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5日是原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逝世三周年纪念日。任老主政辽宁时,以“敢上刀山”的决心,为张志新冤案平反;在广东,他是推动改革开放的先驱和大将。以下摘自任仲夷原秘书李次岩的文章《任仲夷谈解放思想》,让我们从这位民主而开明的领导身上,寻找继续改革的智慧和勇气。
任仲夷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驱之一,也是广东思想解放“闸门”的开启者。正是他,顶着政治风险为说真话的张志新平了反,正是他,推动了批判“两个凡是”,推动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在打破陈规旧制,今天我们能忆起的,仍是他的勇气、胆量和智慧。
上面要支持和鼓励下面解放思想
任仲夷在1979年1月辽宁省委常委会上说:“从党的组织方面来讲,为了提倡干部群众解放思想,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活跃民主生活,真正实行‘三不主义。而且要鼓励党员和群众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要表彰和提拔重用那些能够解放思想,工作做出成绩的人。对于在探索、创新过程中难免发生的缺点、错误,不要责备,而应正确引导。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广大干部和群众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去想问题、办事情。”
他认为,只有领导上敢于承担责任,广大干部群众才敢于大胆地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缺点错误,领导勇于承担责任,是对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性的有力保护。1982年初,中央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并严肃批评广东在这方面问题的严重性。任仲夷在传达中央精神时,赞扬广大干部和群众为国家建设和改变广东面貌做出的贡献,并诚恳主动承担责任说:凡是过去省委、省政府决定和指示过的事情,错了由省委、省政府负责,下边执行者没有责任。“缺点错误,主要在省委。”“在省委里,又主要应当由我对这些问题负责。”他要求大家不要有任何消极、畏难情绪,积极努力,大胆工作,争取做出更大成绩。他的肺腑之言使下面的干部深受感动,激发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的积极性,深得广东人民的交口称赞,二十多年来一直传为美谈。
广东改革开放取得瞩目成就,受到人们赞扬时,任仲夷在1984年12月广东省地市委书记会议上说:“许多具体经验和做法,都是各级干部和群众创造的。省委主要是从大的方面引导,在不离原则的前提下,放手让大家千,不束缚下面的手脚,而且注意保护有创造性、善于开创新局面的干部,保护和鼓励改革的积极分子。在这种情况下,许许多多新鲜、具体的经验就涌现出来了。工作上了正轨,处处都有创造。”
任仲夷在1992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发言,谈到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要求思想更解放时说:“我看这些问题的主要关键不在下面,而是在上面。从广东来看,广大干部都是有着强烈的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的迫切愿望的。他们有经验,有胆量,勇于开拓,敢于创新,但他们在工作中往往感到束手束脚。他们总觉得上面一些领导部门旧框框太多,对下面的工作管得太多太死,一句话,感到上面不开明,思想保守。因此,邓小平同志和这次《政府工作报告》讲的思想要更解放些,胆子要更大些,步子要更快些等问题,应当首先从上面做起。上面做到了,下面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就会皆大欢喜、额手称庆、甩开双臂、阔步前进。”
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政策。允许“变通”。不许“变相”
