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的自觉时代始于先秦

2009-02-16 02:32

刘 欢

摘要:为了深入探讨中国文学自觉起于何时这个具有理论、实践双重意义的命题,通过文献解析与古代文学创作文本考察的方法,认为文学的自觉是文学发生学方面的话语,从先秦文学的创作实际状态来看,当时的文学创作就和魏晋以后的文学创作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不同的是先秦的文艺理论儒家审美思想占据主导,对当时的创作作了一些扭曲性的诠释,对文艺提出政治功利性要求,这种文化取向在宗法社会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对社会文化进行资源整合为人类福祉服务,是社会一种理性的选择,也是统治阶级对文学的期许。但是,社会对文学的期许,或政治家们对文化的理想,与文人们创作心态没有必然的联系,魏晋文学实际也没有完全脱离“寓训勉于诗赋”的政治功利性色彩。

关键词:文学的自觉;魏晋时代;先秦文学;创作心态

中图分类号:1206.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731(2009)01-0159-07

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的关系》一文中提出一个著名的观点:魏晋是始于文学自觉的时代。这个观点影响深巨,以致后来编写的中国文学史、文学批评史、中国美学思想史都是围绕这一观点而展开论述,这似乎已成为学术定论。受这种观点影响,学界在对待先秦两汉作品的研究上出现了悖论:一方面要把先秦两汉的作品从理论上定位为创作者主体意识不自觉下的产物,另一方面具体到作品的研究和赏析时,又无法回避它的艺术成就,无法回避它们对后世文学的巨大影响。世所公认诗经、楚辞、汉赋、汉乐府、唐诗、宋词、明清小说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几个并峙的高峰,没有一部文学史能按照这种理论对先秦两汉部分文学成就持否定态度。这就形成了一种自相矛盾的情况,难以自圆其说。更重要的是受这种理论影响,无法对先秦两汉作品做出科学客观的评价。所以,探究这一观点的科学性、追问一时期文学成就不仅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也有实践意义。那么,究竟何为文学的自觉时代呢?鲁迅说得较含糊,他文章中只有这么段话:“他(指曹丕)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仔细分析这段话,鲁迅理解的文学自觉就是“为艺术而艺术”的纯文学,是具有观赏意义的美文,更具体的理解就是“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将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政治、经济、历史、哲学中明晰地剥离开来。在他看来,建安文学观就已脱离了儒家诗教说的轨道,而且他围绕这一观点继续发挥道:“汉文慢慢壮大起来,是时代使然,非专靠曹操父子之功的。但华丽好看,却是曹丕提倡的功劳。”在鲁迅看来是经由曹丕这一为文观点的影响,中国古代文学审美走向,才华丽好看起来了。近年来,鲁迅的这一观点受到了不少时贤质疑,他们用理性的目光重新审视这一观点,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有人提出:“文学的独立和自觉非自魏晋”,有人将文学的自觉时代上溯至以经典性的文学体裁著称于世的汉大赋出现为标志的汉代。笔者以为这个年代之争实质是涉及到对文学自觉时代这一概念内涵的理解。文学作为艺术的一个分支也同艺术一样,审美属性是它基本的属性,这是文体特点的内在规定。文学自觉的时代是指在某一个历史时期,文学创作者具有清醒的文字审美追求意识,在写作意图上明确这种写作是以生动的文字愉悦性情为目的,并在创作过程中有积极追求的主观努力倾向。这是指创作者在创作文学作品时的一种主观心态,或创作意图,是关于文学发生学方面的话语。中国古代人进行文学创作时究竟什么时候具有这种意识?符合古代文学发展的历史真实是什么?这一个断代确定究竟应该是什么年代才科学,本文就这一问题的思考阐述如下:

