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祥
内容摘要:马家窑文化中的舞蹈纹彩陶盆、彩陶罐、彩陶壶已有大量的实物出土,曾引起国内众多学者的关注。这些彩陶上以“人”为表现主体的划符反映了我国西部原始先民生活中舞与巫的演变,特别是他们将巫术礼仪活动与描绘记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且在长期的文化承传过程中形成了从写实到抽象的一个完整的文化艺术序列。
关键词:彩陶舞蹈纹饰巫术礼仪
陶有着古老的历史,人类在会用火不久,就发现水、土、火互相作用后能产生一种实用的生活用具。随着制陶工艺的不断改进,先民们展现了自己的艺术才华。甘肃彩陶是世界文化遗产中的瑰宝,是中华悠久历史文化中的明珠。笔者仅以马家窑、四坝等地出土的陶器上的舞蹈纹饰为研究对象,探讨远古先民生活中的舞与巫形象的演变,及其社会作用。
彩陶的产生、发展和演变,是新石器时代人类历史演进的重要标志,它以客观可见的物证形态和独具特色的艺术方式,记录了原始人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彩陶的造型和纹饰,在原始社会晚期的不同文化发展中,无不具有其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在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村马家窑文化遗址中出土的舞蹈纹彩陶盆之后,陆续在甘肃的武威、会宁、酒泉以及青海的宗日等地都出土了多件舞蹈纹彩陶盆和彩陶罐。舞蹈纹饰与原始先民的狩猎活动、祭祀天地日月、生殖崇拜、庆祝丰收、日常娱乐等密切相关的观点,纷纷呈现于各种学术期刊与著作之中,这对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多元视角,但以上这些研究多从社会学研究出发,同时很多学者只是对舞蹈纹样与器物进行了研究,而忽略了对器物、器形以及舞蹈纹饰图像是一个由具像到抽象,由写实到写意(暂且借用这一词汇,用于此不尽准确)的一个发展过程,以及舞与巫从图像上看有何联系的阐释。
在许多学者研究中,一种流行的认识是,原始时期彩陶舞蹈纹与原始先民的丧葬文化相联系的巫术礼仪生活有着重要的联系。由于先民们认识能力所限,他们往往把某种自然物(一般为动物)认为是生命的来源,于是这种图腾变成了部落的保护神,为了得到神的庇佑,以自己的方式取悦于神,先民们认为神的喜怒哀乐和人是一样的,在祭祀过程中献上了他们认为最好的东西供神享用,跳起了模仿图腾动作的舞蹈。
最早的祭祀舞蹈,成员们都可参加,当这一仪式越来越神圣化后,逐渐出现了专职的巫,巫舞的内容也被慢慢固定下来了。巫从此成了人神交流的媒介,有了代神发言的专利,也就有了特殊的社会地位,在进入阶级社会后,达到极致。
迄今为止,在史前文化中发现的舞蹈纹彩陶数量极多,但人们常认为其数量极少。舞蹈纹彩陶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人们常常谈及的写实风格的舞蹈纹彩陶。而另一类则是抽象的,是人们一眼看不出来的,但只要稍加分折,就可以辨认出来。
