前提和基础,同样也以效率优先为前提和基础:所谓“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再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过是“兼顾公平”思想的政策性表述而已,或者说是同一公平精神的延伸,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正因如此,中共十七大是在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前提下提出了“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因为出现市场分配差距过大等问题,我们就完全否认市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把政府的调节作用无限扩大,这是不客观的,更是不科学的。否认市场的收入分配功能就是从根本上否认市场经济的自组织功能,可以说是从根本上否认市场机制。如果一次分配和再分配全都由政府来调节,这无疑就是要重返计划经济的分配制度。

第四,把社会不公问题的根源强加于“效率优先”。有学者认为社会不公的“问题在于现实生活中收入差距拉大,并非全是合理制度安排的结果,其中不乏许多不合理的、非规范的、非法的因素,这就造成了非正常的收入。尤其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存在许多不平等竞争,最为突出的是各种形式的垄断。市场秩序混乱中的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以及权力结构体系中的寻租设租、钱权交易、贪污受贿等各种形式的腐败,这些现象带来大量非法收入,造就了一批暴富者。”由此说来,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在于非正常收入的存在,而造成非正常收入的原因又正是“不平等竞争”、“垄断”、“市场秩序混乱”和“腐败”等被称为“市场力量”的市场杀手。吴敬琏也认为“主要是机会不平等造成当前的贫富差距拉得更大”,而造成机会不平等的原因则正是腐败和垄断。

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不是万能的,但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不是万能的。市场会因为外部性和垄断导致“市场失灵”。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和干预也有可能出现“政府失灵”。政府

失灵表现为政府对市场的无效干预和过度干预。有学者把政府失灵的根源归结为:公共决策失误、官僚机构的低效率和垄断性、政府机构的扩张削弱了政府维护社会公平的力量、政府官员追求自身利益引起的内部效应影响了市场配置的优化和社会公平、权力寻租造成了对政府行为的扭曲等等。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活动中吴敬琏曾经指出,有“两种阻碍改革的力量……。第一种力量极力保持和扩大特权,以便掠夺大众以肥私;第二种力量则利用大众对腐败的不满,诿过于改革开放,制造开倒车的舆论。”“面对权贵资本主义的腐败现象,大众完全正当地表达了他们的强烈不满情绪。而第二种社会力量正是利用这种不满情绪,对造成当前社会中种种恶劣现象的原因做出歪曲真相的解释,极力鼓吹目前我们遇到的各种社会经济问题,从腐败的猖獗、分配不公到看病贵、上学难,都是由……市场取向和对外开放造成的。”这里讲到的第一种力量就是垄断和腐败的力量,而第二种力量则是错误解读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借机从根本上否认市场取向的倒退力量,他们把社会不公诿过于“效率优先”,提出放弃“效率优先”甚至主张“公平优先”的言论。

实际上,不管哪种力量、哪种声音,大家都承认一个基本的事实:问题的根源在于腐败和垄断,而垄断和腐败并不是市场造成的,也不是强调效率优先造成的。从理论到实践,我们应该懂得:越是有竞争的地方,越是完全竞争的地方,太大的收入差别是不大可能产生的。尽管当前许多国家相继承认了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要承认,我们的市场机制不是很完善而是还很不完善,“垄断”和“腐败”既是政府失灵的罪魁祸首,同时也是市场失灵的罪魁祸首。我们本应该因此而进一步主张维护和完善市场机制,我们本应该因此而深切认识到许多的社会不公问题恰恰是违背了“机会均等”、“效率优先”的市场原则,我们本应该因此而主张用完全意义上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不公问题,可是,我们却错误地把社会不公问题的根源归结到“效率优先”上来了,这不仅是“把错了脉,看错了病”,还会“开错方子,抓错药”,最终会误国而害民。

三、解决社会不公问题要靠完全意义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效率优先是市场经济的本性,只要我们选择了市场经济的道路,我们就是选择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准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就是坚持机会公平或起点公平优先,兼顾分配结果的公平。“起点公平以承认人的差异为前提,能激发人的积极性,为社会做出更大的可供分配的‘蛋糕,奠定收入分配结果公平的物质前提。如果片面强调结果公平,抹杀了人的自然禀赋差别,损害效率,那么社会‘蛋糕会越来越小,甚至无‘蛋糕可分。公平分配不等于平等分配,形式上的结果公平一般总是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坚持宏观公平优先,兼顾微观公平。“坚持这一观念将有助于人们对收入的攀比转化为对投入的攀比,反对收入的期望转化为对机会的期望,把对收入的竞争转化为对投入的竞争。”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坚持市场在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政府应服从和服务于市场,而非凌驾于市场之上。建国以来。计划经济搞了二三十年,市场经济也搞了二三十年,中国的老百姓认同什么样的道路和什么样的游戏规则,他们能够理解什么,又不能容忍什么,搞清楚这些基本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搞清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性质和根源。农民花钱从人贩子手巾买老婆,不仅不理解公安人员的解救行为,反而认为拿钱买老婆是公平合理、理所当然的事情。茅于轼先生以此为例指出,中国的农民很认同市场,并目,对市场原因造成的不公平还比较能宽容,而对以公权侵犯私权,以权谋私和贪污腐败则最不能容忍。“当今之所以收入分配成为紧迫问题,恐怕与歧府缺乏廉洁和可信度有关。它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认清分配不公问题的根源不在市场和效率,而在破坏市场和效率的腐败、垄断等政治行为,我们就会清醒地认识到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哪里。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正确道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体现的正是效率优先的原则;而“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正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必然结果。邓小平“先富论”的着眼点正是在于通过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优先促进效率的提高:而共同富裕并非同步富裕或同等程度的富裕,面是有先后次序,有差别程度的富裕。只有部分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国家有了稳步增长的税收才能具备进行宏观调控公平问题的财力,才能更有效地兼顾社会公平的目标。因此,“效率与公平的兼顾协调的过程正是共同富裕实现的过程。”

否定“效率优先”就是否定市场优先,就是肯定我国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地位。在市场经济这个大背景下,我们只有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市场配置的基础性地位,让政府服从和服务于市场,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最终实现市场的高效率和社会公平的最大化。

(责任编辑陈孝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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