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国
传统的照本宣科式的讲授与枯燥乏味的道德说教,较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导致中学思想政治课效率低下。新课程致力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学习和探究式学习,教师也应与时俱进,及时更新观念,改革教学方法,采用生动的案例进行教学,并辅以先进的教学手段,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上述不利状况,现仅就案例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运用略谈个人管见。
一、精心选择案例,突出德育功能
运用案例进行教学,案例选取是关键。这就需要我们根据每一节课的主要内容和学生的特点来精心选择案例,要注意宁缺毋滥。案例的选取首先要突出教材上的重点内容,要有针对性,不可在细枝末节上玩弄噱头,防止流于庸俗,沦为低级趣味。
其次,案例的选取应体现时代精神,贴近社会时代的发展和学生的生活实际,突出德育功能。如可选取有关伟人的典型案例,也可选取一些小人物的平凡琐事,甚至教师的现身说法也可以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注意不要选取学生较为熟悉和过于陈旧的案例。凸显德育,与时俱进,这是思想政治教学永恒的生命力所在。诸如国际国内大事、社会热点问题等,都能给学生以新鲜的感觉,从而引发他们的兴趣。这方面的案例不胜枚举,如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有牛玉儒、任长霞、王顺友、杨业功、丁晓兵等,还有当年“感动中国”人物的先进事例等。教师要因势利导,选择适当时机,或深情讲述,或播放影视资料,或精心编制课件,使学生学习典型人物身上所蕴含着的诸如执政为民,一心为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艰苦奋斗、勤奋爱国和同舟共济的崇高精神。在耳濡目染之中,使学生的心灵得到潜移默化的滋养,情操得到陶冶,最终达到“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孔子)的效果。
对低年级的学生,可以多选取一些关于个人修身方面的案例,要让我们的学生们守诚信、懂孝心、会谦让、知廉耻、讲和睦、树正气、能守法,一言蔽之:要让学生学会做人。如诚信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要求我们要“明礼诚信”,但反观我们的社会公众道德现状和青少年中不讲诚信的现状,实在令人担忧:如言而无信、考试作弊屡禁不止、抄袭剽窃大行其道等。教师平时要多讲一些这方面的案例,使反面教育和正面宣传相结合。如讲诚信时,就可使用韩国科学家黄禹锡的干细胞研究论文造假的案例;讲学生要怎样与他人相处时,可使用马加爵的案例。上述这些案例影响较大,极易吸引学生,便于激发他们学习和探究的热情,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从而有利于思想政治课教学。
再次,案例的选取要有启发教育意义,内涵丰富。“横看成岭侧成峰”(苏轼),一个好的案例应该使学生能从不同角度得出不同的结论,哪怕是相反的结论,也可以此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最后,案例的取材要丰富,并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如利用课件展示一些文字资料、图表漫画、影像资料等。
二、要重视案例分析的过程,注意评判总结
案例分析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运用案例能否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教师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是关键。这就要充分调动全体学生的参与意识,不要用教师的思维来代替学生的思维,努力打破教师一人讲授,学生被动接受的局面。面对案例,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谈自己的看法,鼓励学生标新立异,不求千篇一律,只要学生言之有理,持之有故,教师都要适时鼓励、支持,借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正如古希腊生物学家和散文家普罗塔戈(Plutarch)所言:“头脑不是一个要被填满的容器,而是一把需被点燃的火把。”教师所要做的,就是充分利用案例这一载体,去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点燃”学生探究的热情。如洪战辉的事例,就能从中学习其勇挑重担、自强自立、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等崇高精神。
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教师不是无关紧要的旁观者,而是引导者。教师要控制案例讲授与课堂探讨的节奏,并要变能讲为善问,通过启发、诱导,适时调整学生的视角,让学生从不同角度、全方位地分析案例,使学生获得知识,增进学问,熏陶情感,进而培养和提高其解决复杂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如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挪用社保基金案和三鹿奶粉事件,以及新疆骚乱等严重犯罪和暴力事件,就可以启发学生对从我们党的性质、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及我国政府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国政府严惩腐败保持先进性等方面进行深思,从而受到深刻的教育。
教师也要做好对学生案例分析的总结、评判,及时对学生的结论进行加工整理,以画龙点睛式的语言加以复述、总结和提炼,不可不作分析,或模棱两可,也不能不管学生的观点正确与否,一味逢迎或随意贬低。对难以下结论的有争议的问题,让学生在课后进一步探讨。
当然,教无定法,应该因“课”制宜,灵活运用,一切应以学生为本,以更好地服务于课堂教学和提高学生的学科能力,这也是我们实施案例教学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责编 袁 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