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生物质能源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2009-03-16 09:57闫逢柱
探索与争鸣 2009年2期
关键词:生物质能美欧原料

闫逢柱 乔 娟

内容摘要 发展生物质能源是应对国际能源危机的重要途径。本文由国际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格局出发,分别从美欧及巴西等生物质能源大国发展动机和支持体系两个角度,对国际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进行了评价。分析表明生物质能源大国的真正发展动机各不相同,扭曲的动机和多元化的支持体系使得国际粮食安全受到较大的影响。这也对中国的生物质能源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关 键 词 生物质能源 发展格局 发展动机与支持体系 粮食安全 中国抉择

作者 闫逢柱,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皖西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副教授;2乔娟,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3)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可再生能源枯竭问题开始真正威胁能源驱动型的世界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经济。为防止经济发展 “缺血”,美欧和巴西等农业及农产品贸易大国开始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大力扶持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能源与农业及农产品因此被直接联系起来。2003年以来,随着粮价的快速上涨,各界普遍认为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是高粮价的“罪魁祸首”,第一大生产国的美国更是成了众矢之的。多数国家出于粮食安全的考虑,对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贸易采取了限制性政策,这给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和缺粮国家的社会稳定蒙上了一层新的阴影,也引发了各界对生物质能源发展的质疑。

规模化扩张、大国主导与

农业原料导向的发展格局

自上世纪70年代中期石油危机爆发起,美欧和巴西等国就开始推行生物质能源发展计划,但大规模发展则是从2000年开始的。2000年以来,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快速上涨,国际生物质能源发展呈现规模化扩张特征。2000年全球生物乙醇和生物柴油的产量仅为45亿加仑和2.4亿加仑, 2007年分别增长到135亿加仑和35亿加仑,其上涨幅度远远高于同期的国际原油价格。

此外,国际生物质能源发展呈现出典型的大国主导下的多元化特征。目前,大多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乃至少数最不发达国家都在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或拟定生物质能源发展计划,而主导者却是美国、巴西和德国等个别国家。以2007年为例,美国、巴西生物乙醇的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比分别是50.9%和36.5%,德国、美国生物柴油的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比分别为51.3%和16.6%。这三个国家生物质能源总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比高达81.9%。[1]就发展模式看,几乎所有国家采取的都是农业原料导向模式。其中,美国所用的主要原料是玉米和大豆,德国是油菜籽和小麦,巴西是甘蔗和大豆。总结起来不难发现,国际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格局既与国际农业和农产品贸易格局高度一致,也与世界经济格局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多元化、“合理”化发展动机与

系统性的支持体系

从发展动机看,应对原油价格上涨,降低能源进口依赖固然是发展生物质能源的一个“合理”动机,但各国的动机绝不止于此,而且这也不一定是最主要的动机。[2]在实践中,不同国家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不同,其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核心动机也存在较大差异。

第一,履行《京都议定书》义务,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是美欧等发达国家提出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核心动机。客观地说,大量种植能源作物、发展生物质能源,固然可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和改善生态环境,但效应极为有限。不仅如此,生物质原料的转化同样会产生大量温室气体,生物质能源发展诱发的土地用途改变和过度经营也会导致生态系统自身修复能力的下降。[3]这样,这个核心动机的可靠性就很值得商榷,因而合理解释应该只是一个转移其所应承担的国际减排义务的借口。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和最大的生物质能源生产国,美国在2001年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这更加彰显了其真正的动机。

第二,降低能源进口依赖,保障能源供给安全。能源短缺问题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但不同国家受之影响程度存在差异。由于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性相对较小,而美欧等工业化发达国家的情况则全然不同。就这点而言,发达国家发展生物质能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一合理性也不能掩盖其真正目的。目前世界能源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某种国际政治旧秩序的复苏。美欧等国为了维护自己的世界经济和政治霸主地位,从经济、政治和军事上对中东和拉美主要产油国进行制裁,影响了原油的可持续性供给。从更深层面思考,能源短缺问题的实质就是经济增长方式的科学性问题。如果我们从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量和可持续利用世界能源角度对各国经济增长方式进行重新划分,那么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就是一种典型的粗放式增长,而且这种粗放式增长模式决定了它们必须要控制能源市场。所以说,美欧等发达国家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核心动机不像是应对能源危机,更像是抢占未来可再生能源市场。

