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狼原名申志,原籍重庆,现居广东,深圳市作协会员。90年代曾在大西北服役五年,1997年在《飞天》发表处女作,曾在《飞天》、《短篇小说》、《鸭绿江》、《四川文学》、《广州文艺》、《长江文艺》、《创作》、《辽河》发表中短篇小说和散文、短诗,曾在《中国文化报》、《郑州晚报》、《扬子晚报》、《今晚报》、《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深圳晚报》、《深圳青少年报》等多家报纸发表散文、随笔,曾在《星岛日报》开设散文专栏,散文《故乡的桥》曾入选重庆小学语文辅助教材,中篇小说《布吉小站》获深圳首届网络文学拉力赛中篇小说优秀奖,中篇小说《你是我的雪莲花》获2007年度长江文艺文学奖。
1977年,母亲的一声叹息
1977年,我四岁了。当然,这是母亲告诉我的,1977年的我对自己的年龄没有什么实际的认识。我的全部生活是:白天坐在门槛上向远方张望,等父母和哥哥姐姐回家——他们不回来我就只能一个人呆着,我家是外来户,和土生土长的小孩玩不到一起。晚上则是在亲人们身边入睡,睡着后总是做充满了色彩的稀奇古怪的梦,梦里总会出现大花脸和妖魔鬼怪,我常常被吓醒,醒来后便盯着蚊帐外微白的窗户——窗户上贴着塑料布,睁着眼睛到天明,听到亲人们醒来活动的声音,闻到他们充满生命力的气息,我才又放心地睡去。
除了寂寞和恐惧,饥饿是这个时候经常找上门来的另一种记忆,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仍然能一餐吃下七八碗饭,是别人眼中不折不扣的“饭桶”。那时,家中七口人,一年才分六百斤稻谷,姐弟五个常常饿绿了眼睛。有一天夜里我饿醒了,肠子里像火烧一样难受,我饿得眼皮都闭不上了,想哭也哭不出来。父亲也醒了,知道我是饿了,叫我去灶屋(厨房),看看有没有吃的。谢天谢地,盆子里还剩两根小小的冷红苕。我赶紧吞下,然后熬到了天亮。有一天下午,我从午睡中醒来,饿了,爬到灶台上,去拿吊在灶上的篮子中的红苕。只浅浅的一篮底红苕块,母亲晚上做饭用的。我忍了又忍,一块没拿,又睡。便昏迷了。家里人回来后,用米汤灌,谢天谢地,我总算清醒了过来。
在这个时候,如果让城里人知道我们居然整年都有猪肉吃,一定会让他们生气。是啊,在城市里工作的他们都要凭票限量购买猪肉偶尔打打牙祭,而身为乡下人的我们却能一年到头都能见到肉,能不让穿得比我们好住得比我们好挣钱比我们多文化比我们高的他们生气吗?许多下乡知青后来不是在文章里反反复复地咒骂过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乡下和鄙视过我们乡下人么?
