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波
作文不仅仅是写文章的活动,而且是写作个体体验生活、参与实践、探索世界、认识自我,从而用语言文字反映客观现实,表达主观情感的创造性表述过程。小学生作文有别于作家的文艺创作,也不同于科学工作者的学术论著。小学生作文属于“习作”范畴,是学习写作的初级阶段,应该有人“扶”,有人“等”,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期望太高;只要小学生能用自己的笔描述见闻,倾吐情感,畅谈感悟,展开想象,使个性得到充分发展就可以。
一、以人为本,努力把教作文与教做人统一起来
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真正把学生看做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满足他们求知和表达的欲望,引导他们乐学、勤写,促其个性品格健康发展。
1、参与生活,认识自我。引导学生留心观察周围的人和事,及时记下见闻和感受,使他们在探索多彩世界的同时,认识自我,培养他们养成说真话、写真事、抒真情的作文习惯。
2、体验角色,超越自我。儿童喜欢或羡慕社会生活中的某些“角色”,就会对他们的工作感兴趣,引导他们扮演角色,他们会乐此不疲。如让他们以小记者、小编辑、小主持人的身份,参与调查采访、编辑《手抄报》,主持广播节目,那么他们就会在角色转换过程中,体会不同角色的心理状态、情感和价值观念。这种迁移学习活动,会使学生在认识社会生活的同时,超越自我。
3、个性阅读,丰富自我。读是吸收,写是表达。作文个性化,呼唤个性化阅读。教师只有指导学生广泛阅读,才能实现“厚积而薄发”。个性化阅读强调学生与文本对话,与作者沟通,让他们在积累语言材料的实践中,间接地认识世界,开拓视野,积淀文化底蕴,不断地丰富自我。书读多了,学生可以从中获得精神享受、艺术熏陶和思路借鉴,动笔写来思如泉涌,美词佳句也会流出笔端,习作也就渐入佳境。
4、自由写作.完善自我。习作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写什么内容,用什么体裁写,用什么方式写,应该由学生自己选择。
二、打破条框,为学生营造自由习作的广阔空间
1、习作命题要宽松。作文个性化,就是要引导学生写出他们独特的主观感受和情感体验。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习作命题必须贴近儿童的学习、生活、思想实际,并充分考虑到小学生的兴趣爱好、生活阅历及心理特点。这就要求我们不要凭自己的主观意志设计那些束缚学生思想情感、捆绑学生手脚的习作命题,而要提倡自主命题、自由选题、独立习作。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生活中的闪光点、希望点,以点燃儿童灵感的火花。
2、习作指导要少而精。习作前的作文指导,也叫作文临场指导,教师总是不厌其烦地进行审题、立意、选材、编拟提纲等几方面评说细讲。限制之多,目标之高,学生难以达到,这不仅束缚了学生的手脚,也影响了学生情感的顺畅倾诉,同时又占了大量的习作时间。因此,我们提倡习作指导要少而精,把习作时间还给学生,让他们自由习作。教师的指导应贯穿于命题、指导、评改全过程,或提示,或点拨,或个别谈话,或面批面改,更重要的是加强平时的观察指导,认识生活的指导,语言表达的指导。那么学生在习作时就会有话可说,有事可写,有情可抒。
三、减压放权,鼓励小学生成为作文的真正主人
所谓“减压”,就是要减轻学生过重的心理压力,诸如审题的困惑,立意的迷茫、构思的焦虑等。在学生眼里,教材的编者是“考官”,教师是“裁判”,学生只好依样画葫芦——“遵命作文”,习作者没有自主权。只有放权,才能解放学生,减轻学生心理压力。
1、放写作权。写什么,怎样写,这是学生自己的权力,不一定受教材的制约。学生应该有广泛选择的权力,让学生写想写的事、想说的话、想抒的情。小学生用文字记录着自己的观察和体验,在自己的生活中采集属于他们自己的各式各样的“贝壳”,自然会感受到习作的个人意义,也会体会到做生活的主人、做习作的主人那份快乐。
2、放修改权。大凡好的文章都是改出来的。修改自己的习作,实际上是继续积累语言文字、学习构思、升华情感的过程。因此,我们的作文批改过程应该是师生心理重新定位的过程,教师不是“裁判员”,而是参与师生民主评改的“首席”,要把着力点放在引导学生会评改自己作文的目标上来,作文评改权才能逐步还给学生自己。
3、放发表权。发表欲强是学生共有的心理。我们应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表机会。如编写《手抄报》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兼作者、编者、读者于一身,在角色交际的实践活动中受到情感的熏陶,分享成功的快乐,又实现了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语文素养的目的。
总之,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这不仅是教作文,也是教“做人”。正如教育家陶行知所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同时提倡学生张扬个性,写出个性化的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