一、运用形象思维进行审美创造是特殊的精神劳动,创作者积极主动的心态是文学作品产生的基础

人类在各个领域里所从事的文明创造活动中,有用逻辑思维的,有用形象思维的。人们在物质欲望的驱动下对物质世界进行一步步征服的同时,审美欲望也开始在人心理萌生。从人类先祖在蛮荒时代就刻意要对自己的身体加以装饰的行为中,我们就可以断定,从那一刻起人类就开始萌生了艺术心理,也就是说这种本能性的心理欲望在人类童年时期就有明显的表现。人类发展史上也有不少的例子可以证明,在人类的童年时期,自然作为一个强大的、有着无限能量的异己力量存在时,人类只能匍匐在其面前称臣,这种物质世界中的压抑反而激发起人发达的艺术思维,人们在想象中心灵得到了慰藉。艺术心理从本质上决定了艺术创造不同于物质文化的创造,也决定了具有艺术属性的文学,本质上是社会意识的形象反映,一切文艺作品都是形象思维的产物。把文学看作是一个民族的心灵在审美文化中生生不息绵延不绝的审美创造,是人类诸多审美创造中的一种,是人类个体之间进行精神交流和情绪感染的渠道,所运用的思维方法和其他领域的审美创造一样,都是运用形象思维。形象思维的特点就是形象性、生动性、可感性,要把这种思维的成果按照审美的规律加以审美的表现,是一项极艰苦的劳动,没有创作主体在艰难与寂寞中持久的耐力,没有积极主动的审美表现欲望和浓厚的探求兴趣,就不会有文学作品的产生。

先秦时期虽是中国文学的萌芽阶段,艺术经验的积累相对少,但是它们在审美表现方面的贡献,尤其表现技巧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是不容轻视的,正如邓晓芒、易中天在《黄与蓝的交响》中所说的:“那个时代所形成的审美趣味一直积淀在我们民族的历代的审美意识中,经过佛教文化和近、现代西方文化的震撼与融合,至今仍显示出根深蒂固的顽强性。”这是确论,根源于中华民族这块黄土地上的炎黄子孙,没有谁能否认得了先秦文学给予中国文学母源性的影响。且不说先民们经过多少代人的探索,开创了赋体、骚体、诗体这样一些纯文学的体材,就是产生于这一时期的《诗经》和屈原、宋玉等人的创作就已经够得上是流传百代的经典型的纯文学性作品。这些作品不仅具有审美文体的结构特征,而且描述语言也是经过精心提炼修饰性、形象性都很强的艺术化语言。屈原着意于原生状态民歌的改造,宋玉等人的作品语言风格繁富工丽,凝炼简洁,典雅华美,都寄予着作者独特的匠心。在《诗经》诸多作品中也可以看出周代先民对文学表现技巧追求、致力于言辞之美的努力,音律节奏感强,言语修饰性强,描摹、夸饰、概括、象征、排比、比喻、反复等等修辞格运用非常普遍,是完全不同于日常生活自然语言的、表现意识很强的艺术语言。这些作品的风格由于语言的雕琢而显得典雅华贵,在修饰上形成了一种表现的范式。诗中刻画的意象也不是原生态的世俗化的生活场景,而是经过艺术化处理的典雅华美充满艺术意蕴的审美意象。这种表现思想的影响极为深远,为中国文学的形式风格规划出了一个发展的基本轨迹,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文学都没有走出

这种范式。但也应该看到,华夏民族早期文学对于艺术的理解肤浅和偏颇,是比较侧重于在形式感强、直观性强的语音、语言方面来理解文字的审美性的。语言形式是否具有“美”的特征,成为人们衡量文学与非文学的重要标志,并且,这也成为当时人朴素的文体划分意识,平朴的文字用于实用性强的文体,华美典雅、富于修饰的文字用于文学表现,这是很自然的事。文学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在观念形态上的形象反映,初级阶段的物质文明水平决定了文学审美的初级认识和初级表现能力,这是人类文化不可跨跃的阶段,但是当时人对文学审美表现的内在规定性的认识是明确的,文人们就是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殚精竭虑地从事着目的性很强的创作,《诗大序》中提出“六义”说:“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六义”是当时人对诗体和诗体语言审美艺术特性的理论总结。所谓文学的自觉,自然是从创作者的心态角度来立论的,文人们把文学的表现功力当作是一门技能技巧。技术思想是相对独立的,也是恒久稳固的,技术思维是人类思维的常态。笔者以为创作者在从事文学创作时的这种主观状态本身就是对文学自觉最好的诠释。很难想象,这些文学方面的建树是先民在完全不自觉或基本不自觉的心理状态下完成的。

