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 伟
摘要:本文首先论述了合并企业财务监管的必要性,继而深入分析了对长期投资的财务监管与对应付帐款的财务监管,以期对我国当前合并企业财务监管问题提供一点可借鉴之处。
关键词:合并企业长期投资应付账款财务监管
一、合并企业财务监管的必要性
1统一的财务是企业战略有效实施的基础
企业战略的有效实施是需要一定的资源配置,没有资源配置的战略是不可能实现的。在企业合并之后,新企业的战略是在把合并后的环境情况考虑在内而确定的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因而需要统一的财务进行保证,需要统一对财务资源进行调配和使用,财务管理的统一性是对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的统一性的支持。
2统一的财务资源是有效配置的保证
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必须以一定的财务标准为基础,确定具体的财务指标,合并后的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必须体现出统一的财务基准,从而保证财务活动的效率,相应地就是保证内部资源配置的效率。另外,由于企业内部的任何资源在配置之后,必须在财务上有所反应,财务管理也是监督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有效性的必要前提,但企业内部的这种监督必须具有统一性和一致性,这样财务对资源配置监督的效率性和可靠性才能体现出来,监督保证作用才能发挥。
3统一的财务为新企业创造价值提供基础
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日益复杂,很多企业问题,例如股东权益、信息和财务信号效用、电子商务的增长等都反应到企业财务管理中,企业为了在新环境下获得竞争优势或者获得核心市场竞争力。必须要在企业面临多变的市场情况时能够有效的保证财务对各种业务活动的支持。市场竞争情况的复杂性需要这种财务保证的效率性,这样才能抢占市场的制高点,创造市场价值,但从整体来说。保证财务对价值创造的效率性必须有统一的财务管理才具有可行性,否则企业市场价值创造可能是空话。
二、对长期投资的财务监管
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长期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他单位投资,并且投资回收期在一年以上的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以及已购入并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股票、债券等投资。长期投资有两种基本的目的:一是为着企业战略发展的目的进行的投资。二是以获得财务收益为目的进行的投资,前一种长期投资称为战略性投资,后一种称为财务性投资。按照长期投资的性质划分。可以把长期投资分为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一般来说,债权性投资更多的是财务性投资,而权益性投资则可以是财务性投资,也可以是战略性投资,主要看这种投资在被投资对象中所占有的股权份额大小。
从合并后的监管角度来看,合并企业必须对被合并企业的长期投资进行鉴别,通过对被合并方长期投资的价值分析和质量评估,来确定对被合并公司的长期投资的监管方式。通常情况来讲,在企业合并中,长期投资监管的重点是长期股权投资的监管。
三、对应付帐款的财务监管
由于应付帐款也是企业财务要素之一,因而企业合并往往也可以通过应付帐款的财务监管来实现,应付帐款财务监管也是企业合并获取成功的重要途径。
1应付账款的形式
从现实看,企业应付账款的形成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借款
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时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但很少是完全依靠企业的自由资金进行的,所以企业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借款是现代企业融资的根本途径之一,是企业获得应付账款的最基本形式,也是企业使用最多的应付账款形式。由于银行本身就是以资金借贷为经营内容的企业,所以,对银行来说,向企业贷款是其正常的经营行为,企业向银行借款也是正常的经营行为。
(2)企业在购销往来及其它经营活动中与其他企业间形成的应付账款
在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中,这种应付账款对企业来说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应付账款如果在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时不断发生,又不断偿还,总体上处于一种大体平衡的动态过程中。但如果供求链条中某个环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困难。就可能形成拖欠,企业就不得不面对这些应付账款的清理和偿还。
(3)企业内部对职工个人的应付账款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职工为企业付出劳动,企业应按时向其支付职工工资。同时,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还应为职工支付诸如医疗费、福利费、取暖费及其它福利费用。如果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拖欠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就会变成企业对职工的一项应付账款。
此外,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向保险机构缴纳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如果企业未及时缴纳这些保险金,虽然直观上是对保险机构的应付账款。但由于这些保险的特殊性,事实上也是对职工个人的应付账款。另外,我国也有一些国有企业为筹集资金,向银行贷款难以实现时,用高息吸收职工集资,虽然这种集资的合法性值得讨论。但这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对职工个人的应付账款。
2应付账款的监管
(1)低价收购债权
当企业由于过度负债而面临无法偿还。或者由于负债而破产时,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常会同意将不良债权单个、打包打折出售给债务企业或新的投资人。在合并中,因被合并方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当合并方提出有关应付账款打折的要求后,往往能够为其所接受。例如,当被合并企业生存能力很差或已经资不抵债,合并发生后,被合并方就可以对其债权打折。
(2)依法消除应付账款
某些企业由于融资困难,不得不在社会上进行非法集资,为此需要支付高额利息。当企业合并发生后,实施应付账款监管时,就可以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支付相当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那部分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付账款中,高额集资利率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差额,在应付账款监管中应该处理为可消除的应付账款。另外,根据法律对诉讼权利时效期限的规定,某些债务会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而不再为法律所保护,所以合并方完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此类应付账款不予以承认。从而减轻债务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
(3)延长应付账款偿还期
一般来说,债权人与负债人之间形成的负债关系有一定的时限,负债人应在约定期限内清偿应付账款。但在现实中。当企业面临破产时,债权人为了避免因为破产而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除了主动提出将债务打折外,还会主动提出延长应付账款还款期限。因为当一个债务人经营困难,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可能会申请破产。如果依法实施破产,债权人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企业将该企业收购,其债权将会得以维护。而且延长还款期限对合并方来说非常具有实际意义,因为它既可以减轻合并方因急于偿债而增加的近期内资金压力,又可以无偿或者以较低的成本使用债权人的资金。
(4)债权转股权
这是降低企业应付账款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资产重新配置的一种方式和信用关系的转化。债权转股权实际上是指债权方将自己的债权转为对应付账款企业的股权。合并发生后,如果由合并企业承担被合并企业的全部应付账款,会造成合并企业偿债压力过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一些应付账款转为股权,将债权人转为企业的股东。从负债企业的角度说,债转股就是债转资,即将所欠银行应付账款变为自己的资本金,在减债的同时立即增资。企业由原来的向银行还本附息变为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支付股息红利,在企业收益率大大低于银行贷款利率时,这样做无疑大大减轻了企业还本付息的负担,改善了企业的资产结构状况和资金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