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杰
1.《堤契诺之歌》
——[德]赫尔曼·黑塞著,窦维仪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这是2007圣诞的特别礼物——自己送给自己的,也是北京送给我的。
我知道这是一种“冒失”,比较无知和低幼的那种,但是,我喜欢这种无来由的依赖和追索,大约,是源于文字的气味吧。
真的很偶然。在苏联电影人塔可夫斯基的著作《时光中的时光》里,塔可夫斯基不厌其烦地若干次提到黑塞,并小学生似的引用了他的作品《玻璃球游戏》里的话,许多许多,基本上证明了粉丝与偶像之间的“铁杆”关系。说实话,那些语言像颗颗珠子,弹跳性极好,从塔氏的拍摄日记和庸常生活中“亮”出来,我也非常非常喜欢。于是,在用碳素笔一浪一浪地勾着那些经典名言时,我不禁起了额外的心思——去找找他看!
在西单图书大厦,我捏着一张潦草的纸片儿,小心翼翼地,麻烦售货员把这个近乎孩子“游戏”般的书名输入电脑查询。立刻,就跳出一连串的书名跟在“黑塞”的后面。售货员轻巧地指了指我们身后的一排书架,却坚定地给了我一个不抱任何希望的说词:“说不定没有库存呢。”她的话并没使我失望,我照样心中窃喜,脚步轻快。
果然,不到两分钟,就“见到”了黑塞,却没有发现他的“玻璃球”,不过,竟意外地找到他另外几本小说。左挑右选后,我锁定了《堤契诺之歌》。
这是一本散文、诗与画合集,不厚,但做得精细,是我喜欢的类型。特别是手感和视觉感受都好。套封也很可心,是黑塞的水彩钢笔画,随性而朴素、温暖。散文、诗、画在书页中交替现身,轮番出场,使眼睛喜悦。下午课结束时已是五点,我连忙把自己锁在宿舍里,把一叠新书抱出来。同学们吵吵嚷嚷地说着圣诞与平安,当说笑声消失在走廊尽头的电梯间里时,我放心地开始翻看“堤契诺”。欢乐因人而异。我喜欢在热闹的时空里,找些独个的欢乐独享。起初,我一页一页节省地看,像好东西不忍心一口吃掉,但堤契诺的森林与流泉从不同的页码纷纷向我招手,使我时不时地忍不住多翻几页,迫不及待地向后瞭望——还有什么漂亮风景?
这是怎样的一个世外桃源?怎样的色彩、植物和小生灵的世界?我好像闻到了潮湿、浓郁、油亮、温润的味道。仿佛,蓊蓊郁郁的森林中,一忽儿闪出一朵蘑菇、小束小花,一忽儿现出一只松鼠、小白兔,一忽儿又回旋一两声山雀的鸣叫。在那里,一切事物都充满着生命的光、热和向上的精气神儿,充满高昂的生命力及强烈、不死的意志。雷雨前的一瞬、月圆的一刻、蒙塔娜拉的花园和房舍、山隘、罗卡诺之春、寄自南方的一封信、圣母节、堤契诺教堂、暮霭、五月栗林、一株千金草、一丛绣线菊、老公园、葡萄架、豆圃……我无法一一历数它的安谧和踏实、四平八稳。因为它们一律都是静悄悄的,不惊扰谁,也不被谁所惊扰。是一种狂风暴雨之后的平静、宁和、和顺与美妙,与今夜的气氛应该是相依相谐的。我节俭地翻看,不忍心一下子就见到最后一页。整个翻看的过程是一种舒心的享受,没有疲劳和餍足,心是向上的,暖烘烘而且伤感,这样的情况在我是不多见的。253页,六个半小时,在斗室之中,我已尽享堤契诺的清爽与美丽,仿佛如有神助,我已置身于堤契诺繁硕的群星之下、连绵的山岳之巅,沐浴它的清风与晨曦。“在很多方面,诗人是世界上最知足的生物;但在另一些方面,诗人又很苛刻,宁死也不愿放弃某些要求。”也许,在精神领域,堤契诺是个智者,它的波光潋滟、鸟语花香,已让黑塞不安的心灵得到安妥。
看看成文的时间,多在1919至1932年之间,并以前半部分时间居多。那时,中国的文学正经历着重大的转型,我记得多的,是鲁迅半文半白别样的叙述。而彼时的黑塞,已操持着清溪般纯美的文字,描绘他同样纯美的出世之境界。
我一直不懂,一个反现代文明、反美的作家(在他眼里,美国就是现代文明的化身),一个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人间炼狱的人,一个经受了内在与外在压力严重挤压的诗人,怎样转而成为记者、编辑、文化批评者、反战者?怎样领受着狂飙般的冲击与改变?怎样能在如荼的政治风暴与青山秀水之间得到意志和精神的确切平衡?因为对抗政治人物标榜的德国,黑塞曾被贴上“叛国贼”、“吃里爬外”的标签,因而声名狼藉,威风扫地。政治和婚姻的双重阴影,又令他的生活雪上加霜,三个儿子不得不寄养在朋友家及孤儿院里,因此,他不得不去接受心理治疗。但最后,让他心理得到医疗的恰恰是堤契诺,自然的伟力是无边的,是堤契诺使他重生——
堤契诺是瑞士南方、靠近意大利边境的一个山间之所,四面青青山色,湖水清澈,森木茂盛,四季分明。黑塞“素食、戒酒、阳光、空气”,如此简单、舒服的方式,治疗了他受伤的文学神经。在那里,黑塞过着隐士般的生活,他像一些成就者一样,对文明至上的科技明确排拒。但他又言之凿凿地说:“我们讨厌的不是铁路与汽车、金钱与理性,我们讨厌的是遗忘上帝,是心灵的浅薄。我们更明白,真正的生命、真正的真理凌驾于对立的概念之上,例如金钱与信仰、机械与心灵、理性与虔诚。”正是抱持这样的信条,他是坦然无虑的。因此,在生活贫困时期,他的创作却进入了空前的高峰。他曾在八个星期内创作了两部长篇小说与最好的诗作,其中,还不包括无数的书评、短文和几百幅的水彩画。这便是大家。
——堤契诺之于黑塞,就像瓦尔登湖之于梭罗、塔希堤之于高更、梅晓拉之于巴乌斯托夫斯基、桃花源之于陶渊明、普罗旺斯之于都德。这个“新浪漫主义者”,在那个近乎童话的国度里,创造出惊世骇俗的“艺术童话”,令人赞佩。“能回到自己喜欢且有意义的工作岗位的人,能陪伴爱人的人,能回到故乡的人,是幸福的。”而今,当我已行至青年与中年转折的当口读到这段话时,我是认同的。就像在这欢腾的圣诞夜,我不想要那些喧嚷和浮华。没有派对,没有歌声、笑脸、葡萄美酒,甚至连晚饭都没有也不要紧,而我有我的喜爱方式:用浩荡的六个半小时“品尝”了这盘异样丰美、甘饴的“大餐”,舒心、受用,我心深知。黑塞是值得依赖的,默默里,我已把他加入到我的书友“黑名单”。
2.《先上讣告 后上天堂》
——[美]玛里琳·约翰逊著,李克勤译,新星出版社
果然,这一次,够得上“世界上最有趣的阅读”了。
先前还有些犹豫,是否要把它看下去,毕竟,“讣告”是骇人的,一想起这两个原本很简单很简单的汉字,心里就发紧——因为汉字是有属性、有感情色彩的,这两个字一“生”下来,就给人添堵,像天生就不规矩的人,这是没办法的事。跟随“讣告”而来的是什么呢?板着的脸孔、黑西装、白衬衫、素色领带、白花与黑纱、低着的头颅、催泪弹似的哀乐、浓艳的花环、亲人扭曲的面容和断线的泪水、死去活来的揪心号啕……话外音像刚刚离去的魂灵,绕着你,在空中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像一本正经的授奖词(在我们的经验里,凡死去的人,都是完美的人——死亡使所有的人最后和解,并提高了境界。),这些,太熟悉了!活了快四十年了,这样的情景时不时地就会遇到。
给我勇气的,还是本文的作者,确切地说,是她的微笑——那微笑里,传递出的是与冰冷的“死亡”毫不相干的晴朗与甜美、自信;还有她的目光,虽算不上媚人,但是清澈的。这样的相貌让我有了胆量和信心——相信她一回!如果,非要再加上其他别的一些什么原因不可的话,那么,作者简介下面的文字也帮了我一把:“很多读者以阅读她写的讣告为乐(太玄了吧),并评论说,如果她可以给我写上一段讣告,我即便现在死了,似乎也值得了(天啊,都疯了吧)。甚至还有人打趣地说:我一定不能让她比我先死,不然就找不到更适合的人给我写讣告了。”这溜须拍马的本事真是了得,我先已替他们难过死了——大约他们真的离大限不远了,不然怎么能说出这么没心肝的“鬼话”?往下看,我看到了她曾经写过的那几个“死鬼”——当然,挑了我“认识”的几个:戴安娜王妃、马龙·白兰度、伊丽莎白·泰勒、凯瑟琳·赫本……嗯,我开始怀疑,这小女子到底有如何的本事?
