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丽萍
以公共角度来考察思想政治工作是指一种新的范式转换,它把思想政治工作者与工作对象放在平等的角度,他们处于一个共同体,互为主体。从公共视角这一新的视角来重新认识和定位思想政治工作,能为我们更好地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思想政治工作是一种公共行为
用公共角度来考察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我们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一种公共行为。公共行为指的是思想政治工作不是一种单向行为,而是一种达成共识的或合作性的交互活动行为。参与者的行为不是首先以自我的价值为取向,而是因相互理解而形成合作化的活动。也就是说,他们能够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协调他们的行为。它强调行为的非自我中心与相互理解。要想从根本上走出思想政治工作的困境,就必须重新审视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置换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基础,对思想政治工作予以新的诠释和定位。
将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公共视阈下进行重新设置,就是试图建构新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基础。在公共角度下,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工作者与工作对象角色作用各不相同,具有各自的独特地位和差异性,活动的参与者也各自有着自己的目的。思想政治工作者与工作对象之间是一种平等对话关系,是“我”与“你”的关系,而不是一种“我”与“它”的关系,思想政治工作不是经验或科学意义上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控制,而是通过主体间的沟通来达到对他人和自我的认同和悦纳。
二、生活世界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唯一源泉
过去的政治思想工作是在以政治为纲的封闭环境中进行的,现在则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球化开放环境中进行的。用公共角度来透视思想政治工作的背景,就能真实地反映开放社会的需要,它表现为生活世界。生活世界始终是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种公共行为发生的背景,是公共行为构成性的、相互理解的源泉。生活世界为公共行为主体的交流与理解提供了一个场所与背景。这个背景构成了思想政治工作相互理解的前提。
思想政治工作行为的发生,同样产生于实际生活的需要,思想政治工作只有植根于生活世界的土壤,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现代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放在首位,强调培养工作对象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感情,以及崇高的思想情操,这实质上是一种为了道德而道德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作对象每天在生活世界之中,却没有体验到生活的丰富性和生活的乐趣,人们是为了过美好的和有意义的生活而培养个体的品德,道德始终存在于人的生活之中,没有脱离生活的道德,因此,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抽象的道德说教、政治口号、伦理规训中走出来,回归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是构成工作对象各种认识素材的主要来源,思想政治工作内容要来源于工作对象的真实生活,从生活中撷取那些真实的,能触动工作对象心灵的小事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把讲大道理融合在讲小道理之中,这样就会更容易引起工作对象的认同,更易于帮助他们确立对生活的信念。思想政治工作不在于培养奴仆,而是要引导工作对象在实际活动中明辨是非,提高道德分析和推理能力,最终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自觉支持党和国家的事业。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典型文本和日常叙述相结合。要善于运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用语要通俗、朴实、生动,深入浅出,确保所讲道理具有可接受性。
三、互为主体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特征
互为主体是用公共角度来阐释思想政治工作主体时表现出来的特征。这是针对传统思想政治工作中把工作者看做主体、工作对象看做客体的主客二分模式提出的。以“主客”二分为基础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充分彰显了工作者的主体性,而忽视了工作对象的主体性,这种张扬一方主体性的做法易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共处方式遭到扭曲,呈现出为达到自己目的而把别人当做手段的异化现象。互为主体是指思想政治工作中工作者与工作对象通过对话、交流来形成精神沟通、道德同情,达到主体的相互“理解”和“共识”。此过程中,双方都是主体,工作者是自我主体,工作对象是对象主体,主体间的权利与地位是平等的。它意味着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实现了从主体模式向互为主体模式范式的转换。
倡导互为主体,有助于我们确立真正的“工作对象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的地位。这种工作模式的哲学基础是“主体-客体-主体” 构型,而不是“主-客”构型。互为主体的活动结构为“主体-客体-主体”,这种模式在语言等媒介的中介作用下,活动者之间进行互动,是主体与主体间的共存,并不反对个体的主体性,是在充分葆有个体主体性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的前提下,去克服思想政治工作中“我是目的,他人即手段”的人际困境,是对个体主体性的超越和升华。它有助于工作对象培养起对自己内部世界进行反思和改造的品质以及对生活的意义进行拷问的勇气和力量,从而有利于解决个性与社会性、自我与他人的关系问题。主体性被规定为在认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因此,互为主体理论在实践中更有助于维护工作对象本真的主体地位。