任仲夷认为,是否真正执行中央的政策,不是看是否按中央的文件、指示一字不差地照抄照转,不能像“漏斗”那样单纯起上传下达的作用,而是要看是否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正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因事制宜地创造性地去执行。为此,下级执行上级的政策和指示时,要起“变电站”或“变压器”的作用,对上面送来的电流进行变压调整,使之适合本单位、本部门具体需要的电压,去推动自己的机器运转。
任仲夷根据“变电站说”原理,提出了一个富有创造性的口号:“允许‘变通,不许‘变相”。他在1980年5月辽宁省工业交通工作会议上说:“有些问题,按这条规定解决不了,往往按另一条规定就解决了……‘一计不成,再生一计,这条规定不行,再找另一条,千方百计地把符合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事情办成,这就叫变通……变通和严格按党的政策力、事是一致的,是为了因时、因地、因事制宜,更好地执行党的政策。绝不可把变通弄成变相的违反政策。对于违法乱纪行为,一定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任仲夷在1980年11月珠海市委汇报会上说:“遇到大问题,该请示的一定要请示。但是,大量的问题还是靠你们自己独立负责地去解决。有些问题,要在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原则下,变通解决。要敢于变通,善于变通。只要对国家。对人民有利的事,你们就大胆去办,办的过程中有点毛病,也不要紧,接受教训就是了。”
他在1984年6月广东省委地市书记会上作的《解放思想,大胆改革,更加开放》讲话中说到变通时指出:“解放思想,要求我们对原有的规定勇于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去执行。要敢于变通。我过去多次讲过,变通不应形成变相地违反政策。在正常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现行政策的规定,在执行中发挥积极性、创造性。但是,至少有三种情况允许变通。第一,政策规定有许多条,为了办成于国于民都有利的事情,有时要多方查阅各种规定,这一条不行就用那一条,要积极找根据把好事办成,而不应到处找根据去卡,使好事多磨。第二,政策规定本身有幅度、允许灵活的,则应向有利于生产发展和搞活经济的方面去理解,灵活执行,而不应相反。第三,确实利国利民的改革,如果从现有文件中找不到根据,还可以试点,在试点中允许突破现有规定。万里同志说:‘中央的红头文件是从哪里来的?还不是从实践中来的,从群众中来的!农业的联产承包,就是先有实践,后有‘红头文件。如果大家只能办‘红头文件中规定了的事,不再有所创造,有所突破,我们的事业也就不能前进了,新的‘红头文件也就无从产生了。”
发展确实是硬道理,而客观规律是比它更硬的道理
任仲夷有一句名言:“发展确实是硬道理,而客观规律是比它更硬的道理,违反客观规律硬发展就没道理。”这是对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通俗生动的注解。
任仲夷对解放思想、尊重客观规律、坚持科学态度、构建和谐社会的论述很多。1999年10月8日《羊城晚报》刊登的《任仲夷同志谈解放思想》一文中,谈到了任仲夷对“与人斗,其乐无穷!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问题的反思。
“过去,我总从正面来理解这些话。与人斗,我认为是与敌人、坏人做斗争,
并取得斗争的胜利,当然其乐无穷了。可是经过‘文化大革命,联想到过去历次政治运动,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国家和民族,老是敌我不分地斗,尤其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天下大乱,而且还要七八年来一次,弄得国无宁日,人民能乐得了吗?我国民间历来有‘和为贵的谚语,难道是毫无道理的吗?莫说在一国之内,就是不同国度甚至敌对国家之间,还要讲‘求同存异、‘和平共处呢。毛主席在‘文化大革命时说,‘中国有八亿人口,不斗行吗?现在,我国已将近13亿人了,天天总是窝里斗,会把国家搞成什么样子?!”