好奇比对“死亡”的惧怕更让我加快了翻阅速度。“好些年前我就发现,同一个行当里,只要死起人来,总是一连串一连串地死……”这是全文的第一句。噢,还行,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反而有那么点轻松的意思。等看到第二章——作者应邀参加“第六届杰出讣告作者国际大会”时,看到这个“守灵大会”像其他政府或民间的各类年会一样隆重、热闹时,就已经觉得有点好玩了。再接着看,一讣告女作者身患两种淋巴瘤,却开玩笑地说自己是个“淋巴瘤爱好者”,“治疗过程要了老命”。于是,她觉得给那些当医生的写下“尖酸刻薄的讣告过瘾极了,是一种报仇雪恨”。这时,我感觉自己的面部神经松弛了一些,甚至,还忍不住嘿嘿地干笑两声。
活动一下腰身,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心里不免有几分挑剔和挑衅:我倒是要看看这个家伙在如何捣“鬼”?
且慢,还是先录几段讣告原文吧,如此,你们就会知道这是一本怎么的书了。
1.短短一年时间,她先后成为新娘、备受宠爱的妻子和人生伴侣、母亲、尸体!
2.比利·卡特,农民,难以管束的加油站老板,1976年,他的兄弟吉米成功当选美国总统,比利也一跃成为全国名人。昨天,他因胰腺癌去世。
3.珍尼特·施密德日前于维也纳去世,终年八十岁。她是一位职业口哨演奏者,曾与××、××合作演出。出生的时候,她是个男人,曾在希特勒的国防军中服役、参战,后来在开罗一家诊所做了变性手术。
4.塞尔玛·科克,曼哈顿一家店铺的老板,精于为妇女选择尺寸最合适的胸罩,大多数时候只需洞察秋毫的一瞥,从来用不着拿软尺比量。她由此名动全国。本周星期四,她死于西奈山医疗中心,享年九十四岁,胸罩尺寸34B。
5.今天这个社会并不怎么重视一个修理大型设备的三十五岁机修工。这个机修工住在他的父母家,没多少个人财产,属于他的只有面前吧台上的一杯米勒牌淡啤酒、一包万宝路、口袋里的一张工会会员卡,还有分坐在左右两旁的两位朋友。
6.欧文·阿尔雷德,死于情人节,终年九十一岁。他是继哥哥之后成为使徒联合兄弟会的主持长老,这是主张一夫多妻制的摩门教分裂出来的一个支派。他的哥哥于1976年被人枪杀,凶手是上帝羔羊会领导人厄维尔·勒巴龙的第十三任妻子。……
书中,还饶有兴趣地对比了美、英讣告的写法。
没想到,一种陈腐的、“让一位年轻孕妇脸色发白,差点呕吐”的文字;一种“让护士们一见就害怕”的文体;一种“让朋友们不怎么愿意上我们家来玩”的职业,却让她写得风生水起、愉快欢娱,是不是有点像冷血动物没心没肺啊?
美国的讣告是个混血儿,是介于短篇小说和普通讣告之间的回忆性小品文,它融合了文学、黑色幽默和写作者的个性特色、文化色彩,把成吨的信息浓缩成简明扼要的三言两语。可这寥落数语,便刻画出丧者的主要性情、品质和一生中的某些最重大的事件。
玛里琳说,一般人总觉得讣告写作应该是一潭死水,其实,它活跃得吓死人。于是,她用“兼具同情与疏离、敏感与直率”的悲伤速写,引导那些匆匆离去的人“退场”。同时,她还保住了他们的尊严。面对这份“活见鬼”的工作,她是热爱的,“给我派活儿的责任编辑是上帝。”这是她的座右铭。她极其珍视这“投向另一个世界的一瞥”。 他们是多么特殊的一群人啊——手里提着锤子,拿着钉子,叮叮当当地敲打——为一个刚刚褪去温度的人,盖棺定论。
“噩耗传来时,我会高兴得一蹦老高……请原谅我们的喜悦,但我们毕竟是干这个的。”他们的讣告几乎成了“催泪弹”——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捧腹。从中,是不是看出了美国人对死亡和人生的积极态度呢?《传道书》中曾说,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一位国王也曾说过,无人有权力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也无人有权力掌管死期。这场争战,无人能胜。可能,他们信守的就是这样的准则和信条,所以,死,对于他们来说,像“生”一样神圣而坦然。
如果把文中的人名和地名换成中国的,可以说,全文没有一点儿生涩,更没有冷硬的西餐味道。文字是那么诙谐、优雅而鲜活,不像是专门写给细胞不再活跃的身体的。“他加入了永恒唱诗班。她正敲响天堂的大门。他飞上了彩虹。她在描画天堂的珍珠大门……”我想,这种美,一定源自圣洁的心灵。在浏览曾经说笑、打闹的这些生命时,我们是否意识到了人类那些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宗教、荣誉、善良、忠诚、美好……
一个“走”了,还会有另一个“到来”,人类DNA的链条不就是这样延续下去的吗?
我忽然想起曾经的一句戏言:活都不怕,还怕死吗?如果问心无愧,那么,一个碳水化合物的肉体的终极,其实并没什么可怕。由此,对玛里琳的同事们,表达我深深的敬意!
3.《午后四点》
——[比利时]阿梅丽·诺冬著,胡小跃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我有个不太好的习惯,就是不喜欢读比我年纪小(或年纪相仿)的外国作家的小说,这多少有点没道理地偏执,但多年来,却一直固执地坚持着。迄今为止,读到的最接近我年龄的作家是日本的吉本芭娜娜,比我大四岁。今年春天,我有机会与中国作协外联处的老师陪同日本作家立松和平参观家乡的湿地,与他谈起吉本芭娜娜的长篇小说《哀愁的预感》,赞美之情溢于言表。立松和平却说,日本还有许多好的年轻的作家。当时,我只当他是骄傲并谦虚着。如果说,吉本松动了我原有的执拗,那么这本书,则彻底改变了我的盲目与无知。《午后四点》的作者诺冬只比我大一岁。她的简历中,说明问题的那一类奖项,让我的眼睛飞鸿掠水般一扫而过。说到她爸爸曾是驻日本大使、驻中国大使,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倒觉得她一定占了“大使”的许多便宜。当我看到她“六岁来过北京,在三里屯住了两年,并根据那段经历写成了小说《爱情与破坏》,受到读者欢迎”时,我的目光开始放平。不禁翻开扉页,开始接纳她——
“每天下午四点,他们唯一的邻居必然准时到来,不说一句话,干坐两个小时后又准时离去……”达利的钟挂在枯枝上、散在地上……就这样,事情不紧不慢地开始了。当我把这八万五千个字一字一字地读下去时,我愣住了——我不再相信所谓的经验和经历。如果,有一种人叫天才。那么,诺冬便是;如果,有一种才能叫天赋。那么,诺冬便有。在她之前,我孤陋寡闻得好像连比利时的小说都没接触过,更说不出谁的好谁的坏。但我想,这一本就够了,诺冬让我认识了今日的比利时作家。
这是一个情节极简单的故事。希腊语和拉丁语教师埃米尔退休后,与妻子朱丽叶搬到了一个叫莫沃的乡村,那里有林间空地、有河水、有漂亮隐蔽的屋子,墙上还攀爬着一棵紫藤。他深信“要活得快乐,就得藏起来”,于是,他们就那么做了。还没等独处的喜悦痛快地释放与享用。他们唯一的邻居——医生贝尔纳丹就前来造访。他们原以为他只是出于礼节性的拜望,可是,事情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从此后,每天午后四点,贝尔纳丹准时到来,来了之后又不说话,只是枯坐,回答提问时,也不过才用电报体的一两个简明扼要的字。干坐两个小时后他又准时离开。一日复一日,埃米尔夫妇本想平静、安宁的生活一天还没开始,就此宣告结束。他们恼怒着,烦不胜烦,却又不知所措,善良的本性让他们不好意思把邻居拒之门外。恰好,埃米尔最钟爱的学生克莱尔前来拜访他们,埃米尔不好直说让贝尔纳丹回避,而贝尔纳丹的表现使克莱尔疑惑不解,她的匆匆离去让埃米尔心生愤怒。“竟能容忍这种怪人,难道我真的老态龙钟到让学生看不起的地步了吗?”埃米尔的耐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两个月后,面对一如既往像钟一样按时钉在椅子上的“怪人”,修养极佳的埃米尔忍无可忍,终于冲着贝尔纳丹歇斯底里地吼出了与他的身份极不相配的那个字——滚!果然奏效。埃米尔家那把深陷的椅子上,再也没有了那个黑夜一样沉默的人,再也没了那个与世界有着“深仇大恨”的人。
可是,某天的夜半,汽车隆隆的机械声把埃米尔唤醒,他寻声而去,竟发现了企图用汽车尾气自杀的“怪人”——不过,他没有死成——这就意味着埃米尔夫妇的“黑暗日子”还要继续下去。但是,他们是慈善的——当他们送走了急救的贝尔纳丹,来到了邻居的家——那是怎样的一个家啊,肮脏、恶臭、怪异、油腻、黑乎乎、阴森森,怪人的妻子贝尔纳黛特巨大“囊肿”一般陷在一张合成材料做成的软垫子上,胸脯像热气球一样起伏。而他们的屋子里,却叮叮当当地响着分秒不差的无数个钟表……