二、对文艺提出政治功利性要求在宗法社会中有其必然性

在中国,对文艺提出政治功利性要求一直持续了两千年。可是在鲁迅看来,先秦两汉的文学是不自觉的,其一条重要标准是“寓训勉于诗赋”。细想一下这也很难讲通。在中国古代的统治思想中,与西方社会强调“法治”不同,中国古代人崇尚德政,尤其强调心治,政治带有温和的色彩,这是地缘性、宗法性政治文化的特点。历代统治阶级都把治理民心和治理国家统一起来看,心安是国安也,心治是国治也。所谓的心治就是指统治者对于社会心理的把握与制御,出于这种需要,开明一点的统治者想到的是利用文学,用作考察世风民情的一个窗口,调节社会心理的一种工具和手段。

其实文学本身蕴含着丰富的人类学内容,因为文学的发展总是伴随着社会历史进化的脚步。张应斌在他的著作《中国文学的起源》中阐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分期和文学发展的相应形态:“从现代性的角度说,中国社会大致可以分两大阶段,19世纪前为古代社会……20世纪以前的古代社会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自然社会;(2)原始国家社会(从黄帝到东周);(3)专制国家社会(君主集权,从秦到清)。与这三种社会形态相联系,主流形态的文学也呈现三种形态:(1)自然文学;(2)神士文学;(3)政教文学。当然,这种分法是相对的……三种文学有交叉叠压的现象,也有共生共存的一面。”据张先生看来:“神士文学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文学纳入社会功能的轨道,有意识地使文学为增进人类的福利服务从而使文学社会化、功能化。”这种情况有它的合理性,尚处于文明不发达的蛮荒时代,将自然和蒙混状态的文化引入政治文化体系,从实质上讲是将人类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进行重新组织和整合,以增加人类的福利,这是最合目的性的选择。这种价值取向一直作为一项重要的传统往下延续。到了专制国家社会,文艺最显著的特点依然还是对其提出政治功利性的要求。一个重实际的农耕民族其文化心理不可避免地是将文艺作政治性、功利性介入,这就是两千年中国古代文艺作为贯穿始终的一条原则的根本原因,儒家文艺观的产生有其历史地域文化的必然,它最核心的原则就是强调文学对政治的服务功能。《诗大序》、孔子的兴观群怨等等理论的精神实质就可以看作是先秦时代这种实用主义文艺观的集中反映,之后这种声音在两千年的封建文化中就不绝于耳,刘勰的《文心雕龙》中有“原道、征圣、宗经”的阐述,唐宋时期王通的“贯乎道”、“济乎义”,柳宗元的“文以明道”,宋时欧阳修的“道胜文至”,周敦颐的“文以载道”、苏轼的“文与道俱”、朱熹的“道文一贯”等等,都可以看作是儒家这种文学观在不同时期的延续。这种利用文学教化民心、改良世风的文化实用主义观点在两千年的封建文化主流意识中一直被视为正统观念。正如邓乔彬在他的著作中所说:“自公元前2世纪确立了儒家的正统地位以后,奠基于先秦,形成于两汉之后,一直延伸不已的实用主义、政治功利的文化观,一直被奉为不可悖逆的。这种情况尽管曾几度发生过较小的偏转(晋陆机、明末李贽、公安三袁、清袁枚),仍然一直持续到现代。‘温柔敦厚的诗教,‘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创作态度,‘文以载道的创作目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审美标准,都是服从于维护封建政治的目的。”