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2009-03-18 08:59方传安
经济师 2009年2期
关键词:以人为本

方传安

摘 要: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回答了社会发展的目的和目标问题,它不仅体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探索和论述中,而且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根本标志。坚持以人为本要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动力,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做到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让发展的成果为全体社会成员共享。

关键词:以人为本 社会主义本质 内在要求

中图分类号:C9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2-037-02

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终身思考并为之探索和奋斗的主题,也是他们构建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点,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都论述了人的全面发展应当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和本质。对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发展的条件。”即“未来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恩格斯进一步解释为,社会主义不仅要努力“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脑力获得充分的发展和运用。”如果说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看作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的话,那么,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其本质要求中也必然包含着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过程中,也十分重视人的发展问题。毛泽东同志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他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斩断了束缚中国人民的代表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的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束缚,他指出:“被束缚的个性如得不到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了科学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强调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要求因材施教,提倡个性教育,从各方面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判断是非得失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论断中,邓小平同志把人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这一思想内在地蕴涵于自己的认识当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与实现共同富裕”无一不是为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

江泽民同志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把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提到全党的议事日程上来,他在著名的“七·一”讲话中强调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提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过程中,我们进行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并使之成为我们党新的执政理念。这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关于社会主义本质新认识的集中体现,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新发展和新贡献。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显然,这里的以人为本主要指发展目的的问题,我们的发展不是为发展而发展,而是为了富裕人民、造福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必须把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人的发展统一起来,而落脚点始终是人的发展。“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我们党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它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以往人们在谈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时,大多是从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从发展生产力方面进行规定的。诚然,从生产方式的角度、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把握、理解社会主义本质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只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只有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的社会主义才能得以巩固和发展,才能尽快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才能走向富裕、民主、文明的新境界,也才能够使人获得全面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但是仅仅从这一层面去认识社会主义本质是不全面的。就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言,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个新阶段,新的社会形态取代旧的社会形态的过程都是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过程,而且在一定时期,导致生产力发展的速度还相当之快,“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所以,仅从生产力发展是很难全面说明社会主义的本质的。社会主义的确与资本主义等剥削阶级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一区别的关键是不能从生产力本身去寻求答案,而应从发展生产力是为什么,即目的上去寻求——发展是否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是否坚持以人为本。

在阶级社会中,发展的目的和发展的期望值都受到了处于主导地位的统治者的意志的影响。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统治者赋予发展的目的是巩固自己的统治,使自己永远处于统治地位,并不是为了人,谈不上以人为本,而是为了一部分人,即统治阶级自身。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是以追求剩余价值,增加财富,提高生产率,战胜对手以获取最高利润为目的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他(资本家)狂热地追求剩余价值的增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并在《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中引用李嘉图的话说:“各国只是生产的工场;人是消费和生产的机器;人的生命就是资本;经济规律盲目地支配着世界,在李嘉图看来,人是微不足道的,而产品则是一切。”

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成为了社会的主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而是团结友爱、平等互利、共同前进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称其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关系。人既是生产的目的,同时又是实现生产目的的手段,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互为目的、互为手段。在社会主义社会,一切工作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经济发展服务于人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因此,社会主义较之于资本主义、较之于私有制社会的优越性体现在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作为新时期党的执政理念,必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得到贯彻和体现,才能真正显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能否认,在实现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我们曾经走过弯路,遭受过挫折。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错误认识,脱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实际,违背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规律,阻滞了生产力的发展,使人民群众长期处于贫困状态,把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理解为平均主义大锅饭,把社会主义引入难以自拔的境地,因此,也就不可能谈得上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同时,由于片面理解“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得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不一致不协调,甚至落后于经济发展,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未能为最广大社会成员所共享,使我们的社会因为贫富差距的扩大而显现两极分化,这不仅有悖于共同富裕的宗旨,也有悖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我国目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促进人和社会全面发展,必须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以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必须真正确立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的理念,并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根本原则。

其次,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以人为本表明人是根本目的,实现这个根本目的,关键要靠发展,只有发展才能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才能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生产力的发展,一切都无从谈起。马克思主义认为没有“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将死灰复燃。”邓小平也一贯高度重视发展生产力,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著名论断。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本任务在于发展生产力,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首先就应该把经济搞上去,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需要长期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并实现发展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这样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这里要强调的是,发展生产力只是手段,是实现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目的与手段不能错位或颠倒。如果把作为人发展的手段的生产力发展反过来变成目的,而人却变成了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那么,人就会成为商业社会中的经济动物,从而失去了人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也就根本谈不上以人为本,无从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再次,要注重社会公正,让发展的成果惠及社会全体成员。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公平应该是人人共享发展成果,以人为本,有利于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公平。在现阶段,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一是要努力解决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贫富差距过大将直接导致社会不公,如果社会成员收入悬殊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会挫伤人们的积极性而且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更无法实现以人为本,会形成在人的发展上不公平。为此,我们要坚持并不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布局,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二是政府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必须能够使社会成员拥有平等的权利,使社会成员获得参与社会竞争的平等起点和分享社会利益的均等机会。机会公平是现代社会公正的核心和基础,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准则。机会公平的基本含义是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机会的平等,人人都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平等机会,如就业的机会、接受教育的机会、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等。有机会的公平,才能保证社会成员拥有平等的权利,在公平的起点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参与社会竞争,获得自己满意的收益,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由此为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广阔的空间,切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是政府必须保护那些在市场竞争中“不能对自己负责”的社会成员。在市场经济中按规则进行竞争,按贡献进行分配,获得结果上的公平,这是现代社会公正的基本含义之一。结果公平是指每个人得其所应得。由于不同的人拥有的资源不同,在利益分配和占有上也必然存在差异,因此,在生活状态上也必然存在差异,有的人甚至会陷于困境使生活不能得到保障。这就需要政府发挥调节作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通过利益的分配和协调机制保障弱势社会成员基本的生活和发展条件,使他们也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能拥有促进自己发展的可能。

又次,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人口大量增加,资源过度消耗,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矛盾极为突出,严重地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不仅不利于当代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还威胁到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经济高速发展背后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有悖于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要解决由于人与自然的对抗而造成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必须转变观念,确立一种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应该维护和保护地球,保护人类的生存条件。克服人与自然的严重冲突,消除生态危机,需要人类做出深刻的反省和自责,彻底改变对待自然的态度。一方面必须抛弃片面追求急功近利的狭隘思想,改变那种不顾后果而无限索取的生存态度;另一方面又必须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把自然界看作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和家园,自觉预见人类行为对自然所产生的影响,充分考虑生态平衡与自然界的承受能力,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统筹规划,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确保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23、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3.杨华.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J].湘潭大学学报,2004(7)

(作者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福建泉州 362200)(责编:吕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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