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平
摘 要:中国是一个火灾事故较多的国家,火灾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求我们必须加强防监督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本文首先分析了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现行的消防监督管理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要,最后对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提出了若干意见。
关键词:消防监督 重要性 措施
消防监督作为名词最早出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1957年颁布的《消防监督条例》,在1998年颁布《消防法》时改为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大量实施的是防火监督管理,因此很多人又把防火监督称为消防监督。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应当是指消防监督管理主体对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事务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手段、方式、方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的总和。我国现行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监督、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培训等制度。其中消防监督制度主要包括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建审和验收制度、火灾原因的认定与火灾统计制度、消防行政处罚制度等。
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中国是一个火灾事故较多的国家,我国有火灾记载的历史可追溯到2800年前的《春秋》,南宋宁嘉宗元年(1201年),浙江杭州府内“延烧五万八千九百十七家,城内外桓十余里”,抗日战争时期的长沙大火,以及全国解放前夕的重庆大火,其损失量在世界城市火灾史上都占据着显著的位置。火灾是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最常见的一种灾害。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物质财富的急剧增多和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开发利用,以及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火灾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例如80年代初,全国每年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亿元左右,到90年代末,每年的火灾经济损失达到10亿元之多。近年来,火灾规模、次数与损失持续上升。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
1.新《消防法》的实施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驾护航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手段,规范和加强社会各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的消防安全法律体系,不仅是各级政府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的基础,也是社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更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施行后,与之相配套的消防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消防工作基本上有法可依。但这些法律法规对各级政府及公安消防机构行为规定较多,而对消防安全主体的单位能依据其进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特别是缺少各行业指导性标准。同时要针对近几年来公共聚集场所火灾多发,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实际,制定符合教育、卫生、文化、旅游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规范和加强这些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责任重于泰山”。党和国家历来非常重视消防立法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到目前为止已经历了四次消防立法和修订工作。早在1957年11 月,就由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原则批准,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了《消防监督条例》。1984 年5 月11 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98 年4月29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年10 月28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这次修订消防法,是我国消防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于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深入贯彻执行我国新消防法,将是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有力保证。
2.消防监督工作同样需要引入市场机制
表面上看,消防监督并不是直接的经济活动,似乎与市场机制没有多大的关系,然而,消防工作是为市场经济服务的,与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防监督工作同样需要引入市场机制。只有真正将市场机制引入消防监督机制,才能建立利用市场规律自发调节的宏观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具体作法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征收消防税,税额应当与消防安全评价的量化结果有关,能够体现消防安全的现状。这种作法可以同时满足市场机制中利益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竟争机制、风险机制对市场的调节作用。如在重大火灾危险场所进行的生产活动,征收相应的消防税,可以使得产品成本增加,利润减少,价格增高,则市场中买方市场转向卖方市场,市场风险同时增加。
第二,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加入消防安全评价对资产的影响。如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在对企业的评估过程中没有考虑火灾隐患的影响,从而使得部分企业一旦转型就面临着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在专项治理中,有一些具有火灾隐患的公众场所,因无力整改火灾隐患而在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间将场所转让他人,而接收人就必须付出整改的惨重代价,有的甚至无法开业。实质上是因为没有评估火灾隐患对资产价值的负面影响,从而使得资产的价格与价值相偏离,造成资产评估不实。
第三,在保险、信贷的费用和利率中,加入消防评价量化结果的影响。如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参加保险时征收高额保险费,强制参加火灾保险,在信贷活动中征收火灾风险利率,使单位因投资增加而自主消除火灾隐患,能够起到促进作用,也是价值规律应当体现的作用。
第四,在招商引资中,对消防安全评价结果好的单位,给予各方面的优惠政策,使其在时间、空间、社会关系中有一定的优势,从而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能够处于有利地位。对待具有火灾隐患的单位则反之。
第五,在人才市场的经营、考评活动中,应当将人员的消防素质评价与人员任免、提拔、薪水挂钩,从根本上解决消防意识淡漠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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