如果认可这一观点,就可质疑,同样是“寓训勉于诗赋”,似乎没有人来提这种文艺观在魏晋以后与文学的自觉是否有关,这种中国封建文艺中一以贯之的传统好像只有在魏晋时代才与文学自觉有关,那么魏晋之后应该顺着魏晋开拓的审美新韵致发展,可是事实也上也并非如此,罗宗强在《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中说:“永嘉南渡以后,文学思想的发展分成了两个不同的进程,南方继续沿着重文学的艺术特质的方向迅速发展,理论建树卓著,而北方却是缓慢的、多少带着复归的意味,而且几乎没有理论上的建树。”罗宗强的这一段话客观描述出了南北朝时期文学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同时也说明一个事实,南北方的文学在审美风格上出现了明显的差别,南方的文坛这一时期实用原则在消退,总体上呈现出了一种绮靡瑰丽的风格,而北方的文学更多体现的是质朴凝重。问题是社会历史进程经过了魏晋这样一个所谓的文学自觉时代的洗礼以后,北方文学为什么会复归呢?细思一下,魏晋以后的情况与魏晋时期的情况真有本质的不同吗?其实稍有文学史方面知识的人都知道,先秦两汉的文学精神一直是后代文学追攀的对象,唐代的陈子昂、唐宋八大家、明代的李攀龙等人一直以这种文风作为武器来批判六朝重文学技巧、轻人文内涵的靡弱文风,认为以秦汉为代表的早期文学精神是最健康、最富有生命力的,它那种既重表现形式、又重表现内容的审美精神是十分符合文学发展规律的,中国文学也一直是在这样的一缕曙光照耀下发展起来的,每每文学的发展偏离了这一轨道,就有人站出来大声疾呼,要求回归到以秦汉为代表的早期文学文彩彪炳、内质充实的文学精神上来。比如东汉之后发展起来的骈文,正是文人们沿着先秦文学所蕴育的艺术技巧意识过分强化的产物,到了齐梁时代,整个文坛上充斥的是绮靡之习,文人们在文体形式美感上的追求过了头,背离了秦汉文学的精神,受到唐代的陈子昂等人的批判,以后这种文风再有抬头就受到唐宋八大家、明代前后七子等人的批判。可以说,中国古代文学对政治功利性的要求从来就没有消失过,而且一直是把它作为衡量作品高下的一条审美原则坚持下来,事实上,也正是中国文学发展的背后一直有这样一条原则支撑着,才能呈现我们所看到的成就。

另外,还有一个事实就是儒家以文艺服务于人

类福利的思想也反映在其他艺术领域,在宗法政治文化体系中,音乐、绘画等文艺门类也同样要服务于政教:《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载的季札观乐事,就很清楚地表现出了通过观乐而知政的思想,如杜预注所说是“依声以参时政”或“论声以参时政”,目的在于“知其兴衰”。而《国语·周语下》记录的伶州鸠论乐,则从理论上对音乐与政治的关系作了更具体的论述。伶州鸠认为,音乐的“和”与天地、政治有对应的关系:“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鳘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罢,故日乐正。”孔子论乐:“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家语》中记载孔子观明堂,看到尧舜和桀纣的画像云:“明镜所以察形,往古者所以知今”,陆机说得更明确:“丹青之兴,比颂雅之述作,美大业之馨香。”这些论述与其诗论的思想是一样的,出发点也是一样的,由此也可看到,在儒家的政教观里,音乐、绘画这些艺术门类也与政事相关。其实发源于春秋时代原本只是学术中一派的儒学本身也摆脱不了作为工具被统治者加以利用的命运,儒家文化最初是事神文化,“后来的儒家文化基本上是一种政治技术文化,它以‘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为根本目的,它是一种为君王所用的技术。”这种现象从根本上来说,在宗法政治体系中,强调文艺政治性功利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三、文学的教化、美刺思想主要是源自于诗序,诗序是文学批评