就写实风格的彩陶来说,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村出土的属马厂型的舞蹈纹彩盆,是马家窑文化彩陶中以人物为描写对象的彩陶作品之一。这件彩陶器型较大,敛口、卷唇、鼓腹,下腹内收成小平底。在盆口内沿壁上,用流畅的笔法勾出三块空白,在每一块空白处以剪影式的平涂手法,画了五个手拉手的舞蹈人物,脸面向一致,头部后侧各绘有发辫或饰物,摆向整齐划一,两腿正面稍稍分开,每组外侧两人向外展出的一臂画成两道,象征着舞人手臂的摆动,表现出运动感,人体下腹左侧也画有腰间饰物。方向相反的头部与尾部的饰物,使人联想到他们抬腿踏地,翩翩起舞的场面(图1)。
和这种较为写实的纹饰相类似的还有四坝文化的舞蹈彩陶。据调查记载,其中一件彩陶罐描绘着18位比较写实的人物,这些人被分成6组,每组3人并立,形态相同,双手合于腹前,好像是在轻歌曼舞中缓缓向前走来,人的形象清晰可辨。甘肃武威市磨咀子马家窑文化类型遗址中残碎的舞蹈纹彩陶盆内壁上部绘有两组舞蹈图,每组9人,手拉手作舞。舞人形象图案化较强,将头与下腹均绘成圆点,身躯、手臂和腿仅为一直线。笔法虽简练,但人物形象鲜明,画出了原始舞蹈的特点,通过整齐的动态,表现出人物正有节奏地踏舞(图2)。
青海省宗日遗址出土的马家窑类型的舞蹈纹彩陶盆,其内壁上分别绘画了两组人物图像,头饰较宽大,人物的双臂斜下方张开并相连。这些人物除了有一个特别醒目的圆形臀部外,其腿部又分为两种造型,一类呈锥立状,一类呈分腿状。24个人被四层括号分括成了两组,一组13人,另一组11人,且相互对称。在两组括号的弧背之间又画有相互对称的两组抽象图案,每一组由叶状斜线纹与其上下方的一个实心圆点组成。相互对称的两组画面自然地构成一个单元,实心圆——叶状纹——实心圆和两组人物纹。两个单元在空间上明显地呈“十”字形对称,但在内容上,单元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并不能完全割裂开来。在图案的上下方各画有圆周线,上面一圈,下面四圈。盆口沿处还画有呈“十”字形对称的四段锯齿纹,锯齿纹之间有小斜线纹相间。在这些小斜线下方的外壁上又对应地画了一些竖直的小须线纹,而锯齿纹下却没有,表示小斜线和小须线之间具有相互说明的关系。盆腹外壁上画有三道圆周线纹,于两边呈对称地形成两个如绳结似的结点,结点外有一个粗大向上的单钩纹,形如绳头(图3)。
在甘肃省大通河下游出土的舞蹈纹彩陶壶,属马家窑类型,它以黑彩绘出两组舞蹈纹饰于壶的肩部,一组3人,一组2人,均作携手状。舞者皆无双脚和双腿,身体绘成枣核形。舞者头部为圆形,圆中心点是一较大的白色圆点,周围绘六到七个不等的小圆点,形成强烈的纹面或面具感。舞蹈者周围饰以七至八道同心圆弧线,舞蹈者旁边下部饰以三角形山状纹。比照舞蹈纹彩陶盆,舞蹈者人物造型形象更有女性特征(图4)。
对于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村出土的属马厂型的舞蹈纹彩盆,笔者首先想到了“巫”字,“巫”字是“工”字和两个“人”字的结合体,像众人挥袖而舞。如果从立体的角度观察,似乎是人悬在天地之间,通天立地。如果从平面上观察,则是两个人躺或立于“I”的两侧,头上脚下有各有条横杠。据资料记载,巫字的起源甚古,古文字学家在甲骨、金文中早已经发现了它的踪迹,考古工作者还在5000年前的废墟中发现了更古老的与“巫”字相关的刻画在陶器上的陶文符号。它的基本字型是横竖交叉后而形成的十字,有时还写成二人合抱的“玉”字。