但我们的的确确全年都有猪肉吃,这是实情。在我们大巴山下的村庄,几乎是家家户户都养猪,并且养的猪只要中途不害病死掉,到年末总是要杀来吃的——所谓的杀“过年猪”就是这么回事儿。辛辛苦苦养一年猪不容易,所以到最后要杀掉它来吃肉的时候,是要请亲邻来吃“杀猪饭”的,有庆贺的意思——大块的肥肉,香香的瘦肉,还有猪肝、猪腰、猪心、猪肠、猪脑、猪血旺,反正是猪身上能吃的东西都弄来吃,基本上是个全猪宴。大宴宾客吃一回后,剩下的猪肉一般是用盐腌起来——除非有生老病死极需用钱的事情才拿去卖钱,然后吊在灶前或炉子上,日复一日地烟熏着,就成了腊肉。腊肉天冷天热都坏不了,啥时吃都可以,缺油了,切一块来洗干净,炼出猪油炒菜用——我们都吃猪油,城里人用菜油,我们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舍得买菜油回来炸食品用。于是我们的猪肉——腊肉,便可以一年吃到头,有的人家甚至还吊着近十年的腊肉,不是他们的腊肉多,是俭省,省下来的。
1977年,农历腊月——当然也是母亲告诉我的,我们家杀“过年猪”了。请来了母亲那边的三四家亲戚,父亲这边只有一个异父兄弟,还请了两三家关系好的邻居,吃“杀猪饭”。那头被母亲养了差不多一年的猪,被杀猪匠三下五除二变成了一堆冒着热汽的猪肉和猪杂。然后过秤,父亲和伯父抬着装猪肉的箩筐,报数,120斤。紧接着,一箩筐猪肉被人迅速地抬走了,据说抬到食品站去了。我不解地看着别人抬着我们家的猪肉远去。但我迅速地被端上桌的菜转移了注意力,都是猪肉啊,好香,香得我直吸溜鼻子。
大家都上桌吃饭了。摆了两桌。惟独不见母亲出来吃饭。喊你妈来吃饭。有人对我说。我最小,母亲最疼我。我溜下高板凳,去灶屋叫母亲吃饭。母亲对着挂在灶前的几块猪肉,发出“唉”的一声叹息,半天不动,也不说话。
1977年,我还不知道,抬走的那一箩筐猪肉是我们必须交给国家的——城里人凭票限量购买的猪肉即来源于此,而剩下那60斤猪肉(还要除去吃“杀猪饭”时用去的近10斤),便是我们一家七口之后一年全部的肉和食用油。
母亲的那一声叹息,像子弹一样穿透了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一个空空落落的大洞,多年后我无论吃多少猪肉也补不起来。
1982年,“人情菜”、“杀猪饭”
以及其他
大巴山下的川东地区,历来重视人情。婚丧嫁娶,小孩“打三朝”、满岁,逢十的大生日,新居落成,都是要摆酒席的;成年人每年的小生日,也要小范围地摆酒席;后来,与时俱进地连考上大学、参军入伍、招工进城,甚至在外打工挣了钱回来,都要摆酒席庆祝。因此,迎来送往的情形平常得很。
去吃人家的酒席,当然不能空着手去,总得带上点儿什么才好。除了送数额不等的钱作贺礼外,时令蔬菜、瓜果,包成一把一把的面条,用面粉蒸成的寿桃,写了贺词的匾……当然,最常见的礼物是“人情菜”——猪颈部靠前腿部位砍下的条状肉,半边猪一般砍三条,一条一斤半左右。
冬天在搔着又疼又痒的冻疮中过了一大半,父亲嘴馋了,急不可耐地喊着要杀“过年猪”了。是的,我们家的猪已经长得蛮肥了,伯母来我家猪圈看猪时,瘪着嘴皮说起码有二指厚的膘。母亲很谦虚地说,有一指厚就差不多了。事实很快在急不可耐的父亲的促成下水落石出了,三指厚的膘,除去猪杂不算,猪肉至少220斤,秤杆子还翘得高高的。
杀那头猪的时候,我们一家都出动了,父亲从圈里赶猪,杀猪匠薅着猪耳朵往杀猪墩上摁的时候,姐姐的对象——一个练武术的壮汉,还有18岁的大哥、16岁的二哥,四个人一起上阵才摁倒它。猪被杀倒的时候,“嗷嗷”地长嚎,胆小的三哥手捂着耳朵闭着眼睛躲得老远。我不怕,猪在开水里烫过褪毛时,我还抡着小拳头朝死猪身上砸了几拳头,把我的手砸痛了,也没砸掉一根猪毛,倒把看热闹的亲戚们惹得哈哈直笑。