埃米尔夫妇开始照顾那一对病态的夫妻,主动送汤和吃喝给他们。而他们像疣猪和抹香鲸一样吃着、喝着,仍表现出不满、不耐烦和无聊,整天皱着眉头,像全天下的人都是他们的债农。可是有一天,被送去的小汤锅却原封未动地被送了回来。这让埃米尔夫妇不安起来,让埃米尔终于醒悟:“被迫的幸福是一种噩梦。”拯救他,反而是害了他!于是,埃米尔启发贝尔纳丹说,“如果你自杀,我不会再拦你。”而“怪人”则冷笑着,活得好好的。六十五岁的埃米尔不得不再次行使他助人的善举——出于同情,在一个深夜,他用一个枕头堵住了话语本来就不多的贝尔纳丹的嘴巴,终结了“怪人”最后的声音……看来,面对野蛮,文明毫无用处。
像话剧的台词,我惊叹于诺冬睿智、精准、美妙绝伦的人物对话,几乎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语,而深藏其中的节奏和旋律,却环环相扣、步步紧逼。这部小说有故事性,却又不落俗世的窠臼;有文学性,却又不晦涩、艰深;语言犀利,却又不尖酸、刻薄。行文中,时而引经据典,时而轻松俏皮。一个极其严肃的命题,常常在她嬉笑怒骂的表述中传递出来。可笑与不安、讽刺与宽谅、荒诞与智慧、哲理与日常、无比的残酷与罕见的幽默、山穷水尽与柳暗花明、唇枪舌剑与妙语连珠,像一个“坏女孩”(评论界称她为“坏女孩”)的把戏,变幻莫测,而不是一马平川、陈陈相因。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段,下一行,下一个标点,她将如何让他们吵起来、让他们笑出来;她又将把我们引向哪里。读她的书是一种艰巨的考验,时时挑战我们的智商和心力。记得看NBA实况时,每进一个好球,解说员都会极具煽动性地突然大叫:“漂亮!”而这个“球”,仅有“漂亮”两个字是不够的——这样的小说,是不能漏掉一个字,并且想看第二遍的,那种。
4.《香水》
——[德]帕·聚斯金德著,李清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已经准备好了的惊恐、颤抖、哆哆嗦嗦、愤怒,似乎极少派上用场,对于一本以“谋杀犯的故事”为副题的小说,这样的结果有些始料不及。因此,我相信了封面右侧细小却不容忽视的一行字:使你在怦然心动的同时,感受到一种更为凝重的东西;更相信了左侧的四个字:译文经典。同时,也印证了——这是“离奇浪漫的情节,神秘邪恶的人物,凄楚恐怖的故事,生动流畅的叙述……一个文坛奇人制作的醇厚的《香水》,他和它,须用心灵而不是鼻子去赏识。”
在我有限的阅读和模糊的印象中,谋杀向来都是与神乎其神、扑朔迷离、陷阱与圈套密不可分,但这个故事却是单线条的,一根筋,不用在纸上画下树枝一样纵横交错的分杈,也不用七涂八抹地勾出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他们像一出戏剧不太关键的配角,像一阵阵疾驰而过的旋风,都在为那个令人咬碎钢牙的杀人狂魔格雷诺耶的亮相而闪在一旁。全文按照恶魔从生到死的顺序,一路平铺直叙,不离本题,没有倒叙、杂糅,没有内心独白,一心一意地讲述着,“效法的是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大师巴尔扎克的创作手法……”分明是传统手法表现力的再一次显现。曾经,在文中,还有一小段对话用了剧本的格式,让人觉得更有在场感和戏剧的冲突感。它“把侦探小说、消闲小说和艺术珍品融合为一体”,发散着说不清的特别魅力和气息。
我准备好的耐性也没用上。本来,我是想扳着指头,一个一个地数那被害的少女,她们的容颜、服饰、步态,她们的纤手、秀足、微凹的锁骨、光滑的肩头、小山包儿似的只有那么点儿意思的乳房、小巧可爱的雀斑,可是没有——只有三言两语,就匆匆地把她们统统了断了。1753年9月,他掐死第一个马雷大街正在加工黄香李子的少女时,仅用了两三行字。即使是用棍棒敲死最后一个美人洛尔,也没花太多的工夫和心思(只有5页的篇幅传递着恐怖,像侦探、谋杀之类的小说那样,而全书是235页。其余二十多个少女的死,只提了概述性的几个字)。
格雷诺耶是个传奇人物,他一出世,就被痛风、梅毒、轻度肺结核的母亲撂在巴黎最臭的宰鱼摊旁。婴儿时,他被乳母憎恨、被丧失嗅觉的看护人加格尔夫人虐待,八岁时被卖给制革匠格里马、并像牛马一样干活、度日。他第一次杀害十三四岁的少女,萃取其体香制造香水而使香水制造商巴尔迪尼重振绩业。后来,他离开巴尔迪尼的盘剥徒步到南方去,又在荒山野人一般穴居了七年,在山上,他被“人间”的气味吸引,又到生产香水的名城格拉斯的一个香水店里当了伙计,其间,他杀害了二十五名具有特殊气味的少女,被捉后,他荒谬地死里逃生,却在返回巴黎后被众人分尸而食。他“像只扁虱那样易于满足,像有抵抗力的细菌那样顽强”。格雷诺耶相貌奇丑,一只脚还有点畸形、凶恶、残忍,但他依靠狗一样超人的嗅觉——也像患了狂犬病的狗一样,“收集”少女的体香,更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到处被追打、被处死。
十五六万字的篇幅,聚斯金德(1949—)都在说些什么?我收紧了皮肤和心脏,绷紧钢丝一样的神经,等待字里行间忽然蹿出来的惊骇——就像在暗夜的荒野中独行,等待横空穿过的一条野狗,或被风声、也许是自己的影子忽然引出的惊吓,四肢无力,瘫软如泥。可是,我不说我没有达到预期的毛骨悚然,不说,但我记得更多的则是——
私生子格雷诺耶因为“没有小孩应有的气味”、因为贪吃,如何让乳母害怕和不满;格雷诺耶如何让圣梅里修道院的长老泰里埃左右为难、不好处置;记得聚斯金德如何点数他的熏衣草、香柠檬、迷迭香;香水制造者巴尔蒂尼如何交给他一条粗羊毛毯、一大条香肠、二十五法郎打发他走人;格雷诺耶在康塔尔山上,如何寻找草舍、炊烟、一段篱笆、一座桥梁和一群羊,如何“待在他自己创造的心灵的世界里”;看似疯狂的人们如何将那个时代最可恶的惩治罪犯的计划,变成盛大的酒神节的狂欢……所有这些,就像格雷诺耶调配香水一样,聚斯金德那么细致、耐心、不温不对、兴味盎然。
感觉得出,那些字词是留给嗅觉的,清新而雅致,有着植物的气息,一点儿也不像是在描绘一个残忍、发指的非人性的魔鬼行凶的过程,倒觉得,周遭弥漫着童话的色彩和气流。即使写到主人公出生的宰鱼台,写到他在制革匠格里马那里所囿的肮脏处境,写他吞吃蝾螈、游蛇和地衣、苔藓,也闻不到臭气,奇怪,那时候,我的嗅觉一直是关闭着的。但是,看似欢快的讲述、对“受歧视者和先天不足者丝毫没有感伤”的描写,也许正是“聚斯金德氏”的幽默和讽刺——用另外的方式,反映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残酷性,流露出他对小人物不自觉的同情。自高自大、残忍、仇视人类,格雷诺耶的结局只能是自食其果。
说来真是凑巧。在鲁迅文学院的课堂上,北京电影学院的苏牧老师给我们带来了《香水》的课件。我依稀记得,叮叮当当的马车带着神秘与风尘远远而来、辚辚驶过,坐在帘笼下朱颜粉黛的美女一定是参议里希斯的女儿洛尔,她正满心欢喜地奔驰在去往拉纳普勒的路上。我还记得格雷诺耶像贼一样匆忙躲闪到路旁大树后慌张、贪婪的眼神,记得他性格鲜明、古怪的那张邪恶的脸……不过,在书中,我并没有读到相关的篇什。我觉得洛尔应该更纯美、更清澈一点,像清晨的露珠儿一样,而不应该有那么高贵、冰凉、颐指气使的冷艳——那不是少女,而是贵妇的冷美。看来,文字与影像是不同的,影像太确定了,文字给人预留的空间则更大些。但那几个定格的分镜头,让我嗅出了这一瓶“香水”的独特味道,仿佛提一提鼻子,就能闻到……
5.《闲情偶拾》
——韦尔乔画,人邻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
这的确是一本“闲”书,轻,无声地在天上飞,生着纯白、透明的翅膀,不属于人间。但是它的重量,需要一颗越走越沉的心,承载,直到接近踏实的土,安妥地放置于草木萋萋的大地之上……
关于韦尔乔,约略知道一些。但印证一个丰沛的肉体的存在时,他竟然刚刚消失!像我眼前一缕曳着光尾的模糊烟花,懒洋洋地正消散于黧黑而空洞的天廓,虽然,有几分留恋和不舍,但最终,终归还是什么也没有抓住,就化掉了……在一个朋友的博客中,我得到确切的消息:在这个金黄的秋天就要到来的时候,他放下收割的镰,在香气袭人的遍野喧响中,静静地睡去!在青面獠牙的病魔的一路追杀下,他终于累倒了;在亲人、朋友们滚烫的热泪和泣血的呼唤中,他出奇的平静……
九个月前,我从寒冷出发,在缓慢而执迷的夜行列车中,逃往更北的边境,寻找雪野和自由。当我稍事停顿、休整,当我站在哈尔滨喧哗的大街上时,并不知道那就是他具体的天空和土地。但是今天,当我得知,我们曾经同属一个被地域界定的称谓“东北”时,人世上,却再也听不到他的呼吸……
因为自己也喜欢随手涂鸦,曾经,在一些书丛中翻找他的名字。前几日,在西单的图书大厦中也没有寻到他的踪迹,却在王府井书店与“他”巧遇。
这一回,不再错过。
——它让我肃穆!
