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质量问题的成因与提高策略探析

2009-01-29 07:53刘新财姜延秋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2009年6期
关键词:质量观高教办学

刘新财 姜延秋

[摘要]我国高等教育百年发展中较强的政治本位、社会本位取向使其功利性不断加强,形成了国家意志下的单一质量观。当前的质量问题并非完全由近十年的扩招造成,与我国政府长期主导高等教育密切相关,是市场经济确立后个体质量需求日益受到重视、高教质量观走向多元的集中反映。提高高教质量须发挥高校的主体作用,依靠高校的“自为”逐步解决。政府应运渐淡化行政干预,实现从主导者到高教质量保障体系监护人的角色转变。

[关键词]高教质量高教发展史政府主导高校主体作用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09)06—0020—04

[作者简介]刘新财,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吉林长春130022);姜延秋,吉林大学高教所(吉林长春130013)

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已经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始于1999年的高校扩招被普遍视为造成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但透过我国高等教育百年发展的历史,分析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意志下的一元质量观,会发现高等教育建设、发展中高校自主权的弱化与丧失、政治与社会本位取向的不断强化是造成高教质量问题的长期原因。提高高教质量,必须弱化高等教育的政治本位、社会本位取向,否定高等教育单一的政治论哲学基础,回归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本旨,完善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等大学固有传统,由内及外,依靠大学自身动力与发展惯性循序提高。

一、高等教育的百年演进与单一质量观的形成

现代大学的设置在我国仅有百余年的历史。清末京师大学堂的开办、“癸卯学制”的颁布和实施(1904年),标志着我国近代大学在举办伊始就牢牢地背负着挽救大清国的重任。张之洞在《劝学篇。设学》中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为体”即以中国的纲常礼教作为决定国家、社会命运的基本;“西学为用”是主张效仿西方国家在教育方面的一些具体措施,举办新式学堂以挽回清王朝江河日下的颓势。因此,中国大学在发轫之初即由政府操办以满足政治、国家需要,发展教育被视为救国方略的重要选择。而西方国家的近现代大学则是在适宜的外部制度环境下,通过不断调适,自动生成、演进,是遗传和环境的产物,以其传承知识、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功能发挥的质量决定自身命运。

我国高校百年里的六次整合却是日益与政治、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其结果是高校成为国家命运、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功利性导向冲击了其质量提高的长期积累。始于1902年的教会大学联合与重组是西方来华传教士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用各种方法掌握中国的教育改革运动,使它能符合纯基督教利益”的指导思想以及多种外部的压力下所作出的选择。经过改造和“联合”,教会大学扩大了办学规模,提高了在华的影响力,较好地完成了其使命。民国初年,高等学校整合的本意不失为“济世良方”,即降低大学办学的“政治兴味”和转变“读书做官”的传统观念。这次整合仅针对私立政法大学,虽然关闭了一些“办理敷衍,贻害青年”的学店,但蔡元培先生此时提出的“大学专设文理二科,其法、医、农、工、商五科,别为独立之大学”的主张却招致后人的一些讥评,大学设评议会、教授会的条文虽列人了《大学令》,但在当时的高等学校中并未实行,大学办学的政治兴味也并未根除。国民政府初期,“大学区制”实验昙花一现,其改变“教育部名词与腐败官僚亦为密切之联想”、实现蔡先生“教育独立”的初衷因当时军阀割据、政治腐败而搁浅,但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观念第一次为部分国人所认识和接受。抗战时期,各高校迫于外敌入侵而内迁联合办学的时间虽短,但却是当局较少直接干预办学,各联合大学由当时的教育家如梅贻琦、傅斯年、竺可桢等真正长校的联合自治时期,各高校学科之间实现了实际性的融合。在后人难以想象的艰苦办学条件下,当时的高校孕育出了华人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李政道等大家,培育了大批一流人才,为我国的“两弹一星”成功发射作了充分的人才储备。因此,抗战联合办学的经验值的我们借鉴、反思。

建国初期的高校院系调整是在“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方针指导下进行的。历时六年的调整将高等教育纳入了为经济建设培养专门人才的轨道,基本上适应了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满足了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为国民经济的调整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后人反观这段高教史,却痛失良多。当时的中国政府对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及实况缺乏了解,将苏联的教育经验作泛政治化理解,系统地移植苏联的教育模式,按照苏联的高等教育国有体制和高度分工的专门教育体系来建构中国的高教制度。决策层把对高等教育管理的国有化、行政化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混同起来,进而全面否定欧美国家以及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理念与有益的学术传统。人们习惯于用计划、命令取代教育规律,用技能训练替代现代教育模式,摒弃了本科的通识教育;办学主体从过去的多元化改变成政府包办的一元化。培养大批工科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实任务导致与实用技能训练无关的重要系科则被无情砍掉,由此造成了人文精神的流失,导致中国整整几代人缺乏人文精神的熏陶,这给现今国人道德精神的下降埋下了劣根。凭主观意志进行的均衡化布局调整,不仅削弱了高教“发达地区”的办学优势,即使在调整后的综合大学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也相互脱节和分离,影响了学科的更新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质量,妨碍了高等学校此后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结合。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以及高教大众化理念的探讨与实践,我国高等教育开始了大规模的合并、重组、升级、扩招,上演了高教建设史上的“大跃进”。在1999年高校大扩招政策实施之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迅速攀升,4年后的2002年达到15%。从1998年到2007年,高校数量由1022所上升到1908所,全日制在校生数由496万人上升到1884,9万人。。在我国快速建成高等教育大国的同时,单纯量的扩张导致的质量问题开始全面爆发,学生、家长、社会、国家都把质量当作谈论高等教育的中心话题,改革当中的我国高等教育由数量先行进入到了以质量建设为重心的发展阶段。