砍“人情菜”的时候,一脸络腮胡的杀猪匠半眯着眼睛问父亲,老申,砍几块?父亲大手一挥,砍五块,状极豪迈。杀猪匠的眼睛一下子睁圆了,说,老申,你真舍得!父亲哈哈笑了,说,现在不比前两年。
砍下来的十条“人情菜”,二哥随手挑了一条,一称,足足两斤。第二年,大人们去别人家吃酒席的时候,提的就是那些两斤一条的“人情菜”。
1982年,我们家请了两回“杀猪饭”。杀猪的当天,亲戚朋友来吃过一回。两天后,父亲叫我们正在读书的三兄弟分别请来了自己的老师,又在我们家吃了一回“杀猪饭”。那时,我上小学二年级,三哥上小学五年级,二哥上初中,兄弟三个的每一位老师,还有父亲亲自去请的教导主任,浩浩荡荡一大彪人马开到我们家,坐了三桌,母亲往桌上端了好多盘子碟子,吃得为人师表的他们红光满面、兴高采烈。
那天我也挺高兴。我唯一的老师——她是下乡知青,语文老师、数学老师是她一个人兼任,她也来了我们家,并且带来了她唯一的女儿——我的同班同学。大人们吃饭喝酒的时候,我和小我两岁的她,还有住在附近的表妹——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一起玩得很开心。她有着城里女孩子特有的聪明和刁钻,一会儿叫我往东,一会儿叫我往西。我心甘情愿地被她支使着。在那之前,乡亲们,还有我的家人,都认定我们俩是一对,将来肯定是要成为两口子的。
不幸的是,上三年级时她跟随老师返城了,尽管我们二十多年来一直没断过联系,但她还是嫁给了别人。有时我想,如果我能每年都请她来吃“杀猪饭”,没准儿我们俩还有戏。可遗憾的是,我就请过她一回,在1982年。
1988年,《大约在冬季》
我的哥哥们外出打工始于1988年。那时还没有“打工”这个词,去湖北、河南干活,那些出过远门的乡亲是说“跑湖北”、“跑河南”,一个“跑”字,尽显跑州过县见世面的能耐。
1988年春节刚过,从河南来了一个个子高瘦的中年人,找到当生产队队长的父亲。他说他姓田,是偃师前杜楼砖厂的会计,来找人去干活。我们叫他田叔。田叔给父亲带了酒,田叔给母亲带了补品,田叔说砖厂一天能挣七八块钱,最少的杂工一天也能挣三块钱,工资年底发,每个月可以预支50块钱——他是会计,管钱的嘛。他说的我们都信。
田叔住在乡政府附近的旅舍里。星期六我从城里的中学回来拿钱,就这样认识了田叔。田叔很喜欢我,他给我讲了很多河南的事情,搞到我晚上在旅舍听得不愿回家。就跟田叔挤一张床睡。星期天早上,田叔请我在店里吃面,还给我叫了两盘炒瘦肉,净让我吃,他不吃,坐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我。我们川东也种麦子,但产量很低,种麦子的坡土面积也少,吃面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我挺喜欢田叔。田叔还叫我以后去河南看他。我答应了。
被我们一家人信任着的田叔,带着二哥等二十多个年轻人回了河南。二十多个人里,有大哥、二哥、三哥和姐夫,还有附近关系好的一帮年轻人,22岁的二哥就是他们的包头——田叔说了,包头除了领工资,到年底还发三千块钱奖金。22岁的二哥踌躇满志。二哥那时喜欢附近一个极漂亮的姑娘,二哥常去她家帮着干活儿。姑娘家比我们家有钱,姑娘的父亲挺喜欢二哥,姑娘的母亲则嫌我们家穷。二哥是不是想过拿着奖金回来娶老婆我就不知道了。