第三,刺激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由于生物质原料的种植、加工和转化具有劳动密集型特征,对增加就业具有一定作用,因而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业压力凸显的发达国家具有一定政治上的吸引力和舆论上的支持率。[4]然而,发达国家经济与就业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原油价格的提高,而在于其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中国家竞争力的提高。随着发展中国家总体竞争力的提升,发达国家为了维持其竞争力,将多数“夕阳产业”以直接投资的方式“恩惠”于发展中国家。而由于其转移出来的多是对就业贡献较大的价值链低端部分,这样其国内的就业压力必然出现。不仅如此,由于其转移出来的多是价值链中污染程度较高的环节,因而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陡增,这就为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也为其不履行减排义务,找到了一个“公平”的托辞。

第四,培育新的农产品市场,促进农村发展,这是巴西等少数热带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核心目标。表面上,由于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建立在农业原料和农产品的基础之上,在国际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受阻的情况下,发展生物质能源的确能为其过剩的农产品提供新的出路。同时,能源作物的大规模种植和相适应的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于协调国内区域发展差异、促进农村发展也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一动机的实质还在于改变与农产品贸易保护集团的“斗争”形式和领域。

再从扶持生物质能源的支持体系看,由于目前生物质能源的生产成本普遍高于化石能源,因此,各国尤其是美欧等主导国都制订了系统的支持与保护体系。这些措施涉及从原料生产到最终消费整个产业链条。在实践中,支持政策体系集中于六个方面:

一是原料生产的直接补贴。该支持政策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欧洲2003年共同农业政策改革方案中的能源作物援助计划。该计划将已经存在的多种补贴形式合并为一种单一农场给付形式,要求各成员方按照45欧元/公顷的标准对农业生物质原料和林木生物质原料生产者提供直接补贴。[5]二是原料的转化支持。为解决生物质原料转化的高投资和高风险的问题,不少国家采用资本拨付的形式,由政府直接承担转化设备或其它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投资,或为企业提供无需备案的信贷担保。这种支持政策最典型的就是美国1980年的能源法案中乙醇燃料的生产转化支持系统。三是成品燃料的价格支持。为了保证生物质能源生产企业的利润,美欧和巴西等国均对生物质能源提供了最低价格保护,要求经销商对生产者支付的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格。四是燃料的销售与消费支持。为了鼓励生物质能源的发展,美欧等国还在销售和消费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政策措施。在销售环节上,美国最具有代表性。根据联邦政府的规定,所有汽油销售企业必须销售一定比例的乙醇汽油,或直接要求这些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将乙醇汽油和传统汽油混合后销售。在消费环节上,多数国家规定公共运输部门和消费者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生物燃料,对购买者免征燃料消费税。五是生物质原料和生物质能源的进出口限制。该措施以欧洲最具代表性。欧洲各国对成品生物燃料和生产原料的进出口征收较高的从量关税,此外还专门制定了成品生物燃料和生产原料进口的非关税壁垒——燃料品质标准。六是生物质能源技术研究与发展支持。为了加快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制订了庞大的研究与发展支持计划。计划的主要目标是改进现有的生物质能源生产技术和开发以“农业秸秆和其它有机废物为原料”的第二代生物质能源技术。

总结起来不难发现,上述政策措施除了原料生产的直接补贴和生物质能源技术的研究与发展支持类似于世界贸易组织的“绿箱政策”外,其它的政策措施与世界贸易组织明确禁止的“黄箱补贴”并没有多少实质差别。也就是说,这些支持政策与措施的本质就是农业生产支持与农产品贸易保护的替代形式,但因其适用对象是绿色的可再生能源,因而游离于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之外,披上了“绿色”的外衣,成为一种“合法”的措施。[6]

生物质能源、粮食安全与中国抉择

随着生物质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国际农产品供求形势日益严峻。其中,粮食供求矛盾表现尤为突出,部分国家甚至爆发粮食抢购风潮。国际谷物理事会的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全球生物乙醇谷物耗费量为9490万吨。其中,美国是最大的消耗国,其耗费量高达7680万吨(相当于世界总消耗量的81.0%)。粮食的能源化趋势还导致世界粮食储备—产量比的急剧下降和粮价的成倍上涨。2007年世界小麦、大米和玉米的储备—产量比仅相当于2000年的53.1%、49.2%和51.8%,而价格则为同期的2.2倍、1.6倍和1.9倍。[7]从逻辑上推理,现行的农业原料导向型生物质能源发展模式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数量安全”、“结构安全”和“贸易安全”问题。