《诗经》的产生跨时有500年左右,最初这些诗作是可以和乐而唱的。《孟子·公孟》中说:“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史记·孑L子世家》也有类似的描写:“孔子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颂、雅之音。”《诗经》作者面极广,有乐官制作的乐歌,有公卿士人的献歌,更多是来自民间口头文学。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它的量多达3000多首。这些记载中所透露关于初民时期文学存在的原本状态和我们推想的状态是一致的,而且,这些诗的题材极复杂,表现人间悲欢离合、旷男怨女的情思,在战争、劳役中人的感受、对统治者不满的等等凡人感情。这些诗的社会意义不外乎是用于各种典礼,用于自娱娱人,通过现实主义创作中所透露的社会信息以了解政治的利弊。通过上引两条资料,可以看出孔子是对这批文化遗产做过一些整理或重新谱曲方面的工作,但是这些诗通过孔子的努力得以进一步推广的同时,也被作了个性化的解读,提出兴观群怨的理论,提出可以用于认知的理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客观地说这种解读是一种曲解,不是诗人原本的写作意愿,但是它的影响却很大。到了汉代传诗就更有时代特点,《诗经》的诗已经跟音乐脱离,但是都被加以评论,尤其毛诗,每一篇都加序,简要对诗的创作背景及诗意作个导读性的介绍。最著名的《毛诗序》就是《关睢》诗的部分序文。到了东汉,郑玄注毛诗,《毛诗郑笺》中之《诗大序》又顺着孔子开创的评诗思路、核心观点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对《诗经》中的每一篇诗按自己的理解作了注,这些后人所做的文化推广工作实际上是对这批华夏初民遗留的文化遗产也作了不同程度的个性化解读,使得这批先民们的创作失去了诗作原本的色彩,这些序文、注很大程度上表现的是一种文化理想。而后人所说的文学自觉与不自觉都是从《诗经》留传过程中后人的扭曲性评论开始的。

四、魏晋文学实际也没有完全脱离“寓训勉于诗赋”的政治功利性色彩

最为鲁迅所称道的是曹丕,在鲁迅看来,曹丕是魏晋时代里程碑式的人物,其理由是因为他“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二是因为他还在理论上谈到了诗赋这种文章的文体特征,故认为他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具有清醒文体意识的人。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夫文本同而未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惟通才能辨其体。”正因为他的这些言论,所以才有“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一个文学自觉的时代”的结论。其实,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迷思,我认为,张晨在《鲁迅的文学自觉说辩》中的观点很有见地,概括他的观点有这么几点:第一,曹丕从未有过“诗赋不必寓于教训”的言论,也从未“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第二,他所说的“诗赋欲丽”,显然是“他对当时文坛盛行的八种文体特征的概括,而且这话也不是曹丕第一个说的,汉大赋在当时已被认为是‘典丽的”,《西京杂记》里说:“司马长卿赋,时人皆称其典而丽,虽诗人之作不能加也。”扬雄日:“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班固也称扬雄之赋“极靡丽之辞,闳侈钜衍”,具体到创作方面,楚辞及汉赋大家宋玉、唐勒、枚乘、司马相如包括扬雄,都“竞为侈丽闳衍之词”,因此,“曹丕‘诗赋欲丽的说法与其说是对两汉文论的冲撞,还不如说是对两汉文论中有关诗赋认识的继承,这并不足以反映当时文坛的全部特点。第三,曹丕的《典论·论文》当然也不能作为魏晋时期‘文学自觉的标志”,在魏晋“诗赋讽谏的功能不如以往受到强调,而其很大程度上它依然左右着魏晋时期文人的创作”。“在如何认识文学的功能这一核心问题上,较于将文学看作经学的附庸和为政教服务工具的汉儒,以曹丕为首的建安文士们的文学思想比较开明,在看待文学的社会作用上是两种态度,在既承认文学自身价值的同时,又十分注重文章经国治事之用,基本观点与儒家诗教说的文学观是一脉相承”。第四,出于个体心性、经历的差异,一种是有人重视文章,有人轻视文章,还有一种情况是建安文人对文章是有分类的,在他们的价值观念中将流于形式美、用于娱心、抒发儿女私情的文章视作末事,而主题关涉人生理想,抒发豪情,寓意美刺等有现实意义的文章是用于经世致用的,亦为“声名自传于后”立言之宏业。由此可以认为:建安时代宣泄情感、富于语言美的特征逐渐成为文学创作时关注的焦点的同时,但诗教说并未由此消失,在建安文人的心目中,诗赋以华丽的语言宣泄情感和诗赋发挥讽谏、歌功颂德的作用二者并不矛盾。他们虽较少提到诗教说的观点,但这并不足以成为其时儒家诗教说被“完全打破”的证据。第五,在创作实践上,建安文人也创作了不少“寓训勉于诗赋”的作品。以曹丕为例,据笔者粗略统计,在其存世可考的40余首诗歌和26首赋中,至少有七八首都明显含有‘寓训勉的意思,如《同前》、《煌煌京洛行》、《艳歌何尝行》、《戒盈赋》……”笔者要补充的是,建安时期另一些重要诗人曹操、王粲等也写了不少反映现实的诗作,如《蒿里行》、《苦寒行》、《短歌行》、《七哀诗》等真实刻画了汉末社会的动荡,表现了广大人民的灾难等等。从张晨上述观点我们不难体会到建安时代的文学精神和先秦两汉的正统文学文质相称的精神是一

