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冲
前些日子读到过一篇文章,是对一本书的评论或宣传。眼下的此类文章,究竟是评论还是宣传,往往很难分辨得清,干脆是广告也说不一定。被评论或宣传的这本书,是一位当代作家的评传,书名就叫《某某评传》。而文章对这本书的赞扬,着力之处并不是论述该评传的阐释是否与传主的实际成就相当,而是强调指出这本评传得到了传主的“充分认可”。初读之下,颇觉这样一种评价标准很是滑稽,相当离谱。我个人的习惯,一件事滑稽到离谱,或离谱到滑稽,就不值得认真对待了,所以也就没有细想。直到最近,因为电影《梅兰芳》所引起的评论、宣传和广告,很偶然也很突然地又记起了这件事,脑子里不经意间冒出来一股意识流,流出了老祖宗们说的一句话:“公道自在人心。”然后就开始打岔:这里所说的“公道”,究竟指什么?
意识流是流不出“标准答案”的。这一回它所流出来的结果,是一个恩格斯模样的表达式。恩格斯有一句名言:“道德是一个历史范畴。”我想到的是:“公道”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2008年10月5日,清史专家阎崇年在无锡市新华书店签名售书时,被安徽籍男子黄海清扇了一巴掌,媒体称为“掌掴事件”。黄后来受到无锡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金,即所谓“双顶格”的治安处罚。有人质疑这个处罚过重,但没人质疑该不该处罚,就连黄海清本人,也认为合适的处罚应该是10天的行政拘留和500元的罚款。然而,人民网公布的一个阶段性的网上调查结果显示:认为阎崇年该打的占91.9%,支持阎崇年的只有4.8%。这样的两种情况,表面看来有一点“相互矛盾”,实际上并不矛盾,因为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前者说的是打人者在公众场合打人不对,后者说的是挨打者该打。套到我的表达式里,前者涉及的是道德和法律(治安)问题,后者涉及的就是我所说的那个“自在人心”的“公道”!
说挨打者“该打”,可能有两种原因:说得不对,或态度不好。这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后者更让人敏感,但前者却是更根本的原因。按黄海清的自述,让他最终选择以巴掌作为对话方式的原因,是“没有沟通的可能”。他想和阎先生讨论他认为“说得不对”的地方,却被阎先生预设的三个条件挡在了用嘴对话之外。据说那三个条件是:一是清史专业,二是在清史研究领域上有学术专著,三是必须有参加国际学术讨论会的经历。这三个条件是不是学术讨论必须具备的前提,我说不好,只能说说我的经验和感觉。以我的经验,这三个条件并不能保证讨论的学术性,更不能保证较高的学术水平。正相反,倒是颇有一些讨论,虽然参与者在资格上都符合这三个条件,讨论出来的东西却往往“不学”而且“无术”。若是以我的感觉,我觉得这三个条件与其说是一种游戏规则,倒不如说是不游戏的规则,意在建立对话语权的垄断。即如其第三条,我就想不通既然讨论的是中国的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就一定比没有外国人参加的更“学术”吗?说到底,阎先生那些被认为“说得不对”的话,是在“百家讲坛”上说的。不管央视怎么说,起码史学界没多少人认为那是一个严肃的史学学术平台。
但从根本上说,让黄先生恼火的,还是那些他认为说得不对的地方,比如把带有种族灭绝性质的屠杀,说成是“文化融合”。这就又带来一个“公道”亦即“人心”问题。这样的“说法”,已经不是“清史”的范畴,甚至也不是“历史”的范畴,而是“历史观”的范畴。研究“历史”的人不多,专攻“清史”的人更少,但“历史观”却是人人都有的。袁崇焕是不是忠臣,杀他的崇祯是不是昏君,我都说不好,但有一点我不怀疑,无论是否如此,都不是满清入关的理由,也不是明亡清兴的原因。宋高宗杀岳飞,是得到更多人认同的昏君杀忠臣的案例,杀了以后,南宋小朝廷照样偏安了150年。清朝能取得并保持全国的统治权,不是因为它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或先进的文化,而是因为它在暴力上的优势。连他们自己都能正确地总结出“马上得天下”的结论;他们的“江山社稷”、“祖宗基业”,是一刀一枪打(杀)出来的。这也是他们在教训八旗子弟时最常用的一句话,难道清史专业、有学术专著、且参加过国际学术讨论会的阎先生不知道?
有位梁文道先生,香港一家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同是话语权的持有者,看法就跟普通人不大一样了。他认为这件事表明,“这是每个人都想说话,但却没有人想听的时代”。这合乎逻辑——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事实也的确如此——再想找那种无论你说什么都只是“听”的“听众”,不多了。所以梁先生还想到:“如果打人也是一种辩论,我是否也应该预期对方将以拳脚回报?”这样的自省是值得赞扬的,也是很有必要的。梁先生在电视里说过什么,区区一介白丁,不够资格看那个台,一无所知,只是有一回在报上看到过一篇叫《焉能辨我是忠奸》的文章,大意是说汉奸很难辨认,例如“曾经帮侵华日军指认出藏匿于平民中的败逃国军,结果害死了这些抗日军人”的人究竟是好是坏,就“很难判定”,因为这样做“起到了保护其他平民百姓的效果”。因为这样的话,虽然我不会去掌掴,但如果有某位热血青年竟去掌了,我也会说:打人不对,但挨打的确实该打。
中国的历史中,有公道的历史,也有霸道的历史,分辨起来还真是不大容易。这也是中国封建文化悠久的传统,至少可以上溯到曾被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论语》。上回说了,按《论语》的记载,当时的鲁国,在孔子的治理下,非常繁荣昌盛。可从其它史料来看,当时的鲁国恰恰是政治腐败,民生凋蔽,而且事实上孔子并没有治理过鲁国。“大成至圣”尚且如此,遑论其他?
电影《梅兰芳》是一部传记片,宣传者说它如何如何好,那是“宣传”的题中应有之义。央视朱军主持的一档几十分钟的节目,看了几分钟就看出那是一部广告片,因为它甚至不说影片如何好,只说导演如何好,这也正是“广告”的题中应有之义。评论自然就有点七嘴八舌了,其中亦不免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比如我就看到过一个标题,虽然很抱歉没看内容,但那意思还是明白的,就是质疑一部传记片为什么只说到传主的前半生。这事儿其实谁都明白,但明白人必须是心里明白嘴上不说,说出来了,反倒是不明白了。再比如有人质疑影片中孟小冬的名分。按这些文章的说法,孟小冬是梅兰芳明媒正娶的第三房太太,而且不是偏房是正室,分手也有规规矩矩的说法,而到了影片里,这样一种按当时的规矩原本“堂堂正正”的名分,却被莫名其妙且稀里糊涂地剥夺了。这也沾点儿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设身处地替创作者想,极可能同样是不如此便拍不成。可是话说回来,也有一个相反的说法在那儿等着:作为一部严肃的传记片,如果不拍成这样就拍不成,为什么不选择干脆不拍?当然,选择就是选择,可以选择这样,也可以选择那样,都是当事者的权利。惟一真正具有刚性的问题,就是在叫好、赞美、颂扬的宣传中,不是强调影片与传主的真实情况贴近到什么程度,反而强调影片如何得到“梅家”的“充分认可”。
这就是让我想起那本《某某评传》的原因吧。
当然也有不同。《评传》好赖还是得到传主的“充分认可”,电影却只是得到传主后人的“充分认可”了。
如果袁崇焕的在天之灵开口说话,大概也会对阎先生的“学术”充分认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