首先,由于多数国家的生物质原料以玉米为主,在产量增长有限的情况下,生物乙醇的大规模发展将直接导致世界粮食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数量安全”问题就会形成。其次,生物质能源发展引致的生物质原料价格上涨,使得种植能源作物的比较利益上升,进而稀缺的耕地资源将会大量转向玉米、大豆等能源作物的种植,稻谷、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产量会下降,“结构安全”问题就会出现。最后,高度集中的国际粮食生产与贸易格局,使得多数国家尤其是亚、非、拉一些缺粮国的粮食进口来源保障程度下降,“贸易安全”问题因此凸显。随着少数主导国特别是美国新能源法案的实施,生物质能源引发的粮食安全问题将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作为一个发展中经济大国,中国是目前世界第五大原油生产国和第二大消费国,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较高。为了积极应对能源危机的挑战,中国政府从2001年开始以政府直接投资等方式发展生物质能源。但现行的生物质能源发展模式所诱发的粮价上涨和其它不确定性,使得中国政府不得不对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进行严格限制,中国生物质能源发展于是陷入多重困境。

第一,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模式与粮食安全的冲突问题。美国、巴西的生物质能源发展模式都是基于优势耕地资源,以土地密集型的玉米和甘蔗为主要原料。但中国的耕地资源禀赋与之存在天壤之别,其生物质能源是以土地密集型的粮油作物为主要原料,因而这一模式或路径是逆资源优势的,生物质能源发展不可避免地影响其“数量安全”和“结构安全”。从“贸易安全”角度看,中国玉米进口虽然不大,但却对美国高度依赖,而大豆进口对巴西和美国同样高度依赖。随着美国、巴西生物质能源发展规模的急剧扩张,中国玉米和大豆的进口来源面临挑战,“贸易安全”风险将不断加大。第二,生物质能源生态价值与经济、社会价值的冲突问题。大量的研究表明,中国生物质能源的合理发展路径就是以各种海藻、林木及其残留物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走非粮化道路。但因这些生物质原料同样担负着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角色,利用这些原料发展生物质能源就不可避免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造成潜在的不确定影响。而中国这些生物质原料充裕的地区多是生态较为脆弱和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8],利用这些原料发展生物质能源就难免产生经济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之间的冲突问题。第三,竞争、规模与效率冲突问题。目前中国的生物质能源发展主要是政府主导下试点,这种模式下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规模小、竞争程度低,因而成本居高不下、经济效率不高,这直接导致政府财政压力加大。

综合上述矛盾和冲突,中国必须理性审视生物质能源发展问题,确立合理、适度和有序的发展原则。首先,从保障粮食安全和中国农业资源禀赋的实际出发,非粮化固然是合理的发展路路径,但非粮化的高成本和技术又是障碍。所以,合理的抉择就是采取渐进的调整战略,逐步压缩粮食类项目,扩大非粮化项目比重。其次,从经济社会与生态利益冲突的角度出发,中国应该基于技术和产权,开发“四荒”资源,选择合适的能源作物(如粗粮、木薯)进行规模化种植试点,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生态评估。再次,从竞争、规模与效率冲突角度看,商业化、产业化发展运作固然是一个好的选择,但是风险很大。所以,合理的选择就是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的模式,加大对重点试点企业的扶持力度,从管理和技术角度提高其效率,而不应通过规模的扩大和商业化及产业化运作来实现整体效率的提高。最后,中国要坚持走出去战略,积极引进先进的生物质能源技术,开展与生物质能源发展潜力大的发展中国家(如马来西亚和阿根廷)的合作与交流,为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发展生物质能源创造条件。

[本文是第二次农普课题“国际农产品供求形势及其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影响(课题批准号:N1104)”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2][3] Directorate for Trade and Agriculture (TAD). Economic Assessment of Bio-fuel Support Policies. OECD Secretariat Publication, 2008: 8-17.

[4][6]Markandya A.、Setboonsarng S. Organic Crops or Energy Crops? Options for Rural Development in Cambodia and the 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ADB Institute Discussion Paper ,2008,101:29-31.

[5]Mccormick K. 、Kaberger T. Key barriers for bio-energy in Europe: Economic conditions, know-how and institutional capacity, and supply chain co-ordination. Biomass and Bio-energy ,2007, 31: 443–452.

[7]http://www.fao.ovg/es/esc/pvices/prices Servlet. jsp? Lang=en & ccode=0.

[8]Weyerhaeuse H. 、Tennigkei T. 、Kahrl F. Biofuels in China: An Analysis of th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of Jatropha Curcas in Southwest China. CRAF Working Paper, 2007, 53: 6-16.

编辑 李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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