脉相承的。建安只是一个动荡的朝代,并不是除鼎革新的时代,它并没有割断历史,另辟蹊径,可以说先秦并不缺少慷慨悲歌的诗,建安也不缺少讽谕现实的诗,只是一个比例多少的问题。而且有一个显证就是这个时代如果从创作实绩上看没有主宗这一时代文坛的作品,不像先秦有《诗经》、楚辞,汉代有汉赋。因此,建安文人诗赋创作观念的发展,是以两汉为基础的发展,并不足以作为建安时期文学自觉的证据。

五、应对中国文论作全面的考察,而不是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忽视另些方面

中国古代文论中最突出的是两点:一是强调情感动力说;二是文学的社会功能情感调节说。中国古代把文学艺术看作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活动,一种深层次的心理活动。中国古代文论在谈论创作发生时都比较从感性经验发论:“男女有所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这是情感动力说的表达,由这些理论我们也可以体会出中国古人对于文学的发生理解是创作主体或是自身产生情感宣泄的欲望,或是内心感于外物的激荡而产生情感倾诉欲望。这或许是经验性的描述,但它还是客观描述了文学创作发生时创作主体的心理态势,创作主体在这种情形下心理指向只能关注于精神的宣泄,不可能有更多的功利考虑。

在前科学时代,文学具有多方面的社会作用是很自然的,《诗大序》、孔子的兴观群怨等理论是典型的社会情感调节功能说。这种观点认为文学作品可以有许多附加值,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种:“托物兴辞”(朱熹《诗传纲领》)“感发志意”(朱熹《四书集注》)、“观风俗之盛衰”、“群居而相切磋”指人在交往中用诗交流感情,“怨刺上政”即批评时政,对内用于修身,对外教化民众,还有用于祭祀、娱乐等等。古代士人看到文学多元的社会功能,他们把这些功能看作是并行不悖的,而不是矛盾对立的,舍此即彼的。文学既是个体生命由心性感事感物而起,又是个体生命发泄隋绪、彼此之间进行精神交流和情绪感染的渠道,同时又可以作为观察政治得失的工具。我们在前面已论述,当时的诗歌创作不少是来自民间创作,原生态的自发性创作特点就是1.创作动机很复杂,主题不可能全被功利化,2.文学主题的多样化,这其中也不乏有以反映民生现实疾苦为主题的作品。也只有把这类社会主题的创作转化为政治文化中的精神资源时,它才具有了现实性的社会价值。《汉书·艺文志》说民歌“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厚薄云”,应该指的是这一类主题的作品,它所反映的现实问题,具有政治参考价值。笼统地认为先秦所有的文学就是政教文学、是不自觉的文学,也太过粗疏,理论上有疏漏,经不起辨析,事实上也正是不同主题的文学有交叉叠压的现象,也有共生共存的一面。