1988年,我开始发育,个子长高了,喉结鼓了,体毛从身体内钻出来了,平生第一次梦遗也发生了。1988年,我度过了刚进城的惶恐期,学习成绩越来越好,我开始学着踢足球,我开始看《少年维特的烦恼》,我学会了看着远方发呆。当然,1988年带给我最强烈的感觉还是,饥饿。
1988年,我们家已经不缺粮食了,但我带到学校去的粮票——父亲给我的定量从每月35斤涨到每月40斤,我仍然不够吃,常常把粮票换来的饭票用完了,一个月才刚刚过半。我一顿能吃一斤米饭,有时吃完饭,还意犹未尽,于是又去买两个大肉包子填空。我真希望在河南干活的哥哥们能给我寄点儿钱来,那时粮票已经可以买卖了,买包子、可以用钱直接买,不必用粮票换成饭票再去买了。可是,从春天盼到夏天,从夏天盼到秋天,从秋天盼到冬天,我都没盼来哥哥们寄给我的钱。
放寒假时,二哥和三哥骑自行车跑了六十里路来接我回家。我不想跟他们说话,一年都不给我寄钱买包子吃,我生气着呢。
回到家,我却高兴了起来,三哥挣了五百多块钱,他用两百块钱买回了一台“燕舞”双卡收录机,放着磁带,歌儿好听得很,其中有一首是齐秦唱的《大约在冬季》,我听城里的同学唱过。“轻轻地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我都能跟着唱出来了。母亲做好了饭,叫我们吃,大盆大盆的粉蒸肉,足有二指厚的膘,我跟三哥比赛着吃,吃得我嘴角流油,最后实在是撑不下了,输给了三哥。
二哥一直闷闷不乐。几天后我才知道,二哥在砖厂里很不顺利,到年底时田叔没有兑现他的承诺,二哥一年到头,一分钱都没攒下,连火车票、汽车票都是三哥给他出钱买的。
几年后,我又知道了一件跟二哥有关的事情,那个极漂亮的姑娘,就在二哥外出后,被人拐卖到了外地。不知道二哥想她的时候会不会唱那首歌,“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1991年的酸萝卜炒腊肉
母亲没专门学过烹饪,但她会做好吃的家常菜,用酸菜——尤其是酸萝卜,炒肉,香得不得了,光闻着气味儿我就可以下三碗饭。小时候我特别淘气,啥活儿不干,啥活儿也不会干,成天疯跑,家里人连我的影子都逮不到。但母亲只要到坡上喊一声,我就会回家,因为我知道母亲不但不会打我,她还会做香香的酸萝卜炒腊肉给我吃。母亲用酸萝卜炒腊肉把我牵回家,就像牵一头不听话的贪吃的小牯牛。
除我之外,大哥、二哥、三哥,全部都喜欢吃母亲做的酸菜炒肉,一甑子饭,兄弟四个可以一顿吃个底朝天,吃完后就成了四个大肚罗汉,走不了路,坐在板凳上互相傻看着。母亲看了又好气又好笑,说我们是四个光吃不中用的“饭桶”。
四个“饭桶”,被大巴山的风吹着,被大巴山的雨淋着,被大巴山的太阳晒着,长大了。长大了就要自己去谋生,自己去过日子,再靠娘老子就真的成了“饭桶”了。
二哥是1989年结婚的。那个漂亮姑娘被人拐卖后,二哥接受了母亲给他定的亲事——母亲要去寻死,他不接受不行。二哥的老婆是一个长相难看脾气很坏又特会算计的女人,我一直鼓动二哥跟她分手。二哥跟她过日子后,也变得特会算计,老是打小算盘,老是算计家里人。我特烦二哥,更烦他的老婆,好多年后,我才叫她一声“二嫂”。
二哥分家后,家里吃酸萝卜炒腊肉的罗汉就少了一个。
大哥的第一个对象人长得挺好看,皮肤微黑,人又老实,但不幸的是,1987年她被人拐卖到了河南。之后,大哥找对象的标准就一路走低,只要不瘸不傻不聋不哑都成。大哥的第二个对象是一个一嘴大黄牙长相可比二嫂的姑娘,然而,尽管如此,那姑娘最后还是蹬了大哥。这让大哥很痛苦,食欲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在我印象里,那时的大哥就是一副愁眉苦脸黄皮寡瘦的模样。