“天与地就是大自然。中国所谓天人合一说,就是人与自然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我们既要改造大自然,又要保护生态环境。不顾大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只知与天斗与地斗,必然要受到惩罚。‘大跃进时乱砍树木。盲目深翻耕地,结果造成河水泛滥,作物失收,闹饥荒,饿死人,结果只会其害无穷,其苦无穷,何乐之有?!这些话今天听来,本属普通常识,但是,如果把和人斗,和天、地斗其乐无穷的话,当作无可怀疑的绝对真理,并用来指导自己的行动,那就必然要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因而也就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了……通过今后的实践,我们还可能遇到更多的问题。原来以为正确的,后来又发现它不是那么准确,甚至是错误的,这就必须根据实践的检验,作出新的结论……要以事实为依据,勇于独立思考,不断独立思考,才能真正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任仲夷对如何按照客观规律去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有许多思考和总结。他在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发言时说:“过去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缺乏认识,往往从主观愿望出发,脱离实际,做出许多违反客观规律的蠢事……许多现在听起来很可笑的事,其实不是什么笑话,而是人民流出的血汗和泪水,教训极为沉痛……把握住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实际,我们就能真正理解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而不能实行别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我们考虑和处理各种实际问题,也必须从这一最大的实际出发,坚持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再不能做那种违背客观规律的蠢事。”
一切政策和工作,都应该做到“三顺”
任仲夷认为,判断一个人的思想到底是解放不解放,不是看他讲得如何天花乱坠,而是看他在思想上行动上是否真正敢想敢干,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特别是领导干部,勇于理论上的创新,尤为可贵。任仲夷本人就是当代一个思想解放的先驱者。下面简要试举一些事例,看他是如何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两个历史时期勇于进行理论与实践创新的。
任仲夷在批判“两个凡是”、支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中是个先锋人物。早在真理标准公开讨论几乎一年前,1977年7月他就在辽宁省委宣传工作会议上做了长篇讲话,强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鲜明地指出:“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主义论的最显著的特点之一。”1 978年他发表了在全国影响很大的两篇论文《理论上根本的拨乱反正》和《解放思想是伟大的历史潮流》,成为这场大论战中最早表态的省委第一书记之一。他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最早起来对坚持“两个凡是”负责人进行批驳的与会者之一。
任仲夷在辽宁率先提出:我们革命的目标第一条是“由奴变主”,第二条是“由穷变富”;提出了农村要“抓富”,要让农民解决“敢不敢富、会不会富、怎样富起来”的问题,要开放农贸市场,是第一批支持“包产到户”的省委书记。
任仲夷是第一个提出“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的人,他第一个提出给企业“松绑”的要求,支持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财政包干”,率先支持农民到城里开豆腐坊、个体户在城市开“夫妻保子(油条)店”、农民搞“长途贩运”等等。
1980年12月任仲夷刚到广东的第二个月,就遇上中央做出调整经济决策,要求压缩和“退够”。任仲夷说:“全国放慢两步,广东只能放慢一步,总得比全国要快,中央叫我们先行一步嘛!”他又鲜明地提出“三统一”方针:“把调整和实行特殊政策统一起来,把‘集中和‘搞活统一起来,把‘退够和‘前进统一起来”;提出“三真”要求:“特殊政策真特殊,灵活措施真灵活,先走一步真先走”。
1982年1月中央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广东沿海地区的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活动,任仲夷提出三个“坚定不移”的口号:“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坚定不移,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坚定不移,执行让群众富裕起来的政策坚定不移”,保护和激励了广东干部群众执行改革开放政策的积极性。
1983年中央提出关于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清除精神污染的要求。任仲夷说:对外国的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经验,我们要引进;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我们要抵制。不盲目排外,要自觉排污,我们的原则是“排污不排外”。
任仲夷根据邓小平关于创办特区“中央没有钱,要你们自己搞,杀出一条血路来”的精神,体谅中央的财政困难,提出在创办特区及进行其他建设时,采取“三手”原则:“对上少伸手,对外多伸手,对内手拉手。”他说:“一个是叫‘对上少伸手,不要老向国家喊困难;一个是叫‘对外多伸手,积极引进外资和技术,吸引国外和港澳资本来投资,同时鼓励出口;再一个叫‘对内手拉手,那就是提倡本省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进行经济联合,同时积极发展广东与各省市的联合。”
任仲夷经常提到,我们一切政策和工作,都应该做到“三顺”:即“顺路、顺心、顺手”。所谓“顺路”,就是顺乎党的正确路线。所谓“顺心”,就是顺乎民心。“顺路”与“顺心”了,工作起来就一定“顺手”。他提出,为了真正做到“三顺”,一定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使三者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损害任何一方利益都是错误的。为了真正做到“三顺”,还要坚持“三民”观点:“政治上立足于民,经济上藏富于民,政策上取信于民”。只有这样,才真正符合党的正确路线,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
(李次岩/《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