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荣珍
摘要:高校会计委派制度己成为目前高校推广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其实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一项内部控制制度。本文对高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作用以及实行会计委派制应注意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高校;会计;委派制
现今高等教育事业在我国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随着国家财政的加大投入和社会各方力量的大力扶持高校办学规模愈趋扩大,办学模式多样化经费资金来源和成分日趋复杂。并且高校后勤社会化产业改革浪潮也越发高涨,由此产生的结果是校办企业日益增多,合资控股企业也逐渐出现。因而高校财务管理任务日益繁复。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精神,应在大中规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即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对部分财务管理条件具备的院系、后勤供应、校办产业、科研院所、及学校附设的医院等,实行规范的二级核算、二级管理。另一方面,我国大多数高校的主要资金来源依然是国家支持,或者说既然是“国立大学”,则“所有者”主体也就是国家。在这样的资本结构和投资结构下,新的财务管理模式就应该有与之相配套的财务监管制度。为此,对独立核算的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一个很好的举措。会计委派制也是我国《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会计岗位要有计划轮换”的体制保障。实践证明,实施会计委派制的高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会计委派制的作用
1规范了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委派会计从原始凭证合法性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的设置,会计科目的运用。报表填报等等,都按有关财务规定办理,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核算程序的规范化,科学化,电算化,保证了财务核算基础的规范。
2强化了会计监督机制
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也是实行会计监督的过程。实现会计委派制,将内部人的自我约束机制注入了外部约束机能,较好地加强了外部约束力度和效用,对内部人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地防止经济犯罪,消除账本上的腐败。
3保证了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高校财务处代表学校向独立核算的学院、系,校办产业科研院所、及学校附设的医院下派主办会计,切断了委派会计与所在单位在经济上和人事隶属关系上的联系,保证会计人员及其业务工作在被委派单位保持相对的独立性,降低了受派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进行不当控制的可能性,消除了委派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敢于进行会计监督,并能站在比较公正的立场上,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单位的资金使用和运作情况,有效地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能为高校财务管理与决策者提供比较完整的会计信息。
4提高了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会计由高校财务处统一考核、选取、委派,统一管理,定期集中。便于组织会计人员的义务学习、方便会计人员互相之间的交流。使会计人员不断强化自身素质,提高核算水平,更好地适应会计基础工作管理的要求,笔者所在的高校这些年的会计委派就做得比较好,财务处在对委派会计的培训考核,业务学习上抓得比较紧,受派单位的财务核算都比较规范。基建处,后勤处,后勤集团、二级学院,均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强化了财务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一批有着高度责任心及义务过硬的会计走上了委派会计岗位,为学校的经济管理更加健康有序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高校实行会计委派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也便于对委派会计进行有效监管,学校财务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口径,使委派会计在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会计核算的随意性,保证国家有关政策和会计制度落到实处。同时也要明晰学校独立核算的处、学院,企业化管理集团科研院所、及学校附设的医院等及其负责人,会计人员等各方面的关系,具体分清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协调行动上的不一致,及时处理会计委派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实行工作汇报制
委派会计要经常主动向委派部门汇报工作,每月提供财务报表,每季度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3,实行回避制
不要将选聘的会计委往其原来工作的单位,不要委派到其亲友任主要负责人的单位。
4实行定期考核及轮换制
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考核机制,是发挥高校内部会计委派制作用、调动被委派会计人员积极性的重要保证。对被委派会计人员要制订科学的考核办法,应包括对其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协调能力、遵纪守法等多方面的考核。对被委派的财务负责人除考核个人有关情况外,还应重点考核财务管理能力、领导水平以及是否敢于坚持原则。促使委派会计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勤勉敬业。为保证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有效约束力,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委派会计人员要定期轮岗。首先,定期轮岗制度能纠正工作上的不足,推动会计工作的不断改革发展。其次,这种制度能防止受派人员由于长期工作于一个岗位,在内部监督机制薄弱情况下的违法行为。会计轮换方面,应本着“稳定、衔接、有利于工作”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搞一刀切。如果频繁地更换势必造成人力资本的浪费,影响会计核算的内在联系。
5实行委派会计与高校审计的结合
委派会计并不能包医财务核算及监督方面的所有病根,委派会计制的最后执行人是单个的会计人,是人总有弱点,或因主观或因客观因素的影响,至使会计在行使会计职能时产生误差,因此实行委派会计制,必须同时发挥高校审计部门的作用,把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作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好高校的财务。
6加强对委派会计的思想道德教育,专业知识培训
由于行业的不同,服务于彼行业的会计同此行业的迥然各异的特点,如果派驻会计不具备相应的行业会计知识,缺乏对所服务单位基本业务情况及特点的了解,很难发挥派驻会计的作用。因此,委派会计主管部门要做好委派会计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会计委派单位要关心委派会计在职务及职称上的升迁要求,对优秀的委派会计给予机会,在职称评定比例上有所保证。
总之:高校会计委派制是一种比较新的模式,目前高校内部会计委派制暂未规范和成熟,还处于试点和推广阶段,各高校推行内部会计委派制可因地制宜,
在理论上需要不断探索,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实现会计委派制的目的,从源头上、过程中防止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作为委派会计既要对委派单位负责,又要对被委派单位负责,既有《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又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的要求,对被委派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行为进行监督,在工作中既有监督职能,又有服务职能。因此,必须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及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认真履行责任,充分发挥委派会计监督作用,以确保会计委派制在工作中取得实效。在工作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既不要游离受派单位之外,重核算,轻分析和监督,也不要摆出监督者的架子。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学习,掌握服务技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在服务中完成会计监督。为高校党政领导提供比较优质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