合上书的那一刻,我处于严重的失语状态……顿起的寒凉,直刺肌骨,破空而来,无处安处……
幽梦、流逝、美好、咀嚼、钟声、羁旅。这是封面上竖着的一行小字,它不惊扰你,各自孤单单地站在那儿,却让你仿佛找到一棵救命的草。
玄想、梦幻、残忍、怪异、悬疑、触目惊心、沉痛、神圣、安详、静默、空、道、佛、怀旧、童真、意趣……如贴在天边的神秘列车,无声地飞掠而过。车厢里什么都有,但是,你无法望到它更久,很快,它就匆匆忙忙地消失于空蒙的远方去了。于是,你也空了——像刚刚蜕下来的壳,成了无用的废物。噤声,咽着苦水。
我想象着,他把锃亮的手术刀放回托盘,合拢好新鲜的肉,微笑着,目送又一位贪恋俗世的人回到世俗。他轻轻地摇摇头——尽管动作幅度微小,但他还是下意识地做了——他洗净手上零星的血迹,在一个木纹清晰的桌前坐下,又抬身一次,把坐皱的白大褂在椅座上抻抻平。他拉开稀松的抽屉,略微低下头:在一堆画满骨骼、神经的医书,躺倒的结了硬壳的塑料胶水瓶,零散的角币、分币中,他找到了不知啥时、不知是谁记下电话号码的半页纸片,开始为精神视界中的另一群人,会诊、嘱咐、出具药方。偶尔,他的右手掌,或者哪根指头,说不定还会被忽然漏水儿的钢笔染上“鸵鸟”的墨汁,也许还会有一两滴调皮的,滴在他的前衣襟上。他丢下手中的笔,重又走到白色的搪瓷洗手池边……白大褂重又清亮起来,虽然,还有隐隐的蓝色晕痕,但那正是他想要的——就像他一次次走进的——那个冷寂、淡青的世界,他代替谁,悄无声息地俯视人间……
他的嘴角时而绷紧,时而松弛,为他的手加着劲儿。潦草、随意,三枝两叶,不明底里的几串字符,很快,就跃然纸上。不一会儿,又一幅画也出来了——像他刚刚救活的又一个病人。他很满意,自言自语地,独自欢愉、沉醉,像个孩子。清白的心,随之悄然绽放,打开莲蓬……但偶尔,他的耐心也会受到莫名的干扰,他不说话,把那些心意藏在凌乱交错的线条中,他把它们弄乱、弄皱,再布满阴云和雨水、狂风,有点儿恶狠狠,有点儿闷。让关心他的人焦急地打着转,只可远观,却找不到解救的机关,破译不了——仿佛有一层稀薄的膜,把我们隔开。
——但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的X线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住院处方笺,却被赋予了某种神圣的意味。洇过来的影像,并不能扰乱视听,并不能搅浑一湖水的沉浸和平静,相反,力透纸背的力量,直指人心。那些频繁出现的赤裸骨骼,是人类共同的模样,但在这里,无疑成为韦尔乔直接介入与抵达的终极。森森、嶙峋的白骨,是暗喻、警示,同时也是获救的出口!——当我们弄干净自己的身体,还能拿什么区别于其他行走的同类?他是不是早于我们,看出了人类共同的诟病,还有热望和神往?那些看不见的内伤啊!
人邻是我喜爱的诗人(这与是否认识他的“真人”无关),这一次,他仍然没有让我失望。他懂韦尔乔,懂他的另一个世界;他懂得什么叫“恰当”和“妥帖”。他说很少的话,只是走在你前面一小步,领着你看,陪着你停顿、凝视。他深谙艺术朴素的魅力,深知哲学与诗的要义,不断地断句、回行,频繁地使用标点,让大段大段的时空,空着,像把寥旷的原野,留给青草,留给你放远的目光,发呆、傻掉,随你。而那些少且精的文字,像细细小小的针尖,一下一下地,解析着:什么叫——疼。
人邻说,“你的湖水/十年那么长,百年那么长。/可是我,我只是两个膝盖之间/挪动的一点尘土。”是的,那些静默的雨伞、披肩、苹果、莲花、蝌蚪、炊烟、花朵、树、乌云,都与他一起睡去了,但我们,必须代替黑夜醒着,并且,帮助黎明完成一次又一次初升,帮助大地完成一次又一次旋转。尔后,双手合十,落地为尘……
6.《山楂树之恋》
——艾米著,江苏文艺出版社
对于长篇小说,我一直是胆怯的,单单是大小砖头那样的厚度,就先把我“砸”蒙了,更不消说,要一个字一个字地数下去的疲劳和艰辛。24万个字啊。这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一气呵成。我动用了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两点清静、清醒而整整齐齐的一大块时间。这么大的动静,是因为朋友三言两语的嘉许——而仅有的几句,已让我打定主意——到底,它是怎样的一棵山楂树呢?
“所有男人都想娶静秋,所有女人都想嫁老三。”——谨以此书告慰老三的在天之灵。仅这一句,比密密麻麻的一堆推荐人的名字更有吸引力。我觉得。它拨动了人们心中最柔的那根弦,尽管轻轻,但它像不像老三手风琴的是余音,荡漾、绕梁,无法驱散、消解。
——它让我无语。说不清是因为感动,还是因为质疑?
这个故事太简单了!它与传说中巨额的销售数字之间,隔着大大的问号?是真的吗?在这个洪峰翻卷着巨澜的年代?这么简单得近乎虚弱、苍白的故事,这么单纯得几乎有点儿小儿科的“把戏”,会令李时珍尝百草一样遍尝百味而不爽的现代人同分一羹?
我不说这是人生的一场误会——人生的题目太大、太空、太吓人了,摸不到边,让人胸闷、手软,谁都拿它没办法。可是,它的确又是一个不可图解的误会,一个令人无奈耸肩的小小玩笑。一根火柴般的光亮,跳一下,就灭了。可是,谁能保证——你的一生,会不会有囊萤般的“一跳”呢?