1991年,大哥终于找到了现在这个老婆——一个离异后再嫁的女人,性情凶悍,两口子吵架时她常用语言让我的母亲当池鱼,发起狠来甚至拿刀追砍大哥。大哥一直忍她,一直忍到他们的儿子上中学的现在,我估计大哥还要继续忍下去。有时我想叫大哥回来吃母亲做的酸萝卜炒腊肉,可一看到大嫂那副模样,我就懒得走到他们的家门口。
1991年,父亲再也供不起我上学了,性情暴躁的他又借贷无门,于是我就失学了。我在床上睡了差不多一个月,才被三哥揪着耳朵拖下床去干农活儿。我想去广州打工,可三哥说广州那地方乱得很,你去那里怎么死的都不晓得。姐夫曾去过广州半年,回来把广州描述成一个人间地狱。于是我只有跟着20岁的三哥去河南砖厂。
临行前那天早上,母亲给我们煮了二十个鸡蛋,给我们装了炒花生、炒葫豆。母亲还做了酸萝卜炒腊肉,她知道我特别喜欢吃,不停地跟我们说多吃点儿多吃点儿。可我怎么也吃不下,对未来的向往和担忧把我的胃堵得满满的,没有给酸萝卜炒腊肉留下多少空间。
背着三哥的旧包走了老远,三哥兴冲冲地在头里走着,我猛一回头,发现母亲还站在垭口上,晨风吹得瘦弱的她好像就要跌倒。我不敢再看,一步一步走远,从此走出母亲的视线,再也没有回到大巴山下的生活里,再也没有回到母亲的唠叨里。
可是,不管我后来到了哪里,我一直觉得世上最好吃的菜是川菜,川菜里最好吃的菜是酸萝卜炒腊肉。
1995年的大肉包子
我有一副绝大多数写作者没有的好身体,这是因为我还有一副他们望尘莫及的好胃口。有一年在深圳,和一帮玩户外运动的朋友聚餐,吃到后面所有的人都停了筷子看我,我在他们的注视下不慌不忙地默默苦干着,扫光了菜,扫光了炒粉,一共吃了大约七八碗米饭外带五六碗炒粉。
我的好身体,还有好胃口,应当归功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这所大学。军旅生活简直是支撑我生命的脊梁骨。如果没有从军的经历,可能我早就投身于南下的打工大军中,并且过早地成为一个或者两个农村孩子的父亲,每个月固定地把几百元工资的大多数寄回乡下老家,被生活的重担压得皱纹摞皱纹——就像我的大哥那样。然而,我幸运地成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于是我从内到外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以至于现在我完全是按自己的意愿生活着——不怕领导给穿小鞋,不怕老板炒鱿鱼,咱当兵的人,还怕这些个?
军用卡车把我们一帮川兵拉到军营后的第一件事,是排着队去炊事班吃饭——其实是吃面,连面带菜带肉煮成一锅的黏糊面,完全不同于川东人家煮的鲜汤面。分到同一个连的七八个川兵,都只扒了两口就吃不下去了。只有我,蹲在地上猛吃,一大碗稀里哗啦地干完,又装了一碗,直吃得带队的老兵催我赶紧走人。
我还以为整个新兵连就我能吃,有过饥饿经历的同龄人毕竟不多。等到正式训练开始后,大家也都互相熟悉了,吃饭时等胃口不好的班长一离开桌,一个班七个新兵全都放开肚皮猛整,瘦肉吃光,肥肉吃光,蔬菜吃光,甚至连汤汁都用馒头蘸着吃干净,吃得盘子光可鉴人。一两半的大馒头,一人吃四五个是常事。同班的战友,有河南的、湖北的、宁夏的、陕西的、甘肃的,大家籍贯不同,身高、体重、长相、性格都不同,训练成绩也有优有劣,但能吃却是出奇地一致——包括城市兵战友。有一次,高强度的训练下来,全连的人都特别能吃,我们班则是吃到最后的一桌。我们从一开始就有意识地记数了,看每个人到底能吃多少,结果我吃了整整十二个大馒头,最少的也吃了八个,我们一个班七个新兵吃了整整八十个馒头。炊事班班长看得目瞪口呆,后来就吩咐炊事兵们给我们这一桌打饭时多盛点儿大肥肉片子。