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思想政治工作模式要求做到使社会目标和个人目标相结合。为了适应转型期人们的价值取向从集体向个人转变的需要,我们必须思考如何从工作对象的兴趣和心理需求着手,用更加务实的价值观替代传统、陈旧的东西。在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时,不仅要讲社会的目标是什么,而且要讲个人的目标是什么。第一要“吃透上头”。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只有着眼于适应党的事业发展需要,才有正确方向,才能实现自身价值。第二要“吃透下头”。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树立“思想政治工作也是服务”的思想,自觉把为党的事业发展服务与为工作对象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把对党的事业负责与对群众个人负责有机地统一起来。干部率先垂范,培养典型示范,是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是最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归根结底,真正调动个人实现社会目标的积极性就是要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变“要我干”为“我要干”,这样才能收到良好效果。总之,我们进行的一切思想政治工作,只有适应群众的需要,根据群众的自愿,由群众自己下决心,才能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人的心坎里,工作对象乐于接受,从而使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素材成为客体,双方真正成为主体,达到共同进步。
四、对话是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
狄尔泰曾经说过:“自然需要认识,人则需要理解”。公共行为的最终目标是要达成主体之间的理解与共识,而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与共识则需要通过对话来实现。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实现这种公共行为,对话就是最有效的途径。在此过程中,要消解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话语霸权地位,工作者与工作对象均作为具有平等地位的言语者,实现对等性交流。只有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行为主体才会觉得有义务,并且积极主动地去践行之。而一方强加给另一方的行为准则或道德规范,要么引起工作对象的反感,抵制而不去执行,要么工作对象被奴化,以一种盲目的态度去应对它,“不道德”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只会助长工作对象的不道德行为。
对话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其语言必须满足四个要求,即可理解性、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可理解性要求其语言要符合工作对象的年龄特征和已有的认知水平,是他们能够接受的。只有让工作对象感受到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良莠并存的,因此才更需要他们身体力行,祛恶扬善。正当性是指其所提出的道德规范是在经过合理的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的,而不是个人性的,不是一方指定另一方无条件的服从。对工作对象所提出的道德规范,思想政治工作者也没有豁免权,应该无条件地遵守。真诚性要求其要善于做一名听众,让工作对象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允许和鼓励工作对象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并尊重工作对象的意见。思想政治工作者本身必须出于真诚的愿望与工作对象交流。只有双方抱着共同的真诚的愿望与对方对话,思想政治工作才能进入“澄明之境”,达到“视阈融合”。
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者首先要善于采纳对方的意见。尊重工作对象,以平等的态度、讨论的方式、商量的口气与对方交流意见,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思想政治工作往往采取政治高压和群体压服等非人道的形式。博大宽容的胸怀、虚心诚恳的态度,鼓励启发工作对象发表不同意见,并注意及时发现、肯定对方意见中的合理因素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法宝。更重要的是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思想也未必绝对正确,工作对象的思想也并非都是错误的。工作对象思想中的合理因素,有些可能正是工作者所缺乏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只有设身处地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观察和思考问题,虚心倾听和吸收对方思想中的合理因素来弥补自己思想之缺陷,才能使自己的思想更接近客观真理,也才能缩短自己与工作对象的思想和心理距离,使对方实际地感受到我们具有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诚意,乐于接受我们的思想。只有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成为同志间愉快有益的思想交流过程,从而收到良好效果。其次,搞思想政治工作要讲诚信。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既要言教,又要身教,身教重于言教。当前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表虚情、说假话、许空愿、口是心非、言而无信之类现象着实不少,实际上是在愚弄干部群众,严重地败坏了党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声誉。为此,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要用真情、说真话、办实事,靠诚信为交流思想搭桥铺路。
(编辑/丹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