孔子这位儒家文化的创始人曾对这些来自处于民间的创作进行了筛选整理,进行了重新解读,他编辑的原则是“可施于礼义”,“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日:思无邪。”一个目的便是企图利用民歌的政治参考价值以帮助治理国家的政治文化,要把这些原生态的言事言情作品纳入到一个政教的工具系统,要文艺合乎于当时的政治要求和道德规范,“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把民间创作作了经学化的处理,将文艺作政治性、功利性介入,而有意淡化文学的娱乐作用,这是作品在流传过程中作品研究者对作者创作本意的一种扭曲,这跟诗人在写作时的心态无关。统治阶级重视的不是文艺述情状物的价值,而是它们的社会数化价值,而艺术家所关注的诗词言情状物的审美价值。可以说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呈现一个独特的现象,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从文学创作实践来考察,这些来自于民间或文人雅士的创作并没有背离艺术创作的规律,以迎合审美的目的性进行着创作,作品虽然粗糙,但作者用心的刻画之心却十分明显,遗憾的是理论对创作没能作出很客观科学的概括,对文学的期许是担任起一部分政治的任务,教化民心,辅佐统治者牧治民众,这一点是背离文学创作规律的。这是社会政治体系对文化提出的理想,对文学的期许,但并不代表这种理论就能统辖文学创作,写作是个纯个人的事,个体情况极为复杂,写作目的千差万别,审美追求也因人而异,不是一种文学观或文艺理论所能规定得了的。再说,文学为政治教化服务对于文学的主题是有要求的,一个社会不可能只有一种主题,社会生活千姿百态,文学表现主题自然也是形形色色的,不可能在某个历史时期所有的文学主题终极目的都是服务于政治的。

六、文艺的功能论和文艺的发生论性质是绝然不同的

在文学的社会功能上创作者的心态和执政者的心态是截然不一样的,创作者在写作时受客体情事的感染,通常是可以摆脱功种陛,超越文学理论观点影响,殚精竭虑去追求作品的审美效果。文人墨客追求的是作品以审美功能感染人,而从执政者、社会学家之角度出发,则希望文学主题表现上多讽谏,崇实录,尚雅正,总之,多一点社会现实方面的信息,多一点功利色彩,多一点政治干预,很少从文学自身的特点去加以考虑。这种理性是人所处的社会角色不同,对同一个问题会产生不同的价值取向。但是我们讨论文学的自觉问题,角度应该是讨论文学创作者在写作时的审美追求意识,而不是社会其他角色对文学的期待。笔者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文化尚处草创阶段,文学批评发育不完全,是一种必然现象,先秦的文学批评虽已具有学术的意味,但是它不是成熟意义上的文学批评,文学批评的取向应该是多元的,既探讨文学与社会的诸多联系,也探讨文学自身的发展规律,而先秦的文学理论只有政治、道德方面的批评,审美艺术方面的批评相对缺位,到了南北朝时期,随着艺术经验的积累,到了需要总结的时候,因此,这一时期文学理论形成了蓬勃发展的势头,最为可贵的是这个时期的文学理论是对先秦时期文艺探讨方向的一个反拨,以探讨文学自身特质为重点的一种学术研究。魏晋南北朝文学理论的繁荣和先秦两汉的创作繁荣有密切的关系,没有之前创作繁荣,丰富经验的结累,就不可能有后来的理论繁荣。