我和我们新兵班能吃的名声在老兵连流传了很久。然而,1995年夏天,一个来自湖北武汉的兄弟则让我见识了什么叫真正的能吃。那时,整个集训队训练很紧张,周末,炊事班给大家改善伙食——蒸肉包子吃。一个包子足有二两,包子馅儿除了韭菜就是剁碎的肥肉片子,包子肥得冒油。我紧吃慢吃,吃了十个包子,而那个来自武汉的又黑又壮的兄弟,他满脸笑容地告诉我他吃了二十个。他还想吃,炊事班的老兵无论如何不让他再吃,怕他撑死。
武汉兄弟据说家境还可以,不像我是苦出身,他这么能吃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让我想起在河南砖厂时,两个民工兄弟比赛吃猪肉,一个人两斤肉,看着他们一片一片地往嘴里塞肥肉片子,我头皮发麻。是的,不管是吃馒头吃包子还是吃猪肉,有些人是有天赋的。
1999年至2005年的肉食动物
我是很能吃的,但我也是爱面子的,当着生人的面总是不能放开肚皮吃。所以我很不喜欢去参加宴会。衣冠楚楚地坐在那儿,动辄举杯站起来,听某位领导眉飞色舞一阵,然后喝酒,瞄准了盘子里大块的肉,正要下手呢,又一位领导举起杯来“说两句”,彻底败坏了我的好胃口。
我喜欢一个人吃饭,找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餐馆,叫上两个小炒,当然是要有肉的。再装上几大碗米饭,然后埋头苦干,把所有的菜都吃光,吃得红光满面,心花怒放。吃饱后,付钱,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置一屋子惊讶的眼睛于不顾。没一个人认得我,我不用考虑形象问题,吃饱吃好就行。
当然,这样吃也是要花钱的——虽然花不多,但对于1999年的我来说,还是个问题。1999年,我在深圳一个小镇上送报纸,除去摩托车的油费、修理费,每个月只剩三四百块钱生活费。好在住房是单位提供,不用掏钱,否则吃饭都要成问题了。1999年,深圳关外的物价还不算贵,五花肉五块钱一斤,有时四块五一斤,如果晚上去市场,四块钱一斤也能买到。买了肉,又买了辣椒,炒出一大盘又香又辣的辣椒炒肉,吃得我浑身冒汗,刮台风下大雨别人都不出门时我连雨衣都不穿就敢骑着摩托车去送报纸。这种吃法,细算起账来,居然比去快餐店吃还便宜,所以我就习惯了一个人做辣椒炒肉吃。
有人说深圳是一个人情淡漠的城市,但没有文凭的我,从1998年到2007年9年时间里,换了不下10份工作,而每一份工作都是朋友介绍的。并且当中还有两年多时间是处于无业状态,我也没饿死,这对那些指责深圳的说法实在是一个强有力的反驳。
很多时候,朋友们吃饭都会叫上我,看我像一头真正的狼样吃得动物凶猛,他们很开心。他们不停地给我碗里夹肉,吩咐我多吃点儿多吃点儿,好像我只要没吃他们夹过来那块肉他们就对不起我似的。我绝不辜负他们的美意,把在碗里堆得山样的食物像消灭三座大山一样艰苦卓绝地消灭掉。
即使是跟我在工作上磕磕碰碰的同事,也特别关照我的胃。2003年冬天,我参与了一项大型经济活动,每到中午吃饭的时候,百般苛责我的总监总会把她的一份饭分我一半,肉也全部给我——她要减肥,而我是无论如何也吃不胖的。其他的女同事,也纷纷把自己的饭分给我。一次午餐,我基本上要分七八个人的饭吃。如果哪天中午我外出没回来,她们会很怀念地说,那谁谁还没吃饭呢。