爱情本身固然美好,特别是没有“结果”的爱情,凄美忧伤、哀感顽艳的爱情,尤其让人内伤一样摸不到具体的痛,并且终生无法医疗,何况,又恰逢了那么一个动荡的时代。积雨云已经够厚的了,即使不雨,也让人心空阴霾密布。终于承载不住,那就下吧。
十八岁的女生静秋与高干子弟孙建新(老三)之间的爱情故事,最终以老三被无情的病魔掠走而宣告谢幕。应该说,这样的经历并不新鲜、离奇(是不是我们的心已花岗岩一般坚硬无比,吹弹不吹),甚至,还没有同体裁的一些小说所表现出的时代赋予他们的蛮横、惨烈。无非是把它包好了,放在那个特定的背景之中——仿佛把一个襁褓中的婴孩,放置于阴风怒号的寂寥、黑暗的荒野一般。仅此而已。老三是热忱、执著的,而静秋是朦胧、纯净、不解风情的。她像预热比较慢的厚铁板,她的“痛感”是迟滞的——但时间是公平的,她“凉去”的速度也是迟缓的——这样的乘积是多么合理啊!那种持久的“炮烙”无异于一寸一寸细致、精确的凌迟!
其他的人物也简单。害得我白记了那么多在场子上跑来跑去的学生、老师、村干部、老人,我以为,他们还会出现,在种了又割的田垄边、在喧哗狭窄的小街间、在尘土飞扬的菜市场里、在青春身影晃动的球场上、在与落日一同到来的缓慢爬行的公交车厢内、在需要陋船小筏连接的外面世界的尽头,但是没有,他们一闪而过,像那个荒唐的年代和他们荒凉的青春,一闪而过,再也没有回来……
人的生命就是这样的吗?细想想,也没有什么值得悲哀。
“山楂”是酸甜的,它的回甘并不仅仅是它本身。
我总觉得,我们是尴尬的一代:与父辈相比,我们对在场的“今天”、对这一路走来的好日子没有多少深切的体味,对饥饿、席卷而来的苦难和乌云、对精神的荒芜更是无法准确言说。即便是与比我们仅大七八岁的同时代人(六十年代初出生的)相比,对那段特殊时空,我们的痛感神经也是麻木的——我们只被鞭梢“扫”了一下,虽然红肿、淤青免不了,但那痛是浮浅的、短暂的。更多的,则是辱没;而与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人相比,我们有点像大家庭中的长子,不容许你要求新球鞋、时尚物件、好吃好喝,也不容许你撒娇、说过格的话,你的手里永远牵着降幂排列的一系列弟弟、妹妹。虽然没有人让你老是板着脸,不笑、不唱、不喜、不愠,但你严格约束自己,确实不肯轻易换一下面部表情。
虽然,我们唱起《山楂树》没有我们的父辈、兄长们唱得那么深情、回环往复、泪花闪闪,但我们也是深爱着的:爱他们遥远的、大片大片空着的土地,爱他们的红莓花儿、红河谷、伏尔加河,爱他们的黑面包、伏特加酒,爱他们头上的熠熠星空和酷烈、杀人的冷空气,爱他们尖顶教堂上不时起落的鸽群和铺天盖地炫目的白雪,爱他们三月初晴的清亮小溪和油画中低头摇尾、觅食的老马,爱我们永远永远也无法见到——却一代又一代被我们奉若神明的精神领袖,爱他们弯曲的卷发、黑色燕尾服、亮珠子一样的文字和他们集满烟油的笨拙烟斗、阴晴不定的古怪脾气……这些,一点也不影响我们在暗夜,将自己汹涌的心朝向一个博大而深沉的远方……无形中,它们参与了异国一场隆重而盛大的青春礼赞和沉郁祭祀。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在1974年的初春、在西村坪、在山楂树下、在雨水暴涨的季节、在有男人和女人的地方、在任何一块有土壤和温度的地方,这一句,就是一粒种子;这一句,就是一劫;这一句,就是一生。
当我写下这些文字时,正是北京秋日一个明丽的黎明和上午,预期中的雷雨和大风都没有到来,鲁迅文学院的小小院落中,持重的梧桐仍旧擎着巨伞,等待着喜悦栖落;冬青像个刚刚理过发的小伙子,也还年轻。迎接盛世的鲜花团团围坐,纷披的菊黄、大叶的红、细碎的紫粉,虽然略显疲惫,但也还算喜气。建筑工地上,上升的正是新首都的峥嵘气象。我放下《山楂树》,无来由地想起加缪的一段话,遂翻出从前的读书笔记,在微曛的阳光下重温,不想,竟被那个早逝的法国人折磨得一塌糊涂。
那本是一段平实而又丰沛的文字:
小时候,我奢侈地向人类索要他们不能给我的东西:一份长久的友情,一份永恒的感动。
而现在,我懂得更少地索取他们能够给予的东西:一个无言的伙伴。而他们的情感、他们的友谊和他们高贵的举动,在我眼里竟无异于奇迹的发生:那是完完全全的上帝的恩宠……
7.《一日重生》
——[美]米奇·阿尔博姆著,吴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那次,我在王府井书店一下子买了七本书。这是第七本——是在我把它拿起、放下、又拿起、又放下几个回合后,最终收入囊中的。
女人多是感性的,像选购其他商品一样,它的封面首先吸引了我:几近落尽了树叶的林杪,顺着风向微微地倾斜,向右,并不十分夸张,完全是坚持与承受的状态,看不出被动的无奈。树梢之上,是硕大、浑圆的昏黄落日(我愿意相信那是落日,而不是冉冉的朝阳),落日之上,是一顶带着速度旋转上升的绿色宽檐帽,看样子,它应该是上升到最高处,马上就要沉坠了——像落日一样,沿着固有的轨迹,滑翔。之后,黑夜降临,岑寂的开始骚动,昏睡的开始苏醒,沉默的开口说话——
退役棒球运动员查尔斯·贝奈特,在经历了成熟男人所遇到的种种尴尬之后,已没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事业触礁、婚姻解体、酗酒成嗜、众叛亲离,连自己的宝贝女儿成婚都不愿让他露面。他深感生不如死。于是,他以全速解脱苦难的速度,驾车疾驰奔向死亡——可是,死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做到!他自杀两次,都没有成功,这多么令人沮丧!但是,就在他落在石头和树枝的包围中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恍惚与现实之间,在肉体与精神之间,在此岸与彼岸之间,他见到了八年前离开人世的妈妈!
于是,妈妈给了他修正和改过的“一天”,给了他重新“起头”的一个不可思议的机会。妈妈领着他,来到了他们从前的家乡——椒谷海滩镇,他们在老屋里听爵士乐,坐在餐桌前吃煎饼、炒蛋、金枪鱼色拉、粗粮面包三明治,妈妈用消毒药水和毛巾替他清洗弄脏了的胳膊,看他和妹妹在餐桌上刻下的歪扭扭的字,他听到妈妈与爸爸离婚前的争吵,妈妈送他上大学那天的点点滴滴再次重现,他们还在老街上走、拜访老邻居。最后,他们还见到了爸爸的另一位妻子……
可是,一道强光闪现,妈妈哭着,消失于微茫之中……
这不是鬼故事,它一点儿也不恐怖,也不会有稀奇古怪的感觉,有的只是温暖——相当地温暖,还有,伤感。文中,一会儿是妈妈的信或便条,一会儿是贝奈特的记事本,一会儿是为“我没有为妈妈挺身而出的事情”的检讨,一会儿是“妈妈为我挺身而出的事情”的告白。一会儿是过往,一会儿是现世。我们不必在意哪一处是“真”,哪一处是“假”,那是多么幼稚和无用的事啊!我们只管跟着他们,往前走——
这是如此特别的一天:午夜、早晨、中午、夜晚,与我们经历的每一个新鲜而陈旧的一天一个样儿,但是,它确实又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天。也许,我们一辈子也不会有这样的经历——但愿,我们永远也不要有这样的机会,永远不要有这样的谴责与忏悔,永远不要有这样的眼泪与撕心裂肺。当我们活着,就坦然地活着,所有的荣耀、幸福、快乐、欢娱、嘻嘻哈哈,都来吧!麻烦、痛苦、艰辛、倒霉事,愿意来也来吧,只要我们站直了,挺住。或者趴下了,再爬起,都行。只是——不要再沉醉不醒、迷迷糊糊。
如果以倒叙的方法开始生活,这些快与不快、乐与不乐,都会变得明白晓畅、不以为然,我们轻易就会成仙得道,气定神闲。可是,我们的生活是记叙文,大不了,半路上来几句抒情或夹叙夹议——就是说,我们总是边走边报怨:过去是多么令人难忘,回忆是多么甜蜜、美好!而我们前面迢迢的征途又是多么艰难、坎坷。我们站在路桥的半当腰——而那桥是悬空的吊索,说不定下面是滔天怒潮、头上是乌云翻卷,说不定周遭阴风怒号。唉!这样的人生,怎么能够露出会心的微笑?