甘肃近年发现的一件马家窑文化半山类型彩陶罐(图5),罐腹两外侧各画一人物图像,人物直立,四肢张开上扬,身披衣饰,著长袍,人面外廓用较宽的圆线画出,内画眼,鼻、口,人物四周画满了“十”字形纹饰,两旁饰葫芦形网格纹。整体图像显得神秘,诡异而庄严,所画人物顶天立地,是否可认为是能沟通天地神灵的巫师形象。“巫师”头著饰物(宽边纹),身披巫衣,巫袍垂地,四肢上扬似在进行巫祝,巫师四周饰满的“十”字形纹饰更加强了画面严肃而迷幻的氛围,整幅图像充满了宗教气氛。这似乎表现或记录了正在进行时的巫术,或图腾崇拜活动。它既是巫舞,
也是艺术。巫觋在原始社会中的特殊角色,使得巫术仪式过程显得神秘而庄严,只是在仪式活动进行到高潮时,方进入如醉如痴,手舞足蹈的状态。这件彩陶的图像,艺术地表达或再现了这一情景。
“巫”字的来源也许和这些彩陶上舞蹈纹饰有着联系。仔细观察以上不同地区和时期彩陶上的舞蹈纹饰“人”的形象,“人”被包裹在其它纹饰之中,头上和脚下多有横杠分割,有些“人”图像周围饰以“x”纹或“十”纹。从“巫”字的字意来看,在上古时代,巫的地位极高,祈祷、卜筮、星占、出征、议事、去灾、治病、求福、生产等等,无不是由巫者所为。《辞海》解释是:“古代称能以舞降神的人”。
再来看几组半抽象性的舞蹈纹彩陶,这就是通常被人们称为“变形人纹”“神人纹”或最早称之为“蛙纹”的那些彩陶,在原始舞蹈纹彩陶上我们可以更明显得看到“巫”状的刻划符号。舞蹈这种纹饰从马家窑文化的半山类型开始,一直延续到马厂类型,早期为写实性,人头部画一圆圈,胸部两侧画有胸骨,四肢均向下作舞蹈状(图6)。之后又出现了上肢向上,下肢向下的纹样。到半山中晚期开始出现了四肢向上的基本形态。但这种基本样式也有很多变化,特别是在半山类型中,绘有头部和五官的,下肢被巫袍遮挡而上肢无手指的,四肢均画有手脚指并作快速舞蹈状的多种变化形式(图7)。到马厂类型时,大部分已把头上折套于器物口径周围,器物四周的人共用一个头,达到了高度的概括。这些彩陶从侧面平视时只是单个的舞蹈人物,但当我们从上面俯视时就会看到他们依然在跳着连手成圈的舞蹈。从现有资料看,这类陶器在原始巫术礼仪,特别是丧葬礼仪中大量使用。古人把世界分为截然分离的两个层面,天与地、人与神、生者与亡灵。而上天和祖灵是一切知识和权力的源泉。天地之间的沟通,必须以特定的人和工具为中介,在原始社会中,这中介只能是巫师和巫术宗教器物。“巫”字和彩陶上的舞蹈纹中的“人”正是处于天地之间,形象地阐释了沟通天地神人的作用。
在这些原始时期的彩陶上描绘的以人为主体的形象中,由写实走向概括和抽象,其作用仅仅用装饰来解释还不够,也许它的作用也不仅是描绘原始先民的舞蹈,更重要的是我们从这些原始画符中可以看出先民对“巫”与“舞”的关系巧妙地描绘和应用,以及对描述的概括能力的提升。在我国,考古学家从甲骨卜辞里巫与舞同字同形的分析中,也可看出舞与巫的联系。
巫,人神之间的媒介,舞,人神沟通的一种语言,舞蹈纹彩陶,刻画巫、舞的演变。巫、舞成为统一体,是原始社会低下生产力水平下特殊的、必然的产物。笔者认为,这些彩陶上以“人”为表现主体的划符反映了我国西部原始先民生活中巫与舞的演变,特别是他们将巫术礼仪活动与描绘记事划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且在长期的文化承传过程中形成了从写实到抽象的一个完整的文化艺术序列。彩陶文化中异常丰富的图像、纹饰包含了对原始舞蹈,对巫术礼仪的艺术再现,包含了原始先民对自然、社会、生活的认知,对天地神灵的崇拜。这种意识始终贯穿于整个原始文化的过程之中,特别是在原始丧葬文化中表现的尤其突出,因此,我们说这是一个流传有序,表现丰富的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