纵观我国高等教育百年当中的六次大的整合,尤其是建国后的两次调整,绝少是以人的个体生存、成长、发展为出发点,而是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高校服务于国家的目的逐渐被强化,办学以完成国家计划为中心,毕业生只要符合国家需要即被视为质量合格。这种质量观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彻底过时,取而代之的是要求高等教育的过程和结果皆能满足学生、家长、社会、国家几方面多重“合格要求”的质量观。

二、办学自主权缺失是当前质量提升乏力的现实原因

高教质量问题真正受到重视,是从扩招之后首批大学生毕业走向就业市场(2003年前后)开始的。庞大的高校毕业生群体与有限的就业岗位之间、毕业生有限的就业选择面与市场经济下多渠道创业的现实要求之间形成巨大的反差。自主择业与市场双向选择让曾经的“天之骄子”沦落为任人挑拣的廉价劳动力。他们广撒求职简历,遍跑各地就业市场与用人单位,再三降低身价也难能如愿。即便是部属高校,有的就业率达不到70%;一些地方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其就业率则更是低于55%。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的骤然加大让大学生、家长前所未有地开始重视起高等教育质量问题,开始考量接受高等教育的价值——大学毕业能否被社会所接受、实现心理预期的高回报。

当美好期望落空、个体需要得不到满足时,高等教育的“产品质量”令他们质疑。在高教大众化的目标提前8年实现时,我们才如梦初醒地发现高教大众化其实为一种预警理论而非目标理论。15%的毛入学率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作支撑,当高教扩展的规模和速度超过了同期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时,劳动力市场无法消化每年高达两位数增幅的毕业生。单纯地追求规模和数量的扩张导致教育资源的优化、再生产严重滞后,教师数量与质量的提高无法与之同步,高校更未建立起适应社会、市场需要与需求的质量评价、调整机制,大学生在校习得的知识、技能,养成的团队意识、创新精神,培育起来的情商不能与日趋复杂、不断提高的岗位要求之间零距离衔接,用人单位开始抱怨高校毕业生的素质,不得不加大岗前培训的投入。同时,社会转型时期,要求高校毕业生主动创业,多渠道谋生存、求发展,而大多数毕业生似乎并不具备这种超出以往要求的融入社会的本领。高校的出口质量与社会的人口质量之问的差异导致社会的批评之声四起。有关于高等教育质量本身的话语,也有关于批评话语的话语。但就在学生、家长、社会、媒体开始议论、探讨、关注高教质量之初,官方对质量问题持半遮半掩的态度,盲目认为高等教育质量总体上没有下降,英语、计算机等专业有了较大提升,合格毕业生在总量上无论如何也要超过精英教育阶段,不能沿用精英教育的质量观衡量大众化教育等等。许多折衷的说法并无大错,但却有些似是而非,未能面对现实问题。

当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成为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时,政府开始关注高教质量并力图主导解决问题的途径。2001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2004年,教育部又以“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为主题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要求各高校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来加强教学工作,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把高等教育建设的重点放在质量的提高上。2008年、2009年,教育部公布的工作要点中,都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视为高教工作的重心。但这些高度规范、全国统一的行政命令能够多大程度地转变为高校的自觉行为,对各校的实际质量管理工作产生多大效用,令人存疑。被政府寄予厚望的高等教育评估在质量建设过程中更是由于政府独家垄断导致效率低下、缺乏公正性、评估结果失真而流于过程,作用仅仅在于确定高校的等级,为政府投资决策服务,没有从实际上鼓励起各高校相互之问的竞争。

在国家办学、政府投资、教育部一元评估、行政主导高校生存的办学体制没有根本性改变的前提下,高校的办学主动性得不到有效伸张,办学定位紧随政策摇摆滑移,不仅不会主动承揽提高教育质量的重任,反而会加大对政府的依赖以降低单纯为提高质量而带来的成本和风险。一些办学层次较低、资金完全依靠行政拨款与学生缴费的地方高校很难经得起改造质量带来的生存挑战,体制内有惊无险的生存优越惯性不可能很快把随时跟着行政命令走的思维轨迹让位于对质量追求终极性、至高性的快速服从。因此,当教育质量问题日益突出时,“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单纯提高质量的办法只能把所有责任包揽到政府身上,让高校在追求质量的过程中自为、自强才是有效之策。

