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利民
德洛克是美国阿肯色州的一个黑人青年,和许许多多的黑人一样,他在歧视与暴力中长大。他长得颇为高大健壮,满脸的胡须,脸上还有一道斜斜的长疤,令人望而生畏。最可怕的是他那一对拳头,又大又硬,布满了疤痕。
18岁之前,德洛克几乎都是在打架中度过的,他打所有他看着不顺眼或者是看他不顺眼的人,那样的时刻,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他甚至开始了抢劫,在漆黑的夜里,劫单身的行人或过往的车辆,也不为钱财,只是想揍人。直到18岁生日的那一天——他记住了自己的生日,因为父亲曾告诉过他,母亲就是在他出生那天死的。
就在那一天,德洛克在街上闲逛,已近黄昏,不远的草地上有一个七八岁的白人小女孩儿正在追赶着一只皮球。德洛克的心情有些无由的慵倦,便倚在墙上看着小女孩儿出神。这时,几个十六七岁的小青年互相追逐打闹着奔跑过来,他们呼啸而过,其中一个人将小女孩儿撞倒,另一个人一脚将皮球踢上高空,小女孩儿倒在地上吓得大哭起来。德洛克大怒,他猛虎下山般冲了过去,一拳就将一个人打得趴在地上,其余人见状纷纷围了过来,可在德洛克的铁拳之下,他们很快被打得落荒而逃。德洛克犹豫了一下,伸手将坐在地上的小女孩儿抱起来,然后走过去把皮球拾起递到她手上,小女孩儿破涕为笑,德洛克的心底蓦地涌起一阵温暖。
这时候,一个女人急急地从远处跑过来,一见德洛克抱着小女孩儿,立刻变了脸色。因为这附近没有人不认识德洛克,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声。女人的身子有些发抖,叫了一声:“露丝,快跟妈妈回家吃饭吧!”小女孩儿转头对德洛克说:“哥哥,妈妈叫我回去呢!”德洛克一愣,赶忙轻轻地把小女孩儿放在地上,小女孩儿伸出小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德洛克脸上的伤疤,转身向妈妈跑去。跑到妈妈身边,小露丝转过身说:“哥哥,你的手好柔软啊!”德洛克两手摩搓着,忽然就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一下子破碎了。
那一夜,德洛克几乎彻夜未眠,他把两手交叉于胸前,脸上的伤疤仿佛还残留着小露丝的指痕。那是他有生以来想得最多的一个夜晚,18年来积在心上的厚厚茧壳,在一个小女孩儿的轻触下瞬间破裂了。
当太阳升起,德洛克仿佛脱胎换骨般对着天地深吸了一口气,是的,这个生日让他获得了重生!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开始挥舞着拳头去铲除那些不平之事,逐渐地找回了良知与正义,人们也开始重新去审视他,那个粗暴蛮横的德洛克不见了,一个勇于助人的德洛克出现了。当他搀扶起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那些人感受到了他双手的温暖与柔软;当他痛击那些不良之徒,那些人体会到了他两拳的坚硬与无情。
德洛克的名声越来越响,一些有钱人见他身手如此了得,便纷纷找到他,想花重金雇他当保镖或打手。虽然德洛克一贫如洗,他也知道金钱在美国社会的地位,可当他真的面对那么多的钱时,他却断然拒绝,甚至挥舞着拳头告诉那些人不要用钱来收买他!人们都说,德洛克的双手,比良知柔软,比金钱坚硬。
后来,德洛克成了当地唯一的一名黑人警察,他对好人温和有礼,对坏人铁面无私,成了人们心中最值得尊敬和信赖的保护神。40岁那年,有一次去围追一伙毒贩,他在激战中不幸中弹身亡。出殡那天,小城中的人几乎全都去为他送行。在他的墓碑上,刻着那句“比良知柔软,比金钱坚硬”,旁边是一双粗糙的大手。
其实,比良知柔软、比金钱坚硬的,并不是德洛克的双手,而是他重新拾回的美丽心灵。只要拥有了这样的心灵,便可坚破千难、柔纳万物。
(国伟摘自《男生女生》2008年第10期)
送你一杯茶
拥有美丽心灵的人,会像向阳花一样时刻接受阳光的照耀,再把阳光转化成“爱”去温暖别人。德洛克的心灵里,被小女孩植进了一颗种子,那是一颗蒲公英的种子,当风把种子洒向心灵的某个角落,整个心灵繁荣成一片花圃,欣欣向荣。于是,他的那双曾经给别人带来伤害和恐惧的大手,仿佛被赐予了正义的力量,善良的人感受到的是温暖和柔软,邪恶的人体会到的是坚硬和无情。其实,世间最大的力量是爱,因为它可以驱散心灵的黑暗,带来永远的光明。
(乐言)