书,就担承着这样的使命!它让我们在中途停下来:假设,贫困交加;假设,身陷囹圄;假设,面朝黄土、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假设,颐指气使、金碧辉煌。假设,我们过着的是别人的一生;假设,我们重新出生、重新正走向归程……假设,使我们的日子如DVD,最大限度地加密;也像涂改液,适时地修改、更正。
“爸爸,我很抱歉你连说一声‘再见的机会都没有。”这是贝奈特的女儿在她奶奶的葬礼上说给贝奈特听的。
是的,这个错误太大了,已不可能有机会勘误、校正。当妈妈过七十九岁生日派对的时候,贝奈特还是个糊涂的人——他给自己的呼机发出信号,谎称“客户要在星期天开会”,必须离席,并像模像样地表现出愤怒和无可奈何的样子。可是,就在他走后,他的妈妈在回卧室找红边框眼镜的时候,跌倒了,心脏病突发,再也没有起来……当他带着震惊、恐惧和罪恶感急急忙忙地回到家时,身体和空气已经变得冰凉。唯有泪水滚烫……
“妈妈活着的时候,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拖着不去看她,陪她。太忙了,太累了,不想面对妈妈。一起去教堂?算了吧。一起吃晚饭?对不起。回家看看。不行,或许下个星期吧。”这是贝奈特说给自己听的吗?不是!这也正是我们时不时地推脱之辞。我们太忙了,太了忙,忙得来不及倾听,来不及爱。“用一天的时间去听,去爱,去道歉,去原谅,去决定。”似乎,这也很难。
五年后,贝奈特死了,但他要求人们“要记着现在的我,而不是以前的我”。的确,那致命的“一日”之后,他把卖掉妈妈房子的钱给了女儿,又搬进女儿家附近的公寓,与女儿改善了关系,他们一起进餐、谈论,他同前妻虽未重修旧好、但也恢复了联系,他还去做销售员、在公园和体育场做兼职,还常常组织孩子们的棒球赛。这样的变化,全是因为那非同小可的“一天”。这“改变”的价钱太过昂贵了!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重生”的机缘。贝奈特是幸运的,他用妈妈和自己共处的一个日夜终于明白:“一个人所有的故事之后,都还藏着一个妈妈的故事,因为妈妈的故事,是所有故事的起点。对于那些我们爱的人,我想补上那些欠他们的情。”
所谓“浪子回头”,是不是就是这样千回百转的情怀呢?作家毕淑敏在序言中说,“它赠予了你一个神奇的机会,书页为斧砍出一条密道,让你从现实的密林潜回以往,你会了结夙愿荡涤脏腑并对这一体验刻骨铭心坚信不疑。这同任何信仰和科学无关,只和我们的心灵和情感有关。”不如说,这“一日”等于百年。
几年前,我看过《相约星期二》,但不记得作者就是该书的作者(他是著名的专栏作家、电台主持、电视评论员,生于1959年)。能有作品被牢记而忽略写作者本人,这也许正是对一名作家的最高礼遇。
8.《捕鼠器》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著,黄昱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这是近年来看过的第一个剧本,但上架时却被归类为“侦探小说”,而且书的版权页上,白纸黑字的确也是这么写的。找到它,其实真的很偶然,那天去王府井,本来是找莱辛,还没有到货,却看到了这个胖乎乎的老太太,书的折口处有她祥和的面容——看得出,年轻时,她一定是个超级美人,因为那张照片是不折不扣的一位美“阿婆”(全世界的人都这么叫她),眉目之间,很有明星的派头:嘴角儿微微上翘,目光温暖、深情,镂空衫的领口处还缀以饰物,头发一丝不乱,逆光又使她多了一分神秘和神圣。仿佛已洞悉万物,任凭谁、任凭什么,也休想逃脱她的眼睛——但那目光分明又是慈爱的、和善的,有一种说不出的魔力让你融化,让你愿意把自己知道的、有用没用的一丝一缕一草一芥,啰啰嗦嗦地和盘托出——虽然你不是罪犯。
可不要小瞧这个阿婆,她就是《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的“抄刀手”,据说,除了《圣经》和莎士比亚之外,她的作品是世界上卖得最好的作家,你也许不信,在我们生活着的这个星球上,每隔七秒钟,就有一部她的作品被兑换成英镑、美元、法郎、卢布、马克、人民币……
阿加莎曾经离过一次婚,但也并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诗外”“功夫”吸引人们的眼球。很快,她就在第二次婚姻中过起了波澜不惊的日常生活。在生活的浩渺洪流中,她靠自身的定力稳稳地立定,没有被“卷走”。她也没有粉红的花边儿新闻,没有大悲大喜的坎坷与遭逢。她就这么一边瞭望花草繁盛的窗外、喝着悠闲的下午茶,一边安排谁谁谁武枪弄棒、谁谁谁星夜潜行。想象不出,她一辈子竟在打字机上鼓捣出了八十个杀人“游戏”。外表的恬静、温婉、宽仁,与呼啸着穿林而过的暗器、与破空而来的恐怖阴森的气息,隔着多少光年的距离?但是,你并不认为它是支支巴巴的门外汉,江湖艺人,假招假式假演假唱,一点儿也“不过瘾”——就像《捕鼠器》,她的故事本身并不血腥,让你的头皮发麻;也不挑战智力,让你云里雾里不知所终。可她会让你心跳加速,让感伤的调子牵着你,一路牵着,不肯放手——不!其实是你主动把手给她,不知不觉中!
阿加莎一生写了五十六部推理小说、二十二个剧本,它们中,有一部分是前者转换成后者的。而《捕鼠器》则不同,它是为她的书迷度身定制的剧本——这个老粉丝非同小可,她就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祖母。为了庆祝祖母皇后八十寿辰,BBC广播特意筹划了一套特别的节目作为贺礼。可那个可爱的老祖母像个固执的孩子,“我只想要阿加莎·克里斯蒂!”于是,阿加莎献上了临时编写的广播剧《三只瞎老鼠》(文中的背景音乐即是该曲),后来才扩充成两个半小时的舞台剧。结果,这个魔法无边的阿婆,手指轻轻弹拨,使又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诞生了——《捕鼠器》成了迄今为止全球连续上演时间最长的剧目。到2003年为止,此剧已改换了20名导演、321名演员(而该剧只需要8名演员)、156名替补演员、44个国家曾经上演、观众约达1000万人次。
而这个剧本只有二幕,是典型的适合用古典戏剧的“三一律”来展示的:一个故事、一天的时间、一个场景。有点儿像我们常看的室内剧,没有多少人物,道具和布景也很简单,演起来应该很省钱。但相对的,对情节的环环相扣、对演员的演技是个艰巨的考验。
剧本的背景是这样的:苏格兰帕丁顿斑鸠街二十四号。刚刚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名叫莫琳的女人被害。她的丈夫是长岭农场主约翰·斯坦宁。他们夫妇曾照料过考里根一家没有父母的三个孩子,结果,遭到他们的忽视和令人发指的虐待,一个孩子吉米不幸夭折。约翰因此获罪,被判刑并死于狱中。莫琳刑满后被释放,不想却又被害。是复仇还是其他?在案发现场,他们捡到了一个笔记本,上面写着两个地址:一个是被害人的住地,另一个,就是群僧井庄园。于是,才有了八个人物的出场——
出场的人物背景,就是离伦敦一个小时车程的新开张的“群僧井庄园旅社”。男主人吉尔斯,女主人莫莉,入住的客人有:克里斯多弗、鲍伊尔太太、梅特卡夫上校、凯思薇尔小姐、帕拉维奇尼先生。面对忽然的谋杀事件,人们惊恐万状,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而恰恰就在此时,大雪封门,侦探特洛特巡佐的到来,又使空气多了几分凝重。不久,入住的鲍伊尔太太(后来才知道,她是涉案的地方法官)再次被害,与外界联络的电话线忽然被切断,巡佐特洛特的滑雪板也不知去向。事情变得如此扑朔迷离、不可收拾。这说明凶手就在旅社里!但到底谁是凶手呢?接下来杀人犯暗中钉视的“第三只老鼠”(“三只瞎老鼠”,意味着将有三个人被害)又会是谁呢?情节的推进不急不缓,但步步进逼。谜团重重,迷雾漫漫。演员和读者都紧张起来……最后,当当年被莫琳夫妇虐待过的另一个孩子——佐治亚,竟是准备报仇的巡佐特洛特现身时,一切归于平寂。一场游戏结束了。恩爱的继续恩爱,怀念的继续怀念……
有意思的是,1952年,该剧的演出节目单上,画着一个地地道道的鼠夹子,倒使这个剧有了点儿轻松、抽象的课教的意味。不想,我们纷纷被“阿婆”的这个“鼠夹子”给捉住了。一部好的作品能够吸引人,可能在于它的情节、它的故事、它对情感、它的对话、它的人物形象等等,不一而足。但是,作为侦探小说,它仅靠一根细若游丝的“发”牵系着随时即可引爆的“定时炸弹”,靠那份悬疑和好奇层层推进、发展,能够长此以往地吸引观众,绝非易事。“你可以带任何人去看,它并非真正恐怖,也并非确凿的闹剧,但是这些因素,它多少都有一点,也许正因为如此,众多怀着不同期待来的人,都能同时得到满足。”——也许正因为如此,阿加莎才成为名副其实的推理小说女王。