任何一种理论的兴起,必有其社会背景上的原因。先秦两汉文论主要是儒家的文艺观,重功利,多从政教角度讨论问题,主要原因是先秦两汉时期,士人对政治有着一种心神向往的心态,把执政者的利益和民族的利益是统一起来看的,与执政者也采取主动合作的态度,主导意识中有一种自觉维护政权的意识,这是当时文人们考虑社会问题的基本立场,经学和文学都是出于这样一个基本立场而形成了一套经世致用的理论,思想是单纯的、僵化的。到了汉末,刘氏政权式微了,政府的威信开始下降,尤其是经历了“党锢之祸”之类一系列血腥的政治事件的打击,随着政治环境的恶化,不断有忠于政权的人受到政权的打击,这种不公平的遭遇反映到人们的意识层面,文士对政治狂热的情绪开始冷却了下来,精神信仰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再匍匐在政治的脚下,

士人们为了自保远祸,作了人生价值观念、精神信仰和行为准则的调整,疏离政治成了这一时期人们的自觉选择。这样的政治环境下,儒学独尊的地位丧失了,积极的人生态度以一种消极的形式出现了,评品人物是这种思潮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它的出现是有其内在原因的,另一种原因是老庄哲学提供了这种社会思潮的发展土壤,人们出于对现世政治的反感,开始寻找新的感情支柱,老庄对社会文明反拨的思维方式给了在现实中苦难的人很大的心理安慰,但是这种思维方法投射到文学上,正统文学观念发生动摇,于是,人们很自然地联系到对文学社会功能的重新定位,开始将关注点投向文学内质的研究上。有的学者认为,这标志着“士的群体自觉”。如果从波及面之广来考虑问题,这种认识是深刻的,冷静地想一想这种带着悲剧色彩的人们生活态度的普遍改变,与其说是维护名教,还不如说是对于经学束缚、对于正统思想的挣脱,是一种疏离心理的表现。士人的心态变了,表现出一种人的个体觉醒的思潮,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他们转而开始接受了老庄,正始玄学把哲理引入了文学,对于文学的成长来说,这种哲思开始把整个文艺在表现上引入了一个全新的独特审美情趣,老庄哲学所描述的是人生淡泊自任、不受社会束缚的另一种自由美好的境界,本身就具有艺术审美性,士人们把它引入生活,就使生活赋予了艺术情趣。受老庄影响,创作者的文学视野发生了变化,从人的生趣上建立起山水意识,开始追求清通俊雅的审美格调,其表现逻辑是崇尚自然,以山水文化折射出内心对于政治的淡泊和自我的清高。这实际上是士人们对政治厌倦之后的另一种理性选择。这种情况笔者认为是受政治风云的影响,人们的审美时尚发生了改变,一改两汉尚实质朴凝重的艺术风格,而追逐缠绵、婉约、浪漫和华丽,把审美时尚的改变看作是文学的自觉,实际上也是一种认识上的错位。

七、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古典文学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呈自然流变的过程,它没有在魏晋南北朝发生过内质上的突变,魏晋南北朝是一个动荡的时代,而不是一个意识形态大变革的时代,这样的时代背景没有激发文学产生突变的因素。因此,在源远流长的中国古典文学发展中,先秦时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先秦时期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奠基期、发育期、成形期,中国文学一开始形成的对文字审美自觉追求的传统,先民们对文学刻画技巧表现出孜孜以求的追求热情,对于奠定中国古典文学独特的风格形态,产生了母源性的影响,她对于中国文学后世的影响是说不完的,中国文学绵延两千余年的发展都没能超越出先秦文学规划出的发展轨迹,即使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洗礼后的中国现当代文学,也没能从根本上彻底涤除先秦文学的审美元素。可以说,中国文学民族风格的奠基期是在先秦,先秦文学是中国文学的根和源,一直浸润着中国文学的发展。

责任编辑赵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