三、关于高教质量提高之路的思考

1推进质量追求的多样化

谈及高等教育质量话题,不同的当事主体皆有不同的感受、检验标准与改善主张。政府希望高校教育质量提高能与规模扩张同步,迅速适应社会经济、综合国力的高速发展与提高,大力培养科技拔尖人才、领军人物,成为国家战略实施中的主力军;社会希望高校能够提供适应所有就业口径的毕业生,造就大批的高级职业熟练工,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应是质量提高的首位;学生希望它能养成进入社会需要的一切资质,把大学毕业证视为社会准人证,为个体自我价值的实现提供保障;学生家长希望它的质量能满足高投入、高回报的心理预期,完成高等教育促进社会个体生存阶层提升的重任,使自己的子女在接受教育之后成为超越父辈生活质量的同龄人中的佼佼者而非简单地生存复制。在国家、社会、大学生及家长对高教质量诉求日趋多样化的同时,高校自身的质量观也不断变化、日益多元,高等教育质量成为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那些有明确办学定位与长远发展战略的高校更是把质量视为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希望自己的质量标准能够保证绝大多数的毕业生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认可,赢得长期信誉,从而在师资、生源、经费、规模等方面不断优化,获得持续发展。

实际上,我国高等教育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洗礼,各高校在其原有出身(部属、省属、地属)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事实上的严格等级,形成了研究型大学、研究教学型大学、教学型大学、职业培训学校等不同的办学类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的功能得到彰显。但令人遗憾的是,作为知识的圣殿传承知识以及人类精神的家园——道德的庇护所等大学原旨则几乎式微于无,教育质量标准紧随政治、社会发展变幻,甚至是亦步亦趋,中国大学对社会道德的引领功能被彻底忽视。功能定位如此快速迁移则难能令大学固守使命,教育质量为不同评价主体所诘责、诟病已在所难免。近几年关于高教质量的讨论中,人们普遍认为,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高教质量观。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才标准单一,质量标准以服从计划为特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逐渐走向多元化、多样化,质量标准也应多元化。高教质量问题成为有前提、有约束条件的话题,有发展眼光的、整体多样的又兼具个性和创新精神的高教质量观正在逐步形成。

2拓展高教质量的内涵

学生为高校的教育产品,其质量表现为满足规定或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这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教育行为首先要符合教育的基本规律,这是教育活动及教育管理的基础;二是教育产品必须满足规定或潜在的需要。需要是动态的、变化的、发展的和相对的,随时间、地点、

使用对象和社会环境的不同而变化;三是在满足一、二层次的前提下,教育产品质量是特征和特性的总和,表征为具体的指标,如学生的德、智、体等标准。教育质量观在最近的十几年中历经了满足某种“质量的原有规定性”到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转变,从为“已知的社会”培养人才到为“未知的社会”培养人才的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教质量只须符合既有规定,是为已知社会培养人才,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准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这是一种政府的教育质量观。市场经济下的高教质量须符合主体的需要,为“未知的社会”培养人才,高等教育质量衡量标准即高等教育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程度。由于国家、社会、用人单位、学生个人等不同的需求主体的需要和期望不同,存在着需要类型和期望值的差异,高等教育满足这些需要的程度越高,质量就越高。在我国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进程中,必将恢复、壮大高等教育通过自身质量的提高来引导社会需要并变革与创新增强适应发展需要的能力。也就是说,高等教育不仅要适应未来社会,而且要批评、引导和改造未来社会。超越单纯的适应而发挥创造性和革新作用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必须突破的瓶颈,否则,只能在原地徘徊。

3发挥高校主体性作用

在高等教育质量问题上,我国政府上至总理,下至地方政府官员,无把它视为一项重要职责。时代发展至今,国家利益主导时期已经结束,大学与政府利益共生、相对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是大势所趋,这一过程是大学与政府间的长期博弈,以政府赋予大学更自由的学术环境、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为最终结果。我国政府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成功实行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高校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统得过硬过死则阻碍发展,适度放权、宏观调控则有利于调动个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一定程度下的“适者生存”环境的创造胜过各种具体措施的作用。笔者主张,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是各级各类大学在政府制定的竞争规则之下的个体行为,其提高之手段与途径由各大学“自为”,政府扮演竞争规则的制定者、资源有效利用的保障者与各方利益保护者的角色,通过提供资助并规定获得资助的资格、许可认证与评估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信息等等干预高等教育质量。

无论形式上,还是本质上,高校都应是教育质量提高的责任主体,也只有成为真正的责任主体才能摆正科研、教学、服务社会等功能之间的关系,才能围绕质量主题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真正触及阻碍质量提高的关键,包括不合格教师的汰换退出、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充分利用、学科设置与优化、学生诉求的满足程度与学习积极性的提高等;才能形成本校质量建设的长期策略,淡化行政命令对质量追求造成的冲击,充分认识与政治需要、政府施政策略同步的质量改进办法完全有违于大学与生俱来的独立品格。大学要放眼于象牙塔之外,于象牙塔内完成其主要使命,做社会发展的镜子、引领者,而不是风向标。是高等教育质量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特色性和可比性的矛盾,决定了各高校只能在各自的师资、生源、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传统积淀、所处区域等基础上走自己的质量建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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