我特别憎恨把餐桌上的东西倒进垃圾桶的行为,我母亲说过,“糟蹋五谷杂粮,要遭天打雷劈”,他们咋就不怕遭天谴呢?所以,凡是朋友聚会的餐桌边有我,剩菜里的肉是绝对要被我打扫干净的,哪怕打扫完战场我又成了一个走不动的大肚罗汉。朋友们很欣赏我这种负责到底的态度,他们夸我是一个实打实的肉食主义者。我知道,忙着减肥忙着形体塑造的他们,不但对猪肉兴趣不大,对所有的肉类都兴趣不大,他们基本上已经蜕变成了植食动物。
有一次,我们一个年轻漂亮的女老总,老是被一个男的邀请。她都已婚了,可那男的就是纠缠不休。女老总便打算带一帮靓女同事去宰他一回,好让他知难而退。可是靓女们都内存有限啊。想来想去,女老总看到了我,立刻说,那谁谁跟我们一起去。所有的靓女鼓掌通过。我也踌躇满志地准备给女老总充当一回“杀手锏”。不料,那个男的后来再没邀请过女老总,大约他听说了我这个肉食动物后,决定不跟自己的钱包过不去了吧,我以为。
2007年,怀念猪肉
2007年1月底,我到珠三角另一个城市,做了一家报纸的采编人员,重新开始了吃食堂的生活。
我去超市买饭碗。同事们一般是用不锈钢饭盒,可我觉得那装不了多少,决定去买一个大饭碗。在超市转悠了半天,买了一个汤盆。去食堂吃饭时,与同事们一比,汤盆就显出了气势来,饭菜全部扣到里面也才占一半的容积,害得打饭的阿姨每次都给我多加一勺饭,生怕对不起我的汤盆。而其实,转变成脑力劳动者的我,已经远没有当初的好胃口了。
我刚到报社时,在另外一家大报社的食堂吃饭。后来报社搬迁到新落成的新闻中心,有了一个更大更漂亮的食堂。餐费上调了,饭菜的质量也好了一些。尽管如此,广东籍的同事们却天天抱怨伙食太差,黄豆焖猪手有点毛他们就会扔掉不吃,辣椒炒猪肝颜色稍微深了点他们也倒掉,心疼得我直抽冷气。改革开放后广东人民过上了好日子,所以对猪肉不稀罕。可在我老家,猪肉仍然是待客的上等菜。到这家报社报到之前,我刚刚回了一趟老家,还去亲戚家吃了一回“杀猪饭”。于是后来,每当同事们端着餐盘面有难色时,我就主动出击,吃不了的拨给我,还有肉,肉肉肉——
我对肉食的热爱,引起了报社同事们的好奇。我的解释是,在部队把胃撑大了。我向他们描述一顿吃十二个大馒头的壮举,引来了一声又一声惊叹。但我没向任何人提及饥饿的经历,我说,我热爱猪肉。
2007年夏天,被广东同事们抛弃的猪肉,突然之间来了个咸鱼大翻生,价格由六七块不断上扬,一直扬到二十块左右,最终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下才稳定了下来。比股票还来得疯狂,简直就是疯狂的猪肉。
谁也不知道昔日金贵而今低贱的猪肉咋就这么猛烈地报复了我们。也许跟东莞政府禁止在本地养猪有关,也许跟这一年全国的猪体贵恙有关,也许还跟太多农民进城务工养猪的人太少有关——我母亲年纪大了,从2007年开始她也终止了每年养猪的习惯。也许还跟别的什么有关,总之得跟什么有关。据说,在遥远的美利坚打个喷嚏,日本国附近的海面上就会刮龙卷风,这是“蝴蝶效应”。
大概就是因为“蝴蝶效应”,食堂的餐费又上涨了,而黄豆焖猪手仍然有毛,辣椒炒猪肝颜色还是偏深。可我的广东同事们,他们不但将肉吃得一干二净,还纷纷抱怨食堂的菜里见不到肉,说要找到点儿肉比找到一只真正的野生华南虎还难——这一年的“华南虎”事件,是我们跟踪的热点。
于是我开始跟他们说酸菜炒腊肉有多爽口,红烧猪蹄有多好吃,毛血旺有多开胃,说得他们口水直冒。于是同事们隔三岔五总要聚一次餐,吃肉,筷子跟筷子抢肉,一点儿也不顾及文化人的体面。每当这时,我总是想,哈,瞧他们跟我一样,开始怀念猪肉了。
责任编辑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