9.《夏先生的故事》
——[德]帕特里克·聚斯金德著,[法]桑贝插图,宋健飞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买这本书基于两个半原因:一是,刚刚在鲁院听到北京电影学院的苏牧老师讲到电影《香水》,而上课的前一天,我恰巧买了小说《香水》,还没来得及细细地闻一闻;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桑贝的插图,想必是个可爱的法国人,他的插图充满童真和趣味,深有几米的况味,让我一下子就爱上。如果说还有半个理由,那就是,想在品他的《香水》之前,先来一道约等于洁手、静心的程序,以便让自己更快、更直接地进入他的语境——好的作品,是要做一些心理准备的。那意思有点儿像戏剧的楔子,必要的交代,再慢慢地进入。
它来自于西单图书大厦,仅仅五万字的篇幅(是个中篇),却卖到18块多。说完这句话,挺没底气,我不禁想起上星期在潘家园听到的对话,是一个买主与卖主之间关于两本书的交锋。“哟,这么薄就卖这么贵?”买主说。卖主毫不示弱,振振有词,“金子还小呢,不比砖头值钱多了?”人说,好诗在民间。依我看,好的语言也在民间。比如,这样的语言令我信服。
从北京到家乡盘锦,需要六个小时的车程,而让我知道《夏先生》的言行,只用了一个半小时。的确,夏先生的故事太简单了,从始至终,他只说过一句语焉不详的话,人们甚至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姓夏,是夏教授还是夏博士;不知道他是否有工作或曾经有过;更不知道,他提着核桃木拐杖,背着行囊,身披又长又宽且特别僵硬的黑色大氅,光头上扣着红色带穗的线帽,每天每天风雨无阻、马不停蹄地走向哪里——他不去政府或邮局办事,也没有什么东西要买,他是个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幽闭恐惧症患者”。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向人们讲述了一个孩子,从一年级开始的童年中的几件小事。
第一件:“我”想飞,所以“我”喜欢上树,喜欢在树上学习、嬉戏、撒尿,甚至向女同学屈克尔曼约会,也选在通往下湖村的老山毛榉结实的枝杈上。但是屈克尔曼没有赴约,“我”准备的酸奶、黑莓汁、饼干、纪念品螺丝刀,都没有派上用场。一个孩子朦胧的友谊、忧伤和伤感,就这样漫开……
第二件:在二十二年以来最大的暴雨中,“我”和爸爸遇到了仍在风雨中疾行的夏先生,爸爸软硬兼施地叫喊,企图让夏先生上我们的车。可他摇着头,仿佛鼻子上有一只可恶的苍蝇,夏先生仍然无所畏惧地在暴风雨中穿行。这时,作者通过这个“病人”之口道出了写作的本意:“求你们闭闭嘴,别再打扰我行不行!”这正是聚斯金德的心声。他因《香水》一书而拥有上千万马克的收入,但是,他回到了自己的出生地——德国巴伐利亚施塔恩贝格湖地区,回到了他童年生活的乐土,他常年隐居在陋室小屋中。每当有新作出版问世,他便提前溜之大吉,躲开媒体的喧扰,他想要的就是“安静地,不受任何人打扰”的清凉之所。
第三件:矮小的“我”,一蹿一蹿地踩着(个子太矮,还不能叫骑)自行车,每个星期三下午三点到四点,都要去女钢琴老师冯克尔那儿学钢琴。“我”学琴的过程是残酷的,冯老师——那个待字闺中的老姑娘,她的苛刻、刻薄、尖酸、没耐心、暴躁,跃然纸上。这直接导致了“我”的出格行为——找一棵老红松,自杀!“我”正想报复这个世界,不再在这个世界上苟且偷生,这时,“我”看到了树下的夏先生——他狼吞虎咽地吃掉黄油面包,喝着白铁军用水壶里的水,然后如惊弓之鸟一般一溜烟地穿过灌木丛,消失在远方。当“我”看到匆促“逃生”似的夏先生,忽然彻悟,“为什么要死呢?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如此愚蠢的念头呢?”
第四件:再次遇到夏先生,是在五六年之后,是在人们更乐意谈论面粉、土豆或鸡蛋的时候,是他做布娃娃的妻子已经离开人世的时候。那时,“我”已经长成十六岁的少年,天天在家中看电视、听母亲大声数落:“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要是不怎么,那就会怎么……”即使与最知心的同学交谈,也不能解除孤寂与无聊。那一天,“我”骑车离开同学米歇尔的家,不巧,在湖边,“我”的车链子掉了,因而,“我”看到了渐渐沉入湖底的夏先生。“我”没有呼救,更没有惊慌。即使人们猜测夏先生有可能迷路、出国、或者掉进峡谷时,“我”也没有说出亲眼目睹的真相。事实就是如此残酷——还没等寻人启事的报纸发黄,人们就已经把夏先生忘了。“我”的良心没有谴责,也没有负罪感,“我”仍然坚定执著,恪守沉默——因为,“我”的耳边常常回响起夏先生那痛苦的叹息、常常看到他雨中颤抖的嘴唇。这时,那句话再次呈现:“求你们闭闭嘴,别再打搅我行不行!”小说戛然而止。看得出,作者对孤独寂寞的人生赋予极力推崇和赞赏的态度。
“认识”夏先生,刚好是我的MP3唱完全部40首歌曲的时间长度,也是电池放光了剩余电量的长度——我喜欢这样的“恰好”,这让我更加心满意足。在特定的时段里,我们共同一心一意地做着一件事情,同时把自己耗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美好而圆满的磨损。其间,我在《花心》的旋律里停了一下;又在《Seasons in the sun》(《阳光四季》)那儿,以拇指做书签,闭了眼睛,很长的一段时间……现在想来,那正是无意间的暗合——前者,给我提供了过往生活的回忆;后者,是“西城男孩”唱给爸爸的成长告白。而这些,不正是这篇小说所要传递的吗?
与其说,它是一篇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段童年的写真。可是,这么纯真的“孩子”,我倒是要看看,他是怎么写出杀人如麻的残忍的。——那瓶《香水》,是夏奈尔五号,还是兰蔻,抑或是黑毒,究竟是什么味道?
10.《心灵牧场》
——[美]金穆·米德尔著,隋荷译,重庆出版社
“残缺的土地上,种着几百棵残缺的树木,养育着一群虚弱的马。对这一切的爱,使成百上千心碎的孩子们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短短的几行字。
说实话,这样的开场,让我不放心,因而,也不舍。
一匹高头白马认真地看着路,抬着前蹄;一个红衣、红帽的孩子牵着它的缰绳,前倾着小小的身体;马尾、鬃与孩子的围巾,顺着一个方向,在飘。在漫天细碎的雪花中,我看到了侧身穿行的风。——这就是在如林的书丛中,我发现的一块可人的“绿地”。
原以为,它是关于一个孩子和一匹马的故事,看过之后才知道,那个叫“水晶峰青年牧场”的心灵养吧里,穿梭来往着许多的人和马——有被醉酒的爸爸打成一口破碎不全的牙齿的亚当,有被恶语相加、拳脚相加追打着的戴安母女三人,有做过18次手术的杰米,有被伤病缠绕着的玛丽,有离婚失意的桑德拉,有心似耶利哥古城、失语之后开口讲话的杰西卡,有亲人像“秋风刮来,落叶在空中飘摇,落在什么地方都有”的孤苦老人哈里;有瘦骨嶙峋、“髋骨凸出得严重,好像随时随地都会撑破皱皱巴巴皮肤”的老马,有被毒打、虐待、气息奄奄“破旧地毯一样破烂外皮”的病马……他们与它们之间,谁与谁也不搭界,谁也不是谁的挚友和远房亲戚。但他们和它们,在那座温馨宜人的避难所里,纷纷擦干了屈辱的泪水,医疗了沉沉的病疴、康复愈合了心灵的伤口、亮开了坚劲依旧的翅膀、打牢加固了自信的基石、遥遥地构建起新兴的广厦……
而我们不会想到,修筑这座亲情森林的,竟是一位曾经创造过两项世界纪录的滑雪运动员,一位攀登过俄勒冈、华盛顿、加利福尼亚许多高峰的职业登山家。她和丈夫特洛伊自称是“不请自来”的“调停者”,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他们开疆拓土,遍布鲜花与绿草,还那些遭受过欺虐和遗弃的马和孩子们一个美丽的人间童话。在他(它)们伤痕累累的身心中,“爱曾是一种生僻的语言”,但是,在那个美妙、安恬的心灵驿站,冷冰冰的“监狱”被摧毁,温柔的被囚禁的灵魂被解放,寂静世界被终结,爱找到了一条条生路,他们因此而获得了安全感,获得了新生。在那里,他们清晰地感受到了被凝视、被抚恤、被爱;在那里,创造出一个个神奇的世间奇迹;在那里,他们看到了光明、自由、希望和美好——“这是天堂……在天堂里。”“曾经需要愈合的东西现在得到了愈合;曾经残败的一切现在获得了修复;曾经失去的一切又失而复得。”
它是小说吗?我不愿意相信。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更愿意相信它是报告文学或纪实,那样的“有据可查”让我心安:一个个快活晃动的小小身影、一头头脱离了伤病在风中摇动尾巴悠闲吃草的马,正呼吸在我们共同仰望的星空之下。这样多好!
