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显孟
“文化大革命”中,万众狂热,有一类文体曾应运而生,颇为时兴,这就是“祝词”、“贺信”和“致敬电”。这类文体究竟是“新八股”或“帮八股”,姑且不论。这里,只想就这类文体中所常用的一句套话——“三湘四水齐欢笑”这种湖南的“土特产”,谈一点看法。
在文艺作品中,来一点拟人的笔法,渲染描写的情景和气氛,是可以增强艺术效果的。如《天仙配》,当董永和七仙女高高兴兴回家时,唱出了“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的黄梅调,尽管唱了几十年,仍为群众所喜闻乐见。“三湘四水齐欢笑”一句中,“齐欢笑”三个字也是完全可以用的,问题在于把“三湘”和“四水”并排在一起,形式上是文章作法中的“当句对”,内容上却犯了“合掌”的毛病。
同样,在文学作品中,适当地使用一点对仗的语句,也是能够使文章增加色彩和力量的。这种写法,在中国文学史上渊源甚早。《楚辞》中有“蕙蒸兰借”、“桂洒椒浆”;唐代大诗人杜甫“小院回廊春寂寂,浴凫飞鹭晚悠悠”句中的“小院回廊”、“浴凫飞鹭”;当今传诵的“万水千山只等闲”、“万紫千红总是春”句中的“万水千山”、“万紫千红”等都是“当句对”。但是,“三湘四水齐欢笑”中的“三湘四水”却不能算是“当句对”,理由是“三湘”和“四水”指的是同一样事物,内容完全重复。而对仗句最忌内容的重复,词义重复,文章便没有多少韵味,这种毛病就叫做“合掌”。
“四水”何所指?国内有四条主要河流的省份有好几个:四川省有嘉陵、岷、沱、乌四水(入长江);江西省有赣、信、鄱、修四水(入鄱阳湖),就湖南省来说,“四水”指湘、资、沅、澧(入洞庭湖),是毫无疑义的。
“三湘”何所指?历来有几种说法:一、湘潭、湘乡、湘阴三县合称“三湘”,出处是宋代的《太平寰宇记》。二、湘江的三条支流。《湖南通志》载:“湘犹相也,言有所合。至永州与潇水合,曰潇湘;至衡阳与烝水合,曰烝湘;至沅江与沅水合,曰沅湘。”三、潇湘、资湘、沅湘,即湘、资、沅三水合称三湘。在这三种说法中,前一种指地名,后两种都是指水的合称。古代诗文中的“三湘”,也多是泛指湖南境内的河流。例证很多:如唐代大诗人李白《悲情秋赋》中的“登九疑兮望清川,见三湘之潺湲”;唐代诗人张谓《风土碑铭》中的“五岭南指,三湘北流”,便都明明白白地指的河流。另一方面,“三湘”还是湖南省的代称,湖南省简称“湘”,也是从“三湘”而来。前述三种说法中,如果以湘潭、湘乡、湘阴为内涵的“三湘”来代称湖南,显然是不恰当的;如果以湘江的三条支流为内涵的“三湘”来代称湖南,也是不相称的。最足以作为湖南的代称的应当是以湘、资、沅三水为内涵的“三湘”,因为这三条水系最大,流域包括全省的绝大部分地区。清代魏源在《三湘棹歌》序中曾说:“楚水入洞庭者三:曰蒸湘,曰资湘,曰沅湘,故有三湘之名。洞庭即湘水之尾,故君山曰湘山地。”此说是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
“三湘”和“四水”的词义既明,“三湘”和“四水”不能对仗也就是肯定的了。在古代的诗文中,很难看到有以“三湘”和“四水”对仗的。常见的却是:有以“三湘”和“九疑”、“三湘”和“五岭”对仗的,见前面所引李白、张谓的赋铭。有以“三湘”和“五湖”对仗的,如唐代贾至《初至巴陵与李十二白、裴九同泛洞庭湖》诗:“轻舟落日兴不尽,三湘五湖意何长。”有以“三湘”和“七泽”对仗的,如明代钟崇文《集君山》诗:“三湘七泽洞庭中,突结青螺蜃气同。”又如清代吴嵩梁《夜泊洞庭》诗:“千里一气合混茫,七泽三湘此交汇。”有以“三湘”和“八荒”对仗的,如明代翁溥《岳阳楼》诗:“楼阁俯三湘,登临望八荒。”有以“三湘”和“三苗”对仗的,如李白《荆州赋乱临洞庭言怀》诗:“水穷三苗国,地窄三湘道。”还有以“三湘”和“二女”对仗的,如明代曾鼎《岳阳楼》诗:“二女庙荒春寂寂,三湘地隔水漫漫。”甚至还有以“三湘”和“十月”对仗的,如明代徐祯卿《送盛斯征赴长沙》诗:“蛮中瘴远三湘水,江畔春逢十月花。”
以上的例句一是进一步证明古代诗文中的“三湘”指的是水,二是证明自古以来没有“三湘四水”这一说法。那么这一说法究竟起自何时呢?大量的文字材料证明,还是起自“文化大革命”,这也是在“左”倾路线下,形式主义在文风上的一种表现。尽管近几年来,“三湘四水”公开出现的次数逐渐少了一些,但总还是有人在用。如省内出版的一种刊物便辟了“三湘四水”的专栏;如最近发表的一篇回忆录中,在谈到大革命失败后的情景时,便写出了“白色恐怖笼罩了三湘四水”的句子。为了语言的纯洁和健康,希望把“三湘四水”这一类不科学、不健康的词句,坚决清除掉,肃清“文化大革命”在文风方面的余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