作者在讲故事的过程中,没有纯粹写作者操持文字的游刃有余,没有大制作、大手笔地动用什么技巧,更没有骑马式、蹲裆式拿五作六耍一通花活儿之后再开腔。而是自然地、平易地述说,甚至,有时还会露出忙三迭四的粗糙之处——没穿好鞋,或者没挽好袖子、没戴好帽子。可是,那是多么可爱的粗糙啊,像过往年代里的麻布衣褂,像妈妈手上永远也洗不掉的香辣葱花儿味——在这儿,有雪山的清凉之气,扑面而来;有草地的淡腥、时隐时现的虫鸣和吹过大草的微弱风声,让人舒服。这样多好!
数不清有多少个春天,“微风轻轻吹动,带来高地沙漠清淡而神圣的芬芳,吹在胳膊上,吹在脸上,就像泛着香味的锦缎穿在身上”;数不清有多少个秋冬,“凛冽刺骨的寒风吹到面颊和耳朵上,天空像一条灰色的棉被挂在那儿,黄昏之前还会下雪,如同上帝之手掷向地面的亮晶晶的小饰物”。我看到那些人、那些事,无声地晃动;看到“我”不断地被他(它)们的苦难牵着,往前走,往心碎里走。可是,“我”没有停步,一刻也没停,送去安慰。“我”不断地“擦干眼泪、流下眼泪、双手捂住嘴、喉咙发紧、泪水夺眶而出、泪如雨下、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不断地拉着他们的手,前行……
——毋庸置疑,这泪水不是滴眼液,是滚烫的、有温度的,这也正是“我”倾情的给予和“所得”:一方面,人与马在“心灵的牧场”中,相互救助,因而也得到自救;另一方面,“我把礼物送给了他们,但实际上,靠上帝的慈悲,他们也是上帝送给我的礼物。”
11.《独自和解》
——[美]约翰·诺尔斯著,赵苏苏译,重庆出版社
鲁迅文学院的图书馆里,有许多旧书,发现许多新书,必须要经过那些旧书——就像新日子总在旧日子的后面。但是,这里所说的“新”,似乎还有另外的解读,即时间意义上的新(出版时间),而并不一定是内容上的新。当然,《独自和解》写于1959年,与成千上万年前的文字相比,可以算是两方面都很新的了。
每次,拿到一本书,我的眼睛都会先落到作者的简历上,然后看译者的推荐或前言,那意思是让他们帮我分担一下。因为一些翻译过来的作品,很容易犯怵,怕语言障碍、怕叙述障碍、怕阅读障碍,怕这怕那,总之是怕路不好走,读起来不顺畅。先看了那些,就可以把困难先解决掉一部分。我是个懒人,而且好奇、没耐心,这表现在阅读上,难免要先偷看一下底牌。
当我看到译者序言里,提到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时(人称作者诺尔斯为“塞林格第二”),我就放心了。那一定是个真挚、纯净、美好的小说。
可以说,这本校园小说,是用真正的少年词汇,来叙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个怎样逃离虚伪的成人世界、怎样寻找纯洁与真理的大学生们的故事,他们正处于认识世界、了解世界的关键年龄——高中阶段,他们正满腔热忱地等待着新生活的灿烂来临。
小说中的两个男孩吉恩和菲尼亚斯,都是非常优秀的学生:一个是全班的学习尖子,一个是英俊健美、宅心宽仁、极具人格魅力的体育健将。但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有一颗报效祖国的可贵的心。他们一边加快文化学习的进度,一边学习急救、加强体能训练,希望有机会能够参战,甚至为此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足惜。然而,还没有等来参战的资格(他们只有十六七岁),菲尼亚斯就已先自成了“伤兵”。
有一次,在树枝上的跳水游戏中,吉恩因为他极个人的想法和小小的猜疑,他使了个小心眼儿,弯下膝盖——只是弯了一下膝盖,菲尼亚斯就成了一个永远折翅的鹰——他的一条腿断了!之后,菲尼亚斯退出了学校的生活,退出了他向往与热爱的运动生涯。像一幕终了的剧,在昏淡的光景里,幕布缓缓合上……铃声喧哗,人们转向真实的世俗生活。生活依然如常地进行,但主角已换了别人——至此,我们是遗憾的。一个人的退席是无法预料的,也是无法更改的。但是,他让人惦记。
生活还要继续——吉恩:内疚、参加划艇队、做自愿者去铁路铲雪、看电影、与夸肯布什吵架……但我能觉出,吉恩是恍惚的,他全部的心思其实还留在菲尼亚斯的病房里。而后者的生活,像病房的白床单一样,干净、清冷而单调。但是,他并没有消失,没有!
——大幕又一次被拉开了,虽然菲尼亚斯没有出场,但让我觉得他的气息还在,一直在,没办法忽略。而当他再次出现,再次回到学校时,我不想再赞赏一名运动健儿,而要赞美一个智慧、善良、宽仁的青年。他有意回避、极力隐瞒他所清楚知道的伤病的起因,清楚地知道经历已然如此确凿,所有的埋怨、指责、苦闷和愤怒都无济于事。于是,他让我心疼!一个十六岁的孩子,面对健康体魄的伤残、美好理想的破灭、未来生活的茫然,面对忽然的阴天和雷电,却有着超人的承受力和淡然的通达,能够坦然地独自承担,并用顾左右而言他的方式去宽慰“错误制造者”。我甚至怀疑,这怎么能是一个孩子所具备的品质呢?这会不会是与天生的“品种”有关,这样说似乎不太礼貌,但这的确是一个纲目科属种的问题。表面上,菲尼亚斯已无可厚非地成为弱势的一员,但他一直用他的拐杖和品格撑住了他的形象和精神。
然而,事情还没完,更为痛心的事还在悄悄地酝酿、静静地发生——又一次意外的事故使菲尼亚斯第二次躺上了手术台。由于骨髓顺着血液流入心脏,这一次,他再也没有坐起来……
记得看过一个节目,一位名人在回首往事时,谈起对他有恩的一位朋友的倏然离去,不禁潸然泪下。他说,我的朋友死了,而我却活着。我活着,就是为了怀念……我想,这句话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应该是吉恩独自喃喃地说出来,因为他一直陷在深深的内疚和自责的泥潭里,不能自拔。是啊,一个游戏“忽然间”改变了一个命运,这庞大的命题和深刻的主旨太不可思议了,迅疾得让人转不过弯来。小说以倒叙的方法,让吉恩从战场归来,从十五年后的新罕布什尔德文学校,从吉尔曼街的所见写起。可以想见,深藏于他心中的痛苦有多么沉痛,而这种揪心蚀骨的沉痛,谁敢想象还将持续多久?如果是这样,活着的人将背负心灵怎样的十字架?自省、忏悔、救赎……这些行为与一个壮美的生命相比,没有分量,真是太轻飘了。吉恩唯一能做的,就是与自己越来越沉重的内心,独自和解。
小说故事情节简单,是线性的,很好读,但其间涉及了纯净的友谊、爱国情怀、成长的烦恼、青春期的骚动等等庞杂的内容,简约而深邃,字里行间饱含着深切的哲思,很有几分海明威的味道。语言也于平凡中出彩:星期六的天色灰得像战舰;口齿不清的纳瓜姆斯特河;清晨的空气中有一种氧气的麻醉、闪亮的异教的味道;一个除了发射光芒外没有任何目的的审美主义者(太阳);她披上帆布、毛织品、法兰绒拼在一起形成的能够抵御刺骨寒风的物品……这些新鲜的文字组合,很有诺尔斯(1926—2001)的特色。这是他的第一部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如果有一部优秀的作品流传下来,那么,他就是一位优秀的作家。这就够了。
本专题策划、主持、责任编辑:闵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